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論書。簡稱《瑜伽論》。瑜伽師地,意即瑜伽師修行所要經(jīng)歷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為彌勒菩薩口述,無著記錄。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詳情]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五(9)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五(9)

  黃二、于不可記法

  于佛所立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謂為可記,或安立記。

  這是第八科「正教量」,「正教量」里邊,在「隨釋」里邊分三大科,第一科是「不違圣言」,第二科「能治雜染」,第三科是「不違法相」。這「不違法相」,就是不違背佛教的教義,不違背教義的意思。這一科在解釋里邊分六大科,第一科是「于無相有相」解釋完了,第二科「于定不定相」。這個定不定相里邊,第一科是「于決定」,這一科里有「標」、有「釋」,「釋」里邊第一科是「于一向記法」,第二科「于不可記法」。不可記這句話,就是不加解釋的,你提出來這個問題,我不回答你,是這個意思。

  「于佛所立不可記法」,就是我們佛教徒,對于佛陀所安立的,已經(jīng)明白的說了,這些問題是不回答的,不加解釋的。但是我們佛教徒「尋求記別」,在這里面還去觀察思惟,還是可以解釋,可以去說明的!钢^為可記」,這些事情常常的思惟,也就會有可以講解的地方,「謂為可記」,就認為這些地方,佛說不可記,就認為可以記、可以講,這是違背佛陀的意思。「或安立記」,可以記,這人就可以安立種種的名言,為人加以解釋。

  《披尋記》五五八頁:

  于佛所立不可記法等者:謂有問言:世間常耶?此不應(yīng)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乃至問言:如來死后有耶?無耶?此不應(yīng)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如(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四卷七頁)如是等類,名佛所立不可記法。于如是事不如理思,謂為可記;驗樗f,名安立記。

  「于佛所立不可記法等者:謂有問言:世間常耶?此不應(yīng)記」,這底下舉個例子,有人提出個問題,說這個世間是永久常住不變的嗎?「此不應(yīng)記」,有這樣的問題,這是不應(yīng)該回答這個問題。不應(yīng)該回答,我們就默然了嗎?不是,「但言我說此不可記」,你就這樣說,佛說了,這個問題是不回答,這樣好了!改酥羻栄裕喝鐏硭篮笥幸繜o耶?此不應(yīng)記」,還有其他的一些問題,是什么呢?「乃至問言」,就提出問題說,「如來死后有耶?」就是佛陀入了涅槃以后,是不是還有呢?還有佛的存在嗎?「無耶?」佛不存在了嗎?「此不應(yīng)記」,這件事是不應(yīng)該回答的,因為這件事太深奧了!傅晕艺f此不可記」,我們佛教徒若遇見這樣問題的時候,就對他說,佛說了,這個問題是不回答的,就這么好了。

  「如(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四卷七頁」,那里有說這件事,「如是等類,名佛所立不可記法」,這樣意思。「于如是事不如理思,謂為可記;驗樗f,名安立記」,對于這一類的事情,如果你去思惟的話,就是不合道理,不如理的去思惟這件事,就認為可以解釋,或者為他人宣說怎么怎么樣,怎么回事,這樣子,這就是違背法相了。

  地二、于不定(分二科) 玄一、標

  或于不定,建立為定。

  前邊是于定、于決定。現(xiàn)在這第二科「于不定」,不決定的事情。分兩科,第一科是「標」!富蛴诓欢,建立為定」,這是標;蛘哒f這件事是不肯定的,其中有變化,但是我們學(xué)習(xí)佛法的這些佛教徒,認為是決定的,就違背佛陀的意思。這是標,底下加以解釋。

  玄二、釋

  如執(zhí)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一切苦受,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一切樂受皆是有漏,一切樂俱故思造業(yè),一向決定受苦異熟,如是等類。

  「如執(zhí)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這底下舉個例子。當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內(nèi)心里感到快樂,你感覺到快樂這件事,多數(shù)人就愛著這個樂的感覺,這就是貪!肛澦S眠」,這個貪愛心就生起來,這個貪愛心一生起來,就在自已內(nèi)心里面有熏習(xí)的作用,你心一這樣動,你心里面這樣思惟的時候,就在心里面又熏習(xí)了貪愛的種子。本來我們心里面就是有這樣的種子,你再這樣的去思惟,這個愛著心這么一動,就又加強了原來貪心的種子,這個貪的種子叫做「隨眠」!附载澦S眠」,就是我們有執(zhí)著的人,就是認為…就執(zhí),「如執(zhí)一切樂受」,就是固執(zhí)的認為一切的樂受,都是貪心在活動,增長了貪心的隨眠種子的,就這么執(zhí)著這件事。

