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醫(yī)療保健

\

  壹、前言

  在緣起的世間,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現(xiàn)象。相傳當年,釋迦太子游觀園苑,出四門,看到人之老病死苦,而愁憂不樂;見沙門威儀庠序,“常以善心,常修善行,身口意業(yè),悉令清凈,舍離俗家,升涅盤路”(大24.113下)之殊勝,而厭離世俗,欣然出家。修行、成道、說法、度眾生,世間始有佛教。

  釋尊由觀老病死無常苦,及沙門舍離世俗羈索,得涅盤樂之因緣,而走上成佛之道,在《雜阿含經(jīng)》亦有相同說法。如釋尊告諸比丘云“有三法世間所不愛、不念、不可意。何等為三?謂老、病、死。世間若無此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者,如來應等正覺不出于世間,世間亦不知有如來應等正覺,知見說正法律。以世間有老、病、死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出于世間。世間知有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正法律”。(大2.95下)由于世間有老病死苦,所以釋尊出現(xiàn)世間;釋尊出現(xiàn)世間,宣說正法律,就是專為救度迷惘的眾生,從生死此岸到涅盤彼岸。因此,釋尊成道后的四十余年間,仆仆奔走于恒河(Ganga)的兩岸,說法、教化,廣度眾生,贏得“于救護中最為第一”(大23.911上)之“大醫(yī)王”(大2.105中)的美譽。

  佛是“大醫(yī)王”,因為佛“善知病”;“善知病源”;“善知病對治”;“善知治病已,當來更不復發(fā)”(大2.105上)。如此徹底地療治眾生病苦,故得此贊譽。既然佛是“大醫(yī)王”,那么,何故釋尊在《佛垂般涅盤略說教誡經(jīng)》中,禁止僧眾從事“和合湯藥”(大12.1110下)的工作,以“和合湯藥”為邪命之一呢?這個問題,我們從《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以下簡稱《根有律》)廣律,提婆達多(Devadatta)用“悉達多善能學得如是醫(yī)療,以因此法能自濟人”;“佛知善術,方欲眾人,皆隨己故,而作斯法”(大24.174下)的言辭,詆毀釋尊,當可明白。

  釋尊的本意,是不希望佛弟子用醫(yī)術博取世間的名聞利養(yǎng),而忘了出家本事。故在涅盤前夕,仍諄諄教誨弟子,不應“和合湯藥”、不可“以此自活”。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上,僧眾難免四大不調,身受病苦。此時,釋尊會慈悲開示應當看醫(yī)、吃藥。

  佛開示弟子看醫(yī)吃藥,還只是治標而已。以《雜阿含經(jīng)》“大醫(yī)王”的條件來看,如此尚不足以稱為大醫(yī)王(注1)。依據(jù)經(jīng)律的記載,釋尊為徹底解決佛弟子之病苦,提出了正本清源之道──“預防勝于治療”。要預防疾病的發(fā)生,必須改善生活(居。┉h(huán)境,以提高生活品質;做好環(huán)境與個人衛(wèi)生;以及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衛(wèi)生等。若一旦生病,釋尊開示了“身苦患,心不苦患”(大2.33中),乃至達到心不苦,身也不苦的方法。而釋尊自己“身嬰病苦,受諸痛惱,幾將命沒”時,亦以“無相三昧觀察,令苦停息”(大24.387上)的方式,解除痛苦,這是以“法”治療病苦。另外,釋尊亦開示“醫(yī)藥”的治療,以及在制限上,予病比丘某些特殊優(yōu)惠,以減輕身心負擔。并以身作則,親自照顧病比丘。為病比丘澡浴、浣衣、整理環(huán)境。并勸勉、叮嚀僧眾“汝等同梵行人,病痛不相看視,誰當看者?汝等各各異姓異家,信家非家,舍家出家,皆同一姓。沙門釋子,同梵行人,不相看視,誰當看者”(大22.445中)?僧眾間,務必發(fā)揮同道精神,平時和合相處,病時互相關懷、互相照顧。又說明照顧病比丘時,應持的態(tài)度、照顧的方法,以及應留意的事項等。如此,從根源上徹底解決眾生病苦,方有“大醫(yī)王”美譽。以下擬就《根有》廣律為依據(jù),探討佛教(以僧眾為主)的醫(yī)療保健。而“法藥”部分,暫且從缺。

  關于佛教的醫(yī)療保健,擬分三大項來說明第一大項,是預防勝于治療部分。此中又分三點來說明。

  一、改善生活(居。┉h(huán)境印度由于地形、氣候的特殊,溫差極大。而大部分地區(qū)是經(jīng)年熱浪襲人,酷暑異常。如此不理想的環(huán)境,容易遭受病苦襲擊。尤其在炎熱,乾旱、饑饉的荒年,稍一不慎,就流行傳染病。這種情形,可藉由改善居住環(huán)境,提高生活品質來解決。

  二、做好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臟亂污穢,是落后的象徵,亦是國民公德心的不足。同時,臟亂污穢是病菌的溫床、傳染疾病的媒介。為避免疾病感染,住民應有共同維護環(huán)境整潔的公德心,和注意個人衛(wèi)生的理念。

  三、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和注意飲食衛(wèi)生諺云“病從口入”,故日常生活,注意飲食的清潔,和培養(yǎng)良好飲食習慣,亦是杜絕傳染的要目之一。

  第二大項,是佛教的醫(yī)療保健部分。此中亦分三方面來討論。

  一、從制限上來說比丘由于生病,痛苦不堪,或身體羸瘦,四肢無力;而看病者,因照顧病比丘,分身乏術,無法隨眾。此時,釋尊對于病比丘、看病比丘,會給與某些特殊規(guī)定和通融,以減輕病者、看病者的身心負擔。

  二、釋尊的應病與藥應病與藥,有兩種情形一是醫(yī)人教病比丘治療方法,而病者或囿于制限,或釋尊未許,而不敢采用,故病苦依舊。此時,釋尊會以特案處理病時可,病瘥即止。二是釋尊自己直接指出,某病應如何處理,應服何藥,病即可瘥。

  三、照顧與關懷病比丘若比丘病,誰應照顧?照顧者應持何等的態(tài)度?照顧的方法,以及應留意的事項等。

  第三大項,是雜類醫(yī)療部分。主要是收錄印度當時,流傳在佛教界,和一般社會上的一些特殊藥方,以及醫(yī)療法。藉以窺見印度醫(yī)學文明的梗概。

  貳、預防勝于治療

  印度位于南亞,因地形、地質的特殊,氣候差異很大。有些地方,夏季溫度高達攝氏118度;而寒冷地區(qū),則在零度以下(注2)?偟恼f來,印度是屬熱帶氣候,經(jīng)常是艷陽高掛,吹的是熱浪火風,酷暑異常。如此的環(huán)境,稍一不慎即感病苦,甚至流行傳染病。根據(jù)律典的記載,佛世時,王舍城(Rajagrha)、毗舍離(Vaisali又名廣嚴)城、溫逝尼國(Ujjayani)等,都曾遭受疾癘的侵襲(注3)。,以致造成“病死彌盛,送出城門,喪車相及”(大24.20上)的慘狀。因此,釋尊為使僧眾免于疾疫的困擾,開示了預防勝于治療的對策。歸納起來,不外是改善生活環(huán)境、注意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等。

  一、改善生活環(huán)境

  如前所說,佛世時,王舍城、毗舍離城、溫逝尼國,曾遭受疾疫的侵襲。疾疫流行的原因,律中說是“非人”(大24.19下)“行疫災鬼”(大24.20下)作怪所致。然而,我們若再深討在什么情況下,王舍城遭受“非人”、“行疫災鬼”的侵襲?什么原因災疫才得以停息?如此,當可明白個中原因。依據(jù)《根有》廣律記載王舍城被鄰國軍隊侵入,踐踏苗稼;繼遭大雪雹,損傷農(nóng)作物;又兼“五百泉池,自然涸竭,天復無雨,國中饑饉,人亦不安,城外流水,咸散毒藥”的情況下,才招致“非人得便,起大疾疫”(大24.19下─20上)。而當釋尊到摩揭陀國界時,以“佛威力,諸風神王,起妙和風,吹去毒水,悉令涸乾。諸水神王,皆涌八功德水,泉池溢滿,空注甘雨。信佛善神,咸驅疫鬼,疾死休息。四方兵眾,聞佛入界,各自退還”。又“國內諸人,貿(mào)易交會,外國聞已,更將種種貨物,互相賣買,國內豐足”(大24.20上、中)。由上,可知王舍城傳染病流行,實是天災人禍所引起。亦即戰(zhàn)爭、久旱、饑饉導致疾疫叢生。而由于佛的威神之力,天降甘霖、戰(zhàn)爭止息、物產(chǎn)豐足,故疾疫得以寢息。

