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經(jīng)》簡讀之十三

  《正理經(jīng)》簡讀之十三

  先看第一章第一節(jié),是討論靈魂與感官的。

  3.1.1 由于通過視和觸兩種感官可感知同一個物體(所以靈魂與感官不同)。

  這句話呢,其實是個例子,比如我有一次在古玩市場上看見了一只玉盤,當時帶錢少了,沒買走,到下午再去時找不到了,古玩市場全憑淘哩,過了幾天我竟然又看見了那只玉盤,我仔細辨認,確實是我那天見到的那一只,于是我說:我現(xiàn)在碰到了我那天見的那只古盤。在這句話中,碰就是觸,見就是看,這里的觸和見是兩個不同渠道得來的感知,觸是由皮根而得來的感知,當然,在佛教中不說皮根而說身根,見是由眼根得到的感知。從兩個渠道得來的感知在這兒被完美地合二為一了。它為什么能夠合二為一呢?肯定是在背后有一個共同的行為者,如果沒有的話,則二者就不可能統(tǒng)一得那么完美,或者是根本就統(tǒng)一不了,比如說戰(zhàn)爭,要是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指揮,這戰(zhàn)爭就打不了啦。所以說當兵的特別強調(diào)聽指揮,在部隊則是理解的要服從,理解不了的也要服從,天天訓練齊步走,誰打起仗來還給你齊步走、一二一~~但這齊步走就不是毫無意義,它就是在訓練你聽從指揮的素質(zhì)。因為人都是有自己的個性的,到這兒就必須統(tǒng)一,最后完美的統(tǒng)一就好了,F(xiàn)在這皮與眼也是,要是二者各管其事,不能互通,麻煩了~~所以,必須承認在感覺器官之外,還有一個與之不同的主體,即我(靈魂)。我是主體,它與根是不一樣的。它在根的背后隱藏著,根在前邊兒表演,它在背后調(diào)度。

  3.1.2 (有人說)不對,因為被感知的事物是有限制的。

  這一句經(jīng)文是反駁3.1.1的觀點兒的,說:因為感官對感知對象都是確定的,亂不得。就是說,色只能對眼,你有眼才能看色境,有耳才能聽聲境等等,想亂也亂不了。你要是眼睛瞎了,就看不見了。所以,境是屬于根的,它與根不可分離,要是沒有根,境就不能被感知了,所以,在根之外不可能還有一個我(靈魂)。這是什么意思,就是說,眼以色為唯一對境,耳以聲為唯一對境,鼻以香為唯一對境,它們是唯一的,關(guān)系是固定的,所以,根本就沒有必要為了解釋對色的知覺、對聲的知覺等而再安立一個“我(靈魂)”的概念。

  這一句對我們學習佛教也有幫助。就是說,以前沒有八識概念,后來有了,并不是說真有一個東西以前沒有發(fā)現(xiàn)后來發(fā)現(xiàn)了,給取了一個名字叫阿賴耶,而是為了把某些現(xiàn)象解釋得更明白所以佛假安立了這么一個名詞而已。不然的話咱們看經(jīng)典上的證明,為什么阿賴耶是存在的,舉了不少證明,其實它的證明是:阿賴耶必須存在,而不是阿賴耶一定存在,F(xiàn)在這兒也是。宗教都是這樣,連哲學也是。比如說弗洛伊德證明潛意識的存在,舉的證明其實是證明了潛意識一定得存在,可并不是一定存在,注意,是“一定得存在”可不是“一定存在”,這只是說明了自己假安立這個名詞的必要性而已。我不說“潛意識”一定存在,我給取另外一個別的名字也并不耽誤事兒呀~~

  3.1.3 這不能駁倒(我們),因靈魂的存在正是由這種限制的存在推斷出來的。

  這一句是說,對呀,正因為根與境是一一對應的,所以我才說在根之外要有我(靈魂)的存在,不然的話怎么行呢?眼只能感知色、耳只能感知聲,鼻只能感知香……可是我們卻不是一下下感知,一下感知到聲,一下感知到色等,比如說在網(wǎng)上看電視,電視里在說話,但畫面卻不走,就是說聲音與畫面對不起來,這樣你看起來就特別別扭,可是你在現(xiàn)實生活中卻不別扭,為什么?就因為背后有一個我(靈魂)在起作用,它在把各種感官及所對境統(tǒng)一起來。所以,正因為感官與境是一一對應,所以才需要把它們組合起來。不然就不需要我(靈魂)了。

