《正理經(jīng)》簡讀之十四
《正理經(jīng)》簡讀之十四
3.1.31 由于有《吠陀》為據(jù)。
這是正理派說的話,他說,我為什么說人身是由地極微組成的呢?我的理由是啥?就是因為吠陀經(jīng)典上說過這樣的話,所以我說人身是由地極微組成的。吠陀經(jīng)我沒有見過,我看過巫白慧的《印度哲學――吠陀經(jīng)探義和奧義書解析》,你們也可以看看,我手邊兒就有。關于這一句話,劉金亮先生引用了這樣一句,“(上帝說)我從太陽中造出眼睛,從地中造出身體”,這個就是正理派說的吠陀依據(jù)。劉金亮先生話中的上帝說,肯定不準確,古印度不說上帝的。吠陀經(jīng)典有好幾部,也不曉得劉金亮先生引用的話是出自哪兒。姚衛(wèi)群先生說此處指奧義書,說奧義書中提到身回歸于地等,因此地等是身的根源。我手邊兒有徐梵澄的《五十奧義書(修訂本)》不過我還沒有找到要找的話,因為這本書那么厚,找起來不容易。注意,姚衛(wèi)群先生的話中說“身回歸于地等,因此地等是身的根源”,有個“等”字兒,就是說姚衛(wèi)群先生前后也是一致的,剛才說了,姚衛(wèi)群先生說身是由地大為主的五大構成的,這兒我說了人家話中有個“等”字,這是一致的,沒有問題,所以,我們對于姚衛(wèi)群先生與劉金亮先生不同的地方,只能存疑,千萬不要否定什么。
下邊兒是第七節(jié),感官及元素。
3.1.32 當眼球存在時才有感知(視覺),但眼球卻不必與物質(zhì)接觸,所以有疑問。
這是一個疑問,說:眼睛不與物體接觸就可以感知,那么,眼睛是什么組成的呢?它是不是由非物質(zhì)性元素構成的呢?若是非物質(zhì)性元素構成的話,這種非物質(zhì)性元素是不是彌漫于一切處呢?也就是說,眼睛是物質(zhì)性的還是非物質(zhì)性的呢?這是一個得討論討論的問題。以下就開始與數(shù)論派討論,中間間或有別派插言的我另說出來。
3.1.33 (有人說)由于眼球可見大,也可見極微,(所以眼球不是由物質(zhì)元素構成的)。
關于這一句到底是什么派說的,有不同的說法,恒河主查說是數(shù)論派的觀點兒,而沈劍英先生說“日譯者注:微塵(小)大,勝論派所說”。到底是勝論派還是數(shù)論派,咱們就不管了。咱們只要知道這一句是說啥的就可以了。這一句是說:眼睛不是物質(zhì)性元素組成的,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眼睛既可以看見大的東西,也能夠看見小的東西。不過,劉金亮先生譯成極微,我不知道準確不準確,因為眼睛能看見極微我不知道。姚衛(wèi)群先生、沈劍英先生都沒有說極微,都說是大、小而沒有說小到極微。
3.1.34 大小都能見到是由于光線與物體的特殊結合。
這一句說,我不但能看見大的東西,還能看見小的東西,這都是因為光線和物體結合在一起了的結果,要是光線和物體不能夠結合的話,我就看不見任何東西了。不過注意,這里的光線不是陽光、燈光等光線,而是眼睛所發(fā)出的光。至于說眼睛能不能發(fā)光,當時的人都認為是可以的,連咱中國也有目光這個詞,說一個人看東西準就說這個人很有“眼光”,F(xiàn)在人認為眼睛是不能發(fā)光的。這里說,眼睛可以發(fā)出光,這光就是由物質(zhì)成分組成的,我怎么看見這個茶杯呢?就是因為眼睛發(fā)出的光被茶杯擋住了。
