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探究 第二章 第二節(jié) 勝義空與大空

  第二章 部派──空義之開展

  第二節(jié) 勝義空與大空(p.81~p.85)

  一、「說一切有部」內(nèi)之二大系:持經(jīng)譬喻者及阿毗達(dá)磨論師(p.81)

  說一切有部是特長于法義論究的部派。說一切有部內(nèi),有二大系:重經(jīng)的是持經(jīng)、譬喻者,重論的是阿毗達(dá)磨論師。后來,阿毗達(dá)磨論師系,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正宗,于是乎持經(jīng)譬喻者演化為說經(jīng)部。

  有部與經(jīng)部的法義,對(duì)大乘佛教,大乘論師的主流,中觀與瑜伽二派,思想上有密切的關(guān)聯(lián)。

  (圖一 )大眾部所傳之部派分化圖1

  (圖二 )印順法師考定之部派分化圖2

  二、《雜阿含經(jīng)》中以空為名之二經(jīng)(《第一義空經(jīng)》、《大空法經(jīng)》)(p.81)

  漢譯《雜阿含經(jīng)》,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與赤銅鍱部的《相應(yīng)部》相當(dāng)!峨s阿含經(jīng)》中,有以空為名的二經(jīng),是《相應(yīng)部》所沒有的,可以說是屬于部派的(但也不只是有部的)。

  (一)《第一義空經(jīng)》(《雜阿含經(jīng)》卷13〈335經(jīng)〉,大正2,92c12-26)

  (二)《大空法經(jīng)》(《雜阿含經(jīng)》卷12〈297經(jīng)〉,大正2,84c11~85a10)

  三、《第一義空經(jīng)》之探討(p.82~p.83)

  【(一)舉契經(jīng)】

  《第一義空經(jīng)》,如《雜阿含經(jīng)》卷13〈335經(jīng)〉(大正2,92c12-26)說:

  如是我聞:一時(shí),佛住拘留搜調(diào)牛聚落。

  爾時(shí)、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dāng)為汝等說法,初、中、后善,善義、善味,純一滿凈,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jīng)。諦聽,善思,當(dāng)為汝說。

  云何為第一義空經(jīng)?諸比丘!眼生時(shí)無有來處,滅時(shí)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shí)而生,生已盡滅,有業(yè)報(bào)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xù),除俗數(shù)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shù)法。

  俗數(shù)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shí),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fù)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shí)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jīng)!

  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略釋經(jīng)義】

  1、第一義空,是勝義空的異譯;趙宋施護(hù)的異譯本,就名《佛說勝義空經(jīng)》3。

  2、有業(yè)與報(bào),而無作者

  經(jīng)中,以眼等六處的生滅,說明生死相續(xù)流轉(zhuǎn)中,有業(yè)與報(bào)(報(bào),新譯作「異熟」),而作者是沒有的。這是明確的「法有我無」說。

  3、無作業(yè)者與受報(bào)者,而唯有俗數(shù)法

  沒有作業(yè)者,也沒有受報(bào)者(作者,受者,都是自我的別名),所以不能說有舍前五陰,而續(xù)生后五陰的我。不能說有作者──我,有的只是俗數(shù)法。4

  4、「俗數(shù)法」之意義

  (1)《順正理論》

  俗數(shù)法是什么意義?《阿毗達(dá)磨順正理論》引經(jīng)5說:

  如世尊說:「有業(yè)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舍此蘊(yùn)及能續(xù)余蘊(yùn),唯除法假!(卷25,大正29,485a)

  《勝義空經(jīng)》說:「此中法假,謂無明緣行,廣說乃至生緣老死!(卷28,大正29,498b〜c)

  依玄奘所譯的《順正理論》,可知「俗數(shù)法」是「法假」的異譯。

  法假即法施設(shè)(dharma-prajñapti)6,施設(shè)(prajñapti)可譯為安立或假名7。法施設(shè)──法假,就是無明緣行等十二支的起滅。

