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談財富—財富的積聚與消散3

  印順法師財富——財富的積聚與消散

  五、財富究竟屬于誰

  財富,到底是屬于誰的?這個看來簡單的問題,實際上非常復雜。這要從三方面去說。 從先前的因緣說,那就是“宿因則共,現(xiàn)緣或別”。這是說:從以前業(yè)感而有的宿因說,大地、河山、火、水、田、園、一朵花、一株草,這些(一般看作)自然而有的,都是大家共業(yè)所感的,不但是人,也還是畜生等所同感的。如披拂的春風,和暖的日光,山石,土壤,這不都是共有的嗎?凡是共業(yè)所感的,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轉(zhuǎn)移。如大家的善業(yè)增上,就會進步而逐漸地清凈莊嚴。如惡業(yè)增上,就會衰退而成為貧瘠荒涼。經(jīng)過了人的功力(也還有前生業(yè)力的彼此不同),這些自然物,就有屬此屬彼的差別,所以說“現(xiàn)緣或別”。如本是荒地,有人加以墾殖,土地轉(zhuǎn)為肥沃,收成也多而又好;如林木,經(jīng)人工采伐、運輸,加以制造而成用具,這就不再是一切共有的了。然以農(nóng)業(yè)品來說,土地本不是個人的。要墾殖,需要農(nóng)具,是工人制成的。農(nóng)具所用的鐵,又是從礦山采取,經(jīng)鍛煉等而成。此外,肥料、種子、水利,一切都與現(xiàn)緣的人功有關。如究竟的推論起來,如佛法所常說的:一法從一切法成,一法助成一切法。所以一切現(xiàn)緣所有物,也都有共同的意義。不過依功力——現(xiàn)緣的主要或旁助的不同,顯出屬此屬彼的差別罷了!

  如從當前的攝受說,那就是“攝取則別,受用或共”。攝取,是有所攝屬而成為某方所有的——是個人的,是一家的,某一社團的,某一國家的。雖其中也有是多人所公有的,但主權有了攝屬,便成為不共于他(別)的土地或財物了。這種私有的攝屬,由于自私的占有欲,知識的不充分,每每超出其應得的限量。根據(jù)上面所說的宿因現(xiàn)緣來看,不一定是合理的。甚至如古代的以人為奴隸,看作自己的財富而可以買賣(到現(xiàn)在,人類還以牛馬等為自己所有,而自由地加以奴役或殺害)。又如某國人發(fā)現(xiàn)一島嶼,就被看作該國所有,或者禁止別人移殖。又如侵略者以武力取得別國的領土或權益,也被看作合法。不過,世間原是不太理想的,原是不離自我的私有觀念的(無我就出世了)。加上財富本身,含有“現(xiàn)緣或別”的成分,所以自然的會成為私有制。這種攝取而屬此屬彼,不一定理想,但為了維護社會安定,必然地產(chǎn)生成文或不成文的法規(guī),而防范相互的侵占。在時代的演變下——知識進步,道德進步,自會逐漸地走向合理。如民生主義,進步到耕者有其田;都市土地,漲價歸公等。如知識更發(fā)達,道德更進步,現(xiàn)緣更密切(人類的關系更切),相信會逐漸到達“大同”境地,也就是更合于“宿因則共,現(xiàn)緣或別”的法則。然而,世間永久是世間,攝屬的私有性,也永久會存在的。如真能完全超出私有的攝屬關系,那只有凈土了。

  由于“宿因則共,現(xiàn)緣或別”的關系,盡管財富的攝屬私有化,論到受用,還是可能共用的。如農(nóng)夫的莊稼,麻雀們要來分享他的果實。如栽植花木,不準人摘取,也得讓人觀賞。即使圍起來謝絕參觀,花香陣陣,還是要隨風而送到別人的鼻中。你打開收音機,傾聽優(yōu)美的歌曲,不知你的鄰人,也正在受用呢!房屋是你的,如偶然暴雨,路人來檐前避避雨,終該是可以的吧!在戰(zhàn)爭時期,國家可以征用空著的房屋,難民也可以臨時住用。如大家到了無衣無食,那末你所有的衣食,也就難于保持私有了!眾生是展轉(zhuǎn)互助相成的;“宿因則共,現(xiàn)緣或別”的東西,雖不妨攝取而成私有,但受用卻可能共同呢!