  「一切苦受,瞋所隨眠」,就是如執(zhí)一切苦受,瞋所隨眠。苦惱的境界來了的時候,不順心的事情來了的時候,心里面感覺到苦。這苦惱的境界一來了的時候,心里面不歡喜就憤怒,這個憤怒心一動了,又是在心里面熏習(xí),就增長瞋心的種子,瞋心的種子力量又大起來,而這個種子,它一直同你不分開、不舍離,在你心里面隨逐。

  「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我們也不是完全是樂受,也不完全是苦受,有的時候還是不苦不樂受,有這個感覺。這個不苦不樂受出現(xiàn)的時候,我們心這樣去觀察思惟,這樣去分別的時候,就在心里面也熏習(xí)了這個不苦不樂受的這種隨眠的種子。這個不若不樂受,是一個沒有貪、沒有瞋、沒有煩惱嗎?不是,有愚癡的煩惱。貪的時候,也有愚癡的煩惱,瞋的時候,也有愚癡的煩惱,但是那個時候,愚癡的煩惱,為貪、為瞋所覆蔽所蒙蔽,不明顯。現(xiàn)在也沒有起貪心,也沒有起瞋心,這個愚癡的現(xiàn)象就出來了。愚癡的現(xiàn)象,就是不知道這都是苦,是無常的、是苦、是無我、是畢竟空的,都是虛妄不真實的,不知道。還是執(zhí)著是常,執(zhí)著是樂,執(zhí)著是清凈的,還是有這些執(zhí)著心的,那這就是愚癡。這個愚癡的心在動,也是熏習(xí)了它的種子,可以說這就是無明了,這無明就熏習(xí)了種子,這個種子越多,這個無明是越厲害,這樣子。這個「執(zhí)」字都貫下來,執(zhí)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執(zhí)一切苦受瞋所隨眠,執(zhí)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

  「一切樂受皆是有漏,一切樂俱故思造業(yè),一向決定受苦異熟」,又執(zhí)著這個「樂受皆是有漏」,這個瞋、癡,當然這都是有漏,這樂受,也執(zhí)著它都是有漏,都是有煩惱的,「有漏」就是有煩惱!敢磺袠肪愎仕荚鞓I(yè),一向決定受苦異熟」,這「一切樂俱」,就是我們在心里面快樂的時候,這個心和樂在一起,這個樂的感覺是心所,這個心和樂在一起。這個時候,「故思造業(yè)」,就是主動的,我歡喜怎么樣,做一個計劃,然后去實踐這件事,采取行動做一件事,這樣子造了這個業(yè)。

  「一向決定受苦異熟」,這里說「受苦異熟」,當然這個地方,造了這個生死業(yè),「一向決定受苦異熟」,這「一向」就是「決定」的意思,不會又轉(zhuǎn)變了另一個情況,不是的,決定他會得到一個苦惱的果報。我們有這么多的執(zhí)著,那么這個意思,在這個文上說,這個眾生一切樂受,一切苦受,一切不苦不樂受,是貪瞋癡在隨眠,這件事是不決定。怎么不決定呢?就是我們佛教徒不是圣人,還沒得圣道,但是佛教徒先學(xué)習(xí)佛法,若修四念處的時候,這個樂受來了的時候,苦受來了的時候,或者不苦不樂受來了的時候,我們有如理作意。有如理作意的時候,這個貪瞋癡就不隨眠,就不去熏習(xí)貪瞋癡的煩惱了,我們就學(xué)習(xí)熏習(xí)戒定慧功德了,所以這地方有個不決定的意思。

  我們?nèi)羰遣蝗缋碜饕,這個樂受來了,我們不如理作意,這個貪心就來了;這個苦受來了的時候,我們不如理作意的時候,它就有瞋的隨眠;不苦不樂受來了的時候,我們不如理作意的時候,就是愚癡的境界。但是我們佛教徒,雖然是凡夫還沒得圣道,得圣道的我們不說,我們是凡夫,但是我們?nèi)缋碜饕獾臅r候,樂受來了,貪不生、不起、不動;苦受來了的時候,不如意出現(xiàn)的時候,這個如理作意來了,不憤怒,這個瞋心就不起;不苦不樂受來了的時候,心里面沒有這愚癡顛倒的這種尋思,沒有。你有如理作意的時候,「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你這樣去分別的時候,去觀察的時候,這就是有正念了,就是沒有貪瞋癡的熏習(xí)了,所以這個地方是不決定的。你若說決定,樂受是貪所隨眠,苦受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那就是搞錯了,這個文上是這個意思。

