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眾集經(jīng)

  (九)眾集經(jīng){八}

  大意:

  佛陀在波婆城,庵婆園(芒果園),覺得背痛,欲調身心,故以舍利弗代佛說法的形式記錄下來的。說法的對象為諸比丘,說法的緣起是尼干子(六師外道之一,苦行者)之逝世后,奢那教的教團就分裂為二部,其弟子們都在互相諍訟罵言,是因其法不是真正之法之故。為防佛滅后,佛教教團之諍訟分裂,而說如來之法才是真正出要之法,也就是解脫道之教。經(jīng)里面所收之法,其內容為:一正法,依次是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而列舉法相,是記述所說明的種種增一之法。此經(jīng)與下面之十上經(jīng)、增一經(jīng)、三眾經(jīng)等,均具有論部的色彩,其圣教解釋的集錄之編纂,是值得注意的!

  大意:本經(jīng)敘述佛陀在波婆城時,曾患背痛,舍利弗則代佛說法。說法的緣起乃由于尼干子死后,其教團即分裂為二,弟子們則互為諍訟罵詈,其原因在于其教理之不健全,不是真實之教之故。為了防御佛陀寂滅后的教團的諍訟分裂,而闡述如來之法才為真正出要之教,也即是解脫之道。此經(jīng)所集的為由于一正法,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將法相增一而列舉的方式的說法。

  像如是的經(jīng)教,乃結集者的我們,都同樣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曾在于末羅(力士,住在拘尸那地方的種族)的地方游行,和一千二百五十名比丘俱在,而漸至于波婆城(末羅族的都城),在于阇頭(純陀,工匠之子,最后供養(yǎng)佛而有名)的庵婆園(似芒果的樹園)。

  那時,世尊以十五日,月亮圓滿照空之時,坐在于露地,諸比丘僧即前后圍繞在那里。世尊在于夜間,由于講說很多法,而有點疲勞之故,在講法后,即告訴舍利弗說:「現(xiàn)在四方的諸比丘們都集在一處,共同精勤,捐除其睡眠(放棄睡眠而用功聽法)。我現(xiàn)在患些背痛,欲暫時止息一下,你現(xiàn)在可為諸比丘們說法。」舍利弗回答說:「唯然!當如圣教!」

  那時,世尊就將僧伽梨(大衣)為四牒(為床版),偃倒右脅,有如師子那樣,將其足累迭而臥。

  這時,舍利弗告訴諸比丘們說:「現(xiàn)今在此波婆城里,有一位尼干子(耆那教的教祖,以苦行為宗旨之教)命終不久,其后的弟子就分為二部,都常常在諍訟,相互在求對方的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而說:『我知道此法,你不知此法,你為邪見,我乃在于正法這一邊。』其言語都為錯亂,并沒有前后秩序可言,都自稱自己所言的為之真正而說:『我所言的為勝,你所說的為負。我現(xiàn)在能作為談論之主,你如果有所問的話,就可以來問于我!

  諸比丘們!當時的國人,其奉承尼干的信徒們,都厭患此輩之斗訟之聲,均為是由于其法并不真正之故。其教法既不真正,就無由出要(不得超生脫死),譬如朽壞之塔,已不可以再圬(不能繕治,治也無用,快傾倒之故),這并不是三耶三佛(等正覺)所說之法。諸比丘們!唯我們的釋迦無上尊所說之法,才是最為真正可得出要之法,譬如新塔,乃容易而可以嚴飾那樣,這是三耶三佛(等正覺)所說之法。諸位比丘!我們現(xiàn)在,應該撰集法與律(教法與戒律),以預防諍訟,使梵行(清凈不淫之行)能得久立于世間,能多所饒益,使天、人都能獲安。

  諸比丘們!如來曾說一正法,一切的眾生,都皆仰賴于食(飲食物),乃得以生存。如來所說的,又有一法,一切眾生均由于行(業(yè)),而得以住立。這就是一法乃由如來所說的,應該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得久立于世間,而多所饒益眾生,使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諸比丘們!如來乃說二種正法。第一為名,第二為色(名為心,色為身)。又有二法,第一為癡(無明),第二為愛(貪愛)。又有二法,第一為有見(常見,認為一切都為固定的實體),第二為無見(斷見,主張死后斷滅為無)。又有二法,第一為無慚,第二為無愧。又有二法,第一為有慚,第二為有愧(無慚為作惡,心不知恥,無愧為作惡后,心不知后悔,有慚、有愧,即和此相反可知)。又有二法,一為盡智(滅盡之智),第二為無生智(由無生而起之智,解脫后不生一