  釋尊慈悲,為解除眾生因天災人禍所帶來的災難,嘗致力于消弭戰(zhàn)爭;促進于國族和平;亦獎勵僧眾,用心維護綠色水庫,以調節(jié)氣候,避免酷熱、乾旱,帶來病害。在消弭戰(zhàn)爭方面釋尊曾和阿難,在雨勢大臣之前,一答一唱,打消了未生怨王攻打佛栗氏國之野心。亦曾坐在枯樹下(或云小樹、舍夷樹),回惡生(毗琉璃)王伐釋種之師(注4)等。

  在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方面可分酷熱和嚴冬兩季節(jié)來說。(一)、在酷熱時候,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多種樹木。因為樹林是最好的綠色水庫,它可以調節(jié)氣溫,防止水災,防止乾旱。律中記載有次,摩揭陀國影勝王,在王舍城附近,童山濯濯的勝身山,建大法會。國內善信云集,時當暑季,山中無樹,大眾無處蔭涼,被酷熱所困,難過異常。因而釋尊開示佛弟子,樹可蔭涼,僧眾可多種樹造林。并教導種樹和照顧樹的方法,乃至叮嚀弟子,必須等樹長大,或者委寄他人照料后,方可離去(大24.286上)。

  種樹、等樹長大,需要數(shù)年時間,可說是費時費力的工作。故佛弟子應善加維護,勿任意砍伐樹木,焚燒林野。律中把這兩件事,制限為“壞生種”戒,和“造大寺”、“造小寺”戒,以及〈雜犍度〉的“不放火”事。

  此中,“壞生種”和“造大寺”戒的事緣都是佛弟子為了建立寺院,而隨意斬伐樹林,世尊遂加以制限的。而“造小寺”戒的事緣,雖未言呢因砍伐樹木而制,但觀其精神,是和“造大寺戒”相呼應的。以下試從各事緣來分析。

  “壞生種”戒,有兩個事緣

  一是時逢嚴冬,有比丘伐樹造寺,致使天神老幼婦孺,失其依止。佛制“比丘不應斬伐其樹,若斬伐得越法罪”,且定“營作比丘行法”(大23.775下─776上)。

  二是六群比丘,親自斬伐樹木、花草,被外道譏嫌釋子沙門,斬樹伐草,與俗無別。釋尊遂制“若復比丘,自壞種子、有情村,及令他壞者,波逸底迦”(大23.776上、中)。

  至于“造大寺”戒,是閃毗(Kosambi)和瞿師羅(Ghosila)間,有棵大樹,是婆羅門的室外教室,有五百學童,在此上課。每當佛弟子乞食經(jīng)過,總被童子譏弄、嘲笑。遂引起闡陀(Chandaka)比丘不忍,夜顧工人,砍伐大樹,把地整平,釘上木樁,圍上繩索,作為建寺基地。此舉,引起婆羅門不快,譏嫌、罵詈。釋尊乃制比丘覓地建寺,應請眾比丘往觀預定地,若不請大眾往觀,而擅自獨斷者,“僧伽婆尸沙”(大23.689上─691中)。

  而“造小寺”戒的事緣是眾多比丘在建房舍之前,未有周詳規(guī)劃,當房舍建好后,覺得不適意,即舍去重建。如此荒廢道業(yè),消耗信施,世尊遂制應量作小房,在動工前,應請諸比丘往觀建地,必須是“應法凈處,無諍競處,有進趣處”(注5)方可。

  如此,此戒雖未言明是因砍伐樹木而制,但建寺前,應請眾比丘,往觀預定地,無諸妨難,經(jīng)僧中羯磨通過方可。從此條文來看,其精神和“造大寺”戒是相同的。又此“造大寺”、“造小寺”戒,漢譯各部廣律,南傳《銅律》,都有記載(注6)。詳查各部律的制戒因緣,都是因砍樹、建寺而起。而世尊規(guī)定可以建寺的處所是“無難處”、“無妨處”。即以安全、方便,避免產(chǎn)生糾紛,招致譏嫌,破壞水土、生態(tài)環(huán)境之處。如說“難處者,有虎、狼、師子諸惡獸,下至蟻子,比丘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修治平地。若有石、樹株、荊棘,當使人掘出;若有陷溝、坑、陂、池處,當使人填滿;若畏水淹漬,當預設堤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當無使他有語”(注7)。又“難處名四衢道中,多人聚戲處,媛女處,肆處,放牧處,師子虎狼惡獸處,岸處,水湯突處,社樹大樹處,好田園處,墳墓處,或逼村,或去村遠,道路,是名難處”(注8)。“無難者,是中無蛇窟、蜈蚣、百足毒蟲,乃至鼠穴。...無妨處者,是舍四邊一尋地內,無塔地、官地、居士地、外道地、比丘尼地、大石、流水、池水、大樹、深坑,如是無妨處”(注9)。

  其次,《雜事》“不放火”的事緣是六群比丘老邁掉舉,常作無義事,被諸比丘告誡后,心生不忍。見諸比丘在林野樹下宴坐,就故意在周圍三面縱火,加以惱亂。釋尊遂制“比丘不應焚燒林野,若故作者,得空吐羅底也罪”(大24.232下─233上)。

  從以上釋尊呼吁佛弟子種樹造林、善覓寺地、不可隨意砍伐樹木、焚燒林野的事緣,看釋尊制戒的精神,除了慈護一切眾生、防護世人譏嫌之外,其深意,應有希望弟子珍惜綠色資源,維護綠色水庫之意。如此,不僅可調節(jié)氣溫,得到蔭涼;樹林亦可儲存水分,防止山洪暴發(fā),造成水土流失的災害;亦可防止乾旱,乃至因酷熱、乾旱所引起的疾病(注10)。今日佛子,在汲汲建寺之余,實應痛加反省,每每為了選擇好地理建寺,因而墾土、伐樹,破壞自然環(huán)境,忽視水土保持之行為!又建寺時,怎樣做到不破壞自然環(huán)境,維護環(huán)境的自然、生氣、盎然,實是佛子一大課題。

  酷熱的氣候,除了種樹以調節(jié)氣溫之外,尚可用改善住處、改善穿著、喝水、持扇等方式,舒解暑氣。在住處方面釋尊指示,若比丘露地坐,可用遮陽“幕”遮太陽,以免日光直接照射而感不適(大23.782上)。又可作“地窟”(大24.269中、下);“招涼舍”(大24.263中);“疏堂”(大23.787中)等,以避暑氣。若濕氣太重,引起痰癥,可作“大舍”,四邊安檐、柱固定,以安住之(大24.269下)。衣著方面若實在太熱,于自己房內,可以“但著下裙,及僧腳崎(注11),隨情讀誦,并為說法,作衣服等,于四威儀,悉皆無犯”(大24.263中);亦可穿“疏薄衣”(大24.270上)等,以消解暑熱。此外,可“持扇”扇涼(大24.229上);若熱渴逼身,應蓄“水羅”,濾水飲用(大24.224下),或蓄“飲水銅盞”(大24.246中),取水引用。又為方便外出的行者,或來寺參觀的信者,寺中應“置凈水瓶,供渴乏者”(大24.247中)隨意飲用。而炎夏時節(jié),營作寺務,應該在午前,可減免熱暑疲累(大23.663中)。

  (二)、在嚴冬季節(jié),僧眾應如何御寒呢?住處方面,寺院之作,可避暑、防寒,是不言可知的。若風雪來襲,實在太冷,釋尊開示可作“溫堂”(大23.787中),寒冷時居住。衣著方面,以“三衣”御寒。若在雪地,可穿“富羅”(注12),以防霜雪侵害,致雙腳劈裂(大23.1057中)。而行者外出時,應隨身攜帶坐具,以免寒夜遭凍致。ù24.224中)。若寄宿俗家,臥具不足,不可獨占,致他人苦寒。應“眾人得被,臥時通覆,必欲經(jīng)行,可被私物,若被眾物,得惡作罪”(大24.231上)。又比丘不可披長毛。不過,若寒冷時,得長毛,應該“毛向外披,但得端坐,不合經(jīng)行”(大24.233下)。若俗人供養(yǎng)厚白疊帔,縱使天寒,不可披出寺外游行,應“于彼衣上,將染色物覆已方披,若僧只衣,帔內以物替,外將物覆,然后方披”(大24.231上)。又天寒地凍,比丘可受“床”,以免臥在地上,著涼受。ù24.250中)。而在冬季,營作寺物時,應在午后作(大23.663中);若營作比丘的臥具,雖不滿六年,但已不能御寒,可向僧伽乞“六年內更作敷具”羯磨,作新臥具使用(大23.736下)。

  此外,較特殊的是,有比丘住在小精舍,難耐苦寒。居士供養(yǎng)“日光珠”,釋尊慈允“若須日光珠者,聽蓄,隨時出火”取暖(大24.270下)。此“日光珠”,律中未明何物所作,不知是否如今之“懷爐”類?