  「一切樂受皆是有漏」,這個又不決定,就是一般的凡夫,當然那可能多數(shù)都是這樣糊糊涂涂的,這樣去顛倒迷惑了。但是你若修如理作意的話,樂受就可能不起煩惱,「一切樂受皆是有漏」,這句話不決定!敢磺袠肪愎仕荚鞓I(yè),一向決定受苦異熟」,這也不決定,就是佛教徒,我們學(xué)習(xí)戒定慧,學(xué)習(xí)般若法門的時候,我們能夠或者懺悔,或者修學(xué)止觀,觀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那就不是決定受苦報,不是決定的,不一定。雖然以前是造過業(yè),但是不一定,就是那個罪業(yè),由你現(xiàn)在這個正憶念的止觀,或者懺悔,它能轉(zhuǎn)變,就轉(zhuǎn)變了,不一定是受苦報的。但是我們有的佛教徒,就是這么樣執(zhí)著,于不定作決定的執(zhí)著,這是個錯誤。

  天三、于有差別無差別相(分二科) 地一、標

  或于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差別相,立無差別。

  這是第三科,前面是第二科「于定不定」,現(xiàn)在是第三科「于有差別無差別相」。這一科又分兩科,第一科是「標」,把這個道理標出來,第二科才是解釋。

  「或于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相法中」就是有為法,這有為法都有生、住、異、滅的相貌。原來這個法是沒有,由因緣和合了就有,有了以后有住、異、滅的這種情況,就是有相!笩o差別相」是怎么講呢?「無差別相」就是所有的有為法,都是這樣的,都是有生、住、異、滅的這件事,都是有差別相的!附⒉顒e」,但是有的佛教徒,就是不如理作意,就會在這里面說這個有為法不是生、住、異、滅的,就是這樣分別。這前面有解釋,梵天王是常住不滅的,我們中國的儒家,也有這種話,「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這就是天會有這樣的意志,叫你怎么怎么的,所以孔夫子是相信天的!柑鞂⒁苑蜃訛槟捐I」,木鐸就是用木頭作的鈴子,搖鈴,學(xué)校搖鈴上課,就是用木鐸做的,是這樣子。那么我們佛教徒有的時候說,儒釋道都是一樣的,儒家和佛教和道家,這都是殊途同歸,道理是一樣的。我本來也是不知道這件事,后來我有一年回中國大陸去,在一個地方看見一本書,是歐陽竟無寫的,歐陽竟無似乎也有這種思想,這個中庸之道就是諸法實相,是勝義諦,他有這樣的想法,這也就是有這些問題。

  這個「無差別相」,都是有生、住、異、滅的,都是無常相,「建立差別相」,在這個有為法上建立一個常住,無生、住、異、滅相,有這樣的事情。這么樣說還不是太明白,我們頭幾天也說過這件事,我們現(xiàn)在是大家在一起學(xué)習(xí)佛法,只是從佛法的立場去觀察這件事,去分析這件事,不是說是我們歧視誰,不是這個意思,就是討論這件事。譬如說在唯識上說,我們這個心意識有個等無間緣,有個等無間緣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呢?就表示我們這一念心是有生、住、異、滅的,是剎那剎那生住異滅的。但是如果你說心是沒有生、住、異、滅的,就是常住,常住真心,沒有剎那滅的,這就是這個意思,「于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就是這樣的意思。

  「有差別相,立無差別」,這怎么解釋呢?有為法和無為法,有為法都是因緣所生,都是有生、住、異、滅的;無為法就是沒有生、住、異、滅,那當然就不是因緣所生,這樣無為和有為,當然是有差別,F(xiàn)在這個人說,「立無差別」,有為和無為無差別相,無差別。這樣也看出來,心本來是有為的,但是你說它是常恒住、不變異、無生滅相,那就變成無為了,有為和無為無差別了,「立無差別相」。那么這就是違背了佛法的教義了,違法相,違背了法相,而不是不違法相了。

  地二、釋(分二科)  玄一、舉有為無為

  如于有為有差別相,于無為中亦復(fù)建立;于無為法無差別相,于有為法亦復(fù)建立。

  這底下第二科解釋前面這兩句話,這里面分兩科,第一科是「舉有為無為」。

  「如于有為有差別相」,譬如說這有為法有生、住、異、滅,有差別相;那么「于無為中亦復(fù)建立」,而這個佛教徒,他就偏要唱反調(diào),他說無為法中也有生、住、異、滅,他偏要這么講!赣跓o為法無差別相,于有為法亦復(fù)建立」,這是第二句。「于無為法」,這個無為法里邊是沒有生、住、異、滅的差別的,沒有,但是在有為法上,也是建立這無為法的相貌,有為法上有無為法的相貌,也是沒有生、住、異、滅,這么講。

  玄二、例有色無色等

  如于有為無為,如是于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隨其所應(yīng)皆當了知。

  這是第二科「例有色無色等」。

  「如于有為無為」,前面有這種違背法相的這種建立,「如是」,是這樣子,「于有色無色」,有色法和無色法,也是有色中有無色,無色中有有色,使令這個法相混亂;「有見」中有「無見」,無見中還有有見;「有對」中有「無對」,無對中也有有對;「有漏無漏」,有漏中有無漏,無漏中有有漏!鸽S其所應(yīng)皆當了知」,都像前面第一段那句話,都是這樣子混亂,使令這法相不清楚,不分明。這些文最好是怎么講法?不舉例,就是這么順順這個文,這樣比較好。一舉例,人的思想就有問題了,容易有爭論了。