  切煩惱)。又有二法,為二因二緣(二種因與緣),而生起欲愛(欲念之愛),第一就是由于凈妙色(清凈妙好之色,所謂客觀界的色相),第二就是由于不思惟(盲目而奔走)。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緣,而生起瞋恚(忿恨),第一為由于怨憎,第二為由于不思惟。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緣,而生起邪見(不正確的見解,會誤人誤己的惡見解),第一為由于從他聞(由他人之處聽來的),第二為由于邪思惟(憑自己的妄斷妄想而來的惡見解)。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緣而生于正見(八正道之一),第一乃由于從他人而聽到的,第二乃由于正思惟(八正道之一)。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緣的,第一為學解脫(解脫為脫離系縛,而離開三界的苦惱,學為學習而斷妄惑),第二為無學解脫(無學就是究竟真理,而斷盡妄惑,已沒有再學的了,解脫則同上)。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緣,第一為有為界(因緣所生的世界,為迷界),第二為無為界(本來自爾,并不是由于因緣所生之法,為悟界)。諸位比丘!這就是如來所說的,大眾應當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得久住于世間,能多所饒益眾生,使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諸比丘們!如來乃說三種為正法,所謂有三種不善根,第一就是貪欲,第二就是瞋恚,第三就是愚癡(也叫做三毒)。又有三法,所謂有三種善根,第一就是不貪,第二就是不恚,第三就是不癡(不貪欲、不瞋恚、不愚癡,和貪瞋癡為正相反,是不惡,不毒的三種善的根本。)又有三法,所謂有三種不善行,第一就是不善的身行,第二就是不善的口行,第三就是不善的意行(以上為身口意的三種不善之業(yè))。又有三法,所謂三不善行,就是身的不善行、口的不善行,意的不善行(身口意三不善行為三種的不善之業(yè),和上面的三惡業(yè)同)。又有三法,所謂三惡行,為1.身的惡行,2.口的惡行,3.意的惡行(身口意之三惡業(yè),和上二項同類)。又有三法,所謂三善行,為1.身的善行,2.口的善行,3.意的善行(身口意三種的善行,和上面之三惡業(yè)相反,為三善根)。又有三法,所謂三不善之想(想為將事物之相,浮在于心上,為起身口意之業(yè)因,所謂心性作用是),為1.欲想,2.瞋想,3.害想是。又有三法,所謂三善想,為1.無欲想,2.無瞋想,3.無害想。又有三法,所謂三不善思(思為思惟、為使心造作的作用),為1.欲思,2.恚思,3.害思。又有三法,所謂三善思,為無欲思、無患思、無害思。

  又有三法,所謂三福業(yè)(三種可以導致于福報的基本行為),為1.施業(yè)(布施的福業(yè)),2.平等業(yè)(平等為慈,不分貴賤貧富,都以平等心對待,南傳為戒業(yè)),3.思惟業(yè)(思惟為發(fā)智,由于定而致于智之啟發(fā),南傳為修業(yè))。又有三法,所謂三受(感受性的,也就是感覺),為1.樂受,2.苦受,3.不苦不樂受(舍受)。又有三法,所謂三愛(三種根本欲動),為1.欲愛(欲界的愛念),2.有愛(色界的愛念),3.無有愛(無色界的愛念)。又有三法,所謂三種有漏(漏為煩惱),為1.欲漏(欲界的煩惱),2.有漏(上二界的煩惱),3.無明漏(無明能令人漏落于生死,為三界的通惑)。又有三法,所謂三火(火喻煩惱),為1.欲火,2.恚火,3.愚癡之火是。又有三法,所謂三求(三種欲望希求),為1.欲求,2.有求,32.梵行之求是。又有三法,所謂三增盛(為三種至上至尊,而能左右吾人者),為1.我增盛,2.世增盛,3.法增盛是。又有三法,所謂三界(三不善界),為1.欲界, 2.恚界,3.害界是。又有三法,所謂三界(三善界),為1.出離界,2.無恚界,3.無害界是。又有三法,所謂三界(其它的三界),為1.色界,2.無色界,3.盡界(滅界)是。又有三法,所謂三聚(三學),為1.戒聚,2.定聚,3.慧聚是。又有三法,所謂三戒(三種增盛之修行),為1.增盛戒,2.增盛定,3.增盛慧是。