經(jīng)文中有一個“特殊結合”,按古注說特殊結合包括:(1)眼睛的組成部分與物體組成部分結合;(2)眼睛的組成部分與物體整體的結合;(3)眼睛整體與物體各組成部分的結合;(4)眼睛整體與物體整體的結合。這個實際上沒什么特殊的。到底經(jīng)文想說明什么呢?經(jīng)文是說:若眼睛的組成部分與物體整體結合了,就是看見小的東西,要是眼睛的組成部分與物體的組成部分結合了就是看見大的東西。比如說,你可以一眼看見全部的茶杯,這茶杯就是小的,你一眼看不見轉個杭州城,杭州城就比這個茶杯大多了。眼睛的整體是指兩只眼睛,眼睛的組成部分是一只眼睛,或者說眼睛的整體是正常的眼睛,眼睛的組成部分是有毛病的眼睛。
3.1.35 (有人說)不對,因為看不到它(指眼睛發(fā)出的光線)。
反駁了。你說有“眼光”存在,眼睛要是真會發(fā)光的話,就該象燈光、火光一樣可以覺察得到,即使象鏡子的反光也是可以覺察得到的,可是眼睛發(fā)的光誰能覺察得到?就是說,眼睛根本就不能發(fā)光。
3.1.36 “感知不到”不能成為不存在的理由,因為可以推知。
正理派說:現(xiàn)量覺察不到可以由比量把握呀。推理的依據(jù)是什么?就是視線可以被障礙!
3.1.37 知覺(與非知覺)取決于實體和屬性的不同特點。
這是接著上一句的話來的,說:要想覺察到某事物,一個是事物有實體,一個是表現(xiàn)出屬性,有實體就是能夠表現(xiàn)出量的大小,眼光沒有量的大小,但它表現(xiàn)出屬性了,二者只具其一,所以你不可覺察。或者說,有些是物質(zhì)實體,有些是物質(zhì)的屬性,如空中的水汽,盡管我們可能看不到它們,但卻能感知得到,這是它的屬性的特點(即水性的特點)被感知到了。既然特點不一定從屬于物質(zhì)實體或屬性,那么感知也就沒有一定之規(guī)。3.1.38 對顏色的感知來自于顏色與物質(zhì)的多種組成成分間的關系和顏色的特性。
光的表現(xiàn)形式有多種。比如陽光,這是可見、可觸的;比如燈光,它是可見但不可觸的;還有可觸不可見的,象空中的水汽等;還有不可見不可觸的,比如目光。也就是說,它表現(xiàn)出各種各樣的特征,你不能要求它一樣的。你拿陽光來比擬目光不行。這里的可見就是可以看見,可觸是可以摸著,因為光是火性,對光的摸得著就是有熱的感覺,陽光的可觸是覺得陽光溫暖。燈光的不可觸是指燈光可照明但不能讓人產(chǎn)生熱的感覺?罩械乃热缯f蒸饅頭時剛拿開籠蓋不一會兒,剛拿開時白汽騰騰的,過不一會兒看不見白汽了,但你手往邊兒上一放,還感覺到熱。
3.1.38a 毫無例外地受到阻礙的東西是由物質(zhì)組成的。
有質(zhì)礙的都是由物質(zhì)成分組成的,佛教中稱之為色法。
3.1.39 感官(根)的構成是根據(jù)人的業(yè)力來的,是為人的目的服務的。
人的感官是為人服務的,但要受不少的限制,這限制就是因業(yè)力而有的,比如說人長有眼睛,人長眼睛是干什么的?就是要憑眼睛看東西的,這就是人長眼睛的目的,長眼睛也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服務的。要認識東西就必須得與東西接觸,眼睛自己不能夠接觸,就由眼睛所發(fā)出的光去接觸,這時要要求光不能有色,因為要是有色的話,有色光會干擾人們認識所要認識的對象。這些都是業(yè)力的關系,業(yè)力怎么來的?就是以前所做的好事兒、壞事兒所留下來的影響。感官都與業(yè)力有關,有人的感官很銳利,有的人的就不行,象我,就是近視,就是眼根不好使。