  天四、于因果

  又于有相,不如正理立因果相,如立妙行,感不愛果;立諸惡行,感可愛果。

  這是第四科,前面是第三,這是第四科「于因果相」。

  「又于有相」,就是這些有為法相,「不如正理」的建「立因果」的「相」貌!溉缌⒚钚,感不愛果」,就是這里邊舉一個例,這樣意思,不如正理的建立因果相,是什么樣子呢?就是「如立妙行,感不愛果」,就像這個人,他就這樣安立,說你修行這個妙行,你會招感不可愛的果報,就是這個顛倒的這種意思。

  「立諸惡行,感可愛果」,他會建立一個不合道理的一件事,他說這件事,你這樣做,能得到可愛的果報,是這樣子。我們現(xiàn)在不要說名字,有一年在一個地方,有人告訴我,就是在打禪七的時候,主持人問他,你在這兒做什么?說我在修無我觀,他說不可以,不可以修無我觀。那個人告訴我,我在心里想,怎么不可以修無我觀呢?那么修什么觀呢?你就是看話頭才好,修無我觀是不對的。這事情真是,人的思想是很怪很怪的!噶⒅T惡行,感可愛果;立諸妙行,感不愛果」,就會這樣子開導(dǎo)人。

  天五、于染凈相

  計惡說法毗奈耶中,習(xí)諸邪行,能得清凈;于善說法毗奈耶中,修行正行,謂為雜染。

  這是第五科「于染凈」,就是執(zhí)著這個「惡說」的「法」,惡說的「毗奈耶」中,就是不合乎正理的法和律,毗奈耶翻個律。這些惡法、惡律都不是合道理,而這些人就是執(zhí)著,執(zhí)著要去修學(xué)這樣不合道理的「邪行」,「能得清凈」,我能夠開悟,說這些事情,我能夠得清凈!赣谏普f法毗奈耶中,修行正行,謂為雜染」,那個不好,那是不清凈的,末法時代的確是這樣子。

  天六、于假實相(分二科)  地一、標二種

  于不實相,以假言說立真實相;于真實相,以假言說種種安立。

  這是第六科「于假實相」,分兩科,第一科「標二種」。

  「于不實相,以假言說立真實相」,于那個虛妄的境界,他就是假的言說,不真實的話,說這是真實的,這是第一義諦,這是實相無相微妙法門,「立真實相」,說這是對的。「于真實相,以假言說種種安立」,對于佛所開導(dǎo)的真實相,他種種的言說,種種的安立,就是這樣子顛倒。

  地二、隨難釋

  如于一切離言法中,建立言說,說第一義。

  這是第二科「隨難釋」,前面是說這個道理,這底下舉個例子!溉缬谝磺须x言法中」,這一切法里面分兩類:一個是可以言說的,一個是沒有言說的。「離言」說法中,就是你不能在那里說話,那里面沒有名言,你沒有辦法講話的,不可以思議分別的。但是他又「建立言說」,來說這個「第一義」怎么怎么地,那也就是這一句話,就是「于真實相,以假言說種種安立」,這個意思。這底下第三科,結(jié)束這一段文。

  亥三、結(jié)

  如是等類,名違法相。

  前面這么多,本論的作者就是這么說,而沒有每一項都去舉例,有的舉例,有的不舉例,這可見佛菩薩的大智慧是這樣。但是我們?nèi)魧W(xué)習(xí)這一段文的時候,你得自己去想,究竟他說什么?「如是等類,名違法相。」

  戌二、例不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不違法相。

  與前面這幾段文相違反的,你就應(yīng)該知道,那就是不違法相了。

  巳二、結(jié)

  是名正教。

  這就是正教量。現(xiàn)量、比量、正教量,都說完了。

  丑二、問答辨(分二科) 寅一、于所成(分二科)  卯一、問

  問:若一切法自相成就,各自安立己法性中,復(fù)何因緣建立二種所成義耶?