  又有三法,所謂三三昧(三種禪定),為1.空三昧。2.無愿三昧,3.無相三昧是。又有三法,所謂三相(相為將顯現(xiàn)在于外面的事物的相狀,而想象于心之義),為1.止息相,2.精勤相,3.舍相是。又有三法,所謂三明(三種的智明,已除盡煩惱,知道三事而通達無礙之義),為1.自識宿命智明(了知自己和眾生的宿命的智明),2.天眼智明(其天眼的智明,了知眾生的一切,如生時死時等事),3.漏盡智明(解脫漏心,證得四諦的真理的滅盡有漏的智明)。又有三法,所謂三種變化(依于神通力,而能現(xiàn)奇跡),第一為神足變化(以神通力的變化去教化眾生),第二為知他心隨意說法(以神力而能了知眾生的一切,而施教化),第三為教誡(以神力而能依眾生的智愚,而依教理去教化)。又有三法,所謂三欲生本(由于三種欲,而為再生的根本),第一就是由于現(xiàn)欲,而欲生人天,第二就是由于化欲,而欲生于化自在天(化樂天,第五層天),第三就是由于他化欲,而欲生于他化自在天(第六層天)。又有三法,所謂三樂生(三種產生安樂的根本之三種天),第一就是眾生自然的成辦,而生歡樂之心,有如梵光音天之初始生時那樣(初禪頂),第二為有眾生。以念為樂,而自唱『善哉!』有如光音天那樣(二禪頂),第三為得止息樂,有如遍凈天那樣(三禪頂)。

  又有三種法,所謂三苦,為1.行苦(諸法遷流無常,逼惱身心之苦。通常為色界之苦),2.苦苦(苦中之苦,為欲界的種種苦),3.變易苦(變易無常,所謂壞苦,通常是指無色界之苦)。又有三法,所謂三根(知根之三種),為1.末知欲知根(未知當知根。以意、樂、喜、舍、信、勤、念、定、慧之九根為其體。其體均為勝故,得以知道其根之優(yōu)勝的程度。在見道位為未知當知根),2.知根(已知根,在修道位為之已知根),3.知已根(俱知根,在無學位為俱知根。請參閱本

  人譯述之俱舍學一二八頁的末段。)又有三法,所謂三堂(生活樣式的三種住處),為1.賢圣堂,2.天堂,3.梵堂。又有三法,所謂三發(fā)(三種舉發(fā)人罪之事),為1.見發(fā),2.聞發(fā),3.疑發(fā)。又有三法,所謂三論(議論的三種原因),為1.過去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論,2.末來有如此之事,有如是之論,3.現(xiàn)在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論。又有三法,所謂三聚(三種決定眾生之類),為1.正定聚(得正定能證果之類),2.邪定聚(行惡業(yè),會墮惡道之類),3.不定聚(尚末決定會趣向于升或墮之類)。又有三法,所謂三愛(三種憂悲)1.身憂,2.口憂,3.意憂。又有三法,所謂三長老(比丘之上尊的三類),1.年耆長老,2.法長老,3.作長老。又有三法,所謂三眼,1.肉眼(吾人所具有之眼),2.天眼(能觀照顯露,或不顯露的物體),3.慧眼(能照一切法之眼)。諸比丘們!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都應共同把它撰集起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得久立于世間,能多所饒益,能使天、人獲得安隱。

  諸比丘們!如來曾說四種正法,所謂口的四惡行,第一就是妄語,第二就是兩舌,第三就是惡口,第四就是綺語。又有四種法,所謂口的四種善行。第一就是實語,第二就是軟語,第三就是不綺語,第四就是不兩舌。又有四法,所謂四不圣語:為1.不見言見(對于某事物并不看見,而說他看見),2.不聞言聞(對于某事物并不聽到,而說他曾經(jīng)聽過),3.不覺言覺(對于真理并不覺悟,而說他已覺悟),4.不知言知(對于真理并不證知,而說他已證知。)又有四法,所謂四圣語。1.見則言見(對于某事物曾經(jīng)看見,就說他已看見),2.聞則言聞(對于某事曾經(jīng)聽過,就說他聽過),3.覺則言覺(對于真理已覺悟,就說他已覺悟),4.知則言知(對于真理已證知,就說他已證知)。又有四法,所謂四種食:1.摶食(固形的飲食物,段食),2.觸食(感觸喜樂之事物,以長養(yǎng)身者),3.念食(以思考、意志作用以資身者),4.識食(以意識而支持有情的身命)。又有四法,所謂四受(四法攝受,對于苦行與樂行,而為有苦樂之報的四種類組):1.有現(xiàn)行苦行,后受苦報(行錯了路的苦行,只耗自己的身心,而不得樂果,只會得苦報耳),2.有現(xiàn)作苦行,后受樂報(現(xiàn)在用功苦練,后來能得樂果),3.有現(xiàn)作樂行,后受苦報(現(xiàn)世享樂,福盡氣消,后世會受苦報),4.有現(xiàn)作樂行,后受樂報(現(xiàn)在世修正確而安樂之行,后世仍然會受安隱快樂的果報)。又有四法,所謂四受(四種執(zhí)受取著):1.欲受(執(zhí)受欲念),2.我受(執(zhí)取為我),3.戒受(把受戒律),4.見受(執(zhí)取己見)。又有四法,所謂四縛(四種令身心受系縛者):1.貪欲身縛(由貪欲而縛系身心),2.瞋恚身縛(被忿恨心所縛其身心),3.戒盜身縛(被戒律所惱,如戒禁取見),4.我見身縛(所謂執(zhí)此為實,也就是對于教理的執(zhí)著)。

