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苦之道 三、梵行 三

  三、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發(fā)持缽,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酒踅(jīng) 五陰誦】

  為何出家身份對修行竟會這般重要?這個問題可不是三言兩語就能交代清楚的,且由出家人的相貌說起。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發(fā)持缽,家家乞食,如被禁咒!菇(jīng)文說得簡單,僅輕描淡寫地敘述了一些眾所周知的外相,但這些外相本身就是一種保護措施,目的是盡可能地幫修行者隔離欲貪的誘惑。出家人的特殊扮相猶如古代黥面的酷刑,不需發(fā)傳單、不必作廣告,即使是幼童也能遠遠一見便知來人身份特殊,不能以常態(tài)的社會禮儀對待。

  除了符合了社會大眾心目中固定的形象,出家人能說的話、能作的事、能涉足的場合都極為狹隘、極為有限,逼得出家人若不專注于道業(yè)便無以打發(fā)時間;除了一般社會大眾的接濟,出家人不許涉入任何行業(yè)謀求資生所需,身處農(nóng)、工、商、政、學、藝等整個社會體系之外,出家人就只有修道證果一途可供奮斗努力;除了自身的道德品行,出家人沒有任何勢力可資憑恃,不受德行感召的頑劣之徒大可盛氣凌人地輕賤出家人,不時提醒出家人切莫以世間法自我莊嚴而得意忘形。

  這一切「精心設計」都只有一個目的:迫使出家人安守本份,為求勝義謝絕旁騖。

  如是出家已,住于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威儀)行處具足,于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衣缽隨身,如鳥兩翼!酒踅(jīng) 道品誦】

  出家現(xiàn)出僧相之后,首先必須能安住于靜處,不可以閑來無事又想串串門子、又想四處走走看看、又想找些事情來消遣消遣,倘若連形之于外的言行都控制不了,還奢言調伏那飄忽無蹤的內(nèi)心?

  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就是持戒。剃發(fā)持缽家家乞食,是以外相約束來幫出家人隔離那些顯而易見的欲貪,持戒則是進一步地要求出家人自行節(jié)制所有可能與五欲功德相應的行為。

  所謂的威儀行處具足就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處事原則,有原則的世間人值得受人尊重;與欲貪劃清界線的修行者更是值得受人恭敬。大乘佛法已經(jīng)發(fā)展出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仿佛連修行者的一舉手、一投足都要提供范本以資參考,那樣的「威儀」只會給人擺架子、不自然的感覺,倒不如發(fā)于內(nèi)而形于外,嚴防欲貪、峻拒誘惑,自然便具備了教人不敢冒瀆的威嚴。

  長久以來僧團中的持律者或弘揚戒律的戒師,總愛用各種具像的善惡果報來對修行者施加威逼利誘,希望修行者終能因好樂畏苦而作到:于細微罪生大怖畏。但是真正優(yōu)秀的修行人之所以于細微罪生大怖畏并不基于這樣的理由。修行者必須堅定意志、堅持立場絕不與欲貪妥協(xié),修行者絕不對欲貪作任何讓步、任何條件交換。為何會犯細微罪呢?原因再簡單不過:只不過是對那呆板僵化的戒條作一點點微不足道的逾越,哪有什么關系!這種沒什么關系的心態(tài),就足以讓修行者一再自欺、一再逾矩,到最后是非對錯的界限已被自己涂抹殆盡、再認不清什么是應該的、什么是禁絕的,活活扮演了「犯戒行惡、不善法,腐敗寡聞,猶莠稗、吹貝之聲,非沙門為沙門像、非梵行為梵行像」的現(xiàn)成惡例。一個珍視自己出家身份、敬重自己修道生涯的修行者不敢在犯罪邊緣玩走鋼索的游戲。

  「衣缽隨身,如鳥兩翼」的形容給人灑脫逍遙的遐想,實際上這并不是那么愜意的事。出家人得將自己的維生資具降到無法再低的限度,如法依靠乞食維生的修行者可能面臨乞食難得的困境、為了接受不同人們的供養(yǎng)、向不同的人解說佛法,或者只為不依戀一個固定住所而改換居處。修行人必須保持著隨時可以整裝上路的狀態(tài),這就迫使他們不許囤積一般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修行人不可貪圖舒適享樂,清貧刻苦有助離欲清凈,但這絕不會是世人所向往的生活。

  爾時,尊者跋耆子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佛說過二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令諸族姓子隨欲而學。然今,世尊!我不堪能隨學而學!