  看,同一個事實,你可以從不同的方面來解釋。所以說,誰的話都不要信,“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這是《四十二章經(jīng)》說的不是~~但不管怎么說,相比較起來,自己的意還是最可信的。佛是說,最可信的還不可信,更何況別的了。

  外人通過根與境的一一對應說不需要我(靈魂),可正理派說根與境的一一對應正好需要我(靈魂)。

  在這兒我就舉個佛教的例子,比如說,佛教中最重要的理念是緣起,就是說,任何一法的生起都需要很多緣,這很多個緣分為四類,我們就稱之為親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F(xiàn)在就出現(xiàn)一個問題,不知道大家想過沒有:佛教說任何一法都沒有自體,都是虛幻的,否定了一切現(xiàn)象的絕對性,佛教說我們現(xiàn)在所面對的一切都是我們意識的幻覺,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去執(zhí)著不真實的東西。佛教的論證就是說因為一切事物都是各種各樣的條件聚集在一起的結(jié)果,它只是一個暫時,人要是去追求一個暫時的、不真實的東西,這種追求本身就是錯誤的,把一個不實在的東西當成實在的東西去追求,這是一個根本性的錯誤。這種方法咱們佛教徒已經(jīng)很熟悉了,熟悉到了熟視無睹的程度。你們有沒有想過:每個事物的出現(xiàn)都需要有許多的條件,這是不是正好說明了事物有更大的密度?這正好使事物具有了它的條件的全部份量?事物是它的條件的產(chǎn)物,這不正好有一種力量可以承擔所有的條件、使事物具有堅實性?也就是說,各種條件難道不是對事物的強化?怎么非要如佛教說的是對事物的消解?更明白地說吧,你佛教說事物是由諸緣和合的結(jié)果所以虛幻,我為什么不能說事物是由諸緣和合所以真實?

  我這么說對嗎?肯定不對,但能唬住很多佛教徒,因為佛教徒……該怎么說呢?不動腦筋吧,都不是佛的好弟子,佛讓善思念之,都不遵從。咱看看你們被唬住了沒有?不要你們也被唬住,要是你們也被唬住的話,我這老師也就當?shù)脹]臉見人了。

  下邊兒看第二節(jié)。

  3.1.4 (如果靈魂即是身體)那么殺生就沒有罪惡了。

  這一節(jié)討論我(靈魂)與身體的關(guān)系。這一句經(jīng)文是說,身體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如流水一樣,一會兒也沒有停止過改變,前一剎那的身體與后一剎那的身體就不是同一個身體,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說,造業(yè)也沒什么了?比如說我當下殺了生,你要是來懲罰我就不對,因為殺生的是上一個剎那的身體,上一個剎那的身體造了業(yè)卻讓下一個剎那的身體來受報這不合理。這么說的話,是不是說前一剎那所造的業(yè)就隨著前一剎那身體的消失而消失了?肯定不是的,既然前一剎那所造的業(yè)還存在,就說明了在不斷變化著的身體之后還有一種不變的東西在承襲著過去的業(yè),這個恒久不變的承受者即是我(靈魂);蛘哒f,身體并不是我(靈魂),如果身體是靈魂的話,我死了后被燒了,身體所造的業(yè)也就沒有了。

  3.1.5 (有人說)惡業(yè)是不存在的,因為即使在承載它的身體被燒掉時,它也是永恒的。

  這是數(shù)論派的說法。承載我(靈魂)的身體被燒毀了、它消失了,可是,我(靈魂)還存在,因為我(靈魂)是永恒的,所以,你并沒有造下惡業(yè),就是說,你根本沒有殺死我(靈魂),怎么會造了惡業(yè)呢?