  又有四法,所謂四刺(四種如刺棘,也就是障礙):1.欲刺(貪欲如刺),2.恚刺(瞋恚如刺),3.見刺(邪見如刺),4.慢刺(我慢如刺)。又有四法,所謂四生(四種出生的形態(tài),也就是出生時的形式):1.卵生(由卵而生的鳥獸動物),2.胎生(由胞胎而出生的),3.濕生(由濕氣的因緣而生的微生物),4.化生(變化而生的有情)。又有四法,所謂四念處(如實而觀察身內外的一切,所謂身受心法之觀察):于是(這樣的),1.比丘內身身觀(觀察內身為不清凈之物),而精勤不懈的憶念不忘,以期舍棄對于世間的貪憂;對于外身身觀(對于身外的色相之觀察,也同樣的認為是不清凈),而精勤不懈,憶念不忘,以期舍棄對于世間的貪憂;對于內外身身觀(對于自身和身外之物,均觀察為不清凈),而精勤不懈,而憶念不忘,以期舍棄對于世間的貪憂。2.受(觀受是苦),3.意(觀心無常),4

  法(觀法無我)等觀察,也同樣的如對于觀察內身、外身、內外身那樣。又有四法,所謂四意斷(四正勤):于是(像這樣的),比丘!1.對于末生起的惡法,要用方便而使其不生起,2.已生起的惡法,要方便而使其消滅,3.未生起的善法,應方便而使其生起,4.已生起的善法,應方便而思惟,而使其增廣。

  又有四法,所謂四神足(四如意足,為四種禪定)。于是,比丘!1.思惟欲定滅行(欲神足,欲于加行位起此定,依于欲之力,故定引發(fā)而起),2.精進定(勤神足,在加行位勤修此定,依勤之力,故定引發(fā)而起),3.意定(心神足,于加行位,一心專注依心之力,故定引發(fā)而起),4.思惟定,也是如是(思惟定為觀神足,于加行住觀察理,依觀之力,故定引發(fā)而起。所謂四神足乃次于四意斷,也就是四正勤所修之法。前面之四念處中,乃修實智慧,四意斷,也就是四正勤中,而修正精進。精進乃智慧增多,而定力小弱,這里乃得四種之定,以攝心,則定慧均等,所愿皆得,故名如意足。又名神足)。又有四法,所謂四禪:于是(就這樣的),身為比丘的,1.能除欲,除惡不善之法,有覺(尋),有觀(伺),由于離而生的喜與樂(離生喜樂地),而入于初禪。2.滅除有覺(尋),有觀(伺),而致于內信一心,而無覺、無觀,而由于禪定而生的喜樂(定生喜樂地),入于第二禪。3.離開喜而修習舍,而進于念,而自知身樂,為諸圣所求的憶念舍之樂(離喜妙樂地),而入于第三禪。4.離開喜與樂之行,滅除先前之憂與苦,而為不苦不樂,而舍念清凈(舍念清凈地),而入于第四禪。又有四法,所謂四梵堂(四無量心)。第一為慈,第二為悲,第三為喜,第四為舍。又有四法,所謂四無色定(無色界之四空處天):于是(就是這樣的),比丘!1.超越一切的色想,事先滅盡瞋恚之想,而不念異想,只思惟無量空處(空無邊處),2.舍棄此無量空處后,而入于識處(識無邊處),3.舍棄識無邊處后,而入于不用處(無所有處),4.舍棄不用處(無所有處)后,而入于有想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

  又有四法,所謂四法足(對于衣食住藥之四法能知足):1.不貪法足,2.不瞋法足,3.正念法足,4.正定法足。又有四法,所謂四賢圣族(有關于四依,也就是衣服、飲食、臥具、醫(yī)藥):于是,比丘!對于衣服能知足,得到好的也不喜,得到惡的也不憂,不染污,不執(zhí)著,知道有所禁忌,知道出要之路,在于此法當中精勤不懈。而成辦其事,至于無閥無減,同時也能教化他人成辦此事,這就是第一知足,而住于賢圣族。從本以來,至于今天,未常惱亂。諸天、惡魔、梵天、沙門,婆羅門、天神,以及世間的人,都不能毀罵。有關于2.飯食,3.床臥之其(臥具),4.病瘦時的醫(yī)藥,對于這些生身須用之物,都是一樣的知足,都和衣服之項同樣。又有四法,所謂四攝法(待人接物

