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第七次課程 第十四講之:如幻的因果聯(lián)絡

  《入中論》第七次課程總第十四講之:如幻的因果聯(lián)絡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禪學

  時間:2009年5月2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二教407室

  如幻的因果聯(lián)絡

  現(xiàn)在學佛人容易怎么理解這個因緣法呢?就是說要有主因還要有一些條件,把主因和條件加在一起,果就出來了,這就是所謂的因緣法。但如果問這個因緣法的主因和條件是不是真實有的呢?他說是真實有的。如果是真實有,那就是由自生湊他生,再湊共生加上無因生。如果把四種生都湊起來了,這個跟無生還是沒有關系。這里的問題大得很,我們一般情況下所理解的因果關系原來都是錯誤的嗎?只要是拿到非四生的這種道理當中來說,一定是錯的。如果是自生是實有、是真實,他生也是真實,加共生湊個無因,這還真都是錯的。那我們該怎么辦呢?

  所謂的因果關系,我們被逼的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就是因也是無自體的,果也是無自體的。雖然它們不是真實有的,但是可以有聯(lián)絡關系,這個聯(lián)絡關系被確定了。因果、因果、因果……這樣發(fā)展下來,因這里面沒有什么東西,也沒有輪廓,沒有形象,它只是一個假名。拿我們現(xiàn)在通俗點的話來說,因就是一個名字叫做因的一個概念,果也是名字叫果的一個概念。

  它們在進行推演的過程當中,沒有辦法確定因有什么內(nèi)容,無論是形象、概念、顏色、實體都要否定它,沒有辦法去確定它。果的這個部分也是都給予否定的。那么可以被確定的、必須被確定的是什么呢?就是它們之間的邏輯關系,發(fā)展的這個邏輯關系,有什么樣的因必定會有一個什么樣的果出現(xiàn),這是邏輯關系上的一個道理,這個必然性是要被確定的。而因的實體和果本身的這個實體,從開始學習我們就沒法確定它是真實有的,因為從兩種無我的分析方式來看,無論是人我狀態(tài)當中的實體,還是法我狀態(tài)當中的對于實體的執(zhí)著習慣,不管怎么去分析它,都是不可能真實存在的。

  那么在這種因果面前,我們能確定的是什么呢?“無生”給我們一個什么道理呢?不光只是依緣生,而且這個“緣”還是如幻的緣。不管從因到果的過程中它又增加了多少元素,這些元素也都是無實體的幻化之緣。我們能確定的就一個道理,就是這種因果循環(huán)的鎖鏈、這種邏輯關系,這是必須要確定的。除了邏輯關系之外,它們的實體都不能被確定。

  比如說所謂的泥和瓶子之間的關系也是這樣的。泥本身的形態(tài),我們當聚焦到這個形態(tài)當中來進行分析的時候,發(fā)現(xiàn)它其實是一些其它的元素,所謂泥的這個概念就虛偽了,到后來,等到瓶子的形態(tài)出現(xiàn)的時候,我們只要一反推泥、水、和勞作這些過程,瓶子的這個概念又虛偽了。在層層的這些虛偽當中,泥和瓶子如果作為因果的話,那么從泥到瓶子它們的自體都是不真實的,都只是假名的概念,而我們可以確定泥和瓶子之間的這種邏輯關系。你在夢中會玩泥巴,你在夢中有個瓶子被燒成了,就是這樣的一種關系。我們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的因果、一切諸法依緣生的原則、能夠確定下來的因緣的概念,實際上就是這個道理——如幻的因果聯(lián)絡。無生所要告訴我們的就是:如幻的因果鏈。

  前面我們可以暫時把大方向確定下來,如幻的因果鏈就是剛才這幾個表格所舉的“緣起”、“十二因緣”、“緣起性空”的道理。這一個具體的、如幻的因果聯(lián)絡的道理到以后的學習當中再來一步一步地落實它。但是落實它,我們必經(jīng)的步驟是這樣的:我們先破自生,再破他生,再破共生,再破無因生,把四種實有因果的生滅關系破除掉。為什么要破實有的自生?如果說因果之間不實有,如幻如化的依緣而生,這個自生的概念就取消掉了,不需要這個自生了,所謂自生就是一個多余的討論。如果他生的兩個因果、兩個元素是不實有的,那么他生這個概念也被取消掉了。共生是依它們來的,它們倆破了,共生也沒了。無因,突然冒出來的這樣無因而有果,這種情況就更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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