3.1.40 (有人說)目光不可見,就象中午看不見流星的光一樣。
這個人說了,說眼光本來是可見的,不過因為外邊兒的光太亮了而已,就象白天看不到星星一樣。
3.1.41 不對,因為即使在晚上也看不到(目光)。
不對,到夜里就不能說外邊兒的光太亮了吧,但你仍然看不見眼光。
3.1.42 看不見是由于沒有顯現(xiàn),因為在外界光的幫助下才能達到物體。
按劉金亮先生的注釋來說,這句話很不連貫?床灰娧酃馐且驗檠酃飧揪蜎]有顯現(xiàn)。接著經(jīng)文又說,一個東西可不可以看見,不但需要自身光的顯現(xiàn),還要外界光的幫助,眼光自身是不顯現(xiàn)的,所以即使有外界光的幫助你也照樣看不見。但是,按姚衛(wèi)群先生先生的譯本,說并不是眼光根本就沒有顯現(xiàn),而是眼光本身太微弱。
3.1.43 還因為只有當光在顯現(xiàn)狀態(tài)時才有蓋過的問題。
眼光在顯現(xiàn)的時候,你才能說太陽光蓋過了眼光,但眼光根本就沒有顯現(xiàn),怎么能說你太陽光蓋過了眼光呢?就是說,你與敵人作戰(zhàn),才有戰(zhàn)勝、戰(zhàn)敗,但現(xiàn)在根本就沒有敵人,你有戰(zhàn)勝與戰(zhàn)敗嗎?我總不能與風車作戰(zhàn)吧。
3.1.44 還因為在夜間能看到夜行動物的目光(因此,人也一定有目光)。
人肯定有眼光,比如說,你夜里到?jīng)]有人的樹林里去,有時候能看見狼,狼眼發(fā)出的光你就能看見。人與狼一樣都是動物,所以,人一定也有眼光。
3.1.45 (有人說)在目光不接觸到物體時也可以看見,因為在有玻璃、云母、薄膜、水晶隔開時也能看見。
看東西不一定非要接觸才行,比如說我看書,鼻子上架著眼鏡,眼鏡把眼睛與書隔開了可我還能看見。眼鏡有各種各樣的材料做的,有玻璃、水晶等等。有它們隔著還照樣能看見,對我來說,有眼鏡隔著我反而看得更清,要沒有眼鏡我就看不清了。也就是說,感官與認識對象的接觸并不是認識的原因。
3.1.46 上述觀點不能駁倒我們,因為被墻擋住時就看不見。
你憑這就想駁倒我?呸!被眼鏡隔開你能看見,被墻隔開你能看見嗎?要是你有看穿墻的本事我服你~~
3.1.47 上述情況下還是有接觸,因為沒有(真的)障礙。
再說了,你說戴著眼鏡就是隔開了,其實那是隔開了嗎?根本沒有~~
3.1.48 因為陽光在射向易燃物時沒有被水晶擋住(所以水晶同樣也擋不住目光)。
比如說陽光在射向東西時你拿水晶去擋,能擋住嗎?你拿水晶做個聚光鏡,反而更容易使東西燒著。就是說水晶根本擋不住光,眼光你也是擋不住的,所以,眼光與東西根本就沒有被水晶眼鏡隔開,還是有接觸的。
3.1.49 (有人說)不對,因為有特性互現(xiàn)的問題。
這是說,眼光能到達有水晶擋住的東西,可是卻不能到達有墻壁擋住的東西,這是為什么呢?因為水晶與被它擋住的東西在性質(zhì)上互有關聯(lián)。
3.1.50 就象由于鏡子和水的透明特性,我們能夠看到東西一樣,穿過水晶我們也可以看到東西。
