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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至1930年,師68歲至70歲

  印光大師年譜

  沈去疾著

  公元一九二八年 戊辰 民國十七年 六十八歲

  有廣東皈依弟子擬請大師往香港,因離普陀山,暫住上海閘北太平寺(一)。

  二月廿一日燈下,復朱仲華居士書二(二)。

  三月初一,復羅鴻濤居士書一(三)。

  三月初三,復羅鴻濤居士書二(四)。

  春,大師蒞滬,居士李慧澄請大師至“二憶精舍”佛堂,李與其妻周圣定同受皈戒(五)。

  有川僧聽脈念佛者,其徒以其師之文與偈持之至太平寺謁大師,祈為改削流通及作序。大師閱后卻之(六)。

  上海一皈依弟子請大師至其家吃齋。此弟子有一位五十余歲學佛多年之親戚。此女居士學問亦很好,由此請謁大師。大師見面告誡之:“年紀大了,趕快要念佛求生西方。”且謂:“即身成佛的道理是有的,可是現(xiàn)在沒有這樣的人,亦非汝我可以做得到的事。”(七)。

  夏,仍返普陀山法雨寺。偶晤張曙蕉女居士。先是,張曙蕉與中西至友六、七人避暑于普陀山麓極樂庵。每夜必至海上游泳。其事為大師所知,特遺一青年僧人相告張曙蕉等曰:“印光法師說:‘南海多漩渦,防不勝防,每年有人慘遭滅頂,切勿兒戲,后悔莫及。’”(八)

  張即至法雨寺相訪,大師一見歡然,賜與《文抄》一部,張以已所著《綠天簃詩詞集》答贈。次晨,大師即遺一山童送一紙簡與張,以評價《綠天簃詩詞》,循循善誘勸道張女士:“當移此愁怨以念佛,則生入圣賢之域,沒與蓮池海會。”張曙蕉至法雨寺再次拜謁。大師諄諄勸誡曰:“汝不要專學西歐虛派,當于公私之暇,實行愚夫愚婦之老實念佛。因一息不來,即屬后世,此時縱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亦無用處。若不及早修持凈業(yè),待到此時,方知虛受此生,枉將宿生善根,盡消耗于之乎者也中矣?刹话г!喜作詩文,是文人習氣,若不痛除,欲于佛法中得真實受用,萬難!萬難!”一星期后,張曙蕉離普陀山,往法雨寺拜辭大師,大師勸勉其皈佛,坐談二小時之久始別。

  六月初一,復萬梁居士書一(十一)。

  六月朔旦,敬書華嚴大經以盡孝思序(十二)。

  七月十九,復楊典臣居士書三(十三)。

  八月,復智章居士書(十四)。

  十月初九,復萬梁居士書二(十五)。

  十月十四燈下,復王照離居士書一(十六)。

  十一月十七燈下,復王照離居士書二(十七)。

  復宋六湛、褚蓮凈、張子凈三居士書(十八)。

  作《地藏經》石印流通序(十九)。

  作《梵綱經菩薩戒集證》序(廿)。

  作《凈土輯要》序(序廿一)。

  作《感應篇直講》序(廿二)。

  作《到光明之路》序(廿三)。

  作《石印“閨范”緣起》序(廿四)。

  作《地藏菩薩往劫救母記》序(廿五)。

  復周伯遒居士書(廿六)。

  復義通法師書(廿七)。

  圓瑛法師具書啟請大師講《阿彌陀經》,復函以老病辭(廿八)。

  (一)見《三編》卷一第一頁大師“自述。”

  (二)見《三編》卷一第一三三頁。

  按:原函后但署“二月廿一日,燈下,”無年份。今據其信中所云“光廿三下山,至上海陳家浜太平寺料理印書事,六月仍歸山,七月下山則不歸矣”等語,以及上年(民國十六年)復潘對鳧書一中所云“明年前半年,尚有許多書當印。秋后則作一南北東西了無定處之游”之語,可知是函寫于一九二八年,即民國十七年夏歷二月廿一赴滬之前夕。且由此可知,大師是年之夏六月間仍返普陀山居住。

  (三)見《三編》卷二第三九0頁。

  按:大師 此函教誡羅氏“既自名為佛弟子,何得以己之凡夫知見測佛境界?”(原函全文引錄于后)