  以上,是釋尊開示弟子,可以藉由消弭戰(zhàn)爭,促進族群和平;維護綠色資源,調節(jié)氣溫;改善住處、穿著??等等,來改善生活(居。┉h(huán)境,提高生活品質,以防犯、杜絕病苦的侵襲。

  其次,將討論關于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方面的問題。

  二、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

  在日常生活上,維護環(huán)境整潔,注意個人衛(wèi)生,都是避免染病的重要一環(huán)。(一)、在維護環(huán)境整潔方面,如前所說,樹可蔭涼,佛弟子應愛惜綠色資源。既然樹可蔭涼,佛弟子就不應于“樹林下,大小便利”(大24.247上),以免污穢臭氣,破壞環(huán)境,而無法享受蔭涼之樂。又不應隨意在“青草上”、“水中”、“溫堂”、“空宅”、“無草處”等地方,大小便利(注13)。亦不得把大小便、咦唾等不凈物,任意丟棄在青草上,或墻外,致糞穢狼藉(注14),遭人譏嫌。既然不可隨處大小便,寺院、精舍,應在“寺后西北隅”作廁所。廁所要安裝“門扇”、“橫店”。廁所外面,應放置“洗手足處,及著瓶處”;亦應放木履,上廁時穿著。欲入廁,不可倉促闖入,應“彈指謦咳”,令人知曉。僧中大眾,應輪值打掃廁所,安置草葉、泥土等,以防臭氣外泄,或損傷飛蟲(大24.247上)。

  又,寺里要作浴室(大24.219上;283中),以免僧眾因在屋檐下洗浴,而污損壁畫(283中)。寺中的東南角,作洗腳處,以免隨地濯足,招致蟲蠅亂飛(229上;425上)。寺中四角柱下,各安唾盆,免得隨處咦唾,致污穢寺地,令人惡心生厭(270中)。寺中亦應作小水壇,洗缽盆用,以免洗缽水,招來蠅蟻(425上)等。

  而寺院內外環(huán)境,必須時常打掃,保持清潔。律中記載有次,釋尊看見逝多林(Jetavana)寺,地上臟亂不堪,就親自拿起掃帚,清掃寺地。時舍利子(Sariputra)、大目乾連(Mahamaudgalyayana)、大迦攝波(Mahakasyapa)、阿難(Ananda)諸大聲聞,見釋尊掃地,亦馬上加入行列。如此上下一心,不久,逝多林寺里里外外,煥然一新。隨后釋尊開示了掃地有“五勝利”,并規(guī)定以后寺里大眾,應定期集合,一齊大掃除,整理環(huán)境(大24.266中?267下)。又吃飯的齋堂,亦應注意整潔,如釋尊說“食處,應先灑水,次掃全凈,然后敷座,方成應法”(大24.262下)。

  (二)、關于個人衛(wèi)生方面,律中有這樣的記載有比丘在營作事務,或打掃環(huán)境后,滿身都是塵土,方服也污垢不潔,就到聚落托缽乞食。被世人譏嫌不如傭作人。傭作人尚且知道在吃飯前,先放下工作,揮去塵土、洗凈手腳。而沙門釋子,竟不知整潔容儀,就邋遢地到聚落乞食。于是,釋尊規(guī)定“準量日時,早須休作。若乞時者,當整容儀,方行乞食”;“既掃地了,除去糞穢,應可洗身,若不洗者,以水濕手,拭去塵坌,洗手濯足,如常所為”(大24.267下)。

  工作完了,要整潔容儀,而出外游行,欲到寺里,亦應“隨有水處,安置衣缽,抖擻衣已,次浴身體,下至手足,洗灌塵垢,添凈水瓶,方以破布,拂拭皮鞋,然后披衣,容儀詳審,徐行入寺”(大24.450上)。

  由上記載之事緣,可知僧眾應當留意清潔衛(wèi)生、齊整容儀等,才不致惹來不必要的譏嫌。又招致譏嫌,是對整個僧團聲譽的負面影響;而若因不潔,引起病苦,或感染他人,將造成個人乃至大眾生命的威脅。所以律中教導僧眾不可故意把石頭丟到水溝里,致穢惡臭水,濺污他人衣服(大24.360上)。而衣服當用衣架,或葛蔓、繩索懸掛,不可隨處放置,以免垢膩,或被蟲蛀(263上)。道行外出時,三衣應用“袋”裝,掛置肩上,免得日曬雨淋,或沾染塵垢(274中)。又僧眾應在屏隱處嚼楊枝、刮舌垢(264下)。事了,楊枝用水洗過,方可丟棄(376下)。釋尊亦開示,嚼楊枝有“五勝利”一者能除黃熱;二者能去痰;三者口無臭氣;四者能餐飲食;五者眼目明凈等,故僧眾應恒嚼楊枝(264下)。而若比丘道行,無楊枝可嚼,可用“澡豆、土屑,及乾牛糞,以水三遍凈漱”后,即可用食(265上)。

  比丘日常應持“面巾”,擦拭頭面垢膩(270上);常“洗浴”(847中)、“洗足”(229上)、剃發(fā)、剪爪、除爪甲垢(219上,209中、下)。剃發(fā)時,要換穿“剃發(fā)衣”,剃了應洗浴,至少洗五肢(頭、手、足,273中)。而洗澡后,不可身體濕淋淋就披上衣服,應用“拭身巾”擦乾(271中)。又應量作“覆瘡衣”(大23.896上),遮蓋瘡口,以免傷口惡化,和膿血染污僧服,且應經(jīng)常換洗(襯身衣亦是,大24.270下)。而女眾應蓄月期用的“病衣”(大23.1011下,大24.364下),大眾病衣,不可私用(大23.1011下)等。

  又,關于洗凈,律中有一事緣,相當有趣。起源是有一婆羅門,性喜潔凈,愛愿出家。不過,他要找個洗凈如意者,方依他出家。于是他游方尋覓。首先,巡歷外道、婆羅門修行之處,窺伺洗凈之法。發(fā)現(xiàn)有不洗凈的;有入池中,用上百土塊洗凈的。如此不凈和繁瑣凈法,都不稱意。最后,來到逝多林。偷窺舍利子洗凈。見舍利子洗凈如儀,仰慕歡喜,而歸敬出家。于是釋尊云凡歸依于我,以我為師者,咸應洗凈如舍利子。若人不作如是洗凈者,“不應繞塔行道,不合禮佛讀經(jīng),自不禮他亦不受禮,不應食,不坐僧床,亦不入眾...汝等皆應依我言教,無得自欺,作不凈法,懈怠放逸,為下品行,當墮惡道”(大24.276下─278上)。

  以上,是釋尊鉅細靡遺地教導弟子,如何維護環(huán)境整潔,和處理個人衛(wèi)生的種種方式。由此我們可知,維護環(huán)境整潔,是大眾應有的公德心,也是大眾應盡的責任。而衛(wèi)生問題,不只是個人問題,在緣起相依相成的世間,個人衛(wèi)生,影響所及,是整個僧團、社會、國家。所以要預防生病,杜絕病菌感染,大眾應同心協(xié)力,共同維護環(huán)境整潔,和注意做好個人衛(wèi)生。

  三、良好飲食習慣和飲食衛(wèi)生

  要杜絕病苦的侵襲,除了上面所說的改善生活(居。┉h(huán)境;注意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之外,還要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的衛(wèi)生,以免病從口入。

  說到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和注意飲食衛(wèi)生,不禁令人懷疑,佛弟子賴托缽乞食,以維持色身;又當檀越布施時,佛弟子應隨他所施,而不能要求施物的內容。那么,如何作得到注意飲食的清潔衛(wèi)生呢?