這一句話是這么說的,說:你戴著眼鏡,或者是玻璃的鏡片或者是水晶的鏡片或者是樹脂的鏡片等什么的都可以,你的臉(眼睛)和所要認識的事物都可以在鏡片中反映出來,這就是說鏡片有透明的性質(zhì),與此類似的,只要有透明的特征,事物就可以反映在被隔著的透明的障礙物上,但墻壁不具透明性,它什么也反映不了,也就是說,我們是不是可以透過障礙物看見事物,主要是取決于障礙物的性質(zhì)。
3.1.51 對于感知到的和推理推出來的東西,不能強加給或否定它們的特性。
這句話是說,對于要認識的事物,沒有的性質(zhì)我們不能給強加,你想強加也強加不上去,就象頭上安頭一樣,安不上去。要是它有這性質(zhì)你也就不能否定,因為實際上你也根本否定不了。水晶有透明性,你就否定不了,墻壁沒有透明性,你就加不上去。
經(jīng)文中說的“感知到的和推理出來的”,其“感知到的”是指現(xiàn)量得知的,其“推理出來的”是指比量得知的,無論是現(xiàn)量得知的還是比量得知的,都是正確的,若是錯誤的現(xiàn)量,則咱們知道,就該稱為似現(xiàn)量了,要是錯誤的比量,那就是似比量了。
接下來是感官的多樣性,這是第八節(jié)。
3.1.52 由于不止一個不同東西占據(jù)不同的場所,而另一方面一個整體也占有不同場所,所以(關于感官是一還是多的問題)有疑問。
也就是說,感官是一還是多呢?得討論一下。為什么會有這個疑問呢?經(jīng)文上說,“不止一個不同東西占據(jù)不同的場所”,就是說,有很多東西都是占據(jù)很多(大)的場所的,眼睛既占鼻骨左邊兒又占右邊,耳朵也是既占左邊兒又占右邊兒等,另外呢,“一個整體也占有不同場所”,所以才引出了討論感官是一還是多的問題。
3.1.53 (有人說)(感官都)不在皮之外(即感官都屬于皮)。
有人就說了,這還是數(shù)論派的說法,說:感官都在皮里邊,所以感官都應該屬于皮(的一部分)。就是咱們說的,都在身體上,都是身體的一部分,離了身體就沒有眼、耳、鼻、舌根了。咱們也常說,“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3.1.53a 不對,因為其它感官(根)的對象(境)不能(被皮)感知。
說感官都屬于皮是不對的,為什么呢?因為各個感官它們的所對境都不相同。根據(jù)根與境的相對,我們就不能說其他感官都屬于皮。再說了,要是其他感官都屬于皮的話,則感官就沒有好幾種而只有一種了。3.1.54 (還有),你的觀點不對,因為不能同時感知(不同)對象。
再說了,意識一次只能與一個感覺相通,若其他感官都屬于皮(即都是皮的一部分)的話,則就應該一次與好多感官相通了,一次與好多感官相通,就應該一次有好多認識生起,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可見感官不可能是只有一――皮。
3.1.54a 因為感知不同物體就象通過皮的特殊部分感知煙一樣。
這是另一個人說的,說:對其他根的所對境的感知就象皮的特殊部分感知煙一樣。其他根就是指皮以外的根,“皮的特殊部分”就是指眼、耳、鼻、舌,它們都是皮的特殊部分,F(xiàn)在舉出的是感知煙,感知煙的是眼根,眼能看見煙。這句經(jīng)文就是說,要想看見煙,其實就是用的皮根上的特殊部分――眼。就是說,外人把眼、耳、鼻、舌等不叫成根,而把它們叫做皮根的特殊部分。
3.1.55a 上述說法沒有道理,按上面的說法,“皮的特殊部分”是不是感官的一種呢?如果是,則感官不止一個;如果不是,則它能有“觸”以外的感知嗎?