  羅氏曾于大師逝后作文紀念,追憶此事,文名“印光大師盛德識小錄,”載《紀念文集》中,自謂:"業(yè)障深重,;淺薄,于印光大師生前未獲一禮覲。民十七年春,雖曾兩書請益,終以根機鈍劣,亦未能當下領悟,反因此時生譏議。直至今春,始能領會大師教訓之益(詳情見二十三期弘化月刊——原注)。由是深愛大師之文字般若,發(fā)心為之編輯外集,藉以自贖往日罪愆于萬一。”

  據羅氏所記大師之盛德,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慈悲廣大。大師晚期,目力精神兩俱衰損,開示各方函件,每云:光老矣!目力精神俱不給,以后勿來信,來決不復。亦不許介紹人皈依。外集中所收此項函件頗多,幾于耳熟能詳矣。于以見各方敬仰大師、有所請益者之多。而大師雖作此說,仍不惜多方開示,每每手眼兩鏡并用,成一短札。為弘楊佛法而犧牲,一至于此。其慈悲心之廣大,寧可量乎?

  二、留心醫(yī)藥,心存濟世。病為八苦之一,一經病患,其痛苦之烈,非身受者莫能知,于是求醫(yī)服藥尚矣!大師雖不習醫(yī),而于醫(yī)藥一項關心至切。《外集》中,于治大麻瘋、虐疾、盲腸炎、療瘡等藥,時時有所開示,俾展轉相告,同猶解脫苦厄。至于戒鴉片方,毒乳殺兒,念觀音救難產,分賜大悲水、米,尤言之屢屢。古賢有云:不為良相,便為良醫(yī)。大師有焉。且大師所留心之醫(yī)藥,方必求其靈驗,藥必求其簡而易得,務使貧富皆可獲益。此尤足令人稱道也。

  三、力扶正道,痛斥扶乩。大師平日教人,惟在老實念佛上做功夫。與子言孝,與父言慈,與友言信,力戒怪力亂神之談。故于扶乩之冒托仙佛,不憚大聲疾呼,加以指斥!锻饧分型娭。雖以此得罪于人,所不計也。其摧邪輔正之處,有功于世道人心者為不小。

  四,處事鎮(zhèn)定。大師暮年閉關報國寺,其時風聲鶴淚,一夕數(shù)驚。各方弟子時以大師生命為念,紛請避地。大師概行婉辭,以一經遭難,即得生西自慰。履危若定,不肯先去以為民望,是可敬矣。

  五,發(fā)揮儒理。大師雖歸心佛門,而于儒教古賢之意旨亦多融會。其發(fā)揮處,頗多前賢所未道。至程朱諸儒,破斥生死輪回之心跡及其后患,《外集》中尤一再言之。心和氣平,起程朱于地下亦當心折。

  六,文辭高古,書法古樸。大師之為人,其足以見重于世者甚多,初不必再求文辭書法之美妙。然即就其文辭而言,亦深足以令人愛重。至其書法,有時任意揮灑,固古樸可喜,稍經意者,直可上追魯公爭座位帖。此二者雖不足為大師增重,然亦可以見有道者之無所不能矣。

  (四)見《三編》卷二第三九0頁。

  (五)見《永思集·詩偈十四》(第二二七頁):

  十九年前禮南海,承師苦切誨諄諄。

  光明幢倒吾安仰?剩有淋浪淚滿巾

  (原注:民國十一年度夏,普陀進香謁師于法雨寺之藏經樓。一見即勸導持名念佛,開示懇切周摯,雖頑石亦應點頭。十七年春,師蒞滬,特延至二憶精舍佛堂 ,與亡室周氏圣定同受皈依戒,自此趣向始定。)

  (六)見《三編》卷二第三0八頁《復謝慧霖廿五》。

  按:大師閱此川僧之文與偈后,謂來謁之川僧徒曰:“汝師到是有所悟者,但以禪凈宗旨不明,以禪為凈,以凈為禪。俾念佛者不致力于信愿,而致力于參究,縱有所悟,不能仗佛力往生西方。由未斷惑,不能仗自力了生脫死。汝要流通,我也不打破,汝自為之。我亦不為汝改削,亦不作序。汝印出來也不要送我,我也不肯為汝施送。”其人遂去。向大眾書局排印數(shù)千本,名《禪凈言行錄》。

  大師評其偈謂:“其偈居半,似有道理,但宗旨混濫,亦可令無知之人種善根,亦可令真修凈土人棄信愿。此種書,光不肯干預。”