  佛告跋耆子:「汝堪能隨時學三學不?」

  跋耆子白佛言:「堪能,世尊!」

  佛告跋耆子:「汝當隨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隨時精勤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已,不久當?shù)帽M諸有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xiàn)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埂酒踅(jīng) 道品誦】

  比丘的戒律超過二百五十條,比丘尼的戒律更較比丘多出一百條,其中的瑣碎不便是可想而知的,跋耆子比丘就來向佛陀反應,他沒辦法一一去記牢這些條目,再一一去遵守他們。佛陀于是教他好好地精勤于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終于跋耆子比丘證得阿羅漢果。

  佛陀制定戒律必須非常明確,不容有模棱兩可、隨意解釋的余地。好比不能籠統(tǒng)地制定「不得欲貪」這種戒,僧團中除了阿羅漢以外的其他人都尚未究竟離欲,若制這樣的戒簡直是制定原罪!所以當比丘尼們?yōu)E用蒜農(nóng)的承諾而糟蹋了整個蒜園后,佛陀也只好為比丘尼制定一條不得啖蒜的戒,這條戒既給比丘尼一個教訓,也給蒜農(nóng)一個交代;佛陀也無法制定「洗澡不得超過一小時」這種戒,佛陀時代沒有分秒不差的時鐘,人們只能憑感覺來斷定時間過了多久,那么一來就變成自由心證而沒有絕對標準了,所以當六群比丘占用國王的浴池、害國王枯立等候了一整夜之后,佛陀竟一口氣指定比丘十五天才準洗一次澡,這條戒節(jié)制了六群比丘,卻也帶給一般比丘生活上無謂的不便。為了明確與標準,戒律不得不呈現(xiàn)繁瑣、死板甚至無厘頭的形態(tài)。

  所以,當跋耆子比丘提出難處之后,佛陀回到持戒的原始目標,教跋耆子比丘直接從三增上學下手。一個專注于戒、定、慧的修行者,念茲在茲就是修行、就是道業(yè),無須叮嚀鞭策自然威儀行處具足,于細微罪生大怖畏,徑向解脫的目標前進。這也就是跋耆子比丘雖不細究二百五十條戒的戒相而能證果的原因。

  戒律畢竟不是修行的目標而是離欲的手段,但跋耆子比丘的例子并不能作為惡行比丘拒絕持戒的借口,出家人修行的場合并未脫離世間,只要身處世間就有繁雜的人事狀況必須面對,處理這些具體的紛擾就得有具體的條規(guī)可供依循,不得各行其是,所謂具體條規(guī)當然就是戒律。

  相較于保守、刻板、一味在事相上強調輕重等持的持律者,掌握住佛陀制戒精神,堅守離欲的正行倒是與清凈梵行更為相契。之所以不許啖蒜,與其將大蒜冠上「生食生瞋、熟食生淫」的罪名,毋寧理解這件案子是佛陀讓比丘尼牢記:再也不許向慷慨的信施予取予求的教訓。蒜,究竟有沒有吃進比丘尼嘴里倒還是其次,想離欲的比丘尼自不會找借口吃蒜;比丘尼,是不是依然對信施取索無度才是重點,如果比丘尼不再吃蒜,轉而向花生園、果園或在家人的庫房進犯,難道就不算犯戒?再額外附帶說明一點,所謂的不得啖蒜是指整棵蒜生食(別忘了她們從蒜園拔的是生蒜,而比丘尼不得自煮食),至于乞食或受請的食物中佐有蒜料則不在此限,因為比丘(尼)不得對施主的供養(yǎng)加以揀擇。

  佛告迦葉氏:「汝自知悔愚癡、不善、不辨。聞我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贊嘆制戒。而于我所不忍、不喜,心不欣樂而作是言:『是沙門極制是戒,極嘆是戒。』汝今迦葉!自知悔、自見悔已,于未來世律儀戒生,我今授汝,哀愍故。

  迦葉氏!如是悔者善法增長,終不退減。所以者何?若有自知罪、自見罪而悔過者,于未來世律儀戒生,善法增長,不退減故。

  正使迦葉為上座者,不欲學戒、不重于戒、不嘆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贊嘆。所以者何?若大師所贊嘆者,余人則復與相習近、恭敬、親重。若余人與相習近、親重者,則與同見,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長夜當?shù)貌?a href="/remen/154932.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饒益苦。是故我于彼長老初不贊嘆,以其初始不樂學戒故。如長老,中年、少年亦如是。

  若是上座長老初始重于戒學,贊嘆制戒,如是長老我所贊嘆。以其初始樂學戒故,大師所贊嘆者,余人亦當與相習近、親重,同其所見。同其所見故,于未來世彼當長夜以義饒益。是故于彼長老比丘常當贊嘆,以初始樂學戒故。中年、少年亦復如是!埂酒踅(jīng) 道品誦】

  戒律的確是繁瑣、死板且造成諸多不便,對于那些原本就律己甚嚴的修行者,特別是頭陀行者而言,那不但多此一舉,更是無端的干擾了!迦葉尊者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在佛陀制戒并鼓吹僧眾遵守戒律時,迦葉實在是相當反彈。

  也許是迦葉的心態(tài)讓追隨他學習的新學比丘有樣學樣;也許是迦葉自己觀察到并非所有的修行者都那么懂得自律,反正迦葉終于覺悟到?jīng)]有明確的戒律可資遵循,僧團必將無可避免地腐敗、墮落。于是迦葉長途跋涉去見佛陀,只是為了向佛陀懺悔當初內(nèi)心對佛陀的不滿。