這一句就是對上一句的反駁,3.1.54a是數(shù)論派說的話,3.1.55a是正理派的反駁。正理派說:不對,如果說眼、耳、鼻、舌等,只是皮的特殊部分,那么這皮的特殊部分是不是一種感官?你要是說是的話,則感官就不只有皮一種;要是你說不是的話,則就不可能有觸以外的感知了,怎么說也不通。
3.1.55 不僅有“皮”一種感官,因為有空間阻隔的問題。
這是說,若只有皮一種感官的話,則只要不是直接接觸到我們身體的東西就感知不到了,因為皮只能感知到直接接觸的東西,稍微遠一點兒的東西,只要不是直接接觸到的,皮就不能感知。再說了,因為我們不可能同時感知到色、味、香、觸等,這就說明了我們不能只有皮這一種根,而應該還有其他的根,要是沒有其他的根的話,則就說不通了。3.1.56 由于感官的對象有五種,(所以感官也有五種)。
境有五種,所以感官也必需有五種,這樣才能夠一一對應得起來。境就是色、聲、香、味、觸,根就是眼、耳、鼻、舌、皮。
3.1.57 (有人說)不對,因為感知的對象有許多,(如壞氣味、好氣味等)。
數(shù)論派論師說:感知的對象多得很呀~~比如說香有好、壞;色有黃、蘭;聲有高、低;味有苦、酸等,若感知的境要與根一一對應的話,豈不是要好多的根了,這還有個窮盡嗎?
3.1.58 不能駁倒我們,因為氣味等從未超出氣味之性(即雖然氣味有多種,但它們都是氣味,同屬一類)。
正理派說,不對,好香、壞香都是香,都屬于香的范疇,只要鼻根就可以了,鼻根來辨別它們;各種各樣的聲都是聲,都屬于聲的范疇,用耳就可以辨別了;各種各樣的色都是色,都屬于色的范疇,用眼就可以辨別了等等等等。所以根是不需要無窮無盡的。
3.1.59 (有人說)只有一種感官,因為都沒有超出感知對象(即盡管有多種,但它們都是感知對象)。
數(shù)論派就說了,說:要是這樣說的話,好多的境都是認識對象呀~~是不是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根。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我說有各種各樣的聲,高呀低呀的,都不相同,有八十分貝的,有九十分貝的、有一百分貝的等,我說有這么多,你卻只不過是用了個上位概念把我的八十分貝聲、九十分貝聲、一百分貝聲等等都給包括進去就行了,你說都用耳一個感官就夠了。你要是這樣干的話,我也可以這樣干:各種各樣的境,無窮無盡,我就給個上位概念――認識對象――統(tǒng)統(tǒng)把它們都包括進去,這樣一來,只要一個根也就夠了。
3.1.60 不對,因為(1)五種感知的特點、(2)感官各自的位置、(3)各種感知的過程、(4)各感官的形狀(大小)、(5)感官的來源都是五種,(而不是一種)。
正理派說,不對,舉出了五個方面。感知的特點就是指視、聽、嗅、味、觸,這是五種。感官的位置就是眼、耳、鼻、舌、皮的位置不同。感知的過程就是指眼通過眼光把握事物、皮通過接觸把握事物等,也是五種。感官的形狀就是指眼是圓圓的黑葡萄一樣等等。感官的來源是指鼻是來源于地元素――由地元素組成;舌來源于水元素――由水元素組成;眼來源于火元素――由火元素組成;皮來源于風元素――由風元素組成;耳來源于空元素――由空元素組成等。這里應該注意,尤其是第五,按照正理派的說法,各個感官絕對不能是由五大元素組成,只能說具有五大元素的特性而已,比如說眼,只能說眼具火性等,因為很明顯地眼還具有水性――水汪汪的大眼睛。
這都是五個方面,怎么能說根只要一個就夠了呢?