  (七)見《三編》卷四第一一0九頁《由上;刂领`巖開示法語》:“民國十七年,上海有一皈依弟子,請我到他家吃齋,便說他有個親眷,是學佛多年的女居士,學問亦很好,已有五十多歲了,可否叫她來談談。我說可以的。于是就叫她來。等到見面的時候,我就對她說:‘年紀大了,趕快要念佛求生西方。’她答道:‘我不求生西方,我要生娑婆世界。’我便回答她道:‘汝的志向太下劣了。’她又云:‘我要即身成佛。’我又回答她道:‘汝的志向太高尚了!何以那個清凈世界不肯往生,偏要生在此濁惡的世界?要知道,即身成佛的道理是有的,可是現(xiàn)在沒有這樣的人,亦非汝我可以做得到的事。’像這樣不明道理的女居士竟毫不自量的口出大言,實在是自誤誤人的。”

  (八)見《紀念文集·追慕原始要終之第一位》。

  按:張曙蕉,女,名汝釗,字曙蕉(公元一九00——一九七0)。浙江慈溪人。皈依太虛法師后,賜法名圣慧。祝發(fā)為比丘尼后依根慧法師,賜法名曰本空,字又如,號弘量。出家前著有《綠天簃詩詞集》。

  (九)見(八)。又,此函收入《三編》卷二第三一七頁《復張曙蕉居士書》。

  (十)見(八)。

  按:《三編》收大師復張曙蕉書共八通,張女士此紀念文中引錄二通。大師與張曙蕉只此一遭會晤,前后見面三次。據張氏此文所言,時間在“民國十七年夏”,而大師《復張曙蕉居士書四》中,開首即言:“君于民十六年見光時,光頗嘉其聰慧,而又能受人指斥,故光常冀君為浙地女界之善導。”大師人事紛繁,接引初機如曙蕉輩不勝之多,日久回憶,于時間上似有約略之處,而張女士則畢生拜謁大師僅此一遭,故于日期上記之似較確切。且據本年大師“復朱仲華書”中所云“六月仍歸山,七月下山則不歸矣,”可知是夏大師仍在普陀山。與張曙蕉會晤或其時歟?因從張文所記,載入本年條內。

  (十一)見《三編》卷一第一五三頁。

  (十二)見《三編》卷三第七五四頁。

  (十三)見《三編》卷二第五二二頁。

  (十四)見《三編》卷二第四三九頁。

  (十五)見《三編》卷一第一五四頁。

  (十六)見《三編》卷一第一四0頁。

  (十七)見《三編》卷一第一四一頁。

  (十八)見《續(xù)編》卷上第二0七頁。

  (十八)見《續(xù)編》卷下第九頁。

  (廿)見《續(xù)編》卷下第十一頁。

  (廿一)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二頁。

  《凈土輯要》,大師之皈依弟子、湖南劉陽潘慧純、邵慧圓居士編輯。共分三編,上編輯錄《增訂廣長舌》為初機入門;中編輯錄龍舒居士及歷代凈土宗法師切要之開示語錄;下篇輯錄念佛儀式及凈土日課經咒、回向文。

  (廿二)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五頁。

  (廿三)見《續(xù)編》卷下第七十四頁!兜焦饷髦贰,大師之皈依弟子李圓凈居士編輯。述因果報應之善書。

  (廿四)見《續(xù)編》卷下第九十五頁。

  按:《閨范》四卷,明呂叔簡編輯。萬歷十八年庚寅(公元一五九一年)成書。近代李耆卿出資印行五百部流通,并祈印光法師為之作序。

  (廿五)見《續(xù)編》卷下第一0九頁。

  "眾生之心,與佛無二,其不能作佛、常作眾生者,以其自無慧力,不能覺悟,又無善知識為之開導,由是以本具佛性之妙心,作起惑造業(yè)之根本。”

  (廿六)見《三編》卷二第二七九頁。

  按:大師復周伯遒居士函共二十通。此函后亦無年月日期,以函中“香港早已函電催促,明年正月當即前去”句,再參照《大師自述》中“民十七年,有廣東皈依弟子擬請往香港,離普陀,暫住上海太平寺。十八年春,擬去,以印書事未果。”等語,考定此信寫于本年。