  3.1.6 A.不對,因為殺死的是業(yè)的所依(即身),而存在的是業(yè)的做者(指根)。

  B.不對,因為殺死的是業(yè)的所依(即身),而身正是業(yè)的做者。

  正理派當然不能承認殺人沒有業(yè)了,就說:不對,你殺不死我(靈魂),所以沒有殺我(靈魂)的業(yè),我(靈魂)你是根本就殺不死的,你想造殺我(靈魂)的業(yè)也是不可能的,但你殺了作為我(靈魂)的作用的依托――身體,所以業(yè)還是有的。你殺了我的身體,也不是你的我(靈魂)殺了我的身體,而是你的身體殺了我的身體。這一句經(jīng)文有A、B兩種翻譯,這主要是對āsraya(所依)和kartr(做者)的分析不同,若是當成相違釋的話則翻譯成A,若當成持業(yè)釋的話則翻成B。

  第三節(jié)討論視覺器官。

  3.1.7 因為左眼看到的,另一眼也能認出來,(所以,感官之外還有靈魂)。

  這一句說,獨眼也能看東西。你的左眼瞎了,只剩下右眼了,也還是能看見的,你右眼瞎了,只剩左眼了,也是能看見的。在佛教說你即使兩只眼都瞎了,象阿那律尊者,還能修出個天眼來。

  這一句就是說,左眼看見東西,不要左眼,右眼也完全能夠勝任,并不是沒有左眼就不行了,這就證明了左眼、右眼有一個共同的支配著――我(靈魂)。

  3.1.8 (有人說)不對,(視覺器官)只有一個,因為“眼睛有兩只”的概念是從鼻梁骨把它們分開的現(xiàn)象產(chǎn)生的。

  數(shù)論派說,不對,其實它們只是一個感覺器官,只不過是被鼻梁骨給隔開了,所以被你誤認為是兩個器官,其實它是一個。就是說兩個眼是一體的。

  3.1.9 不是一個,因為在一個損壞時,第二個還存在。

  正理派說,怎么可能是一個呢?你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還是能看的呀~~

  3.1.10 (有人說)不對,因為在部分損壞的情況下,整體仍可被看到(即兩只眼睛為一個整體,一只損壞了,只是損壞了一部分,全體的另一部分仍在)。

  數(shù)論派說,兩只眼睛是一個整體,一只眼睛只是部分,一部分壞了,沒有壞的那一部分還在起作用,這也沒什么問題呀。就象一棵樹,樹枝被砍掉了一部分,你總不能說是樹被砍掉了吧。一個人壞了一只眼睛他也不是就變成瞎子了呀。

  3.1.11 你的反駁不成立,因為所舉的例子是錯的。正理派說,你的例子是不對的。一棵樹的樹枝被砍掉一部分,則這個樹的整體就不完整了,是殘缺美,但是你的左眼瞎了,右眼還是能完整的。就是說只有一只右眼,還是可以完全地發(fā)揮整體眼睛的功能,它的功能一點兒也沒減弱。

  咱們看,3.1.11反駁的是3.1.10的解說,奇怪不奇怪,解說與經(jīng)文竟然混亂到了這個地步。經(jīng)、注不分。

  3.1.12 由于一種感知可激起另一種感知,(所以有一個共同的主體即靈魂存在)。

  這個例子很好玩:我第一次吃了個梅子,很酸,以后我再看到梅子還沒有吃就會口中流酸水。則這第二次是――因為看見梅子而引起酸的感覺(酸是舌根所對境,看見梅子是眼根所對境),這就是一種感知引起了另一種感知,視覺激起了味覺。這就說明了各個不同的感官后面有一個共同的主體――我(靈魂),只有我(靈魂)才能把兩種感覺聯(lián)系在一起。

  3.1.13 (反對者說)不對,因為記憶的對象是所要記的東西。

  這一句是說:不對,我現(xiàn)在看見梅子,在還沒有吃的時候就流下來了口水,這不是什么靈魂在起作用,這是記憶的問題。這記憶是怎么來的呢?是記憶的對象――梅子引起的。記憶存在于被記憶的事物中,被記憶的事物是記憶的家,根本沒有必要再另外設立一個我(靈魂)。