  (2)《成實(shí)論》

  鳩摩羅什所譯《成實(shí)論》,譯此經(jīng)文為:「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謂無明因緣諸行……。」8

  (3)《瑜伽論》

  《瑜伽論》解說「法假」為:「唯有諸法從眾緣生,能生諸法。」9

  (4)《佛說勝義空經(jīng)》

  《勝義空經(jīng)》作:「別法合集,因緣所生。」10

  所以經(jīng)義是:唯有法假施設(shè),緣起的生死相續(xù),有業(yè)有異熟,而沒有作業(yè)受報(bào)的我。

  5、結(jié)說(俗數(shù)法有,第一義空:二諦義之啟發(fā))

  (1)緣起法假有,無我勝義空

  緣起法是假有,我不可得是勝義空!秳倭x空經(jīng)》的俗數(shù)法(法假)有,第一義空,雖不是明確的二諦說,而意義與二諦說相合,所以《瑜伽論》就明白的說:「但唯于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11

  (2)二諦與空假中義從《勝義空經(jīng)》中得到啟發(fā)

  法假施設(shè)是假(名),勝義空是空;假與空,都依緣起法說。12

  依緣起說法,《雜阿含經(jīng)》是稱之為:「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13的。龍樹的《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眾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14。

  二諦與空假中義,都隱約的從這《勝義空經(jīng)》中啟發(fā)出來。

  6、略標(biāo)生滅義

  《第一義空經(jīng)》的前分,有關(guān)生滅的經(jīng)義,留在下一節(jié)15,與其他有關(guān)的經(jīng)文一同解說。

  四、《大空[法]經(jīng)》之探討(p.83~p.85)

  【(一)舉契經(jīng)】

  《大空經(jīng)》:如《雜阿含經(jīng)》卷12〈297經(jīng)〉(大正2,84c11~85a10)說:

  如是我聞:一時(shí),佛住拘留搜調(diào)牛聚落。爾時(shí)、世尊告諸比丘:「我當(dāng)為汝等說法,初、中、后善,善義、善味,純一清凈,梵行清白,所謂大空法經(jīng)。諦聽,善思,當(dāng)為汝說。

  云何為大空法經(jīng)?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緣行識(shí),乃至純大苦聚集。緣生老死者,若有問言:彼誰老死?老死屬誰?彼則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異身異,此則一義,而說有種種。若見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無有;若復(fù)見言命異身異,梵行者所無有。于此二邊,心所不隨,正向中道,賢圣出世如實(shí)、不顛倒、正見,謂緣生老死。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shí)、行。緣無明故有行,若復(fù)問言;誰是行?行屬誰?彼則答言:行則是我,行是我所,彼如是命即是身;或言命異身異。彼見命即是身者,梵行者(所)無有;或言命異身異者,梵行者亦無有。離此二邊,正向中道,賢圣出世如實(shí)、不顛倒、正見,所謂緣無明行。

  諸比丘!若無明離欲而生明,彼誰老死,老死屬誰者,老死則斷、則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于未來世成不生法。若比丘無明離欲而生明,彼誰生,生屬誰;乃至誰是行,行屬誰者,行則斷、則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于未來世成不生法。若比丘無明離欲而生明,彼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大空法經(jīng)」。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釋經(jīng)義】

  1、「我即老死」(命即是身)與「老死屬我」(命異身異)

  《大空[法]經(jīng)》所說,是否定「老死(等)是我」,「老死屬我」的邪見,與「命即是身」,「命異身異」的二邊邪見相同,而說十二緣起的中道正見。

  (1)命即是身──我即老死(以身為我)

  (2)命異身異──老死屬我(以身為我所)

