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經要解——波羅蜜行

般若經要解——波羅蜜行

  這一個單元,要介紹的是“波羅蜜行”。

  波羅蜜行含蓋很多內容,包括了六波羅蜜的行法及對治法,此外還涉及九十波羅蜜,不過還是以“波羅蜜行”為一個單元,六波羅蜜的“行法與對治法”另作一個單元來談,因為九十波羅蜜要分好幾個單元,所以可能要用很多的時間來談。

  之前已介紹了波羅蜜的意思,單純的波羅蜜是指一種方法,如果談“波羅蜜多”,它的范圍就擴大了,因為它涉及到六波羅蜜或是九十波羅蜜,而波羅蜜多的“多”字,并不是指多少的多,如果以梵音來發(fā)音,其實波羅蜜多不能稱作“波羅蜜多”,應該是“帕爾蜜陀”,因此波羅蜜和波羅蜜多,兩者的意思便不相同。

  “波羅蜜”在佛學辭典上,翻譯成“到彼岸”,但“到彼岸”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場來說?以人而言,此岸是娑婆世界,是個苦的世界,而彼岸也不只是講極樂世界,因為凡所有的佛世界都是樂的世界,在佛法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離苦得樂”,告訴我們怎樣出離娑婆世界之苦,以到達佛世界的樂。所以,波羅蜜如果直接翻成“到彼岸”,只是名相上的翻譯,并沒有說出到彼岸的方法。

  到彼岸一定有其方法,在什么情況下,用什么方法去面對?因此,波羅蜜翻譯成“方法”,反而容易把握,好比:六波羅蜜中有“施波羅蜜”,是說明布施的方法;“戒波羅蜜”是談怎樣莊嚴戒行的方法;“忍波羅蜜”談如何在苦的環(huán)境中安忍的方法,須知只提到波羅蜜是不夠的,“波羅蜜”只是個概念,一定要提出它是什么樣的方法;比方談“精進波羅蜜”,說明了“到彼岸”不僅有道理,還要有方法,怎樣以精進的修養(yǎng),能夠離苦得樂,提出的是精進的方法,稱之為“精進波羅蜜”。

  未談波羅蜜的內容之前,先須了解波羅蜜的概念。所謂波羅蜜行,“行”是一種行法或修行,其中包含了因緣法則與因果關系,所以,波羅蜜行于因果而言,“行”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造作勢必有完成的因,才會得到什么樣的果;這是行的因果關系;比如說:這個“行”是清凈業(yè)的話,那么所得當然是道的果,絕不可能從業(yè)上去修養(yǎng),所以說造作業(yè)因,必得業(yè)果!至于“行”是以行法而言,除了因與果的關系,還有因緣法則,為什么?假使以清凈業(yè)來說,事實上是清凈過去業(yè)的因,如果現(xiàn)在歡喜承受業(yè)的果,就是在清凈業(yè);同時在清凈業(yè)的當中,現(xiàn)在是在造作業(yè)的因,同時必受未來的果。因此,清凈業(yè)因,得到道的果,有一種果與因的關系存在,也就是清凈業(yè)的因,自然業(yè)的果報就能化解掉,而在承受業(yè)的果報的同時,又能修行道,建立道的因,當然未來得到的是道的果。

  所以說,清凈業(yè)的因,最后得到的是道的果,但也不能完全以這種方式看,因為這違背了因果定律的說法,為什么?所謂“如是因得如是果”,造作業(yè)因當然得業(yè)果,如果現(xiàn)在清凈業(yè)因,那就得業(yè)果嗎?這在因果律上很容易造成誤會,所以要留意,佛法不能只從一個開始到一個結果來論事,而忽略了它的過程,因為過程中還涉及到許許多多的因緣法則的問題。比如:一個業(yè)的因,所緣是業(yè)的話,得到的當然是業(yè)的果;如果所緣改變成道,當然得到的就是道的果,怎么說?當業(yè)報顯現(xiàn)時,就是承受過去業(yè)作的因,現(xiàn)在在承受果;如果涉及的緣仍是業(yè),那就會隨業(yè)再造業(yè),舉例來說:兩個人在爭吵什么,如果以因果關系來看,可能是過去兩人曾經結了一些業(yè)的原因,現(xiàn)在才會發(fā)生業(yè)的果相,但也不能肯定這就是業(yè)的果,為什么?因為,也可能以前沒有造過此因,現(xiàn)在會呈現(xiàn)這種業(yè)相,是現(xiàn)在所造的業(yè)因,這就可以發(fā)現(xiàn):為什么以前我在解釋因果時說:有一因一果、有一因多果、有多因一果,還有多因多果的差別。