  的基本條件):1.惠施,2.愛語,3.利人(利行),4.等利(同事)。又有四法,所謂四須陀洹支(入流,四種入圣人之流的基本要素:對于佛、法、僧、戒,而得不壞的凈信):比丘!對于1.佛陀而得無壞之信念,對于2.法,對于3.僧,對于4.戒,而得無壞的凈信。又有四法,所謂四受證(四種應證之法):1.見色受證(死生之事,應由眼證),2.身受滅證(八解脫,應由身證),3.念宿命證(宿住之事,應由念證),4.知漏盡證(漏盡,應由慧證)。又有四法,所謂四道(四種神通道):1.苦遲得,2.苦速得,3.樂遲得,4.樂速得。

  又有四法,所謂四圣諦(四種由佛陀所知見而證悟的宇宙人生的真理):1.苦圣諦,2.苦集圣諦,3.苦滅圣諦,4.苦出要圣諦(通說的苦、集、滅、道)。又有四法,所謂四沙門果(四種阿羅漢果):1.須陀洹果(入流,初果阿羅漢),2.斯陀含果(一來,二果),3.阿那含果(不還,三果),4.阿羅漢果(無生、解脫、涅槃,為四果)。又有四法,所謂四處:1.實處,2.施處,3.智處,4.上息處。又有四法,所謂四智:1.法智(證法的真理之智),2.未知智(世俗智,世人所起之智,帶有煩惱之智),3.等智(模擬之智,境智均類似于法智之智),4.知他人心智(能觀察他心,知其善惡邪正。其它請參酌俱舍學三二五頁)。又有四法,所謂四辯才(四無礙解、四無礙智):1.法辯,2.義辯,3.詞辯(辭辯),4.應辯(樂說)。又有四法,所謂四識住處(色、受、想、行為識之安住之處):1.色識住乃以色為緣而住,與色與愛都俱為增長,2.受,3.想,4.行之于識中而住,也是如是而住(受識住乃以受為緣而住,想識住乃以想為緣而住,行識住乃以行為緣而住,都與受與愛,與想與愛,與行與愛俱為增長)。又有四法,所謂四扼(扼為軛,為牛車的頸木,喻有情與煩惱不離):1.欲扼,2.有扼,3.見扼,4.無明扼。又有四法所謂四無扼(與四扼相反):1.無欲扼,2.無有扼,3.無見扼,4.無無明扼。

  又有四法,所謂四凈(下列的四種清凈)!1.戒凈,2.心凈,3.見凈,4.度疑凈。又有四法,所謂四知(有關于受、行、樂、舍的知識):1.可受而知受,2.可行而知行,3.可樂而知樂,4.可舍而知舍。又有四法,所謂四威儀(有關于行、住、坐、臥的知識):1.可行則知行,2.可住則知住,3.可坐則知坐,4.可臥則知臥。又有四法,所謂四思惟(有關于少、廣、無量、無所有的思惟的知識):1.少思惟,2.廣思惟,3.無量思惟,4.無所有思惟。又有四法,所謂四記論(四種的問答法):1.決定記論,2.分別記論,3.詰問記論,4.止住記論。又有四法,所謂佛四不護法(佛陀的身、口、意,命也清凈,無須再防護):1.如來仍身行清凈,并沒有闕漏,可以自己防護,2.口行清凈,3.意行清凈,4.命行清凈,也是同樣的道理。這些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大眾都應當共同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得久住于世間,而多所饒益,使天、人能獲得安隱。