3.1.61 (五根具有五大元素的性質(zhì))因為通過它們可以分別感知不同元素的特性。
這就是眼能感知光,在這兒光就是火,眼的本源是火,眼具火性,同樣的,舌能感知味,味就是水,舌的本源是水,舌具水性等等。這句經(jīng)文的意思就是說,五根與五大元素在本質(zhì)上是相同的。
咱們說這個呢,就象中國的古書都少不了陰陽五行一樣,古印度的書也少不了這些內(nèi)容,都得知道一下。
接著是第九節(jié),感官的對象。
3.1.62 香、味、色、觸和聲五種境中,觸和它前面的四種為地大。
3.1.63 在聲以前的味、色、觸中,每次除去前面一個,分別屬于水、火、風,最后的聲屬于空。
這兩句經(jīng)文實際上是一句,分開就讀不成了。這兩句經(jīng)文的意思是說:地有四種特性――香、味、色、觸;水有三種特性――味、色、觸;火有兩種特性――色、觸;風有一種特性――觸;空只有一種特性――聲。
這里得注意:劉金亮先生和姚衛(wèi)群先生這里都注錯了。劉金亮先生的注中說,“地有四種特性:香、味、色、觸,水有三種:味、色、觸,風有兩種:色、觸”,把風說成色與觸兩種特性是不對的,是火有色、觸兩種特性,風只有觸一種特性。而姚衛(wèi)群先生呢,他說:“地有色、味、香、觸的德,水有色、香、觸的德,以此類推”,他是把水的德說錯了,水是有色、味、觸三德而不是色、香、觸三德。
3.1.64 (有人說)并非如此,因為看不到一種大具有所有特性(不止一種特性)。
就是說,不對,為什么不對呢?因為我們沒有見過地具有水、火、風、空的特性,也沒有見過水有地、火、風、空的特性,也沒有見過火有地、水、風、空的特性,也沒有見過風有地、水、火、空的特性,也沒有見過空有地、水、火、風的特性,也就是說,每一種元素只有這種元素自己的特性。
3.1.65 (那人接著說)(五大)與特性間一一按順序對應,沒有其它特性。
五大與特性是一一對應的,地對應香,水對應味,火對應色,風對應觸,空對應聲,這是在第一卷中就說過的。地不可能在對應香的同時還對應味、色、觸、聲,水也不可能在對應味的同時還對應香、色、觸、聲等等。
3.1.66 (論敵說)因為相互滲透的緣故,(所以一種大中似乎也顯現(xiàn)出其它的特性,并非一種大真的有其它的特性)。
為什么一種元素只能對應自己的德而不能與其他的德對應但是在外顯示得好象與其他的德都對應一樣呢?這是因為一種元素總是與其他的元素混和在一起。經(jīng)文中的“相互滲透”就是混和在一起的意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楚。
3.1.67a 因為五大中互相接觸,所以看到不止一種特性。
這一句給上一句是一個意思,上一句說各種元素混和在一起,糾纏不清,這一句就是說,混和在一起也只是物理變化而不是化學變化,它們不改自體。
3.1.67 不對,因為能見到有地性和水性的東西。
這是說:你剛才說的不對,為什么不對呢?因為要是一種元素只能有一種德的話,比如地,地元素就只有香這一種特性,再比如水,水就該只有味的特性,也就是說,地元素、水元素都沒有色的特性,若沒有色的特性則就應該看不見它們才對,可是我們實際上是能看見它們的,也就是說它們實際上是具備色的特性的。假如說你說地、水之所以可以看見是因為它們與有色性的火相混和的緣故,那么,風、空也是可以和火相混和的,可是我們還是看不見風,看不見空!這就說明了你的解釋是不對的,因為與實際情況相違背。
3.1.68 每一大元素的各屬性中,前面的一個占主導地位,所以某個感官就只能感知這種占主導地位的屬性(如鼻只能聞味,不能見、觸、聽)。
每一種元素實際上并不是只有一種屬性,3.1.62和3.1.63中說過了,地有四種特性――香、味、色、觸;水有三種特性――味、色、觸;火有兩種特性――色、觸;風有一種特性――觸;空只有一種特性――聲。在這各元素的各特性中,有些是占主導性地位的,而有些則只占從屬性地位,占主導性地位的表現(xiàn)得就很明顯,占從屬性地位的則表現(xiàn)得就很不明顯。在第一卷中說過了,香是鼻根之對境,味是舌根之對境,色是眼根之對境,觸是皮根之對境,聲是耳根之對境。這些你們還記得嗎?對,你們要說記得才行,那怕你們實際上記不得也要說記得,不然的話我面子上不好看。香是鼻根所對之境,其實是香是鼻根所對之境中占主導地位的境,實際上鼻根所對之境還有味、色、觸等,不過是味、色、觸等只占從屬地位而已;味是舌根所對之境中占主導地位的境,實際上還有色、觸等處于從屬地位之境與之對應,同理其他根也是這樣的。
3.1.69 它們是固定的,因為有主導性的緣故。