  因此,隨業(yè)再造業(yè),這當中的緣是業(yè)的緣,不是道的緣!所以修行需要法緣或者善緣,什么是法緣?又為什么需要善緣呢?如果過去與某人有過惡的因緣,即使緣是業(yè)的話,也還有善與惡的緣,如果過去是惡,現(xiàn)在可以改變?yōu)樯频囊,為什么?現(xiàn)在再造作,現(xiàn)在雖然顯現(xiàn)的是惡的果,但只要愿意歡喜承受這過去的惡因(現(xiàn)在的惡果),不再以惡因、惡果、惡緣去對付對方,改變成善緣,未來也就沒有惡緣了。相反的,現(xiàn)在造的因是善因,將來得的是善的果,這當中就有一種緣的變化,這是依于業(yè)來說。所以,惡的因,本來要承受惡的果,若以善緣,也就是道緣或法緣來面對,就不會隨業(yè)再造業(yè),將來得到的自然是道的果。絕不是因為兩個人吵架,就認為那是過去曾經造的道因,現(xiàn)在再造作,得到的反而是道的果,如此一來會亂了因果律。

  所以,佛法談因到果,不要忘了其中還有一個過程可以調理自我,否則就無道可修了,反正業(yè)就是業(yè)嘛!沒有辦法呀!那為什么要學佛、為什么要修行辦道?就是因為以前的因雖然不能改變,但在承受果報的時候,緣可以改變,緣一改變,現(xiàn)在再造的因當然就可以改變了;但這就得靠修養(yǎng)的力量,而不是釋迦牟尼佛給我們一個善緣,或者道緣、法緣就算了;可見,要轉業(yè)成道,這個“轉”是要靠修養(yǎng)來的,絕不是空口說:好了!過去我們曾結惡緣,現(xiàn)在以道來圓滿!即使你愿意,對方還不一定愿意呢!甚至對方愿意,自己還不愿意?梢姡磺性诤跣摒B(yǎng),如果把握這個道理,會發(fā)現(xiàn)波羅蜜行不是一個單一的“離苦得樂”,為什么?因為單一的離苦得樂,會成為“我現(xiàn)在很苦,學佛就可以得樂”,那未免把波羅蜜當成武器,去消滅那不好的偏差見解了!這也是我經常提到的:學佛不要把佛法當武器,把現(xiàn)實當敵人,懂得這個道理就可以發(fā)現(xiàn):要到彼岸要有方法,方法中又涉及到因果關系、因緣法則,如果舍棄這些,只想離苦得樂,念佛就一定能往生、離苦嗎?

  苦為什么一定要受報?因為人帶著業(yè)來世間,不管是善的樂報或苦的惡報都得承受,唯有業(yè)凈了才能顯道。雖然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是一個比較簡捷的方法,可以藉阿彌陀佛的大愿力,來接引娑婆世界的眾生,阿彌陀佛的四十八愿中,就有一個這么優(yōu)惠的條件──可以帶業(yè)往生。因為過去的業(yè)你不知道,所以特別強調帶業(yè)往生,但絕不是帶現(xiàn)在的業(yè),是帶過去的業(yè),一旦發(fā)愿要去西方凈土,之后再造的業(yè)是都帶不走的,必須等果報盡了才能走,所以,帶業(yè)往生,絕不是一邊修彌陀凈土法,一邊造業(yè),認為反正業(yè)可以帶走!那就不合乎佛法了,這點一定要明白。

  “到彼岸”就是離苦得樂,要離苦得樂一定有方法,涉及到方法,除了有因果關系,還有因緣法則,這是一個基本的要領。至于談波羅蜜行的“行”,就是行法,是修行的方法,但修行干什么呢?又回到前面所說的“到彼岸”了!為什么要到彼岸呢?因為娑婆世界是苦的這岸,我們要依修行的方法,才可以離開苦的此岸到達樂的彼岸,尤其須把握:樂的彼岸絕不單指極樂世界,凡佛的世界都是樂的彼岸!比如:有的人發(fā)愿去西方極樂世界,有人要去東方琉璃世界,當然十方世界具有百千萬億佛的世界,所以,凡是佛的世界都是樂的世界,若說離開娑婆世界,就是到西方極樂世界,這是一種籠統(tǒng)的說法,往往在佛教界最容易造成誤會,問題在哪?就是宣揚彌陀凈土的一些人,他們認定了除了極樂世界外,好像就無路可走,這是很大的錯誤。