  又(再者),諸比丘!如來乃說五正法,所謂五入(五入處,五種感官,以及對應的客觀的事象):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又有五法,所謂五受陰(色受想行識之五種受集陰,所謂五蘊,所謂吾人的身心):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又有五法,所謂五蓋(五種覆蓋吾人的本性,使其不能解脫,為五障、五煩惱):1.貪欲蓋,2.瞋恚蓋,3.睡眠蓋(惛睡蓋),4.掉戲蓋(掉悔蓋),5.疑蓋。又有五法,所謂五下結(結為系縛,為五種下界-欲界的煩惱):1.身見結,2.戒盜結(戒禁取結),3.疑結,4.貪欲結,5.瞋恚結。又有五法,所謂五上結(為五種上二界-色界、無色界的結縛):1.色愛(色貪),2.無色愛(無色貪),3.無明,4慢,5.掉。又有五法,所謂五根(根能生善法):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又有五法,所謂五力(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能治邪信、懈怠、邪念、亂想、諸惑之勢力):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又有五法,所謂滅盡支(勤求滅苦之道,而得涅槃的要素):第一就是比丘乃信仰佛陀為如來、至真(應供)、等正覺,十號都具足(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為之世尊)。第二就是比丘乃無病,身常安隱。第三就是質直而沒有諛諂。能如是的話,如來就會垂示涅槃的徑路。第四就是自專其心,使其不錯亂,往日所諷誦的,都能憶持不忘。第五就是善于觀察法的生起消滅之事,乃以賢圣之行,而滅盡其苦本。有五法,所謂五發(fā)(五種不正確的舉發(fā)他人的罪過):1.非時發(fā),2.虛發(fā),3.非義發(fā),4.虛言發(fā),5.無慈發(fā)。又有五法,所謂五善發(fā)(出自善意的對于他人的內心的激發(fā),而舉發(fā)人的犯過):1.時發(fā)(適宜于其時間而舉發(fā)),2.實發(fā)(依實在而舉發(fā)),3.義發(fā)(依于義而舉發(fā)),4.和言發(fā)(善語而舉發(fā)),5.慈心發(fā)(由于慈心而舉發(fā)-檢舉)。又有五法,所謂五憎嫉(五種嫌恨妒忌):1.住處憎嫉(對于住處的嫌惡妒忌),2.檀越憎嫉(對于施主的嫌惡妒忌),3.利養(yǎng)憎嫉(對于利養(yǎng)的嫌惡妒忌),4.色憎嫉(對于色相的嫌惡妒忌),5.法憎嫉(對于法的嫌惡妒忌)。

  又有五法,所謂五趣解脫(垂示趣向于解脫的五種道):第一就是身不凈想(觀察身為不凈之物),第二為食不凈想(觀察飲食不是清凈的,只會增加煩惱耳),第三為一切行無常想(諸行都是無常住,而會有變易之法),第四就是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觀察諸世間都是苦的,不可為樂之想),第五就是死想(觀察眾生都會死,也就是有生死輪回)。又有五法,所謂五出要界(導引出離苦樂之要道的五種

  要素):第一就是一位比丘,對于欲,乃不為之喜樂,不為之而動念,也不去親近,但念于出要(超出欲貪的要道),喜樂于出離,親近于出離之法而不怠,其心調柔,出要而離欲,他所因之欲而起的諸漏諸纏,也都盡于舍滅而得解脫,這就是欲之出要。2.瞋恚出要,3.嫉妒出要,4.色出要,5.身見出要,也都如是這般。又有五法,所謂五喜解脫入(五解脫處,謂修行佛道,而心起歡喜,而得解脫的五處):如比丘精勤不懈。樂于閑靜之處,在那里專念一心,至于未解而得解,末盡而得盡,未安而得安。那五種呢?于是,比丘!1.聽聞如來的說法,或者聽聞梵行者所說,或者恭聞師長的說法,而對其法思惟觀察,分別其法之義,而心得歡喜。心得歡喜后,而得法愛,得法愛后,身心會安隱,身心安隱后,就會得禪定。得禪定后,就會得實知見,這就是最初(第一)的解脫入。于是,比丘聽法而歡喜后,就是2.受持諷誦,也同樣的會歡喜,而會3.為他人說,也同樣的會歡喜,而會4.思惟分別,也同樣的會歡喜,而會5.于法得定,也是同樣的道理(1.聞法,2.受持諷誦,3.為他人說,4.思惟分別,5.于法得定)。又有五法,所讀五人(得不還果,也就是三果阿羅漢的五類圣者):1.中般涅槃(在欲界與色界之二界的中間入涅槃。不還果的圣者死后,在色界的『中有身』而起圣道,而斷余惑而入涅槃-得四果阿羅漢。在欲界雖起優(yōu)勝的加行,但中途違緣,未斷余惑,而在其處死亡,其次受色界的『中有身』,乃乘前的加行而斷余惑之義)。2.生般涅槃(生色界后不久,能起圣道,而斷余惑而入涅槃)。3.無行般涅槃(生于色界后,長久懈于加行,不多積功行,這樣的經(jīng)久后而斷余惑,而入涅槃。)4.有行般涅槃(生于色界后,長時修加行,依于多功用,而斷余惑,而入涅槃。)5.上流阿迦尼咤(流為行,生于色界后,初依初靜慮,漸次向上地去轉生,終于入涅槃。阿迦尼咤為色究竟天,為色界的頂天)。諸位比丘!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要共同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夠得以久立,而能多所饒益,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又(其次),諸比丘!如來曾說六正法,所謂內六入:1.眼入,2.耳入,3.鼻入,4.舌入,5.身入,6.意入是。又有六法,所謂外六入:1.色入,2.聲入,3香入,4.味入。5.觸入,6.法入是。又有六法,所謂六識身:1.眼識身,2.耳識身,3.鼻識身,4.舌識身,5.身識身,6.意識身(為依存于眼耳鼻舌耳意之識)。又有六法,所謂六觸身:1.眼觸身,2.耳觸身,3.鼻觸身,4.舌觸身,5.身觸身,6.意觸身(依于眼耳鼻舌身意之感觸)。又有六法,所謂六受身(由于眼耳鼻舌身意而來的苦、樂、不苦不樂之感受性):1.眼受身,2.耳受身,3.鼻受身,4.舌受身,5.身受身,6.意受身。又有六法,所謂六想身(依從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所引起之想-知覺):1.色想,2.聲想,3.香想,4.味想,5.觸想,6.法想。又有六法,所謂六思身(依于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所引起的思考):1.色思,2.聲思,3.香思,4.味思,5.觸思,6.法思。又有六法,所謂六愛身(從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所生起之六愛-本能):1.色愛身,2.聲愛身,3.香愛身,4.味愛身,5.觸愛身,6.法愛身。又有六法,所謂六諍本(六種諍訟之本):1.如比丘愛好瞋恚而不舍棄,而不敬如來,也不敬法,也不敬眾(僧),對于戒律有穿漏(漏洞),染污而不清凈,愛好在于大眾當中多生諍訟,為人所憎惡,而嬈亂凈眾,使天、人都不安隱。諸位比丘!你們應當要向于自己的內身、去觀察,假若發(fā)現(xiàn)有瞋恨,而如彼之嬈亂的話,就應該聚集和合的大眾,而廣設方便,拔除其諍訟之本。你們又應該專念而自己觀察,如果結恨已消滅的話,就應當更加方便,遮止其心,不可使其再起。諸比丘們!那些2.佷戾不諦,3.慳悋嫉妒,4.巧偽虛妄,5.自固己見,謬受不舍,6.迷于邪見,與邊見俱,都和這道理一樣。又有六法,所謂六界(六種局界,也就是其要素):1.地界,2.火界,3.水界,4.風界,5.空界,6.識界。又有六法,所謂六察行(六根對于六境之關系的察覺的所行):1.眼察色,2.耳察聲,3.鼻察香,4.舌察味,5.身察觸,6.意察法。

