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七節(jié) 無我

  第七節(jié) 無我

  論文: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大乘百法明門論》為我們解釋一百個法,在如此眾多的“財產”中,沒有一 個是我。佛法為“我”的解說有二:一為補特伽羅無我:此是梵文的音譯,翻 譯成中文是:“人無我”,此翻譯也不太恰當,新譯為數(shù)取趣,是佛教的專有 名詞!皵(shù)”是常常發(fā)生;“取”是執(zhí)著;“趣”是五趣。五趣是天、人、畜 生、餓鬼和地獄!皵(shù)取趣”即是經常執(zhí)著五趣而輪回之義,其意就是眾生。 數(shù)取趣這個名詞很有意思,它是無數(shù)的因果在天、人、畜生、餓鬼和地獄中執(zhí) 著,一直作用不已,數(shù)數(shù)取苦果,此即是我們所謂的眾生。數(shù)取趣無我之意 是,沒有一個“我”在五趣中輪轉生死,稱為人無我,也叫做我執(zhí)。二為法無 我,也叫做法執(zhí)。簡單地來說,沒有我執(zhí),叫做人無我;沒有法執(zhí),叫做法無 我。

  “人無我”中并沒有一個實在的“人”,現(xiàn)在讓我們以《大乘百法明門論》中 的八個心王來看,哪一個是我?心所有六種: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 和不定心所,沒有一個是我。接下來的色法、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都不是 我。所以在這一百個法中,沒有一個是我。世親菩薩精深地剖析這一百個法, 讓我們明白“無我”的道理。雖是如此,執(zhí)著的眾生會認為它們聚集在一起, 就有一個“我”。根據(jù)佛法說,那是因緣假合。因緣集合,法就生;因緣離 散,法就滅。事實上,沒有新的東西生出來,也沒有舊的東西滅去。好象你們 坐在一起,叫做一群人,待會兒散會后,各自回家,那一群人就沒了。上個星 期我講“一打”和“一罵”,你們還記得嗎?一打有十二個,一罵有幾個?十 三個。哈哈,你們還記得!所以沒有一打。同樣地,也沒有一罵,只不過是我 們給它們名稱罷了。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中的人是五蘊的假合,我們稱之 為人。斷了手是人,沒有眼睛也是人,少了一半器官的人,也還叫做人。所謂 人是五蘊的假合,它們流轉不已,稱之為眾生、為人,并沒有一個實在的人, 所以說人無我。但是,我們眾生執(zhí)著有一個我。此種種執(zhí)著可分為兩層:一為 俱生我執(zhí):即是與生俱有的我執(zhí),此是我人過去的煩惱業(yè)習。二為分別我執(zhí): 通過種種分別而得到的我的知見,此是我人知見上的一種錯誤,認為有一個 我。它可通過聽聞佛法,明白了解,確信無我之后,就可以放下。好象你們聽 了整整十講的《大乘百法明門論》后,如果有些人真的確信無我,那他的分別 我執(zhí)就可以慢慢拋棄。雖是如此,但,有人拿刀指著他時,他的“我”就會跳 出來活動,此即是俱生我執(zhí),因為煩惱告訴他有“我”。此俱生我執(zhí)要通過修 行來棄除。好象我們知道不應該起瞋心,然而外境來時,煩惱令我們瞋,甚至 明明知道煩惱來了不應該瞋,但,還是要瞋,這就是我們與生俱有的煩惱習 氣。如此的我執(zhí),稱為俱生我執(zhí)。俱生我執(zhí)又可分為兩種:一為第七識執(zhí)著第 八識為我,永無休止,毫無間斷地一直作用不已。此俱生我執(zhí),不為凡夫所覺 知。二為第六識執(zhí)著我們所分別出來的身、心是我。當沒有身體時,第六識就 執(zhí)著心是我;有身體時,它連身體都執(zhí)著。此執(zhí)著在我人睡覺時,是有間斷 的。但一覺醒來,意識的心又開始活動了。這是我們凡夫可知覺的。此我執(zhí)可 分為俱生、分別兩種:凡夫怕死的心理,即是第六識中的俱生我執(zhí)的作用;我 們罵人,就是意識中的瞋心所在活動。分別我執(zhí)是屬于知見上的煩惱,可通過 聽聞佛法,生起智慧,明白“無我”的道理,確信沒有一個我,不實在的,不 執(zhí)著,那就可以慢慢把它放下,而俱生我執(zhí)則很難棄除,要靠修行才能除掉 它。佛陀說眾生的迷惑有二:一為見惑:即是以邪推度而起之迷情,分別我執(zhí) 屬之。二為修惑(思惑):為凡夫之思念,對于事事物物而起之惑,俱生我執(zhí) 屬之。修惑要靠修行斷除,故又稱之為修所斷惑。