  (廿七)見《三編》卷一第十八頁。

  按:印光大師對于自身個人力量,對于所處當時社會環(huán)境、局勢,皆有充分客觀現(xiàn)實之估量,故別具洞察事物事件本質之卓識遠見。此乃大師終其世弘法利生之特點,亦是其弘揚凈土念佛法門取得輝煌成果原因之一。因時制宜,契理契機,此之謂也。大師且舉南京法云寺例,謂:“南京法云寺,已募四萬八九千圓,擬先蓋大殿,光極力阻止,幸未蓋。若蓋成,則必被兵住。”凡不顧當時當?shù)貙嶋H情形,一味謬以大興土木,募緣建筑,自命為弘揚佛法者,皆應以大師此函為警策,逐字逐句領會其中意義,三復其旨,真佛子者,必幡然而悟矣。原函未署日期,今以信中自云“虛度六十八歲”諸語,定為本年所寫。

  (廿八)見《永思集·印光大師生西事實》。

  《復羅鴻濤居士書一》(《三編》卷二第三九0頁)

  《復張曙蕉居士書一》(《三編》卷二第三一七頁)

  《復張曙蕉居士書七》(《三編》卷二第三二一頁)

  妙峰法師,明代山西平陽人。名福登,姓續(xù)氏。天生異相,七歲失恃怙,為里人牧羊。十二歲投近寺僧出家。僧待之虐,逃之蒲坂。山陰王建見而奇之,修蘭若令其閉關,入關未久,即有悟處,作偈呈王,王取敝履割底寄之,登接得禮佛,以線系項,自此絕無一言矣。

  《復義通法師書一》(《三編》卷一第十八頁)

  公元一九二九年 己巳 民國十八年 六十九歲

  離普陀山,在滬校印各書,急欲結束,及早歸隱。擬應廣東弟子黃筱偉等所邀赴香港。真達法師等以江浙佛地信眾尤多,一再堅留,遂辭香港之請,留之(一)。

  正月燈下,復周智茂居士書一(二)。

  二月初二,復師康居士書(三)。

  五月初三,復焦易堂居士書(四)。

  夏六月,作《慧濟居閱經室緣起》(五)。

  夏,晤芝峰,大師予以教誨約一小時(六)。

  季秋,作《樂慧靜優(yōu)婆夷生西記》(七)。

  十月廿三,復李少垣居士書(八)。

  十一月十六,復某居士書(九)。

  十二月初八,大師在滬世界佛教居士林作開示,時范古農作開示法語記錄(十)

  胡兆煥居士由明道法師介紹皈依為弟子,大師勖以“致力教育,栽植青年,當如苦行頭陀,不辭勞瘁”(十一)。

  作《介紹用三星素皂書》(十二)。

  復陳慧和居士書(十三)。

  復郝智熹居士書(十四)。

  作《普門品講義序》(十五)。

  作《歷史感應統(tǒng)記》序(十六)。

  作《新編觀音靈感錄》序(十七)。

  作《杭州南天竺演福寺募修大殿并各殿堂寮舍疏》(十八)。

  作《募修永年祈禱普利會疏》(十九)。

  作《蓮宗正傳》跋(廿)。

  作《地藏菩薩本跡靈錄》序(廿一)。

  作《日誦經咒選錄》序(廿二)。

  作《凈土問辯·功過格合刊》序(廿三)。

  作《覺后編》序(廿四)。

  作《重印〈達生〉〈福幼〉兩編序》(廿五)。

  作《重印〈環(huán)球名人德育寶鑒〉序》(廿六)。

  作《放生殺生現(xiàn)報錄·戒殺放生各文合編》序(廿七)。

  作《五臺碧山寺由廣濟茅蓬接法成就永為十方常住碑記》(廿八)。

  (一)見《永思集》,“行業(yè)記”。

  (二)見《三編》卷二第四五九頁。

  按:此函雖短,然函義精辟,信中所云“今人體質單弱,不得妄效古人”;又如“佛法真益,要在至誠中得”等語,皆為重要開示。信中告誡一切修行之人,必須質直無偽,真實做去,方為實行。所謂“少實勝多虛,大巧不如拙”,當書之以為座右銘。