  又有六法,所謂六出要界(導致于解脫苦惱之法有六種如下),或者有比丘曾作如是之言而說:『我修學慈心,而更生瞋恚之心』。其余的比丘(有一位比丘)對他說:『你不可以作如是之語,不可以誹謗如來,如來并不作如是之說。如來不會說:欲修習慈解脫,而更生瞋恚之想。這是無有是處(不會有的事)。佛陀乃說:滅除瞋恚已,然后得慈』的(將瞋恚心滅除之后,然后才能得證慈解脫)。如果有一位比丘說:『我修行悲解脫,而生憎嫉心;行持喜解脫,而生憂惱心:行舍解脫,而生憎愛心;行無我行,而生狐疑心;行無想行,而生眾亂想』等,也是同樣的道理,是不會有的事(佛陀曾經(jīng)說過的乃為:2.滅除憎嫉心,而得悲解脫;3.滅除癡惱心,而得喜解脫;4.滅除憎愛心,而得舍解脫;5.滅除狐疑心,而得無我行;6.滅除眾亂想,而得無想行,也就是無相心解脫)。又有六法,所謂六種無上:1.見無上,2.聞無上,3.利養(yǎng)無上,4.戒無上,5.恭敬無上,6.憶念無上。又有六法,所謂六思念:1.佛念(思念佛,以下同),2.法念,3.僧念,4.戒念,5.施念,6.天念。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要共同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夠久立于世間,能夠多所饒益,而那些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諸比丘們!如來曾說七種正確的法,所謂七種非法:1.無信,2.無慚,3.無愧,4.少聞,5.懈怠,6.多忘,7.無智。又有七法,所謂七種正法:1.有信,2.有慚,3.有愧,4.多聞,5.精進,6.總持,7.多智。又有七法,所謂七識住(在于三界五趣當中,長養(yǎng)其識心,而其識心乃自樂于所住之處,所謂七種識之愛著安住之處):或者有眾生,為若干種之身,若干種之想的。就是所謂天,以及人是,這就是初識住(天、人);蛘哂斜娚,為若干種之身,而為一想的話,就是梵光音天(梵眾天)的最初化生之時是,這就是第二識住(梵光音天的最初生);蛘哂斜娚,為一身,而為若干種想,就是光音天是,這就是第三識住(光音天);蛘哂斜娚,為一身,而為一想,就是遍凈天是,這就是第四識住(遍凈天);蛘哂斜娚,5.空處住(住在于空處),6.識處住(住在于識處),7.不用處住(住在于不用處)。又有七法,所謂七勤之法:第一就是比丘之勤于戒行,第二就是勤于滅除貪欲,第三就是勤于破除邪見,第四就是勤于多聞,第五就是勤于精進,第六就是勤于正念,第七就是勤于禪定。又有七法,所謂七想:1.不凈想,2.食不凈想,3.一切世間不可樂想,4.死想,5.無常想,6.無?嘞,7.苦無我想。又有七法,所謂七三昧具(可以成就禪定的七種具件):1.正見,2.正思,3.正語,4.正業(yè),5.正命,6.正方便,7.正念。又有七法,所謂七覺意(七菩提分):1.念覺意,2.擇法覺意,3.精進覺意,4.喜覺意,5.猗覺意,6.定覺意,7.護覺意(舍覺分)。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要同共把它撰集起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夠久立于世間,而多所饒益,而使天、人都能獲安。