  佛陀原諒并安慰迦葉之后,又嚴正地為迦葉說法:即使像迦葉這樣身為楷模、典范的上座長老,如果輕視戒律的話便不值得佛陀稱嘆。因為這種人若被佛陀贊揚,那就會有許多人隨他學習,跟他一樣輕蔑持戒。輕蔑戒律的人別說道業(yè)無以成就,所抱持的惡邪見更是令人永不脫三惡道苦。

  越來越多的出家人抱怨在時空變遷之下,戒律已滯礙難行。有許多出家人雖不敢刪除或改制戒條,卻只挑些合自己口味的戒來持,或干脆漠視戒律的存在。最不堪的情況是:竟然有無恥之徒大言不慚地聲張:「執(zhí)著于持戒是戒禁取」。其實,只要能掌握佛陀制戒的精神,戒律就沒有不合時宜的問題。持戒是梵行的基礎、是抵制欲貪的第一道防線,不愿清凈持戒的唯一原因就只有耽溺欲貪。梵行是為了斷除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輪回,欲貪則堅持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輪回,對修行者而言,梵行與欲貪誓不兩立。戒律讓修行者在言語行為上能有明確的規(guī)范可資遵循,讓修行者坦蕩泰然而無有疑悔地悠游于修行生涯。不持戒的出家人失去了是非對錯的分際、失去了清凈梵行的基地,他們再度成為欲貪的傀儡,背離解脫。

  正是由于這樣的痛定思痛,讓原本對戒律極為不耐的迦葉,在佛陀入滅之后勞心勞力地為結集法與律而奔波,使正法律得以流傳至今。這也算是另類的因禍得福吧!

  爾時,尊者優(yōu)陀夷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難:「如來、應供、等正覺所知所見,為諸比丘說圣戒,令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嘆、所不憎惡。何故如來、應、等正覺所見,為諸比丘說圣戒,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嘆、所不憎惡?」

  尊者阿難語優(yōu)陀夷:「為修四念處故。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埂酒踅(jīng) 道品誦】

  為公平起見,提到迦葉與戒律的結集,就不能不提佛陀臨終時細微戒可舍的遺命。是的,在了解佛陀的制戒精神后,舍細微戒根本就不該造成困擾:保障修行者離欲的戒非持不可;若當真障礙了向厭、離欲、滅盡的法次法向則不妨暫時舍下!譬如印度民情以跣足(赤腳)代表恭敬、以持傘蓋來展現(xiàn)身份的尊貴,所以有比丘尼不得持傘蓋著革屣的戒條,但在以穿戴整齊才算恭敬、撐傘只為避免渾身濕透窘態(tài)的環(huán)境背景下,撐傘、穿鞋反倒才能讓世人不起譏嫌,而愿意尊重供養(yǎng)比丘尼,此時撐傘穿鞋就不該視為犯波逸提罪,這種情況下此戒的存在應是警示比丘尼態(tài)度要謙恭、不可自視高貴,特別是所使用的資具代表了心態(tài)的彰顯之時,最是要慎重其事。

  佛陀既已遺命細微戒可舍,就是要告知弟子,戒律終歸是世間、世間法,修行者的終極目標再怎么說都是為了離欲解脫、究竟離苦,而戒律僅是因應世事而制定的條規(guī),制定所有這些條規(guī)的目的僅是在于保護離欲梵行,離欲才是修道之本,戒律僅是修離欲梵行的一種措施、手段。倘若有修行者竟因「無法清凈持守戒律,為尊重戒律故舍戒、為心不憂悔故舍戒!」「沒有十師受、二部僧受的『傳承』不具比丘、比丘尼的資格!」那就是本末倒置的惡邪見了。若宣揚此類惡邪見而令余比丘、比丘尼憂悔障道,除了謗佛、謗法之外,還犯了「故令比丘(比丘尼)疑悔」的波逸提罪。有位西洋哲學家說過這么一個寓言:智者向前來請教的人們開示道:「上帝已死!」然后離開片刻,待他回來時發(fā)現(xiàn)聽他開示的那些人正在膜拜驢子。佛陀的正法律是禁止對神或其他冥冥中之力量予以信仰、崇拜的,但這些不肖子弟竟在失去以神為信仰的寄托之后,轉而信仰、崇拜戒律。這和膜拜神或驢子又有何差別?

  雖然如此,但戒律終是梵行的基礎、離欲的保障,只要能依出世間正見來掌握住佛陀制戒的精神,了解佛陀對所制的戒一再開緣又一再禁制的苦心,就能在任何環(huán)境條件下清凈持戒、心無疑悔。

  在王舍城的結集大會上,既未有時空因緣的變遷,也未有后人以戒禁取的惡邪見來崇拜、神化戒律的情況發(fā)生,所以阿難雖提到了這項遺命,卻沒辦法說明細微戒的界限何在,以致大會最后決定:「未制者莫制,已制當隨順學」。時隔二十多個世紀之后,從今日來看這項決定,實在不失為一個好決策,只要看看「佛經(jīng)」嚴重走樣的實例,就該為《戒經(jīng)》大體保持完整的現(xiàn)況而松一口氣?傊,最可堪慶幸的還是:今天的比丘、比丘尼仍有保持原貌的戒律可資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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