這句經(jīng)文中出現(xiàn)了一個“固定”,什么叫固定?就是不可改變的。什么是不可改變的?就是已經(jīng)感過了的業(yè)。你們沒有學過《菩提道次第廣論》,那里邊兒有業(yè)感果的情況,中間就說到,說:已經(jīng)感過的果就沒法子再改變了。這道理其實很簡單。
這一句經(jīng)文就是說,業(yè)已經(jīng)感過了,你想再改變就是不可能的了。什么意思?就是說,你已經(jīng)成一個人了,人的感官就是這樣,你想大改是不能的了。人的感官中眼就是以火為所對境,以色為主導的特性;耳以空為所對境,以聲為性;鼻就是以地為所對境,以香為主導性特性等等,這都是固定的,這個你是改變不了的。
3.1.70 因為感官具有特性,(所以感官不能感知自己本身,如鼻不能聞鼻子自己的氣味)。
3.1.71 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自己看不到自己。
感官具有特性,比如說鼻根就是具有香、味、色、觸的特性,舌根具有味、色、觸等特性……,這些特性有些是主導性的,有些是從屬性的,對于鼻根來說,香是主導性的特性,鼻根在感知外在的事物時,它的香性就表現(xiàn)出來了,所以它就可以聞出那事物的香的情況,可是,在它聞自己的時候,就是感知自己的時候,又表現(xiàn)不出來,所以,它就感知不到自己的香了。也就是說,某元素構成的根,它就帶有某元素的特性,比如說鼻根,它由地元素構成,則它就帶有地元素的德(即地元素的特性)――香、味、色、觸,也正因為它帶有香的特性,所以它才可以感知到別的事物的香(因為香是主導性特性,所以這里說香),但是,在它要感知自身的特性時,就不行了。鼻根是這樣,眼根也是這樣,舌根、皮根都是這樣的。這個其實就是咱們佛教說的水不洗水、塵不染塵。
3.1.72 (有人說)并非如此,因為聲音的特性可以被感知。
有人不同意,就提出了意見。說,比如說聲,耳根就可以感知它自身的特性――聲。象有時候耳鳴就是。
3.1.73 感知到聲音是由于與其它物質(zhì)和特性不同。
在前邊兒3.1.62和3.1.63中說過,“香、味、色、觸、聲五種境中,觸和它前面的四種為地大,在聲以前的味、色、觸中,每次除去前面一個,分別屬于水、火、風,最后的聲屬于空。”從這兒咱們可以看出,鼻有香、味、色、觸四種特性(香占主導地位),所以鼻能聞氣兒;舌有味、觸、色三種特性(味占主導地位),所以舌能嘗味兒;眼有色、觸兩種特性(色占主導地位),所以眼能觀色;皮有觸一種特性,所以皮能觸覺。這樣呢,一個一個地來,到了耳根,耳根卻沒有任何特性,它與空一樣,根只剩下耳,境只剩下空,拉郎配吧,只剩下你兩個了,只能讓你兩個配起來,其他感官都有屬于自己的主導地位的特性,耳卻沒有,但空與聲可配,你們看沒看過《勝宗十句義》?當時講《因明入正理論》的時候就說過《勝宗十句義》,怎么翻翻就忘,你們的心思到底在哪兒?還挺難琢磨是吧?不管怎么說吧,我就告訴一下,其中有“空云何?謂唯有聲,是為空!倍诼犅晻r,不需要任何特性,給空一樣,可以自己聽聲,就是說,聲是空的特殊特性,它很特殊,給別的都不一樣。
這一句經(jīng)文就是說,你拿的是個特殊性的例子,不具備普遍性、普適性。
我們看《正理經(jīng)》,會覺得早期的這些因明典籍不如后來的佛教新因明理論性完整,討論問題有點兒散,而且力度不是甚強,有沒有這個感覺?你們咋讀經(jīng)典老進不去,沒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讀經(jīng)典要下去細細體會才行,要有一種好象我就在現(xiàn)場,我就是做論主的感覺才行,當然了,你們的專業(yè)不是因明,這也沒啥。往下看吧。進入第三卷第二章,在這一章中,參加討論的有數(shù)論派,有順世外道,有耆那教等。先看第一節(jié),討論覺的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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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佛傳法偈(三)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 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2
- 大般若經(jīng)要解——般若的觀行
- 佛教對「女性問題」的看法
- 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講義 第一卷
- 心經(jīng)的人生智慧—《心經(jīng)》者何