  這是第二科「問答辨」!敢蛎鳌惯@個地方,一共是分七大科,這第三科是「論所依」。這個「論所依」里邊再分五科,在第四科的解釋里邊分兩科,第一科是「別辨相」,辨「所成立義」、「能成立法」,這兩科講完了,F(xiàn)在第二科是「問答辨」,再假藉問答的方式,再重說明一下,說明這一件事。

  「若一切法自相成就,各自安立己法性中」,若這一切法它本身的相貌,就是那樣子。譬如說這光明,光明本身就是這樣子;或是飛機飛出的聲音,這聲音就是那樣子;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每一法都有每一法本身的相貌。「各自安立己法性中」,每一法的情況,都在每一法上那里存在,都是那樣子!笍(fù)何因緣建立二種所成義耶?」為什么還要這樣的因緣、那樣的困緣,來建立這兩種所成立義呢?前面不是建立宗義有自性、有差別嗎?建那兩種。譬如說聲音是無常的,聲是無常,發(fā)出聲音是無常的,這無常就是聲音的本身就是這樣子。還需要講什么呢?還用講什么?講那么多話做什么?這意思!杜麑び洝房梢宰x一下。

  《披尋記》五五九頁:

  若一切法自相成就等者:謂一切法,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法性,法爾安住,非由安立名句文身,彼法成就。依此道理,故作是問。

  「若一切法自相成就等者:謂一切法,無始時來,理成就性」,這一切有為法,從無始以來到現(xiàn)在,他那本身的道理,本來就成就了,那個體性是本來成就的,那就叫做「法性」!溉舴鸪鍪溃舨怀鍪,一切法性,法爾安住」,自然是那樣子,「非由安立名句文身,彼法成就」,不是由我們安立個名句文身,說幾句名字,說那個叫做樹,那個叫做花,那叫做草,不是由這幾句話,那件事出來的,本來就是有的,你不說它也是有的,所以就是這樣意思!敢来说览恚首魇菃枴,所以就是「復(fù)何因緣建立二種所成義耶?」這樣問。因為因明是宗、因、喻,這個宗是所成立的義,但是這個宗建立了那還不夠,你要說出個理由來,就是因,用這個因來成立這個宗,是這樣意思。現(xiàn)在這里說宗本來就是那樣子,還用說因做什么呢?還說譬喻做什么呢?

  卯二、答

  答:為欲令他生信解故,非為生成諸法性相。

  說因、說喻,那個目的是為了想要令對方,能夠相信我所說的道理的關(guān)系,能夠信而又能夠明白這件事的意思,所以要說出個因來。我說聲是無常的,但是也有人還不懂,所以需要再加以解釋的!阜菫樯芍T法性相」,不是說諸法性相本來沒有,我現(xiàn)在叫它生、叫它成,不是這個意思。

  寅二、于能成(分四科) 卯一、立宗(分二科)  辰一、問

  問:為欲成就所成立義,何故先立宗耶?

  第一科「于所成」,這底下「于能成」!赣谒伞咕褪悄莻宗,「于能成」就不同了,「于能成」分四科,第一科是「立宗」。又分兩科,第一科是「問」。

  「為欲成就所成立義」,就是為了想要成就所建立的道理,來開示對方,令他增長智慧!负喂氏攘⒆谝俊篂槭裁匆婚_始要立一個宗?就是你所歡喜的真理,把它表達出來,為什么先做這件事呢?

  辰二、答

  答:為先顯示自所愛樂宗義故。

  這就是先要顯示出來我歡喜的道理,所以我要先把它立出來。我這個真理對人類是有利益的,所以我把它宣揚出來,這樣意思。

  卯二、辯因(分二科) 辰一、問

  問:何故次辯因耶?

  這底下第二科「辯因」,前面是「辯宗」,這是「辯因」,分兩科,第一科是「問」。

  什么理由建立了你的宗旨?你的道理?你所歡喜最重要的真理,你建立出來,建立就好了,為什么以后又要「辯」別這個「因」呢?這個因是什么呢?就是這個真理成立的一個理由。譬如說這個聲音是無常的,為什么理由是無常的呢?所作性故。因為這個聲音是創(chuàng)造出來的,它不是自然有的,是創(chuàng)造出來的聲音。我們歡喜這磬的聲音,所以就用好的銅,發(fā)聲音的銅,再加一個磬槌,一敲,我歡喜這個聲音,所以就是這樣子,是創(chuàng)造出來的。其次要「辯因」,說明這個理由!负喂蚀无q因耶?」

  辰二、答

  答:為欲開顯依現(xiàn)見事決定道理,令他攝受所立宗義故。

  就是為的是我想要「開顯」,就是這個道理隱藏在那里,你要把它開顯出來,把蒙蔽的東西,把它破除出去,把這道理顯出來!搁_顯」怎么辦法呢?「依現(xiàn)見事」,要根據(jù)我們現(xiàn)在生活中所現(xiàn)見的事情,所現(xiàn)見的事情,你不能說太遠的事情,誰知道呢?就是現(xiàn)在所看見的事情,我看見這一支花長出來了,有的人一下子把它割掉了,也拿走了,就是眼前的這些事情!笡Q定道理」,依這個現(xiàn)見的事情,來表達決定的道理!笡Q定」是什么呢?就是你也同意,我也同意的這個道理,表達了以后,你也同意了,我也同意了,那個道理是決定的道理;如果說我表達是表達了,但是你還不同意,那么這個道理還是不決定的,是這樣意思!噶钏麛z受所立宗義故」,使令對方也能夠接受我所建立的這個真理,目的是這樣子,所以要辯因,不辯因還不行。

  卯三、引喻(分二科) 辰一、問

  問:何故次引喻耶?