  信后另附印光大師對《增廣文鈔》中戒煙藥方用之補充說明。鴉片煙者,吾國自清季至民國一大禍患也。近偶閱野史所載,謂張學良將軍早年亦曾染此嗜好,且已成癮癖,其后為強身報國,矢志戒之。不幸先遭日軍之欺,以瑪啡針詐稱戒毒針劑,毒癮轉深。及覺察時,受害已甚。后至上海,設宴請諸友好宣白戒毒決心,乃獨處靜室,質直做去,當甚癮發(fā)作之際,痛苦不堪勝言,至以首撞壁,流血滿面。幸恃張帥意志堅毅,體魄強健又且年青,數(shù)日后毒癮熾烈之勢減退,輾轉一月,加以調治,戒毒成功。夫張將軍者,人中之豪杰也。及其少時,猶不免受社會流弊所荼毒,戒除之際,艱危如此,況一般蕓蕓眾生,下根庸人,其能到此地步而決然自拔乎?吾在此不惜篇幅載述,絮絮以此事為例者,蓋可以管窺鴉片煙患在當時社會禍害之烈。由此可以映襯出大師施刊戒煙藥方,且一再諄諄說明之苦心,大慈大悲之菩薩心腸。印光老人雖身居海島,其洞察當時社會流弊一清二楚,而救苦救難、普濟眾生之大乘佛教精神于此相得益彰。

  (三)見《三編》卷二第四六八頁。

  按:大師于此函中介紹《壽康寶鑒》一書,對于青年養(yǎng)身修性重要意義,拳拳之心,慈母之愛耀然紙上。

  (四)見《三編》卷一第一二0頁。

  按:此函近代一難得之宗教家精辟政論文章也。大師于此文歷陳事實,指斥當時政府破壞佛教,意欲驅奪僧產的行為,實際違背了立國之本的三民主義。全文雄辯有力,文筆矯健,首尾呼應,始終針對民國政府的三民主義意旨而發(fā),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也。信后一段附言,論及新時代之男女平權問題,直截了當指明“女人之權大于男子多難稱喻”;又謂“治國平天下之權,女人家操得一大半”。可算得“婦女頂半邊天”發(fā)源之論。

  此函末但署月日,未寫明年代,今據其起首所云:“以三民主義互相號召,今已十有八年”句,考定為民國十八年,即公元一九二九年時所寫。

  (五)見《三編》卷三第八0三頁。

  (六)見《永思集·紀念印光老人的老實話》。

  (七)見《三編》卷三第八一七頁。

  (八)見《三編》卷三第七0四頁。

  (九)見《三編》卷三第七一八頁。

  按:大師此函中,有三層深義值得仔細領會深思:一、謂人之成敗(關鍵)全在幼時。二、謂父母者兒女之模范也。其三、謂光宗耀祖,成家立業(yè),只在能立志學好而已,豈有什么難行難做處!法師屢屢指示:“家庭教育為改造社會,培植人才之根本途徑。”此項觀點、主張,大師終其世不厭其煩地為人提起。

  (十)見《永思集·我之紀念印光大師》:“十八年佛成道日,于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記錄大師開示。”“開示法語”全文見《三編》卷四第八七五頁。

  (十一)見《永思集·印光大師圓寂感語》。

  (十二)見《續(xù)編》卷上第一二九頁。

  (十三)見《續(xù)編》卷上第一七0頁。

  (十四)見《三編》卷二第五三一頁。

  按:此信中大師指出:“若是只讀得幾種禪書,便學著弄機鋒,則其罪極重。”“譬如軍中口號,非營外人所得知。若順字面解機鋒,則如營外人妄意營中口號為某,便自混入,能不送命于當下乎?”此則譬喻,生動深刻之至。原函末后未署年月日期,今據其信中自云“虛度六十九年”而定為本年所寫。