- 定慧之路 第一講
- 占察善惡業(yè)報經(jīng) 1
-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之一
- 七佛傳法偈(七)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 佛教對「自殺問題」的看法
- 七佛傳法偈(二)起諸善法本是幻,造諸惡業(yè)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風,幻出無根無實性。
- 二課合解 第一講
- 十二因緣法
-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卷上(1)
- 七佛傳法偈(一)身從無相中受生,喻如幻出諸形像;幻人心識本來空,罪福皆空無所住。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3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6
- 心經(jīng)的人生智慧—人生的大智慧
- 媽媽的乳汁
- 四圣諦講記 第一卷 苦~輪回之苦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4
-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1
- 《無量壽經(jīng)》之八相成道(一)
- 《圓覺經(jīng)》講記 第一章 文殊菩薩章
-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jīng)》序品第一節(jié)錄
- 印光大師傳奇 第一章 早年坎坷
- 摩訶止觀卷第一上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10
- 印光文鈔全集 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5
- 心經(jīng)的人生智慧 解脫痛苦的原理
- 夢參老和尚講 地藏本愿經(jīng) 8
- 宗鏡錄卷第二
- 妙境法師主講:八識規(guī)矩頌講義(1)
- 傲慢與偏見,學佛人要遠諸傲慢,調(diào)整偏見
- 佛教說不能執(zhí)著,是否意味著看淡甚至放棄努力理想?
- 在家學佛,應如何做人?
- 做真實的自己
- 行腳云游是什么意思?
- 放下不快樂就是快樂
- 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 有沒有辦法掌握未來?
- 你快樂嗎?有沒有試過不快樂?
- 錯了怎么辦?
- 修行到底是修什么?
- 生活感言,人生總有喜怒哀樂的
- 至心精進,專注于目標,成功自然水到渠成
- 老實念佛,重在一生堅持不懈憶佛念佛
- 明海大和尚的新春勉勵:一個出家人的四件事情
- 身外之財終舍離,所造之業(yè)如影隨
- 佛法的中道觀
- 明心見性是怎么來的?利根是天生的嗎?
- 學習佛陀冥想靜坐,就可以悟道成佛嗎?
- 佛性不分南與北,為人不與比高低,廣修;郢@法喜
- 深著虛妄法 堅受不可舍
- 人為什么要擺脫痛苦和煩惱,目的是什么?
- 什么是不善業(yè),為什么要遠離一切不善業(yè)?
- 當業(yè)障現(xiàn)前時怎么辦?隨緣了業(yè),究竟解脫
- 出家人與在家信徒要保持距離,才能更好地度化眾生
- 如何面對喜歡吃喝玩樂,做不如法事情的朋友?
- 每個人的福報都是自己修來的
-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 佛教對世界的認識——因緣因果
- 護念他人善用心,學佛慈悲須踐行
- 如何報答佛陀的恩德?依教奉行就是對佛最好的報恩
- 真正完美的人生,需要具足這八種圓滿
- 只有無漏的福德,才是真正的功德
- 印光大師是后世佛弟子學習的榜樣
- 無論哪種供養(yǎng),都離不開善用一顆歡喜的心
- 敬畏因果,努力修正自己的行為、語言和心念
- 一人獨坐、內(nèi)心空閑,無甚雜思
- 皈依三寶是踏入佛門的第一步
- 跳出三界得解脫
- 如何呵護發(fā)起普利眾生的愿心,使發(fā)心不消退?
- 妙法蓮華經(jīng)
- 夢參老和尚講地藏本愿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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