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第六次課程 第十一講之:小乘四果位:小乘以滅法為存在

  《入中論》第六次課程總第十一講之:小乘四果位:小乘以滅法為存在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禪學(xué)

  時間:2009年4月25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xué)二教407室

  小乘四果位:小乘以滅法為存在

  也是同樣的道理,滅諦在這個地方是要確定滅法是有無的,確定它的生滅性,滅受想才算是一個果實。中觀雖然否定了它,但是在這個地方我們沒有必要否定它。在小乘人苦集滅道四諦的概念當(dāng)中,滅法就是存在、就是有的。不能說它非“有無”,它一定就是“有無”的,在有無當(dāng)中它站在有上,而且證得了滅諦以后的果位它都是相對于欲界來進行說明的。

  我們所謂的三界有三個層次:欲界、色界、無色界,小乘的果位多是跟欲界有關(guān)。跟欲界有關(guān)的果實有三個,跟欲界無關(guān)的果實有一個。

  跟欲界有關(guān)的果實就是說他仍然還會到我們的這個世界中來存在、來受生;跟欲界無關(guān)的就是徹底不在欲界這個五行中了,所謂的“三界”都已經(jīng)跳出了。還沒有跳出三界的就是前面的這三個果實。

  得到滅諦一共有四種果,就是小乘的四種果,阿羅漢稱為第四果。我們說一果阿羅漢、二果阿羅漢、三果阿羅漢其實是一個權(quán)宜之稱,準(zhǔn)確的稱呼不叫一、二、三果阿羅漢,初果叫須陀洹,二果叫斯陀含,三果叫阿那含,四果才是阿羅漢。

  但我們中國人一般喜歡簡單,阿羅漢就代表四個果而不是第四果,它既然代表四個果,那么第一個果只是“一果阿羅漢”,第二個果只是“二果阿羅漢”,第三個果只是“三果阿羅漢”。準(zhǔn)確來說第四個果才是阿羅漢,前面的三個果(初、二、三果)就是用跟欲界的關(guān)系來確定果位的高低了。

  比如說初果是有七次往返,仍然還要來人間受胎,七次往返才能夠圓滿他的修行,最終獲得第四果;二果阿羅漢叫做“一來”,他還要到欲界來一次;三果阿羅漢就“不還”了,但是他的這一生還是在欲界當(dāng)中的,他雖然不還但現(xiàn)在還沒有馬上走;四果阿羅漢出離欲界。這是以果報來說的,比如說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四個人站了一排,那你說(證初果的人)就已經(jīng)七次往返人間嗎?(證三果的人)就已經(jīng)不還了嗎?(證四果的人)就已經(jīng)在三界外了嗎?還不是這么個意思。

  七次往返和不還都是依他們的果報來說的,如果他舍報,重新再受生,重新受生是對于他綜合修行和業(yè)力的一個評審,看他下一次得到一個什么果報,那么在下一次的果報就確定或者是七次往返、或者是一來,是這個樣子的。用這個標(biāo)準(zhǔn)來說明七次往返、一來、不還和出離境界,這就是有關(guān)于阿羅漢的四個果位。

  當(dāng)然,存在滅法,是這些果位的理論來源。反之,不管小乘四果何等解脫自在,再如何有價值,這存在滅法的理念,終歸還是小乘,無論現(xiàn)代人怎樣為之再重塑形象,還是在有無中的滅法判斷,謂之小乘有何過分?有何理由來禁止“小乘”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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