  3.1.14 你的說法不能駁倒我們,因為它(記憶)是靈魂的一個特性。

  正理派說,這說法怎么能說得通呢?因為在我的理念里,記憶根本就是我(靈魂)的一個特性。這句話也只能以宗教來說,就是說,你說了半天,這些都被我放進靈魂里去了。

  下邊兒呢,按表面上來說,是已經(jīng)進入第四節(jié),但實際上還是接著上面來說的。而且接著的3.1.15a根本就是與3.1.14一樣,都是正理派說的話,而且是連貫的一句。

  3.1.15a 還因為記憶的對象是無數(shù)的。

  這是說,你不能說記憶是記憶對象引起的,因為所記憶的對象可以有很多,可我們的記憶卻是一次只產(chǎn)生一個,所以,不能說記憶是記憶對象引起的,而只能說是我(靈魂)的作用。

  3.1.15 (有人說)上述說法不對,因為說靈魂存在的那些理由都在意(的問題)上成立。

  這句話是佛教的有部論師說的,說:你正理派說了半天,說的都不對,你說是靈魂在這樣那樣的,可其實你所說的只是意識而已。你說的理由都是證明了意識而不是證明了我(靈魂)。

  3.1.16 由于認識手段是屬于認識者的,那么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正理派這么回答:意識也是一種認識手段,認識手段都得隸屬于認識主體,那么,你有部高興把這個認識主體叫作意識的話,那也沒什么不行的,不過這只是名稱的不同而已,在我們正理派這兒,這個認識主體就叫靈魂。

  3.1.17 而且你的限制是沒有道理的。

  說,眼根、耳根等都是有自己的所對境的,根本不可混亂,意呢~~它也有自己的所對境,就是快樂、苦惱等,很明顯,快樂、苦惱等根本不是眼、耳、鼻、舌、身(佛教才講眼、耳、鼻、舌、身,有部是佛教的一個派別,所以這里用了佛教的說法,以使論對者佛教徒承認,達到共許,在正理派自己則說眼、耳、鼻、舌、皮)中的任何一根來認識的,所以,必須有另外一個根,就是意根。既然意也是根,那它就沒有資格作感知活動的主體,因為意與其它根一樣只能產(chǎn)生自己所對應的感知,不是各種感知的主體,所以說把感官僅限于眼、耳、鼻、舌、身是不對的,還應該有意。

  再說一下,必須把意也作為一種感官,你要是不承認這個的話,請問快樂、苦惱、思考、想象等這些內(nèi)在感知是由什么來完成呢?這很明顯不是眼、耳、鼻、舌、身起的作用,所以,我們應該在五根之外另找一個,現(xiàn)在我們就找到了意根。這也就是說,我(靈魂)與意都是存在的,如果不承認其中的任何一個或者把二者當成同一個的話,就會出現(xiàn)很荒唐的結(jié)論。若不承認意,就無法解釋內(nèi)部感覺,做出的結(jié)論就會與推理相矛盾,就沒有什么能夠協(xié)調(diào)外部感官。

  第五節(jié)討論靈魂的常無常。正理派說靈魂常。

  3.1.18 由于剛出生的嬰兒有高興、害怕、痛苦等,這是對以前不斷經(jīng)歷的東西的記憶,(所以有靈魂)。

  嬰兒也有情緒。他看到一些東西會高興,對有一些東西會恐懼,這都是他記憶起了前生所經(jīng)歷的事情,這也說明了我(靈魂)的存在。這是正理派的說法。

  3.1.19 (有人說)孩子的面部表情變化象蓮花等的開合變化一樣(并非因為有記憶)。

  人家就說了,說:小孩兒的臉上的表情,就象蓮花開開合合一樣是自然的事兒,蓮花的開合難道還要意識、記憶~~根本就不需要的!小孩兒的臉也是這樣的,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前生的記憶就可以表現(xiàn)出恐懼、快樂等。也就是說,不需要一個我(靈魂),或者說,我(靈魂)是無常的――無常的話就根本不是我(靈魂)了。