  所以,如果不懂得佛陀的道理與方法,就會變成自我意識,成為“人法”而不是佛法了,但為什么這么多修彌陀凈土的,還特別強調離苦得樂就是到極樂世界?因為釋迦牟尼佛住世四十九年于演法開示時,特別推薦極樂世界,在大藏經里有三本經典,可找到它的資料,其它的佛國凈土,佛陀并沒有專門的經典推薦,因此我們要把握的是修行的方法,如果對經典不了解會造成問題,比如:經典所談的諦義,具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人的問題,也就是對象,就是這部經是對什么樣的人說的?一個是法的問題,是說什么樣的法?再者一定有比喻。所以一部經,有專門對什么人說的、有專門說什么法的、還有專門以比喻來說法的,那就可以發(fā)現(xiàn):專門對人說的,大部份在談什么;比如:“彌陀經”是對人說的,是對娑婆世界的眾生說的,告訴你有一個極樂世界,如何、如何,可是它沒有說法,那么法在哪里?就在“觀無量壽經”里。

  “觀無量壽經”涉及到法,因為要去極樂世界一定有方法。那么它的比喻呢?就是講九品蓮臺,四十八愿等這些例喻;如果以其它的經典來看,“法華經”幾乎是八位不同的菩薩在談人的問題,再看“楞嚴經”是專門說法義的,還有“譬喻經”、“百喻經”,專門舉例來說明法義,此外還有“華嚴經”說事,那是針對“對象”來說理,也是在說法,所以,“華嚴經”是以無礙的‘華藏世界’為喻,因此在一部經里,有時具備三個條件,有時候一部經只說一個,有的說事不說理,有的說理但不一定有譬喻。

  可見,以修行的方法而言,有的人認為一輩子看一部經就夠了,其實是不夠的!為什么?因為以十大學派來看,各大學派告訴我們一些經典、論典,甚至可以找出有經有論,還舉很多有成就的人為例子。這三者如果不完整,那就遑論修行的方法了!若以禪宗來說,是方法,那么十大學派里,哪些是專門講人的問題呢?是“律宗”學派!那么十大學派的比喻在哪里?其實十大學派所有的論典,都有一部份是在說“比喻”,那是為了加強說明,而舉證它的成就,這些必須要能把握。因此,如果談一個名相,以一個比喻來說明,那就是舉證,如此一來,“有事”、“有理”、“有結果”,這不就很容易了解了嗎?這就是所謂的“人、法、喻”,因此我們談波羅蜜行,也不能離開這三個條件。提到修行的方法,首先要問是誰在修行?當然是自己那個“我”,這就產生了人的問題;那么修什么法?比如:有六波羅蜜、九十波羅蜜都是法!比喻呢?好比:談對治,如果一個人懈怠放逸,就可以用“精進波羅蜜”,那么是不是具足了“人、法、喻”?

  可見波羅蜜行,行就是修行的方法,如果沒有說明以上的道理和方法,以梵文的文法來看,會認為波羅蜜行應該是行到彼岸,但行到彼岸要怎么“行”?坐船?從橋上過?還是游泳?飛過去?所以,談波羅蜜行,先要了解“波羅蜜”是什么?剛剛提到它的法義是到彼岸,沒有錯,但到彼岸須要有方法,有方法還不夠,還要知道為什么要到彼岸?如果是為了離苦得樂,那么為什么要離苦?是站在什么立場?這就涉及到人──人在娑婆世界受苦,凡是佛的世界都是樂的世界,比方像西方極樂世界,這是不是“人”、“法、”“喻”完整具足?

  波羅蜜是“到彼岸”,談“波羅蜜行”,“行”就是怎么去做,可見一定要有方法,還要知道其中的因果關系、因緣法則,這些條件如果不完整,就不知道法在哪里?跟“我”有什么關系?!如果佛法跟一個人的“我”沒有密切的關系,那不叫佛法!這就是波羅蜜行的諦義,在概念上須把握的幾個重點:一個是名詞,從梵文到中文的涵意,以及下手的方法,還有下手的過程中,從因到果,例如:化解業(yè)因,一定要行道的因,才能得到道的果;如果化解業(yè)的因,緣還是業(yè)的話,那就是隨業(yè)再造業(yè),就不可能轉業(yè)成道,這些都是要把握的地方,所謂波羅蜜行就是談怎樣去修行的方法,包括著手目標、方向以及舉例、肯定的說明、最后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談波羅蜜行的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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