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中邊論頌釋
辨中邊論頌釋
辨中邊論頌釋-甲一
—─二十六年十二月在重慶佛學(xué)社講──
甲一 安立論體分
甲二 分別論義分
乙一 通辨中邊
丙一 辨境
丁一 辨相
戊一 辨法相
己一 辨中相
己二 辨自相
己三 辨攝相
己四 辨方便相
己五 辨異門相
己六 辨生起相
己七 辨雜染相
戊二 辨空性
己一 辨所由
己二 辨空相
己三 辨異門
己四 染凈相
己五 差別相
己六 辨所空
己七 辨成立
丁二 辨障
戊一 五障
戊二 九結(jié)
戊三 別障
己一 十種善法障
己二 覺分度地障
庚一 總標(biāo)
庚二 別釋
辛一 覺分障
辛二 十度障
辛三 十地障
戊四 結(jié)示
丁三 辨真實(shí)
戊一 總標(biāo)
戊二 別釋
己一 根本真實(shí)
己二 相真實(shí)
己三 無倒真實(shí)
己四 因果真實(shí)
己五 粗細(xì)真實(shí)
己六 極成真實(shí)
己七 凈行真實(shí)
己八 攝受真實(shí)
己九 差別真實(shí)
己十 善巧真實(shí)
庚一 總顯
庚二 別明
辛一 蘊(yùn)善巧
辛二 界善巧
辛三 處善巧
辛四 緣起善巧
辛五 處非處善巧
辛六 根善巧
辛七 世善巧
辛八 諦善巧
辛九 乘善巧
辛十 有為無為善巧
丙二 辨行
丁一 辨修對治
戊一 正辨修治
己一 四念處
己二 四正斷
己三 四神足
己四 五根力
己五 七覺支
己六 八正道
戊二 辨差別
己一 凡圣差別
己二 大小差別
丁二 辨修分位
戊一 十八位
戊二 略說三位
戊三 隨應(yīng)立位
丙三 辨果
丁一 辨五果
丁二 說余果
乙二 別明無上
丙一 標(biāo)三無上
丙二 釋三無上
丁一 正行無上
戊一 標(biāo)六正行
戊二 辨六正行
己一 最勝正行
己二 作意正行
己三 隨法正行
庚一 列二隨法
庚二 解二隨法
辛一 無散亂隨法正行
辛二 無顛倒隨法正行
壬一 列十無倒名
壬二 解十無倒義
癸一 于文無倒
癸二 于義無倒
癸三 作意無倒
癸四 不動無倒
癸五 自相無倒
癸六 共相無倒
癸七 染凈無倒
癸八 于客無倒
癸九 于怖無倒
己四 離二邊正行
己五 別無別正行
丁二 所緣無上
丁三 修證無上
甲三 結(jié)顯論名分
一 論的傳譯 今天講的辨中邊頌,在印、華、藏佛學(xué)史上是很有權(quán)威的。蓋當(dāng)佛滅八九百年的時候,印度的佛學(xué)界,或偏執(zhí)有,或偏執(zhí)空,無著菩薩,憑他多劫修得的智慧神通力和普度群迷的大悲心,請慈氏世尊說此論頌,經(jīng)過了幾許艱難曲折,方才流行到這人間來。故在當(dāng)時的印度,凡是善離邊執(zhí)的學(xué)者們,大都奉此論為圭臬。后來翻譯到中國來,法相唯識宗的學(xué)者們,又奉為六經(jīng)十一論中之一論。凡是研究法相唯識學(xué)的,都必須研究此論。后又從印度傳譯到西藏,則尊為慈氏五論之一。我們今天有緣來講聽此頌,這是多么值得慶幸的一件事呀。
華、藏所傳,皆連天親菩薩所造的釋論名為辨中邊論。然本論的頌是彌勒菩薩造。今講的頌文,是唐朝三藏法師玄奘法師奉皇帝的制命所譯。除此譯而外,還有一種,譯名中邊分別論,是陳朝真諦三藏所翻譯的,也可參考研究。
二 論的名題 所謂辨中邊云者:辨、就是辨別說明,中、就是不落邊見的中正之道,邊、就是邪僻有過失的偏執(zhí)。因?yàn)槭廊硕嗖灰桌斫庵械,很容易生起邊?zhí),不偏于空,則倚于有,要遣除人們的邊執(zhí),使觀中道之境,修中道之行,證中道之果的原故,所以特辨明中道與二邊的意義,此頌的宗旨即在于斯,因名曰辨中邊。三 論的頌文 此頌的全文,在國文譯本分為七品,在藏文譯本僅分五品,因?yàn)樗阉奈辶娜泛掀饋砹耍噪m減少了兩品,其內(nèi)容還是一樣。全文總共一百十七頌,總分三分來講:第一頌是安立論體分,最后一頌是結(jié)顯論名分,中間一百十五個頌均為分別論義分。安立論體分的第一頌,總包括七品名稱,就是相品,障品,真實(shí)品,修對治品,修分位品,得果品,無上乘品的七品。所以第一頌,是七品的總目,也就是總安立本論的全體大綱。此七品中前六品是通辨中邊義,第七品是別明無上乘。通辨中邊義科中復(fù)分辨境,辨行,辨果三科。辨相,辨障,辨真實(shí)三品屬境。辨修對治,辨修分位二品屬行。辨得果屬果。以此六品,是通辨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其第七品辨無上乘則專明至高無上的大乘。