  3.1.20 由五大組成的東西的變化都是由于熱、冷、雨季等原因,(與人不同)所以你的說法不對。

  這是正理派的說法,正理派說,你這蓮花的例子不妥,為什么呢?蓮花是五大組成的――五大就是地、水、火、風、空,而五大組成的東西與人是不同的,五大組成的東西只要有熱、冷等的變化就可以引起它的變化,而小孩兒的面部表情的變化必須得由以前的記憶所引起。也就是說,蓮花是自然界的事物,而人是有情界的事物,這是有根本不同的。

  3.1.21 因為輪回之后,還希望吃母親的奶,這是由于過去多次吃奶的習慣引起的,(所以靈魂是常)。

  人因為前生就吃過奶,過去無數(shù)生都吃過奶,形成習慣了,現(xiàn)在又一次輪回就還吃奶,這就可以證明我(靈魂)是常。

  3.1.22 (有人說)孩子湊近母親的奶頭,就象鐵靠近磁鐵一樣,沒有原因。

  有部論師說,小孩兒湊近媽媽的乳房吃奶,就象磁鐵吸鐵一樣,根本就是自然的,不需要什么原因。這就是佛教說的法爾如是。關(guān)于這一個“法爾如是”,這是宗教的特征,比如說唯識宗說五重種姓,有人就問:為什么有五重種姓?法爾如是!吳可為曾有篇文章,叫《唯識宗的幾個難題》,其中就有五重種姓的問題。他說這個沒什么道理,法爾如是讓人很不好接受。這恰恰是宗教的特征。宗教的特征就是必須設立幾個根本概念,然后再付予這概念一些性質(zhì),最后讓一切道理都是建立在這幾個根本概念之上,就是說在這幾個根本概念之上建構(gòu)你的理論體系。按一般的情況來說,應該先發(fā)現(xiàn)現(xiàn)象、性質(zhì),然后才取名字立概念,而這里是先立概念然后付予性質(zhì)。其實任何哲學都是這樣,比如數(shù)學:先給人為地規(guī)定一下1、2、3、4、5……這其實就是人為的規(guī)定,有什么道理?根本就沒道理!幾何中上來先給你幾個公理,什么道理?沒道理!雖然說沒道理,但用起來很方便就行了。五種重性也是這樣,法爾如是!其他的道理、整個唯識體系建立在這上邊用起來很方便、說得通!有人說五種性是究竟說,有人說五種性是方便說,到底是什么說,肯定是究竟說,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在佛教各派中只有唯識宗才強調(diào)五種性說,別的宗不提這個事兒,華嚴經(jīng)中有三乘、一乘說,一乘是究竟,在其他派的體系中不立五種性,不立就好了,有些佛教徒老是混淆各派,各派是自成體系的,不同的體系一混淆當然有這問題,人問華嚴宗五種性說,別認為大師們怎樣,其實給一般人差不了多少,若有人問華嚴宗大師,你給說我華嚴里沒有五種性說就好了,為什么非要說五種性非了義呢?該怎么說這大師們呢?各個宗派都是這樣,自己這派里邊兒沒有的就說沒有就好了,好象一說自己這個宗派中沒有某個問題就象丟什么人一樣~~其實沒什么的,比如說唯識宗中不講如來藏,好象玄奘法師譯的經(jīng)本中就沒有如來藏這個概念,我這個說得是不是準確,大家用一點兒心,在我的記憶中是這樣,不過也有可能我記錯的。就是說在我這里根本不需要如來藏這個詞,不要如來藏這個概念就可以把圈兒轉(zhuǎn)圓了,這是高明的表現(xiàn),可不是愚癡的表現(xiàn)。大師們好象只怕人家提到佛教中的某一個概念我派中不提是我派照顧不了整個佛教一樣。我記得在九華山時請韓老師講中觀,韓老師是以《中論》為底本講的,有一次講到中間忽然一個學生站起來大聲說:“不對!這是如來藏性中流露出來的”怎么怎么著的說了一大通,這就是說這個學生純是外行,中觀中不講如來藏的!但你能說中觀不圓滿?不能吧!