  (一)、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方面,我們從《佛垂般涅盤略說教誡經(jīng)》,釋尊告諸弟子“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于好于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yǎng),趣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大12.1111上)從如上教誨中,當可體會釋尊開示弟子,飲食要知量知足。不暴飲暴食,貪得無厭,即是一種良好的飲食習慣。律中釋尊亦告諸弟子,不可“索美食”;“展轉食”;“足食竟更食”;“非時食”;“不受食”等(注15)。即是希望佛弟子,能知量知足,“于好于惡,勿生增減”的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

  (二)、注意飲食衛(wèi)生方面,佛弟子托缽乞食,是無法要求施物的。而僧眾可以掌握的是,裝食物的食具──缽,要擦洗乾凈、保持乾凈;托缽回來的食物,不要放太久,以免變質;以及注意飲水清潔等。

  律中規(guī)定佛弟子用水,應用“水羅”濾過,方可飲用,不得“受用蟲水”(大23.828中、下;大24.224下);若、蜜、糖、油、醋、水漿、及醋乳、酪餅、果等中有蟲,亦不得受用(大24.828下)。因為受用有“蟲”的食物,是殺生、傷慈的行為。而我們若從佛陀等視一切眾生,不忍傷害一切眾生的理念,來看不得“受用蟲水”戒蟲是眾生,不應傷害。人亦是眾生之一,釋尊當亦不愿佛弟子因飲用了有“蟲”之不潔食物,而感染病苦。

  又律中制定佛弟子不得在“水中大小便”(如前環(huán)境整潔和個人衛(wèi)生中之說)。這個規(guī)定,釋尊將入滅,與侍者阿難前往拘尸那(Kusinagara)途中,在波波(Pava)城附近,因背痛、口渴、囑阿難往腳俱多(Kakuttha)河取水。適巧五百乘車渡河,水皆渾濁,不得清水(大24.390下─391上)。阿難以濁水奉佛,在結集會上,還被大迦葉指責一番(450上)。從此事件來看,亦可體會不得“水中大小便”,以保護水源清凈之重要。另一方面,若隨意在“水中大小便”,或把糞穢不潔之物,丟棄水中,不僅污染水源,亦容易感染傳染病;仡櫧袢諏W者及環(huán)保人士,一再強調水資源污染所造成的生態(tài)破壞與健康威脅,我們益發(fā)體會“不得水中大小便”之延伸解釋──不得污染水資源的重要性。

  另外,律中有食“曾觸食”(或作“殘宿食”)戒,其事緣是有位哥羅比丘,每次出外乞食,若得到的食物中,是“濕飯者,以缽受之;若是乾飯,置缽巾內。既得食已,所有濕飯,當日食之;乾飯曬曝,舉之甕內。若遇風寒陰雨,即以暖水潤漬,用充其食”(大23.824下)。這種舉動,被釋尊知道了以后,釋尊嫌毀哥羅不寂靜,不知少欲知足,而贊嘆知足常樂之道。亦即食“曾觸食”,是不寂靜、不知足的行為。不過,這個事緣亦可從飲食衛(wèi)生來看吧!印度隸屬熱帶氣候,在酷熱的氣溫下,食物的保存時間不長。早上的飯菜,午后可能已餿了,何況隔夜、或更久呢?釋尊制不得食“曾觸食”,該有衛(wèi)生、健康的考量吧!

  關于飲食衛(wèi)生,律中還有一記載。事緣是大世主(大愛道)比丘尼,出外托缽,乞得滿缽食物。在歸途中,被婆羅門吐唾,污染了缽中的食物。釋尊遂制“尼乞食時,應持缽絡,掩蓋而去”。如此,可遮塵土,亦方便擎拿(大24.372下)。佛弟子要注意飲食衛(wèi)生,相對的亦不可忽視食器的清潔。故釋尊開示若裝酥蜜、油、沙糖之瓶,油膩難洗時,可“取置深水中,漬七、八日,待諸魚鱉,唼盡油膩”(大23.826中);而“凡是缽者,當須凈洗”(大23.745中);不應“隨穢惡地”(大24.233下)、“隨何地”(234上)放置缽;亦不把“惡物”放于□內(283下);乃至不以大缽盛“死胎”(360上)等。此中,不可隨意隨地擺放缽方面,律中有一事緣,相當獨特。律中記載有一邊國地方,居民彼此都很生疏惡賤,縱使是自己父母、兄弟、姊妹,也是不相往來、親近。所以,釋尊叮囑比丘若到此國乞食,可于“巷陌乞食之處,作小曼荼羅壇,應置缽已,在一邊住,心緣于缽,有施食者,令著缽中”(大23.826上)。如此,本來不可隨地放置缽,但為適應邊國民情,故方便的作一小壇,放缽乞食。這種情形,亦應是戒律是隨方毗尼的確證。(注16)

  以上,是有關于養(yǎng)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衛(wèi)生,以預防、杜絕病苦的問題。雖然《根有》廣律在這方面的著墨不多,我們從有限的資料,仍可體會到釋尊對僧眾飲食習慣、飲食衛(wèi)生的關心。

  上來討論了一、改善生活環(huán)境;二、環(huán)境與個人衛(wèi)生;三、良好飲食習慣和飲食衛(wèi)生等問題,這些都是預防、杜絕病苦的重要方式。亦是釋尊解決眾生病苦的良方。

  叁、佛教的醫(yī)療保健

  依據(jù)《雜阿含經(jīng)》的記載佛世時,曾有比丘因病痛所逼,痛苦不堪,故而厭世,舉刀自殺,以結束生命的記錄(注17)。病苦惱人,可見一斑。如在前言所說的,釋尊為解除眾生的病苦,開示了“法藥”和“醫(yī)藥”的治療。以下就來探討佛教的醫(yī)療保健問題。

  一、制限與開緣

  揆諸律典,當比丘被病苦折磨,羸瘦無力,不堪隨眾生活;或看病比丘,因照顧病比丘,分身乏術,無法和眾生活,此時,釋尊會斟酌實際需要,于病比丘和看病者特殊的制限與開緣,以減輕他們身心的負擔。以《根有》廣律為例比丘249戒中,和病比丘(包括看病比丘)有關的戒有尼薩耆波逸提2條;波逸提12條;眾學法25條;以及雜散在各犍度中的一些生活規(guī)制。以下以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和犍度中的一些事例,來看釋尊對病比丘、看病比丘的特殊制限與開緣。

  首先,在波羅提木叉部分,為病比丘而定的制限有尼薩耆波逸提30“服過七日藥”波逸提88“量作覆瘡衣”

  此中,“服過七日藥”學處,是酥、油、糖、蜜等,是屬于七日藥。病比丘于七日夜中,可自持守,隨意服食,若過七日限,則藥應舍,罪應悔過(大23.759中─下)。而“量作覆瘡衣”,則是覆瘡衣應長佛四張手,寬二張手,若過量,應截去(大23.896上)。此兩者都是希望佛弟子,雖然是病時所須物,還是盡可能的“少欲知足,易養(yǎng)易滿,知量而受,修杜多行”(大23.759中)。

  其次,為病比丘而開緣的制限有

  尼薩耆波逸提2“離三衣宿”

  波逸提31“展轉食”

  波逸提32“施一食處過受”

  波逸提34“足食竟更食”

  波逸提36“別眾食”

  波逸提40“索美食”

  波逸提52“觸火”

  波逸提60“非時洗浴”

  波逸提79“飲酒”

  為看病者而開緣的有

  波逸提77“不與欲默然起去”

  波逸提80“非時入聚落”

  波逸提81“食前食后行詣余家不囑授”

  此中,波逸提77、80、81三條,都是為方便看病者照顧病人,所作的通融。亦即看病者為了看顧病人,難免無法隨眾作息,所以在眾僧“如法評論事”(大23.856下)時;或者需要“非時人聚落”(864下);或“食前食后行詣余家”(866中)等,可向僧眾言明,即可離去。

  又為病比丘而開緣的九條戒中,尼薩耆波逸提2“離三衣宿”戒,是比丘外出游行,應三衣隨身,不可離三衣而宿。不過,若老邁龍鍾,或生病羸瘦,無力攜帶,可在僧中作“不離僧伽胝”羯磨。如法作后,即可離衣游行人間(大23.712中─下)。波逸提52“觸火”戒,是比丘不可然火,或教人然火,除非是“風病得火為良,當須近火”外,不可“無病為身”而然火(大23.827下)。不過,寺院中可設立“然火堂”,為免煙熏損物,病人應在寺外,或中庭然火,待煙盡方持入室(大24.283中)。波逸提60“非時洗浴”戒,釋尊制比丘半月半月洗浴,若熱時、病時、作時、行時、風時、雨時、風雨時,可隨意洗。ù23.847上─下)。