  這是第三科「引」譬「喻」,分兩科,第一科是「問」。什么原因建立了宗,然后就辯因,第三段就引一個譬喻作什么呢?

  辰二、答

  答:為欲顯示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現(xiàn)見事故。

  這就是為了顯示「能成」立的道理,這個宗是所成立,這個因是能成立,這個能成立的道理,「所依止」的「現(xiàn)見事故」,現(xiàn)見的事情幫助這個因去成立那個道理,使令對方容易明白。譬如說聲音是無常的,音是什么呢?所作性故。若說一個譬喻,猶如瓶等。我們常用灌水、裝水的瓶子,這個瓶子是無常的,瓶子也是造作成的,聲音也是造作成的,是凡是造作成的,它就是無常的,這個道理就可以成立了,這樣意思,說出個「現(xiàn)見事」的譬喻。

  卯四、同類等(分二科) 辰一、問

  問:何故后說同類異類現(xiàn)量、比量、正教等耶?

  這是第四科「同類等」,第一科「問」。這樣子說這個譬喻,宗、因、喻,這三個都有理由,是這樣子成立的。那么「何故」,什么理由在宗、因、喻以后,又說出個「同類」的譬喻?又說出個「異類」的譬喻呢?又說這個「現(xiàn)量」、「比量」和「正教量」做什么呢?要說那么多事情做什么呢?

  這個「同類」的譬喻,譬如說聲音是無常的,怎么知道是無常的?所作性故,是創(chuàng)造有的。說個同類的譬喻,猶如瓶等,或者猶如燈,或者猶如桌子都可以,這都是所作的東西,都是無常的,這是同類的譬喻!府愵悺沟钠┯鳎q如虛空,虛空不是我們創(chuàng)造的,所以虛空是常,就是和聲音是創(chuàng)造的,是無常,不是創(chuàng)造的,那就是常。這樣子常與無常對比,更明顯的會知道聲音是無常的,所以有同類的譬喻、有異類的譬喻。又有「現(xiàn)量」,就是現(xiàn)見事,我們眼睛能看見的這一切現(xiàn)見的事,眼、耳、鼻、舌、身;再加上這個「比量」,就是第六識,有正確的智慧會推度、推測、推量、推求這件事是這樣子;還有「正教量」,就是佛說的,前面說三種正教量。又說這個做什么呢?

  辰二、答(分二科)  巳一、標因

  答:為欲開示因喻二種相違、不相違智故。

  就開示出來這「因喻」有兩種,因是一種,喻是一種。而喻又有兩種,就是有同類的譬喻,有異類的譬喻。同類的譬喻是相順,就是「不相違」,聲音是無常的,瓶子也是無常的,以無常來比例這無常,這個道理容易明白;「相違」背的,譬如說虛空,虛空是常,和聲音是所作性,它是相違的,相違的是從反面來論證它這個道理。這樣子能使令我們?nèi)菀酌靼,所以叫做「智」,能夠開顯「因喻二種相違、不相違」的「智」慧,使令你增長智慧,所以要說這么多的事情!杜麑び洝纷x它一下。

  《披尋記》五六○頁:

  為欲開示因喻二種相違不相違智故者:因喻二種,不能順成所立宗義,是名相違;離此過失,能順成宗,名不相違。此釋建立同類異類。若能了知此或相違,或不相違,是名為智。此釋建立現(xiàn)量比量及正教,三量為依,于彼相違,或不相違,決定了知故。

  「為欲開示因喻二種相違不相違智故者:因喻二種,不能順成所立宗義,是名相違」,那就叫做相違。「離此過失」,你與宗義相違,就是有過失了,現(xiàn)在不要有這種過失,「能順成」立「宗,名不相違」!复酸尳⑼悺沟钠┯,「異類」的譬喻!溉裟芰酥嘶蛳噙`,或不相違,是名為智。此釋建立現(xiàn)量比量及正教」量!溉繛橐溃诒讼噙`,或不相違,決定了知故」,所以要這樣做。

  巳二、廣成(分二科) 午一、出因緣(分二科)  未一、相違

  又相違者,由二因緣:一、不決定故,二、同所成故。

  這底下「廣成」,前面是「標因」,還是簡料的說,這底下就詳細的說這件事,多說了多少。分兩科,第一科是「出因緣」。分兩科,第一科是「相違」。

  「又相違者,由二因緣」,有兩個原因有相違的事情:「一、不決定故,二、同所成故」,這是兩個,這是相違的,這是第一科。

  未二、不相違

  不相違者,亦二因緣:一、決定故,二、異所成故。

  第二科是「不相違」的,也有兩面?zhèn)「因緣」:一個是「決定故」,前面是不決定,這是決定;「異所成故」,前面是同所成,這是異所成。這是「出因緣」,底下第二科是「成量義」,分兩科,第一科是「相違」。