  3.1.23 不對,因為沒有靠近其它東西。

  正理派說,不對,磁鐵吸鐵你說是自然而然,可為什么自然而然卻不去吸別的,比如說塑料盆~~說明了它還是有原因的,要是沒有原因的話,磁鐵就該隨便逮住什么吸什么了。小孩兒吃奶也是這樣――是有原因的,不能說自然而然。

  3.1.24 還因為沒有見過出生時沒有欲望的人。

  所有人在剛出生時就有欲望,連一個沒欲望的人也沒有,這就是前生帶來的習氣。任何生物也都這樣。這就可以證明我(靈魂)常住。

  3.1.25 (有人說)靈魂的產(chǎn)生象其它物質(zhì)及其特性的產(chǎn)生一樣,(可見靈魂無常,因為它也有生)。

  靈魂并不是常住的,靈魂也是象其他事物一樣,有事物就有性質(zhì),沒有事物就沒有性質(zhì),所以它是無常的。這就是范縝《神滅論》中說的,“鋒利是刀的性質(zhì),若沒有刀,就沒有鋒利!

  3.1.26 不對,因為欲望等是由于以前的經(jīng)歷引起的。

  正理派說,不對,欲望是由于以前的經(jīng)歷引起來的,也就是說,我(靈魂)以前就一直有,是常的。明白點兒說,就是說欲望是由事先有所期待而引起的,我們想要什么東西,就是因為我們期待那東西能夠給我們帶來某種好處,剛出生的嬰兒也是因為前生享受過,所以才會有這種期待,有這期待就產(chǎn)生了欲望。這期待是在哪兒呢?就保存在我(靈魂)中,所以小孩一生下來就有期待。

  接著說第六節(jié),說身。

  3.1.27 (身)是由地元素組成的,因為我們在其中看到地元素所有的屬性。

  這句是說身是由五大元素中的地大為主組成的。這是正理派的說法。關(guān)于這一句,劉金亮先生什么話也沒有說,沈劍英先生說“正理論認為地有香的特殊屬性,人也有香的屬性,所以人是由地元素構(gòu)成的,這也是《吠陀經(jīng)》所說的思想”,而姚衛(wèi)群先生則說,“此處意為:身由地大為主的五大構(gòu)成”,按我的想法,正理派應該說是:任何東西都該由五大組成的,只不過是五大的比例不同罷了,身中地大占重要地位,它占的比例最高。但與下邊兒對不起來,正理派說只有地大,姚衛(wèi)群先生的說法可能是有問題,但姚衛(wèi)群先生人家是以梵本來譯的,這里我們就只能存疑而已。

  3.1.28 (身)是由地、水、火元素構(gòu)成的,因為我們能看見這些元素的特性。

  這句是說身是由地、水、火三種元素組成的。這是吠檀多派的觀點兒。吠檀多派最著名的人物是個叫商羯羅的論師,給咱們佛教的商羯羅主名字很象,當然是按漢語來說很象,按梵文的話就不一樣了,商羯羅是?ańkara,而商羯羅主是?ańkarasvāmin,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這個商羯羅呢,是婆羅門教一個很著名的人物?梢哉f,婆羅門教就是因為這個商羯羅而復興的,佛教就是因為這個商羯羅而衰落的。在最初,商羯羅是遍學各種學問,尤其是佛教的中觀,他下了很大的功夫,對佛教也確實是很精通。他后來接觸到了婆羅門教,到這時正統(tǒng)的婆羅門教已經(jīng)變種了,下邊分化成了各種派別。其中有吠檀多派,這商羯羅就是在吠檀多派中學習,因為這是古印度的正統(tǒng)學派,所以商羯羅為維護婆羅門教的道統(tǒng)就站在正統(tǒng)婆羅門教的角度批判佛教,但這個商羯羅很有能耐,他能夠罵人不吐骨頭,你被罵了還不知道。商羯羅批評佛教,但佛教人并不知道這是在批評佛教,還認為是在弘揚佛教,因為他講的與佛教的空宗中觀實在太象了,讓佛教徒自己也辨認不出來,F(xiàn)在的凈空法師可能就成這一類人物,他把凈土宗糟蹋得不成樣子我們還認為他在弘揚凈土宗。直到后來,當佛教徒醒悟過來的時候,已經(jīng)來不及了,佛教至此衰落。佛教后來稱商羯羅為戴假面具的佛教徒。這個說實在的,是佛教的報應。因為當初世親就是這樣干的。他在迦濕彌羅城偷師學過大毗婆沙之后出來宣講,就是用經(jīng)部來評判有部,當時令有部論師一時還聽不出來是在批評有部。