  比丘病時可洗浴,在〈雜事犍度〉?亦有相同說法。如說比丘生病,醫(yī)生處方是洗浴身體,就可痊愈。此時可入浴室澡浴,以除病苦。釋尊并教導浴室的作法,室中的陳設,以及洗浴的方法等(大24.219中─下)。而浴室外,可依據(jù)“天使經(jīng)法式畫之,并畫少多地獄變”圖像(大24.283中),以作莊嚴、警眾之用。

  此外,波逸提31、32、34、36、40、79等六條,是屬于飲食方面的制限。也就是病比丘在飲食方面,有較特殊的寬限。亦即病比丘,因病情之需要,可以“展轉食”;“索美食”;“施一食處過受”;“足食竟”作“余食法”更食;“別眾食”;乃至若“醫(yī)人令含酒或涂身者”無犯(注18)等。

  其次,是犍度篇部分,有關病比丘、看病比丘的規(guī)定如〈安居事〉?中云比丘在安居期間,(《根有律》安居期5月15到8月15),不能無故他往。無故他往,是破安居的行為。不過,若比丘忽然生病,而安居處“無醫(yī)藥”,或“無人看顧”時(大23.1043中)可以移往他處,不算破安居。若安居處,不理想,容易生。换驖駳馓,恐后病生。此時,比丘亦可移往他處安居(1043下)。如果有比丘病重困苦,遣使來請說法,及請相見,可以受持七日法前往(1043中)。若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病重將歿,設諸飲食,及施衣物,供養(yǎng)僧伽,比丘亦可受持七日法前去,如此,都不算破安居(1043上)。

  而〈隨意事〉(自恣)中云比丘三月結夏安居了,集眾舉行自恣。若比丘身嬰重病,不能赴集,此時應取“隨意欲”(注19);眾集作隨意欲時,比丘因患痔,不堪久坐,可采“一說隨意”(1046中)的方法,縮短隨意時間,以免久坐,痛苦勞累。

  此外,病比丘尚可“乘輿”(大23.1054下)、“乘車”、“乘船”(24.452上);可在僧伽凈地剃發(fā)(大24.427中);以及早請食來,在房中食(看病者亦可,大24.375下)等。而比丘在平時,可蓄“藥直衣,若遇病時,賣以充藥”(大24.447下)以應不時之需。

  以上所舉的是《根有》廣律中,釋尊對病比丘、看病比丘的制限與開緣。開緣部分,純粹是為了病比丘而作的特殊寬待。若病瘥,即應遵守原來的制限,不再享有優(yōu)待,如釋尊說“凡所有事,我于病人,非時開者,于病瘥后,咸不應作。若有作者,得越法罪”(大24.427下)。

  又有關于病的制限,律中還有一事,值得一提!陡小窂V律〈出家事〉中記載曾有病人,為醫(yī)病故,假投釋門出家。師父為之延醫(yī)治病,同道為之殷勤照顧。誰知病瘥后,毫無感恩、眷顧之心,還俗返家去。于是釋尊規(guī)定“不應度患者,若為出家來者,應先問有患不?若不問者,得越法罪(大23.1035上)。又不應度“癬疥、瘡癩、□□、乾癬、濕癬、瘦病、患嗽、上氣、憔渴、瘧病、癲狂、□癖、痔病”(注20)等,重大惡疾者出家。

  釋尊等視一切眾生,為什么規(guī)定病者,和患重大惡疾者,不能出家呢?關于患重病者不能出家一事,除了以上的事緣外,或可從佛陀時代,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常乞食、糞掃衣、樹下坐、腐爛藥──四依法得到解答。

  四依法中的常乞食、糞掃衣、樹下坐,從前面(貳、預防勝于治療,參、佛教的醫(yī)療保。┑姆治鲋,可知此三依是不適于病者的。如

  (一)、常乞食方面世尊對于病比丘,在飲食方面,有較特殊的開緣,以期病比丘因飲食的調養(yǎng)得宜,早日痊愈。若病比丘托缽乞食,不僅來回勞累,加重病情,亦將招致外人譏嫌,同梵行人,“不相看視,誰當看者”(大22.455中)。如此,常乞食的生活是不適于病患的。

  (二)、糞掃衣方面律中記載舍利子因患風癥,僧伽梨太重,不能荷擔,世尊遂規(guī)定比丘,可作不離衣羯磨(大23.712下)。又《雜阿含經(jīng)》記載大迦葉是頭陀行者,常是糞掃衣。世尊勸大迦葉云“汝今已老,年耆根熟,糞掃衣重,我衣輕好,汝今可住僧中,著居士壞色輕衣”(大2.301下)。由舍利子、大迦葉的事緣,可知因“糞掃衣重”,是不適于老、病者披覆的。

  (三)、樹下坐方面佛弟子在山邊水陬,曠野林下,隨遇而安止住,任運而生活。然在太惡劣的氣候,及身體不調時,建立寺院,敷設床具,是避免病苦侵襲,減免病情之方法。由此,亦知樹下坐,是不適于病者的。

  (四)、腐爛藥方面經(jīng)中亦翻譯為陳棄藥。什么性質的藥是腐爛藥?有解說為大小便的(注21)。把腐爛藥當作大小便,義凈三藏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曾予以反駁喝斥。如說“自有方處,鄙俗久行,病發(fā)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豬糞貓糞;蚱渴①A,號曰龍湯,雖加美名,穢惡斯極。且如蔥蒜許服,尚自遣在邊房,七日潔身洗浴而進。身若未凈,不入眾中,不合塔,不應禮拜,以其臭穢,非病不聽。四依陳棄之言,即是陳故所棄之藥,意在省事,僅可資身。上價自在開中,服實非成損。...大師既緣時御物,譏丑先防,豈遣服斯而獨乖時望。不然之由,具如律內,用此惠人,誠為可鄙,勿令流俗,習以為常,外國若聞,誠損風化。又復大有香藥,何不服之?己所不愛,寧堪施物?然而除蛇蝎毒,自有硫黃、雄黃、雌黃之石,片子隨身,誠非難得,若遭熱瘴,即有甘草、恒山苦之湯,貯畜少多,理便易獲;姜椒蓽茇,旦咽而風冷全;石蜜沙糖,夜餐而饑渴俱息。不畜湯藥之值,臨事定有闕如,違教不行,罪愆寧免,錢財漫用,急處便閑。若不曲題,誰能直悟?鳴呼!不可施佳藥,遂省用龍湯,雖復小利在心,寧知大虧圣教!”(大54.225上─中)

  從義凈三藏的解說中,可知陳棄藥是“省事,僅可資身”之藥,并不是大小便。從世尊制戒的精神來說,“省事,僅可資身”,并非全然不適于病者,只是在應病與藥的權宜上,世尊與病比丘有更寬廣的空間,可取用適合病情需要之藥。

  以上,從佛陀時代,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四依法,不適于病者的理由,作個簡單的厘清。由此,應當可體會世尊不許患重大惡疾者出家的原因了!