  午二、成量義(分二科)  未一、相違

  其相違者,于為成就所立宗義,不能為量,故不名量。

  「其相違者,于為成就所立宗義,不能為量」,這就等于是解釋前面這個,前面這個不決定故,一個同所成故,是相違的。這「相違」怎么講法?就是「于為成就所立宗義」,你說出來個因,說出來個譬喻的目的,就是來成就所立宗義,來成立你所建立的這個真理。「不能為量」,但是你說出來的因,說出來的譬喻,它不是一個正確的,不是正確的,就不能成立了,也就是不決定了,所以叫做「故不名量」,就不算是一個正確的一個知識,所以不叫量。

  這個地方是這樣,這個「不決定」是什么意思呢?譬如說聲音無常的,這是一個宗義,你若是說出一個理由,說出一個理由,說這個是所量義故,這個理由是所量義故。所量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所認識的境界,用這個理由來成立聲音是無常,就不能成立了,就是所認識的境界,聲音是無常,是你所建立的一個道理,用這個所量義故,所認識的境界,這個無常是我所認識的境界,用這個理由很難成立的。譬如說虛空,我也看見虛空了,那虛空是無常嗎?這不合道理。所以你若是這樣子,就是不決定了。你所成立的這個道理是不決定,不能成立了。

  「同所成故」是什么意思呢?這個「所成」剛才說過,就是這個宗義,就是你說聲音是無常的,但是你要另外說出個理由來成立它,就是你說聲音是無常的,還沒能夠建立好。那么你要說出個理由來,說這個理由,還沒能夠使令這個宗義建立的住,那么你這個理由是同所成,同一所成的那個理由,還沒有成立好,就是這個意思,還要再多出一個適當?shù)睦碛蓙沓闪⒉趴梢,這叫同所成立,就是你說了一個理由,也等于沒說,還是沒有成立,就這么意思。所以這個地方「其相違者,于為成就所立宗義,不能為量」,你說那個道理是不對的,那就不是個正確的,「故不名量」。

  未二、不相違

  不相違者,于為成就所立宗義,能為正量,故名為量。

  「不相違者,于為成就所立宗義」,如果你說出來的這個因和喻,于那個宗義它是相順的話,「于為成就所立宗義,能為正量」,就是聲音是無常的,所作性故,大家就會知道。因為什么呢?因為什么這個聲音是無常的?是凡我看見所有的因緣所生的法,都是無常法,聲音也是因緣所有,所以聲音也是無常的,這樣子我們就會明白,這是對的,我們會承認了。所以「于為成就所立宗義,能為正量」,能成立一個正確的知識,這才可以建立的住,才稱之為「量」。

  子五、結(jié)

  是名論所依。

  這就是因明論,你在立論的時候,要有這么一個依止,你這件事才能做的好。這個因明,這是唯識宗里面有這么一個學(xué)問,我這幾天也去翻了翻,因為我們也沒有正式學(xué)過,你說太多了,反倒不大容易懂,我們就簡單這樣說就好了。

  癸四、論莊嚴(分四科)  子一、標

  論莊嚴者:略有五種。

  前面是「論所依」,現(xiàn)在是「論莊嚴」!刚撉f嚴」分四科,第一科是「標」,第二科是「列」!嘎杂形宸N」,這個「論莊嚴」簡單說有五種的莊嚴。

  子二、列

  一、善自他宗,二、言具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yīng)供。

  這是有五種的莊嚴,這是標列出來。這第三科是解「釋」,解釋的第一科是「辯論相」,辯論的相貌。分五科,第一科是「善自他宗」,「善自他宗」先解釋,先說他善于通達自宗。

  子三、釋(分二科)  丑一、辯論相(分五科)  寅一、善自他宗(分二科)

  卯一、釋(分二科)  辰一、于自宗

  善自他宗者:謂如有一,若于此法毗奈耶中,深生愛樂;即于此論宗旨,讀誦受持,聽聞思惟,純熟修行,已善、已說、已明。

  「善自他宗者:謂如有一」,譬如說有一個人,「若于此法毗奈耶中」,佛教徒的立場,這個「此」就是指佛法里邊的,佛法里邊的法和律,「深生愛樂」,我們佛教徒對佛說的法和律,我們深深的有歡喜心!赣诖苏撟谥,讀誦受持」,對于佛說的這個法和律,我們因為歡喜的關(guān)系,我們對于法和律的宗旨,里邊重要的道理,有文也有義,我們得讀誦它的文,我們還受持它的義,「讀誦受持」。我自己「讀誦受持」,我還不是完全明白,還要「聽聞」,聽別人講解學(xué)習(xí),向別人學(xué)習(xí);學(xué)習(xí)了,又不是決定那樣,自己內(nèi)心還要「思惟」,還要專精思惟的,對于這法和律的道理,要專精思惟!讣兪煨扌小梗@個道理純熟了的時候,然后在奢摩他里去用功修行,這樣子。這就叫做「已善、已說、已明」,這么講。這「讀誦受持」就是「已善」;「聽聞思惟」就是「已說」;你聽聞思惟以后,你才能向人宣說,「純熟修行」就是「已明」。但是《披尋記》上也有不同的說法。