  命(jIva):是一般信仰生命自體,也就是我(Atman)的別名。

  身:是身體(肉體),這里引申為生死流轉(zhuǎn)(十二支,也可約五陰,六處說)的身心綜合體。

  假如說:我即老死(生、有等),那是以身為自我──「命即是身」了。

  假如說:老死屬于我,那是以身為不是我──「命異身異」了。身是屬于我的,我所有的,所以命是我而身是我所。

  這一則經(jīng)文,《相應(yīng)部》「因緣相應(yīng)」中,也是有的,但沒有《大空[法]經(jīng)》的名稱16。

  2、「大空」之意義

  (1)《瑜伽論》之解釋

  有部所誦的《雜阿含經(jīng)》,特地稱之為《大空[法]經(jīng)》,到底意義何在?

  《瑜伽論》解說為:

  「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為空,謂補(bǔ)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

  補(bǔ)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shí)我不可得故。

  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shí)我,是無常故。

  如是二種略攝為一,彼處說此名為大空。」17

  依《瑜伽論》說:補(bǔ)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總名為大空。

  ◎補(bǔ)特伽羅無我,是「命異身異」的,身外的實(shí)我不可得。

  ◎法無我是「命即是身」的,即身的實(shí)我不可得。

  這二種無我,也可說是二種空,所以空總名為大空。

  所說的法無我,與「一切法空」說不同,只是法不是實(shí)我,還是「法有我無」說。

  (2)有說「大空」為我法皆空

  不過,有的就解說「大空」為我法皆空了。18

  注解

  ^1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337〜p.338。

  ^2參見《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347。

  ^3趙宋施護(hù)譯《佛說勝義空經(jīng)》,參見:大正15,806c~807a。

  ^4

  「除俗數(shù)法」,《雜阿含經(jīng)》卷13〈335經(jīng)〉:「有業(yè)報(bào)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xù),除俗數(shù)法!(大正2,92c12-26)。

  玄奘譯《俱舍論》卷9:「世尊亦言:有業(yè),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舍此蘊(yùn)及能續(xù)余蘊(yùn),唯除法假!(大正29,47c4〜5)

  真諦譯《阿毗達(dá)磨俱舍釋論》:「佛世尊亦說:有業(yè),有果報(bào),作者不可得。由無故,故不可說:此我能舍此陰,受彼陰,若離法假名!(大正29,204b15-17)

  《俱舍論》梵文本:「evaṃ tūktaṃ bhagavatā asti karmāsti vipākaH kārakas tu nopalabhyate ya imāṃś ca skandhānnikṣipati anyāṃś ca skandhān pratisaṃdadhāty anyatra dharmasaṃketāt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ed. P. Pradhan, p.129)(世尊說:有業(yè),有異熟,除了法之名言施設(shè)以外,能舍此蘊(yùn)及能續(xù)余蘊(yùn)之作者不可得。)作者不可得,有的只是法之名言施設(shè)而已。

  ^5《俱舍論》(卷9,大正29,47c4〜5;卷20,大正29,105b;卷30,大正29,155b)中亦引用到此經(jīng)。

  ^6

  印順法師此處將「法假」(法施設(shè)、俗數(shù)法)之梵文解作dharma-prajñapti,但依梵本《俱舍論》所引契經(jīng),此「法假」梵文作dharma-saṃketa。(參見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ed. P. Pradhan, p.129, p.299, p.468;山口益.舟橋一哉譯,《俱舍論原典解明─世間品─》,京都,法蔵館,昭和30年11月1日第1刷;昭和62年5月10日第2刷,p.145。)

  此中,saṃketa是世俗之約定俗成的意思,漢譯有「假名」、「假說」、「俗數(shù)」、「名字」、「安立」、「建立」、「施設(shè)」、「世流布語」、「隨俗假言說」等譯語。(參見荻原云來《漢譯對(duì)照梵和大辭典》p.1381)《成實(shí)論》卷12譯作「諸法但假名字」(大正32,333a),似與「諸法只是隨俗假言說」意義相近。