  不過,關于癲狂者不可出家一事,根據(jù)律典記載,佛世時,曾有比丘癲狂心亂而出家的記錄。一是瘦瞿答彌;一是施越。一、瘦瞿答彌,未出家前,因接二連三,種種不幸打擊,而癲狂心亂。所幸,得見釋尊而回復本心。后隨大世主出家,證得阿羅漢果(大24.352中─357上)。二、施越比丘,因為癡狂顛倒,常作不清凈、非法、不隨順道。而等他清醒時,卻忘了自己的所作所為。這樣時而癡狂顛倒、時而清醒,造成僧眾的諍論與譏嫌。釋尊遂制,應與施越比丘“不癡毗尼”(大23.143上─下)。

  從以上的兩個事緣,可知癲狂者如果回復本心,成為正常的人,是可以出家的,如瘦瞿答彌比丘尼。而〈七滅諍法〉“不癡毗尼”中的施越比丘,出家后,時而癲狂,時而清醒,釋尊慈悲,予以“不癡毗尼”解諍。然當他失去本心時的所作所為,還是會帶給僧團負面的影響。所以,若未出家即已癲狂者,不應與出家。

  二、應病與藥

  應病與藥,是釋尊或醫(yī)人,針對病比丘的病癥狀況,輕重程度,予以最適當?shù)尼t(yī)療處方。以下就比丘的病癥,釋尊和醫(yī)人給與的醫(yī)療處方,來探討佛教的醫(yī)療保健。

  (一)、瘡病

  瘡病,是皮膚腫起,隱藏膿水,或皮膚紅腫潰瀾之病。律中有“量作覆瘡衣”學處(大23.896上);以及“有瘡令數(shù)解系”學處(大23.1013下)。前者是瘡已發(fā)炎,膿血流出,恐污染僧衣,故釋尊允許比丘,以覆瘡衣遮蓋瘡口,以免傷口惡化,并維持衣服的凈潔。后者是醫(yī)人以藥敷裹治瘡,不可故意令醫(yī)人數(shù)數(shù)解系,觸惱醫(yī)人。而治療瘡病的方法有

  1.涂油

  有蘭若比丘身患瘡疥,醫(yī)人教以“食好食已,取芥子油(辛油),遍涂其身,于日中坐(大23.634下),必當痊愈”。

  2.開刀

  阿難背上生瘡,佛要侍縛迦醫(yī)生為阿難療治。當阿難一心傾聽釋尊說法時,侍縛迦“取妙藥,傅其瘡上,瘡既熟已,以刀割之,出其膿血,復以妙膏傅上,因即除差”(大24.165中─下)。

  3.針刺

  阿難額上生瘡,醫(yī)生用針刺去惡血,敷上好藥,以帛纏裹,當日即瘥(大24.166中?下)。

  4.口吮

  未生怨王之子,手指生瘡,王“嗍其癰,癤穴破”,吸出膿血,病得瘥(大24.190中)。

  5.涂(牛黃)藥

  比丘額上生瘡,醫(yī)人教以“于瘡四邊,以牛黃涂之”,可得瘥(大24.208上)。

  6.涂善堅樹粉(注22)

  釋迦菩薩云“善堅樹,是其冷藥,能除熱病,汝等各應細截斬分。若有鬼氣癰腫,將此涂之,并得除差”(大24.112中)。

  7.服澀藥

  比丘身患瘡疥,醫(yī)生教服“澀藥”。釋尊開示有庵沒羅、婆、贍部、夜合、俱奢摩(注23)等,五種澀藥;蚱せ蛉~,搗粹,水煮,放在微微的太陽下曬乾。用此澀藥涂身,待藥效進入皮膚后,洗浴清潔。如此,重覆涂洗,瘡病可得瘥(大24.2上)。釋尊并規(guī)定了用澀藥行法(2中)。

  8.洗藥湯

  毛血比丘身體搔養(yǎng),毛孔膿血流出。釋尊云“當以樹葉作湯,徐徐洗除”,而仁身衣,要時時浣洗、曝曬(大24.270中─下)。

  9.換穿鞋類

  比丘因穿不合適之鞋,磨腳而生瘡。釋尊允許換穿“皮帶鞋”(大23.1056下)、“重鞋”(1057上)、鞋“兩邊著替”、“靴鞋”(1057上)、“□頭鞋”(注24)。

  以上,是律中治療瘡病的方法。另外,釋尊亦規(guī)定,治瘡病要找良醫(yī),以免產(chǎn)生不良的后遺癥。如有一比丘,臉上生癰,醫(yī)師以針刺,其口便咼。釋尊云“凡人護面如護明鏡,不應輒使無識醫(yī)人而行針刺,若使作者,得越法罪”(大24.220上)。而若比丘有善醫(yī)者,可在屏處幫患癰痤者敷藥(327下)。此外,若頭上生瘡,不方便剃頭,可于“瘡處以鉸刀剪”之(230下)。若隱處生瘡,應告老宿比丘,然后剃除瘡處隱毛(230下)。比丘不應照鏡,若為觀瘡,可“覽鏡無咎”(218中)。又釋尊說,人身有八萬戶蟲,此蟲是隨人生而生,人死而死。所以比丘死,可以如法焚燒。不過,身有瘡者,應觀察無蟲后,方可燒殯(286下)。

  (二)、風病

  風病的癥狀如何,律中未說明,故不得而知。依據(jù)律中一鱗半爪的記載,可知風病大概是住處氣候不適(大24.7上),和吃了冷性食物引起的(125下)。其治療方法如下1.用酥煎三種澀藥

  釋尊在狄苗國人間游行,到一舊住處止宿,風病發(fā)動,阿難陀往問醫(yī)人處方。醫(yī)人教以“宜用酥,煎三種澀藥”,服食即可痊愈(大24.7上)。又“酥”亦可治失眠癥(大24.300上)。

  2.訶梨勒果(注25)

  釋尊初成道時,受二商人供養(yǎng),因“□、酪漿、蜜,性冷”(注26),故釋尊患冷風氣。釋提桓因取“訶梨勒果”奉上釋尊。釋尊食已,風氣即除(大24.125上?下)。

  3.鹽醋

  舍利子患風病,醫(yī)人教以宜服食“鹽醋”,即可痊愈(大24.3中)。

  4.麻粥

  比丘病,醫(yī)生教食“大麻粥”。釋尊指示可食“麻粥”,或是用“蔓菁根莖花葉,及其子實”等,作成粥食,可以治療風疾(大24.440中)。

  5.有情脂

  比丘患風疾,醫(yī)人教服用“有情脂”。釋尊云魚脂、江□脂(注27)、鮫魚(沙魚)脂、熊脂、豬脂等五種脂,病比丘七日服,過七日不應服用。所余殘藥,應收舉儲藏,并說明了“收舉法式”(大24.1下?2上)。

  6.生肉

  西羯多比丘患風(注28),醫(yī)人教服用“生肉”,治療風。ù24.2下)。而生肉可遣敬信者,向殺羊、雞、豬、捕鳥、獵獸等五屠人處。420上)。

  7.然火

  比丘患風病,醫(yī)人云“凡是風病,得火為良,當須近火”,即可痊愈(大23.837下)。

  8.洗鐵暖水

  畢陵陀婆蹉患風疾,把“熱鐵,置瓶水內”,用此鐵湯水,洗浴身體,病即得瘥(大24.250上)。

  9.洗藥湯水

  釋尊云治風病,可以把“根莖花果及皮木等,共煮為湯”,洗浴除疾。并在“洗將了時,于其湯內,置一兩滴油”,潤澤身體,以免粗糙皴裂(大24.246中)。

  10.換穿繩履

  比丘兩腿風腫,皮膚潰瀾,釋尊說可穿“繩履”(大23.1055下),以減輕病苦。

  以上是風病的治療方法。其中舍利子服用鹽醋,因而治愈風病之事,律中亦有因服用鹽醋而喪命的。如有一比丘病,日漸羸瘦。因在俗時,曾飲鹽醋治病,故道友取鹽醋與之服食。服后不久便死。釋尊云“彼昔在家是痰病,今是風熱”,故昔時是藥,今非藥(大23.644中─下)。所以比丘若“不問醫(yī)人,乃至耆舊,輒以自意,與病人藥,得越法罪”(644下)。

  又關于吃肉治病,律中還有兩則事緣。一是大軍長者夫婦二人,敬信三寶。請佛及僧,三月安居,供養(yǎng)無缺。有比丘生病困苦,醫(yī)生教服用“肉羹”療疾。適逢國內斷屠,遍尋無肉,長者婦自割“髀肉”,供養(yǎng)比丘,病得除瘥。事后,釋尊問長者婦汝何故能于生死險道中發(fā)菩提心?長者婦云“輪回生死中,是身亦可得,百千俱胝劫,尊勝境難逢”,故能無畏,割肉供僧。而后,釋尊告諸比丘“食人肉者,眾所共嫌。于諸肉中,人肉最為臭穢可惡,故比丘不應更食。若食人肉者,得吐羅底也罪”。并制了眾中上座行法(大24.3中─4下)。

  二是比丘病,醫(yī)人教以“大肉團,非時煮飲”。釋尊云有□(豺)獸,“腹中腸直,肉便出,體猶未變,應取彼肉,煮而飲用”(大24.427下)。病比丘雖取用,仍未平復,乃至釋尊說醫(yī)人處方,隨意應服,待病愈后,即不應用(427下)。