  (十五)見《續(xù)編》卷下第十三頁。

  (十六)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三頁。

  按:此書大師向魏梅蓀提議(見前注),后由聶云臺居士請許止凈居士編輯完成。乃歷史上因果報應故事之匯載也。

  (十七)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九頁。

  (十八)見《續(xù)編》卷下第二三八頁。

  (十九)見《續(xù)編》卷下第二三九頁。

  (廿)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四三頁。

  (廿一)見《續(xù)編》卷下第三十頁。

  (廿二)見《續(xù)編》卷下第五十頁。

  (廿三)見《續(xù)編》卷下第五十二頁。

  (廿四)見《續(xù)編》卷下第五十三頁。

  按:《覺后編》,前清隱士王克庵所編。選取諸書如《陰騭文》、《功過格》等及古今賢哲所著孝親敬長、持身涉世、改過遷善諸嘉言,輯為一編,共分十四門。

  (廿五)見《續(xù)編》卷下第七十頁。

  按:《達生編》中醫(yī)產科普及知識書!陡S拙帯,中醫(yī)兒科、保健書。

  (廿六)見《續(xù)編》卷下第七十八頁。

  (廿七)見《續(xù)編》卷下第八十九頁。

  按:《戒殺放生錄》,清代江慎修所編,將所見所聞之殺生、放生因果報應錄之成集。其族齋孫江易園為之排印出版于民十一年。大師所序。

  (廿八)《續(xù)編》卷下第一六七頁。

  按:佛界內向有剃度派寺院與十方叢林之分,剃度派寺院與寺廟創(chuàng)建及管理體制上,有其存在之歷史根源與社會基礎,然古今高僧大德無不以與樹,維護十方叢林為已之第一宏法大事。此文可并參閱大師《至廣慧和尚書》(《續(xù)編》上卷)、圓瑛法師“清涼芬芳普濟寺十方碑記”(圓瑛大師年譜)及沈去疾《上海普濟寺碑考》等。

  復焦易堂居土書《喻在家善信》

  公元一九三0年 庚午 民國十九年 七十歲

  無母居士由真達法師引進,專誠至上海太平寺拜謁。

  春,大師由滬至蘇州報國寺閉關。

  郭介梅居士隨眾送大師至報國寺,郭并賦詩四章(三)。

  春,盛圣教拜謁,大師為之開示兩小時。(四)

  仲春,作《朝暮課誦白話解釋》序。(五)

  季春,作《臨終津梁》跋。(六)

  大師作《蘇州報國寺關房題壁偈》。偈云:虛度七十,來日無幾。如囚赴市,步步近死。謝絕一切,專修凈土。倘鑒愚誠,是真蓮友。(七)

  夏,校勘《凈土十要》,付刊印流通。(八)

  夏,在報國寺關房窗口會見釋大醒。(九)

  六月初四,復金振卿居士書(十)。

  閏六月吉日,作《普為施資流通〈歷史感應統(tǒng)記〉及展轉傳布看讀諸善信回向偈(十一)。

  九月廿六,復神曉圓居士書(十二)。

  孟秋,作《摩利支天陀羅尼》跋;(十三)作《普勸學佛譚》序(十四)。

  十一月,吳引之、李引泉、李協(xié)和同到報國寺來拜謁大師。大師遂問吳,何以知彼前生是云南僧,彼答所以。大師遂勉其一心念佛,莫負前生修持。吳不以為然,不納而去。并渭:“念佛有什么希奇!”彼其時已八十歲矣(十五)。

  是年,明道法師遵大師指示安排,于上海覺圓佛教凈業(yè)社內建《弘化社》佛經流通處(十六)。

  作《心經添足重刊流通》序(十七)。

  作《凈土十要》序(十八)。

  作《飭終津飭梁》序。(十九)

  作《重訂西方公據》序。(廿)

  作《勸世白話文發(fā)隱》序。(廿一)

  作《大慈老人塔院重修記》。(廿二)

  作《飭終三大要》(廿三)。

  作《宗道名說》(廿四)。

  復謝慧霖居士書七(廿五)。

  冬,倪文卿居士赴蘇垣報國寺拜謁大師,談次言及時世日非,眾生災苦。大師曰:“明年還要大壞!”(廿六)。

  因聞家鄉(xiāng)陜西荒旱,匯銀一千六百圓至合陽賑災(廿七)。

  (一)見《永思集·我與印光大師》:“民國十九年,大師來滬住太平寺。我專誠去頂禮,由真達老和尚引進。我先曾聞說大師道風峻肅,以為他的態(tài)度一定是很威嚴的。及至一見,卻是滿面慈容,和藹得很。我頂禮之后,大師叫我坐下,我就和大師對面而坐,舉談起來。我那時還沒有懂得佛門中‘求法’這一件事的意義的重大,竟不知輕重地請問大師如何是大彌陀手印的印相。大師竟也不加呵責,結起印來教我。”

  (二)見《永思集·行業(yè)記》:“十九年(七十歲)二月往蘇,即就報國掩關。”

  (三)見《紀念文集·送老人到報國寺閉關詩》。

  其一:

  每從絮果證萍因,慧鏡光寒謝絕塵。凈域禪關參一指,仁山智水悟三身。

  椿松樹陰靈巖曉,桃李花榮佛國春。世界挽回千萬劫,慈航引導出迷津。

  其二:

  山門緊閉遠塵囂,老鶴盤空下九皋。面壁苦吟常入定,心齋兀坐不知勞。

  毒龍已制安禪慣,靈鷲頻來見俗逃。聞得木樨香最久,碧天如洗月輪高。

  (四)見《紀念文集·小小的紀念文》。

  (五)見《三編》卷三第七八三頁。

  (六)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七頁。

  (七)見《三編》卷四第八二七頁。

  (八)見《言行錄·重刊十要》:“蕅益大師以正法眼于闡揚凈土諸書中,選其契理契機、至極無加者輯為十要。大師逝后,其門人成時,欲遍界流通,恐文長卷博費鉅而難廣布,遂節(jié)略字句,于各要敘述意致加以評點,實煞費苦心。惜其隨閱隨節(jié),未經復勘,即付梓人,致文多隱晦。師于民國七年,囑徐蔚如搜集原本,十九年夏,始得其全。于是逐一?,仍依時師之序敘評點,惟補其歉,不泯其功。另以《往生論注》、《徹悟語錄》、《蓮華世界詩》等十余種附于各要之后,較先節(jié)本文多一倍,重新刊印。”

  (九)見《永思集·拜識印光大師的因緣及其印象》:“十九年夏天,我在蘇州定光寺休息了幾天,這時,印光大師閉關報國寺,我決定了某一日上午去作第三次參拜。在未去之前,我就料到這一次要受到他老人的呵斥了。因為我在廈門主編的《現(xiàn)代僧伽》已滿二年,他老總會見到一二冊的。如果一看到內容,無疑的要視為這是革命佛教的炸彈。果如所料,在關房窗口拜見大師之后,開口便道‘你們辦的《現(xiàn)代僧伽》是專門罵和尚的,不怕造口業(yè)?你們在廈門辦閩南佛學院,都是革命黨新僧,要打倒你,要打倒他,連我印光你們都要打倒。’我馬上聲辯:‘《現(xiàn)代僧伽》上并沒有說打倒你老法師的話,此話從何來?’他老說:‘去年有人告訴我的。’我說:‘老法師曾親眼看見那本書嗎?’他說:‘他們是拿了兩本來的,我不看那樣罵人的文字!’談著談著。由罵人談到現(xiàn)代的佛寺制度是否需要改良以及青年僧徒是否需要教育等問題。他老又并不一定執(zhí)著主見,但是佛寺制度應該如何改良,青年僧徒應該如何教育等等,請他老發(fā)表意見,他又不愿意指示。說到末后,他說:‘你就是罵死了他們,他們仍舊不能把叢林改好,罵之無益,枉造口業(yè)。’在我心坎里領受到他老的意旨,喚不醒人,自己省些力氣,而又免得造下了口業(yè)。

  此次參訪大師,記得是與文濤法師同去的。臨行拜別,他老尤殷殷教誡:‘以后寫文章不要罵人。造了口業(yè),趕快懺悔!’所以,我的別號曰‘僧懺’者,乃紀念領受大師之訓示誠意。又不但我的拙作名《口業(yè)集》而已。

  (十)見《三編》卷二第四九七頁。

  按:大師于此文中指出:“錫箔一事,雖非出佛經,其緣甚遠。”《法苑珠林》曾載錫箔及焚化衣物事。“其文乃唐中書令岑文本記其師與一鬼官相問答等事。其人仿佛名睦仁倩,初不信佛及鬼神,后由與此鬼官相契,遂信,并令岑文本為之設食,遍供彼及其隨從。睦問:冥間與陽間何物可相通?彼云:金銀布帛可通,然真者不如假者。即令以錫箔貼于紙上,及以紙作綢緞等,便可作金及衣服用。其時在隋之初,此時岑文本尚在讀書,至唐則為中書令矣。”

  (十一)見《三編》卷四第八二四頁。

  (十二)見《三編》卷一第一二七頁。

  (十三)見《三編》卷四第八九三頁。

  (十四)見《三編》卷三第七八0頁。

  (十五)見《三編》卷四“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第一0六二頁)。

  (十六)見《言行錄·弘化立社》:“師數(shù)十年流通佛經善書,為益甚鉅。及民國十九年,將滅蹤長隱,乃以紙版數(shù)十百種及印而未經流通之書數(shù)萬冊,付諸明道法師,于是明道承師旨,就上海覺圓創(chuàng)立弘化社。民二十年,遷蘇之報國寺,即師閉關處而流通焉。”