  如約將來的果報說,那就是:“保藏不定屬于自己;受用不再屬于自己;施諸悲敬才真屬于自己”。這一判別,是應該分別解釋的。

  “保藏不定屬于自己”:積聚的財物,變成不動產(chǎn)也好,存入銀行也好,埋藏也好,不一定是屬于我們自己的。佛經(jīng)說:五家所共——水災、火災、盜匪、惡王、不肖子孫。水火兩災,可以毀壞辛苦得來的財物。匪與惡王,可以強奪我們的財富。不肖子孫,把父祖辛勞的積蓄,任情地揮霍,F(xiàn)代的問題更多,戰(zhàn)爭破壞,幣制貶值等,每有富翁在幾天內(nèi)什么都完了。其實,大家不免一死,終歸無常。蓄積的一切資財,什么也帶不去,還是你自己的嗎?積蓄些養(yǎng)老、防災,本來不可說不對。但有人愚蠢無比,富有的資財,不肯供給他的父母兒女,慈善事業(yè)更不必說,連自己也舍不得用,真不知財富是做什么的!傳說:有一老人,積蓄的黃金,埋在屋外的墻腳邊。每天吃飽了,便到墻邊去看看,滿意地欣賞他的黃金。這樣日子久了,難免被人識破,暗暗地把藏金拿走了。第二天,老人又去欣賞他的積蓄時,發(fā)覺黃金已被盜掘了。這可傷透了他的心,嚎啕痛哭,哭得鄰舍都驚動了。他訴說黃金被竊后,有人問他:“黃金埋藏多久了?要使用它沒有?”他說:“埋藏已十年多了。并沒有動用過,因為每年收入豐余,不需要用它!庇谑怯腥讼蛩嶙h:“這好辦,好在黃金是埋藏而不需用的。那可以包幾塊土磚,照舊埋在那里,當它是黃金,每天不照樣可以去看看,可以滿意地欣賞它嗎?”這故事說明了,某些無謂的保藏,只是滿足他的私有欲而已,并無實用,而結(jié)果終究是散失了!

  “享受不再屬于自己”:有以為自己的財物,自己有權支配享受,所以縱情地浪費,他是怎樣的富有呀!不知道,這么一來,再貧窮也沒有了。如有一千斤谷子,收藏起來,日子久了,谷子不是變質(zhì)而不能再吃,便是為鼠雀等逐漸消耗光。專于保藏而不用的也如此,所以上面說:“保藏不定屬于自己”。但此千斤谷子,如把它一起煮飯吃了,雖然并不損失,可是吃完以后,什么也就沒有了。財富專為自己所享受,恰好如此,所以說:“享受不再屬于自己”。過去的福報,享受完了,未來的福業(yè),什么也沒有,這不是最大的貧窮嗎?

  “施諸悲敬乃真屬于自己”:積蓄的終會散失,享受了就此沒有,那末就得把現(xiàn)有的財富,分一分來作福修德,為將來受福種子。譬如一千斤谷,拿一部分去下在田里,加上肥料功力,就會有十倍百倍的更多收入。這樣,如分一分財富去布施,讓大家受用,為佛教文化慈善而使用,便是努力于福報的再生產(chǎn)。布施,似乎是損失(如種谷腐爛),而實能引發(fā)未來豐滿的福報(如收成更多)。老子說:“既以與人己愈有”,可借以說明布施得福的道理。谷子下種時,當然希望豐收,把它播下好田地,不能撒在沙石上。布施作福也如此,有兩種良好的福田,功德最大。一、悲田:把財富分一分去撫恤孤寡,施舍醫(yī)藥,救濟災難等。這些社會福利、救濟事業(yè),便是種福于悲田中,因為這是值得同情憐憫的對象。二、敬田:為兒女的孝養(yǎng)父母,做佛弟子的敬奉三寶等,這都是種福在敬田中,因為這是值得尊敬的對象。凡是種福于悲敬二田,現(xiàn)生或?qū)?一定會得良好的福報。布施時引起“施福業(yè)”,隨逐行人,從今生到來生,成為水不能淹,火不能燒,盜匪惡王所不能奪的自己的財富,所以說:“施諸悲敬乃真屬于自己”。

  (中國佛教文化信息中心提供 文/印順法師《妙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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