  ^7 prajñapti漢譯為「施設(shè)」或「假名」,《大品般若經(jīng)》及《大智度論》中提到三種假:法假(dharma-prajñapti)、受假(upādāya-prajñapti)、名假(nāma-prajñapti),詳見《空之探究》第四章第五節(jié)〈假名——受假〉,p.233~p.242。

  ^8《成實(shí)論》卷12云:

  問曰:「經(jīng)中不說:『有業(yè)有果報(bào),但作者不可得』耶?」

  答曰:「此因諸法說作者不可得,是說假名空。如經(jīng)中說:『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謂無明因緣諸行,…乃至老死諸苦集滅!灰源苏Z故知:『五陰亦第一義故無。』」(大正32,333a16〜21)。

  ^9《瑜伽師地論》卷92云:

  以無我故,果性諸行空無受者,因性業(yè)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為受者、作者二種皆空。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有諸行于前生滅,唯有諸行于后生生,于中都無舍前生者取后生者,是故說言唯有諸法從眾緣生,能生諸法。又一切法都無作用,無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說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于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宣說此法能生彼法。(大正30,826b26〜c6)。

  ^10《佛說勝義空經(jīng)》云:

  諸苾芻!此中云何名勝義空?謂眼生時(shí)而無少法有所從來,又眼滅時(shí)亦無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其眼無實(shí),離于實(shí)法。以要而言,有業(yè)有報(bào),作者不可得:此蘊(yùn)既終,復(fù)他蘊(yùn)攝,別法合集,因緣所生。耳鼻舌身意亦復(fù)如是!瓌e法合集,此合集法無實(shí)可得,因緣所生。此緣生者,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shí),識(shí)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即一大苦蘊(yùn)生。此所生法無實(shí)可得,生已即滅。由是,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shí)滅,識(shí)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處滅,六處滅即觸滅,觸滅即受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即一大苦蘊(yùn)滅。如是等所說,是為勝義空!(大正15,807a1〜18)

  ^11《瑜伽師地論》卷92(大正30,826c)。

  ^12《空之探究》p.123:

  在『雜阿含經(jīng)』中,是緣起生死相續(xù)中,有業(yè)報(bào)而沒有作者(我的異名)。緣起因果是俗數(shù)法──法假,無我是勝義。依諸行無我而說勝義空(性),是說一切有部系所說。

  ^13《雜阿含經(jīng)》卷12〈301經(jīng)〉(大正2,85c)。

  ^14《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2c、33b)。

  ^15參見《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三節(jié) 〈無來無去之生滅如幻〉,p.86。

  ^16《相應(yīng)部》(12)「因緣相應(yīng)」,《日譯南傳》13,p.88-95;《漢譯南傳》14,p.71〜p.77。

  ^17《瑜伽師地論》卷93(大正30,833b15-20)。

  ^18《空之探究》p.92 ~ p.93:

  漢譯《雜阿含經(jīng)》說:「若有問言:彼誰老死?老死屬誰?彼則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并與「命即是身」,「命異身異」相配合(《雜阿含經(jīng)》卷12(大正2,84c)。依「空門」的見解,這是說法空的,如《大智度論》說:

  「大空者,聲聞法中,法空為大空。如《雜阿含》〈大空經(jīng)〉說:生因緣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見。是人老死,(人不可得),則眾生空。是老死,(老死不可得),是法空」。(卷31,大正25,288a11〜15)

  「若說誰老死,當(dāng)知是虛妄,是名生空。若說是老死,當(dāng)知是虛妄,是名法空。」(卷18,大正25,193a4-5)

  生空──眾生空,法空,「空門」是成立二空的。經(jīng)說「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是邪見虛妄的,因而說「是老死,是法空」。這是以無我為我空,無我所是法空的。與《成實(shí)論》(卷12,大正32,333a)所說:「若遮某老死,則破假名;遮此老死,則破五陰」 (破五陰即法空)的意見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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