  (三)、痔病

  患痔病者,不堪久坐,律中有比丘患痔,釋尊因而開緣,可“一說隨意”的記載(如前制限與開緣中說)。而關于痔病的療法有

  1.熊皮

  比丘患痔病,醫(yī)人教以應用“熊皮作鞋,著時便差”(大24.297中)。又釋尊說熊皮可放在佛堂門扇下,安坐上,或于腳邊,如此,“能令明眼,并療痔疾”(大23.1057中)。

  2.咒、藥

  比丘患痔,庸醫(yī)以刀割治,傷痛逼迫,痛苦不堪。釋尊云“痔病有兩種療法,一者以咒;二者以藥(大24.6下;420中)。并教導比丘誦《痔病經(jīng)》。若誦持《痔病經(jīng)》者“(痔。┍氐贸睿粲姓b者,乃至盡形,終無痔病,共相逼惱。亦得宿命智,能憶過去世時七生之事”(420中)。亦即比丘若誦《痔病經(jīng)》,不僅“風痔、熱痔、痔、血痔、糞痔,及余諸痔”,(420下)都能乾燥、掉落、消失;亦能得知過去事的宿命智。

  由于庸醫(yī)不善治病,不信三寶,以刀割治患痔比丘,致痛苦逼心;或作方便,令患痔比丘命終(大24.6下)。故釋尊規(guī)定比丘有病,不應于此等“不信之類,而遣療治,若令治者,得越法罪”(6下)

  (四)、眼病

  1.安膳那藥

  醫(yī)人教患眼病比丘,可用“安膳那藥”治療。釋尊云有花安膳那、汁安膳那、粒安膳那、丸安膳那、騷毗羅石安膳那等,五種安膳那。此五種安膳那,都能治眼疾,比丘若病,可取用。而剩余的安膳那,應照“安置法式”儲藏存放(大24.2中─下)。

  2.香物、熊皮、楊枝

  把香泥,放置頭邊,涂于壁上,時時聞聞,因“凡諸香物、能令眼明”(大24.273下)。又如前痔病已說的,“熊皮”,能治痔病,亦能令眼睛咒。而嚼楊枝有“五勝利”,其中之一勝利,即是嚼楊枝能令“眼目明凈”(大24.246下)。亦即是說聞香物、蓄熊皮、嚼楊枝等,都是能令眼目明凈的方式。(五)咳嗽、流鼻

  1.吸煙、灌鼻

  畢鄰陀婆蹉出家后,常為咳嗽、流鼻所苦,醫(yī)人問過去曾用何物治療?可如法泡制。后畢鄰陀婆蹉得佛應允有病者,“聽吸(藥)煙治病”(大24.246上);“聽以蘇油灌鼻”(246中)。

  (六)消化不良

  1.床

  有比丘在寒冬時節(jié),睡在冷地上,致飲食不消。釋尊云可睡“床”。比丘改用床席,病即得瘥(大24.250中)。

  2.食油膩物

  六群比丘希望能夠飽餐美食,又能消化、吸收、安穩(wěn)無病,故請教醫(yī)人妙方。醫(yī)人教以可“先食油膩,后當利下”,如此,雖多食,必能消化(大23.854中)。

  3.運動器材

  可使用“長短木杵,粗細諸椎,及大小石”等,種種的運動器材,來幫助“令身運動,散滯蠲,能消飲食”(大24.207上─中)。

  (七)渴癥

  渴病,又作消渴,是因腎氣滯于胸胃,致口乾舌燥,極欲喝水之癥(注29)。

  1.酥、酸漿醋、余甘子(注30)

  有比丘患渴癥,醫(yī)人教“服酥”,必可痊愈。比丘服酥后,仍為渴所逼,醫(yī)人又說,可喝“酸漿醋”治渴。釋尊云有大醋、麥醋、藥醋、小醋、酪漿、鉆酪漿等,六種醋漿。飲時應以“少水之作凈,仍用絹疊羅濾,澄清如竹狄色,若時與非時,有病無病”,都可飲用(大24.420上)。

  又有比丘身嬰病苦,醫(yī)人教服酥后,更患口渴。此時,可口嚼“余甘子”,吞咽汁液治渴(大24.210中)。

  2.水

  水是最好的健康飲料,暑熱天,可飲“水”消渴。不過,應用“水羅”濾過,方可飲用(大24.224下)。

  (八)意外事件

  有少年比丘嚼楊枝時,一不小心,楊枝鯁在喉中,上下不得,生命垂危。此時,釋尊便伸出左手,按住比丘頭,右手伸入口中,鉤出楊枝,救了比丘一命(大24.264下)。又曾有女人墮河溺水,被救上岸時,已不省人事。此時,應放在“沙堆上,覆面而臥”,并在其旁邊守護看守,知其死活后,才可離去(大23.1055上)。

  此兩則事緣,是屬于發(fā)生意外,生命垂危時的一種急救方法。

  (九)其他

  應病與藥,在律典中,有明確說明患什么病,吃什么藥的,(如前所舉七項);亦有只云患病,未言病名的。只說生病,未說病名的,又有兩種情況一是因應病情之需要,可以執(zhí)持、或儲備某種物品;一是只直說治療法。

  1.執(zhí)持儲備物品

  病者可蓄“雜藥袋”(大24.3上),以備隨時取藥服用;蓄“釜”(250中)、“杓器”(428中),煎藥;蓄“溫槍”(250中),溫藥,蓄“飲水銅盞”(246下)、“藥碗”(269下),飲水喝藥;蓄“杵石、軸”(263上),磨藥;蓄“鐵槽”(270下),安放藥湯,浸泡身體;蓄“洗口盆”(265上),方便漱洗;蓄“拂蚊子物”(229中)、“蚊幬”(293中),以免蚊子叮咬;乞蓄杖、網(wǎng)絡羯磨,可蓄“柱杖”(229下)“網(wǎng)絡”(230上),以方便行動;以及蓄“眼藥椎”、“小藥合”、“灌鼻筒”、“貯藥器”(428上)、“歙煙筒”(427下)等。而所蓄之物品,不可用“寶物”做的(427下)。寶物做的,不可持用,以免長養(yǎng)貪念。

  2.治療法

  病,可用“下灌”法(大24.440中;250下);或者“先食膩物,令其動病,然后應可服于瀉藥”(428上)。不過,比丘使用瀉藥時,看護者應謹慎小心,勿使下瀉過度,設有要事他行,須囑人看守,方可離去(428中)。又病比丘服瀉時,瀉痢未終,不可用冷水洗凈,以免滯瀉。應用“土塊,或以樹葉,或將破帛、故紙,而凈拭之”,待瀉畢,再用暖水洗凈(大24.376中)。又,或者入“浴室”,澡浴除。ù24.219上);或以“水和”攪和,非時食用以治。427中);或“食蒜”治。230中);或食用“訶梨勒”(223下);或食“先陀婆鹽”(269下);或食“那羅若藥”(173下);或“涂香”(208上);或持“香土”(275中);或以“白土涂身”(207下)等,諸種方式治病。此中食蒜治病和涂香治病,釋尊有特別規(guī)定在食蒜、涂香期間,必須遵守“食蒜”、“涂香”行法(230中;208上)。此外,律中記載有釋子比丘,出家前,善于飲酒,出家后,由于斷酒,故精神痿靡,身色消瘦。釋尊開示造酒之物可用“根莖葉花果等,并屑為,以白布裹?捎跓o力不醉淡酒中而為浸漬,勿令器滿而封蓋之,后以清水投中攪飲;蛞贼鸺皹淦げ⒅T香藥,搗為,布帛裹之,用杖橫系,懸于新熟酒甕內,勿令沾酒,經(jīng)一二宿,以水攪用”(大24.441中)。此兩種,時與非時,都可飲用,如此能止酒渴。