  《披尋記》五六○頁:

  若于此法毗奈耶中等者:由佛善說法毗奈耶內(nèi)法所攝,說名為此。(攝事分)說:道理所攝,名之為法;隨順一切煩惱滅故,名毗奈耶。于此論旨,依聞思修增上方便無能引奪,名為已善;辯才無盡,能立自義,名為已說;知殊勝德,名為已明。

  「若于此法毗奈耶中等者:由佛善說法毗奈耶內(nèi)法所攝」,這是我們本身,佛法里邊叫「內(nèi)法所攝,說明為此」。「(攝事分)說:道理所攝,名之為法」,這是有道理的叫做「法」。「隨順一切煩惱滅故,名毗奈耶」,佛說的這個法門,我們?nèi)裟軌蚺Φ娜W(xué)習(xí)、去修行,它就能隨順一切煩惱滅,這件事是相順的;如果你不學(xué)習(xí)佛法,你在色聲香味觸上活動,它就隨順一切煩惱增勝,煩惱就增長,是這樣。所以這是能滅煩惱,所以叫「毗奈耶」。

  若「于此論旨,依聞思修增上方便」,于此法、律、論的宗旨,「依聞」,這前面「讀誦受持聽聞」這是聞,還有「思惟純熟修行」是修,由「聞思修增上方便」,這個良好最第一的法門,「無能引奪」,你經(jīng)過聞思修的學(xué)習(xí),你就得到了智慧,這個智慧是不可以引奪的,其他的什么,不能動搖你的智慧的,叫做「不能引奪」。「名為已善」,這就叫做已善,這樣講也很好,從聞、思、修這樣學(xué)習(xí)叫做「已善」。「辯才無盡,能立自義」,你聞思修了的時候,你這時候,這個辯才是沒有障礙的,「能立自義」,能建立佛法的真理,這叫做「已說」!钢鈩俚,名為已明」,你知道一切外道,一切世間其他的學(xué)說,都不如佛法,佛法是最殊勝的無能及者,這叫做「已明」。我們在菩薩戒里面,也有提到這件事,我們佛教徒去學(xué)世間法,學(xué)世間法也是可以,但是你要做毒想,世間法都有毒,做毒想,只有佛法才是甘露。

  辰二、于他宗

  若于彼法毗奈耶中,不愛不樂;然于彼論宗旨,讀誦受持,聞思純熟,而不修行,然已善、已說、已明。

  這是第二科「于他宗」,前面是善自宗,這底下善他宗。

  「若于彼法」,就是佛法以外的,外道的一切世間的學(xué)說,他們的法,他們的律里邊,「不愛不樂」,因為這個都是生死邊事,這苦惱的這些事情,不歡喜,不愛樂,不歡喜。「然于彼論宗旨,讀誦受持,聞思純熟,而不修行」,然而為了度化眾生,你也要去「讀誦受持,聞思純熟」,也要去學(xué)習(xí),但是可不依照他那里去修行去,「而不修行」。「然已善、已說、已明」,然而對這個世間上的事情,你也能善巧的通違,也能宣說,也知道它是有過失的。

  卯二、結(jié)

  是名善自他宗。

  是名善巧自宗、他宗!杜麑び洝纷x一下。

  《披尋記》五六一頁:

  若于彼法毗奈耶中等者:惡說法毗奈耶外道所攝,說名為彼。由非道理所攝,不順煩惱寂滅故。于彼論旨,研求善巧,是故聞思不愛不樂,故不修行。若于他說,速能了悟,速能領(lǐng)受,是名已善;速能酬對,是名已說;深知過隙,是名已明。

  「若于彼法毗奈耶中等者:惡說法毗奈耶外道所攝,說名為彼」,佛法叫此!赣煞堑览硭鶖z」,他們說的法不合道理,他們說的律毗奈耶,也「不順煩惱寂滅故。于彼論旨,研求善巧,是故聞思不愛不樂,故不修行。若于他說,速能了悟,速能領(lǐng)受,是名已善;速能酬對,是名已說;深知過隙,是名已明」,知道它們里面是有過失的,不是圓滿的,所以叫做「已明」。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