  這是題外話。這句經(jīng)文就是說按吠檀多派的說法,身是由地、水、火三種元素為主組成的。

  3.1.29 (身)是由四大元素構(gòu)成,因為有呼吸。

  這是佛教有部的說法,說身由四大元素組成,四大元素就是地、水、火、風。剛才吠檀多派說地、水、火三元素組成,佛教就說了,因為人還有呼吸,所以還有風大,這就成了四大元素了。

  3.1.30 身是由五種元素組成的,因為它有香(地大)、濕(水大)、熱(火大)、呼吸(風大)及空間(空大)等。

  這是數(shù)論派的說法。說身是由五大元素組成的。數(shù)論派和正理派一直是糾纏不清,它們兩派也總是想一個包含另一個。正理派也說身是五大元素組成,正理派與數(shù)論派不同的是,正理派說以地大為主,而數(shù)論派沒說什么為主。

  3.1.28、3.1.29、3.1.30這三句經(jīng)文都是外人的說法,分別是吠檀多派、有部、數(shù)論派的說法,但從經(jīng)文上看,正理派沒有駁斥,按富差耶那、烏地阿塔克拉的說法,是正理派對這三種說法不屑一辯,認為這三種說法根本就沒有說服力。但是不是真的呢?不見得!你就得辯,不辯就不行。在劉金亮先生的釋中給加上了辯,說:要是一個事物中有某性質(zhì),則這種性質(zhì)可能有兩個來源,一個是這事物就是由有某性質(zhì)的物質(zhì)組成的;第二、這事物并不是由有某性質(zhì)的物質(zhì)組成,而是因為與有某性質(zhì)的物質(zhì)接觸過,所以沾上了某性質(zhì)。就是說,比如甲有花香味,就有兩種可能,一個是甲本身就是花,第二是說甲不是花,比如說甲是一個人,只是他到花叢中走了一趟,沾上了花的香味而已。在這兩種情況下,論辯的雙方都是承認該事物中是具有某性質(zhì)的,只是對來源有不同的看法。劉金亮先生舉例子說,比如一個瓶子,我們都知道它有地、水、火、風、空的性質(zhì),正理派是說,其實它只是地元素組成的,只所以我們看到了水、火、風的性質(zhì),是因為它與水、火、風元素接觸過而已,其實它不是地大外的其他元素組成的。人也是這樣,人的身體其實只有地大一種元素組成,其它的都是因接觸過而已。劉金亮先生轉(zhuǎn)述了誰的解釋,你們可以自己看一下,我現(xiàn)在手邊兒沒有。他說,這時地的極微是不可能與水的極微結(jié)合的,即使結(jié)合了,結(jié)合后的雙子也就沒有地極微所有的香性(香性即氣味)了,因為雙子是由單個地的極微和單個水的極微組成的,而單個極微是不能出現(xiàn)這效果的,就是說沒有氣味(香)。同理,地極微和別的極微結(jié)合也不會有香,這樣一來,整個身體都不會有香,這顯然不合事實,據(jù)說香香公主渾身散香,而西施是有狐臭的,這怎么說?就是說,若是地極微與別的極微結(jié)合的話,則人身上就不會有任何的香(氣味),只有地極微與地極微結(jié)合才有香。單個的地極微不會有香,地極微與其它極微結(jié)合也不會有香,只有很多地極微組合在一起才有香,F(xiàn)在人身上真的有香,所以,只能是地極微一種元素?,這就與姚衛(wèi)群先生的說法不同了。姚衛(wèi)群先生是以梵本為底本譯的,可人家劉金亮先生也是以梵本為底本譯的,誰是誰非很難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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