  以上,所列舉的種種藥法,和醫(yī)療法,是釋尊或當時的醫(yī)人,針對病者的癥狀,所給與的──應病與藥。接者,要談的是照顧病比丘方面的問題。

  三、照顧與關懷

  依據(jù)律典記載,釋尊曾親自照顧病比丘,并呼吁僧眾務必發(fā)揮同道精神,彼此互相關懷,互相照顧(大22.455中)。為勸勉鼓勵僧眾照顧病者,釋尊以“若看病人,即是看我”(大24.280上),方便的引導僧眾,對病者給與適當?shù)恼疹欔P懷。若僧中有比丘病苦時,不管是上座、下座,都應前往探視關心(大23.782中)。而探病時的禮儀是探訪者和病者彼此不須禮敬,因為“彼身不凈,不應敬禮;自身污染,不合禮他。設他禮時,亦不應受”(大24.273上)。又看視病人,應供養(yǎng)病人,而供侍病人的物品,除去“性罪,余清凈物”,都可以隨意供養(yǎng)(大24.280中)。如果和尚、阿梨、依止、教讀師父病時,弟子應細心看顧(注31);相反的,弟子若病,師父亦應看視弟子(大23.1003上)。而當僧中要徵遣看病者時,應該注意不可令“無智人為看病者。必有他緣,須自出外,于不善解看病之人,當可教示,勿令病者,非理損害。墮水火、食諸毒、持刀斧、墮崖塹、或升高樹、食所忌食,皆應遮止,無令因此而致傷害。若比丘令無智人瞻視病者,又不善教,棄而出去,得越法罪”(大23.654上)。

  又看顧者不僅要用心照顧病者,注意藥的使用(大23.644中─下);同時,應留意審慎說話,以避免病者聞而求死;聞而樂死。更不應在病人前勸死、或贊死(注32)。乃至不可存有病比丘死后,我當取他衣缽的念頭。這種希求死者遺物的“旃荼羅”心(大23.654中),是必須除去的不善之心。亦即照顧病者,應是發(fā)揮同道互相關愛的友誼,一種發(fā)自內心的悲憫,毫無所求的奉獻。這樣才符合佛陀的教誨,符合佛教的精神。

  以上,是釋尊開示僧眾,在精神上給與病比丘的關懷與照顧。另外,釋尊亦指示寺院可設立“瞻病堂”,墻上畫如來躬自看顧病比丘的圖像(大24.283中)。病比丘可以住于瞻病堂,安心養(yǎng)病。又為方便病比丘數(shù)數(shù)大小便,可以把床“穿孔”(272下),下放瓦盆,承接不凈物。并時時換曬,除去糞臭,以保持病房病床的清潔。

  上來從一、制限與開緣;二、應病與藥;三、關懷與照顧等三項,談佛教的醫(yī)療保健。釋尊對病比丘的諸種關愛,那分溫馨,依然感人,而釋尊慈悲的親身示范,活生生的教材,我們是不應忘的。

  肆、雜類醫(yī)療

  前面探討了佛教的醫(yī)療保健,以下就律典的記載,收錄釋尊時代,佛教和民間社會間流傳的一些醫(yī)療傳說,匯編成雜類醫(yī)療。雜類醫(yī)療中,有些本來是可以歸于佛教醫(yī)療,而所以把它放在雜類醫(yī)療中,是因為它零星雜亂又獨特,無法歸納整理成有系統(tǒng)的說明,故姑且以雜類醫(yī)療為名。

  1.雨水除病

  有次,三月夏安居時,天降大雨,釋尊告諸比丘“此雨沾濡,有大威力,若洗浴者,能除眾病”(大23.896中),比丘可隨意洗浴除病。

  2.染發(fā)劑

  用“余甘子”涂發(fā),能使白頭發(fā)變?yōu)鹾诹聋悺#ù?4.207中)

  3.防蟲劑

  比丘得好,寄放在俗家,被蟲咬壞。釋尊云“于其衣內,安苦葉,或安阿魏,或苦楝葉”(注33),可以防止蟲咬(大24.286中)。

  4.缽水治病

  婆羅門小兒病,有居士教以向比丘乞缽水洗浴,可得痊愈。釋尊云“若有人來乞缽水時,應凈洗缽,置清凈水,誦阿利沙伽他,咒之三遍,授與彼人;蛳椿蝻,能除萬病”(大23.903中)。隨后釋尊亦開示授他缽水時,應遵守的行法。

  5.誦咒稱念三寶

  室羅伐城(舍衛(wèi)Sravasti)有婆羅門,忽爾得病,延醫(yī)診治,綿歷數(shù)年,群醫(yī)束手,自覺必死無疑。時鄔陀夷,為他“誦咒、稱三寶名”,婆羅門聞咒后,眾病即得消除,放是歸信三寶(大23.861中)。

  6.五色線系臂

  比丘病,醫(yī)人教取“五色線,咒之系臂”,必可痊愈。釋尊云五色線,當安放在左手肘后。病漸愈時,可系在衣角;若得瘥時,應放在墻柱隙中,不可隨意丟棄,以免遭致非人嫌賤(大24.208下─209上)。

  7.佛威神力

  有孕婦死,當荼毗時,腹中胎兒裂出。釋尊令侍縛迦,入熊熊烈焰中,把小胎兒抱出。侍縛迦毫發(fā)無傷的救出胎兒,而且感覺到有一股從未有的清涼,這清涼比牛頭檀香摩觸身體,還要舒適自然,這是“由佛威神自在力,能令猛焰變清池”所致(大24.212下)。

  8.真實語

  提婆達多推石傷佛,執(zhí)金剛神以金剛杵把石擊碎,其中一小碎片擊中佛腳,佛受傷流血,用牛頭林檀香、童女乳汁等涂傷口,仍血流不止。此時,十力迦攝波,以“真實語,發(fā)大誓愿若佛世尊,于一切眾生,普作子想,實不虛者,令血止息,瘡得平復”。如此發(fā)愿后,血便止息,傷口馬上愈合(大24.192中──194上)。

  9.避孕藥(男性)

  猛(燈)光王以藥授健陀羅服食,令“不生子”,以免生子繼承王位(大24.313上)

  10.墮胎

  小軍和嫂作非凈行,嫂有妊,友人善解方藥,授與墮胎藥。遂胎墮無復妊娠相(大23.665中─下)。又善賢婦懷孕,善賢被婆羅門所蠱惑,以為此兒為不吉祥物,便授與“墮胎之藥”,毒殺胎兒(大24.211上)。

  11.蛭

  律中記載“諸醫(yī)人以蛭療病而為活命”(大23.922中),實際情形如何,不得而知。

  從以上雜類醫(yī)療的內容來看,它夾雜很濃厚的民間色彩,以及崇尚靈異的風潮。如五色線系臂、缽水治病、通咒稱念三寶、佛威神力、以及真實語等,都是屬于一般民間信仰,及崇尚靈異方面的療法。

  伍、后記

  生老病死,是有情身心演變而產(chǎn)生的痛苦。有情面對這些痛苦,都有畏死求生的本能,因而尋求不病、不死、長生之道。這種祈求不病、不死、長生之意欲,是自古皆然。以印度來說,在梨俱吠陀時代,即有醫(yī)藥神阿須云(Asvin),他能賜給“盲目的以眼,治折脛者而與鐵腳”;治療神魯特羅(Rudra),能治療人類、畜生的病痛;又有他神(Vata),能治人病,并賜與人長生不死(注34)。這些自然神,都是以醫(yī)術治療眾生病苦而被尊崇的。亦可以說自然神是人類面對著病苦死亡,祈求有一主宰者,他能治療疾病,賜給人類幸福平安的一種意欲表現(xiàn)。這種意欲,亦是醫(yī)療文明的原動力(如中國傳說神農(nóng)嘗百草治百。

  釋尊時代,印度的醫(yī)療文明,已有相當水平,我們從侍縛迦替阿難開刀治瘡;釋尊教導僧眾改良病床,方便病人大小解;利用運動器材健身治病...等,可見一斑。又根據(jù)律典記載,北印的得叉尸羅國(Takkasil)是醫(yī)療圣地。釋尊時代的醫(yī)王耆婆(Jivaka),即是在得叉尸羅學成一流的醫(yī)療治術回摩揭陀國(Magadha)行醫(yī)救人的(大22.851上──下)。而佛教在印度興起,僧眾的日常生活,必受當時時代背景的影響,這應是律典留下相當多關于醫(yī)療題材的原因之一!

  在研讀律典時,看到釋尊教導僧眾,儲藏衣物,為避免被蟲咬壞,可擺入防蟲劑──苦葉、阿魏、苦楝葉時,覺得這種防蟲劑,和現(xiàn)今的樟腦丸之類相似,后翻閱《佛光大辭典》阿魏條,亦解說為如今之樟腦丸(p3691)。如此,不謀而合,遂興起了一探佛教醫(yī)療的念頭。漢譯的各部廣律和南傳銅律中,都有關于醫(yī)療保健的記載,且每部律所說的醫(yī)療法不盡相同。本文所依據(jù)的《根有》廣律,只是眾律之一部而已,難免有掛一漏萬的缺失。冀望來日,能搜尋各部律典,補足這分缺失。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