  諸比丘們!如來曾說八正法,所謂世間八法:1.利,2.衰,3.毀,4.譽,5.稱,6.譏,7.苦,8.樂。又有八法,所謂八解脫(舊譯為背舍,是遠離三界的貪愛的出世間定):色觀色就是第一之解脫(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于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而觀外之不凈之青瘀等之色,使貪不起)。內無色想觀外色,為第二解脫(于內身無色想之貪,雖已除了,而想使其更堅牢,而觀外之不凈之青瘀等之色,而使不起貪)。凈解脫就是第三解脫(色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觀凈色,使貪不起,名為凈解脫,將此凈解脫于身口證得,具足圓滿,而住于定,就是身作證具足住,也就是凈解脫)。度色想,而滅瞋患之想,而住于空處解脫,就是第四解脫(空無邊處解脫):度空處,而住于識處,為之第五解脫(識無邊處解脫)。度識處而住于不用處,為之第六解脫(無所有處解脫)。度不用處,而住于有想無想處,就是第七解脫(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以上由第四至于第七之四解脫,都由于各各能棄舍下地之貪,故名解脫)。度有想無想處,而住于想知滅,為之第八解脫(滅受想定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為滅盡定,是厭受想等之心,而永住于無心,故名解脫)。又有八法,所謂八正道(四諦中之道諦):1.正見,2.正志(正思惟),3.正語,4.正業(yè),5.正命,6.正方便,7.正念,8.正定。又有八法,所謂八人(八種賢圣人,所謂四雙八輩):1

  須陀洹向(入流向),2.須陀洹(入流,初果),3.斯陀含向(一來向),4.斯陀含(一來,二果),5.阿那含向(不還向),6.阿那含(不還,三果),7.阿羅漢向(無生向),8.阿羅漢(無生,應供,四果)。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要共同把它撰集起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久立于世間,能多所饒益,使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諸比丘們!如來曾說九種正法,所謂九眾生居(前述之七識住,加無想天,以及有想無想住):或者有眾生,為若干種之身,為若干種之想,就是天,以及人是,這就是初(第一種)眾生之居。又有眾生,為若干種身,而為一想的,就是梵光音天之最初生之時是,這就是第二眾生之居。又有眾生,為一身而具有若干種之想,為光音天是,這就是第三眾生居。又有眾生,一身而一想,為遍凈天是,這就是第四之眾生居。又有眾生,為無想無所覺知,為無想天是,這就是第五眾生居。

  又有眾生,為空處住,就是第六眾生居。又有眾生,為識處住,就是第七眾生居。又有眾生,為不用處住,就是第八眾生居。又有眾生,為住于有想無想處,就是第九眾生居。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久立于世間,能多所饒益,使天、人都能獲得安隱。

  諸位比丘們!如來曾說十正法。所謂十無學法(十種無學之道。自初果至于三果,均為佛法修行的過程當中,還有學可學,故為有學,第四果之阿羅漢果為無學,為學道圓滿,更沒有甚么可修學之故,故十種無學法就是阿羅漢道):1.無學的正見,2.無學的正思,3.無學的正語,4.無學的正業(yè),5.無學的正命,6.無學的正念,7.無學的正方便,8.無學的正定,9.無學的正智,10.無學的正解脫。這就是如來所說的正法,應當共同把它撰集起來,以防諍訟,使梵行能夠久立于世間,能夠多所饒益,使天、人能夠獲得安隱!

  那時,世尊曾經(jīng)印可舍利弗所說的。這時,諸比丘們聽舍利弗所說,都歡喜奉行!

  佛說長阿含經(jīng)卷第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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