  弘化社,一九三0年在上海覺圓凈業(yè)社內成立,印光大師發(fā)起,明道法師主辦。大師于赴蘇垣報國寺閉關前,將紙版數(shù)百種及己印好之經書善書數(shù)萬冊交付太平寺之明道法師,示意他能創(chuàng)辦一個刻印流通佛書的機構,明道本此旨意,與王一亭、黃涵之、關絅之等居士商議籌設弘化社,先在覺圓佛教凈業(yè)社流通部,訂立流通辦法,分為全贈、半價、照本三種。后業(yè)務擴大,遂更名為弘化社,正式宣告成立。民國二十年(公元一九三一年)遷往蘇州報國寺,即大師閉關處。民國廿四年(一九三五年)十月明道法師去世。大師鑒于弘化社流通事務無人托付,乃自出任之,直至其圓寂。大師寂后,滬上緇素于覺園法寶館成立印光大師永久紀念會,復將弘化社自蘇州遷回上海,設于覺園法寶館內。該社主要流通印光大師歷年所印凈土宗經書三十馀種,同時編印、流通《印光法師文鈔》及《嘉言錄》《菁華錄》等。一九四九年以后,繼續(xù)流通佛書,一九五六年與上海佛學書局、大法輪書局合并,改名為上海佛教書店。

  (十七)見《續(xù)編》卷下第八頁。

  按:《心經添足》,明代弘贊法師著。易于初機入門領會之顯豁詳明《心經》注本。近代夏慧華居士為超薦其亡兒叔夔而出重資刊流通,范古農居士為之?,排印若干卷贈施法緣。

  夏叔夔,就學於北平協(xié)和醫(yī)學校,為學生會會長。天資聰敏,熱心公益事業(yè),素抱《不為良相,必為良醫(yī)》之志,平生于佛法絕末措懷。民國十五年,年二十七歲,病殛將終之際,問其父日:“《心經》〈不生不滅〉作何解說?”夏居士諭之曰:“此示吾人心之本體,如太虛空,無相無形,非空非有,在凡不滅,在圣不增,居生死而不垢,證涅槃而不凈。生相尚無,滅從何有?能悟此理,堪名佛子。雖然,談何容易!汝且一心念佛求生西方,迨至華開見佛、證無生忍時,始為分證此不生不滅之心體。從茲進修,直至三惑凈盡。二死永亡、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時,方為究竟證此不生不滅之心體。切不可以聞名為親證,不求往生,以致長劫沉淪,莫申出離也。”未久即逝。

  (十八)見《續(xù)編》卷下第十七頁。

  (十九)見《續(xù)編》卷下第二十七頁。

  按:《飭終津梁》,李圓凈居士編。分四篇,為飭終章程;飭終言論;預知利害;飭終實效。介紹凈土法門中飭命終時,念佛及他人助念方法之書也。

  (廿)見《續(xù)編》卷下第三十四頁。

  按:《西方公據》,凈土宗經、咒書。真達法師重行編選校訂流通。重訂本首列《彌陀經》、《往生咒》念佛儀規(guī);次列古今顯豁、淺近各開示,而后注重于飭終助念一法;再次列三皈、五戒、十善、四諦、四料簡,各項略釋及佛號百頌,訂作一本。

  (廿一)見《續(xù)編》卷下第六十八頁。

  按:《勸世白話文發(fā)隱》,近代黃涵之居士編。

  (廿二)見《續(xù)編》卷下第一六五頁。

  (廿三)見《續(xù)編》卷下第一九六頁:“今列三要,以為成就臨終人往生之據.....第一,善巧開導安慰,令生正信;第二,大家換班念佛,以助凈念;第三,切戒搬動哭泣,以防誤事。”

  (廿四)見《續(xù)編》卷下第二三二頁。

  (廿五)見《三編》卷二第二八七頁。

  按:此書末亦未署年份。末尾但記“三月十七日”。據信中所云:“五月底當返普陀,過六、七月下山,則不歸矣。八月前有信,寄上海太平寺,八月后千祈勿再來信。以既滅蹤己,則無地可投,亦不再答復也。”則此信當在其蘇州報國寺閉關前夕所寫,故歸于本年條內。

  (廿六)見《永思集·幽明欽贊之印光大師》。

  (廿七)據印光法師故里陜西(郃)合陽鄒念宗先生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來信提供之資料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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