  “法我執(zhí)”又稱為法執(zhí),沒此執(zhí)著稱為法無我。法無我中的“我”并非指你、 我、他的我,而是指一切法沒有自性,沒有獨立的自我。好象上次所舉下雨的 例子,它保留一段時間,有一定的形象,那就是一個“法”。因為如此,你就 認為法存在不存在?有沒有生、滅?……喔!一切問題都來了!我人執(zhí)著在其 中,認為這是我的嗎?是你的嗎?……一切煩惱也來了!所以當我們明白眾生 對法的理解是如此來時,法的生因實在是不可得的!如:銀光幕上的燈光色影 在亂閃,閃來閃去,當它閃出一個圓圓的紅球時,你就認為那是紅太陽。當你 不執(zhí)著有東西,那你就不安立名言,即是沒有“法”見。世間的森羅萬物都是 如此,它讓我們深深地感受到法沒有獨立的存在性,它不過是種種因緣的聚 合,所謂聚合,那也是假名的,你們還記得不相應行中的和合、不和合嗎?你 們看,我跟這張桌子有沒有和合?沒有。大伯公(神相)就有。哈哈,因為我 坐在這里不久,大伯公就不同,它被安奉在神桌很久,你們就認為他跟神桌和 合了,是一體的。但是,這和合也是假名的安立。所以一切法不過是一種現(xiàn)象 的變化過程,暫時保持一定的相貌,一段的時間,讓我們感覺到它的存在,就 以假名稱呼它,它沒有單獨的獨立性存在。一切法沒有自性,即是空性,也叫 性空。那么,在聽到本性空(法無我)的時候,千萬不要在有、無的相對概念 來理解它。有和無也是空的:“有”是因為我人執(zhí)著法的存在,故說有; “無”是因緣離散后,我人執(zhí)著法本有,故說現(xiàn)在無。比方我問你:“你有沒 有牛角?”“沒有!”因為你認為牛有角后,再來看自己有沒有。現(xiàn)在我再問 你:“你有燈嗎?”這問題真奇怪,從來沒人問過你是嗎?其實它和上面的問 題是一樣的,只不過燈是掛在天花板上,和我們眾生無關,那么你就沒有這個 問題,根本沒這一回事,不必去思考它。但是,你確定牛有角,你就有“我沒 有角”這個問題。在《楞伽經》中說這是龜毛兔角的問題!褒斢袥]有毛?” “兔子有沒有角?”那是因為我們見到牛有角,所以問兔子有沒有角!坝小 “沒有”都是我們執(zhí)著法相而產生的。佛陀闡述“空”并不是用有、無來看 它。有、無是我們凡夫的知見,連這個有都是無自性空,是假名稱之為有;無 也是假名無。我們千萬別妄想空是有、無以外的另外一種情形。因為佛陀闡釋 空是為了破除凡夫的一切知見,使我們放下,這樣才能夠清楚了解世間的真 相,千萬別在空上再起另外的見。如果我們執(zhí)著任何的佛法,認為它才是正確 的,那就是對佛法有執(zhí)著。

  佛法中對法無我有兩種爭論:一派人認為修行人必須先證悟人無我。然后才進 一步證悟到法無我。另一派人卻認為只要證悟到人無我,必定知道法無我;只 要證悟到法無我,也必定知道人無我。我本身贊同第二派的看法,認為人無我 和法無我必定是同時一起破除!金剛經》中說:“如果一個人執(zhí)著法相,他 就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以此經來看,即是說,如果執(zhí)著法,必 然執(zhí)著人我相。也即是說一個有法執(zhí)者,肯定有人我執(zhí)。由此可證明不可能先 破除人我執(zhí),再來破除法我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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