甲一 安立論體分
辨相品第一
唯相障真實(shí),及修諸對治,即此修分位,得果、無上乘。
第一頌中所謂相者,就是辨相品所辨有漏和無漏的一切法相。所謂障者,就是煩惱、所知障等有漏法。所謂真實(shí),就是無漏的真實(shí)清凈法。所謂修對治者,就是三乘行者應(yīng)修的三十七菩提分法等。所謂修分位者,就是修斷煩惱時所經(jīng)過的階段。所謂得果者,就是斷煩惱后所證的果報。無上乘者,就是專辨無上大乘行果。
辨中邊論頌釋-甲二乙一
甲二 分別論義分
乙一 通辨中邊
丙一 辨境
丁一 辨相
除第一頌外,辨相品的頌文,共有二十二。前十一頌說明法相,后十一頌說明空性。法相亦叫做識相,空性又叫做法性?偠灾,是說明諸法相性的道理。
戊一 辨法相
己一 辨中相
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這八句頌,依釋論九相則分為一頌有相,一頌無相。今直觀頌文,都是說明中相的,所以合為一段來說。虛妄分別有者,虛妄就是變似的能取所取相,用以形容分別識的不真實(shí)。因?yàn)榉謩e識的生起,緣所取的境而有能取的分別,這能取所取法虛妄不實(shí),所有的祇是分別的心識,所以說名為有。于此二都無者,于此虛妄分別有中,能取所取二體都無。因此二取,但是依識心分別假現(xiàn),都無實(shí)在的體性故。此中唯有空者,就是虛妄分別有中,既無實(shí)有的能取所取的體性存在,故實(shí)有的,唯是無所取及能取的空性。于彼亦有此者,就是在都無二取的二空性中,亦只有此虛妄分別而己。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者,一切法就是有為和無為法,因?yàn)檫@虛妄分別的有為和二空的無為,不是沒有,故名非空,又因二取的實(shí)體絕無,而虛妄分別亦有而不真,所以曰非不空。有無及有故者,有故、就是有勝義的空性,和世俗的虛妄分別。無故、就是無二取及虛妄分別無實(shí)。及有故、就是分別中有空,空中有分別。是則契中道者,就是一切法既不是一向空,也不是一向不空,不空而空,故離二邊而契中道。
己二 辨自相
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shí)非有,境無故識無。虛妄分別性,由此義得成,非實(shí)有、全無,許滅解脫故。
這八句頌正是說明虛妄分別識的自相。言識生變似義者,識是平常所說的眼等八識心心所,這八識都在仗因托緣而生起的時候,就變現(xiàn)好似遍計所執(zhí)執(zhí)為實(shí)有的六塵境界,故曰變似義;義、就是境。有情我及了者,這句應(yīng)把前句的變似二字貫讀下來,就是變似有情,變似我,變似了。變似有情者,就是變現(xiàn)似乎實(shí)有自他差別的有情身。變似我者,就是因意根的第七識,一切時和我癡、我愛、我慢、我見的四個煩惱相應(yīng)不斷,而謬執(zhí)第八識的見分為自內(nèi)我。變似了者,就是緣六塵而變似能了別的前六識。然這六塵、五根、意根、六識的四境,澈底觀之,畢竟是空,確實(shí)非有;因?yàn)檫@都是因虛妄分別識生起而變似的,故說此境實(shí)非有。境無故識無者,就是一切識心生起,都是仗境而生,現(xiàn)在所緣的境既沒有了,能緣的識那能獨(dú)有呢?虛妄分別識,由前此一頌文的義,便可成立為既非實(shí)有,但也不是全無,因?yàn)樵?a href="/remen/sanjie.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三界眾生有漏分別心中,共許要修般若等行,乃能滅煩惱而得解脫;故曰許滅解脫故。若實(shí)有則應(yīng)不可對治而滅,若全無則應(yīng)不待治而滅。故執(zhí)實(shí)有或執(zhí)全無,二俱有過。
己三 辨攝相
唯所執(zhí)、依他,及圓成實(shí)性,境故、分別故,及二空故說。
這四句頌文,是說明攝相道理的。什么叫做攝相呢?就是前所講的虛妄分別有之法,內(nèi)中能包攝三種自性。今在此頌的意思,正是說明虛妄分別有之法能攝三自性。諸法唯是所執(zhí)、依他、圓成實(shí)的三種自性,即平常所說遍計所執(zhí)性,依他起性,圓成實(shí)性。由這三性即可攝盡一切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諸法,亦唯此三性方能攝盡一切法,故頌云:唯所執(zhí)、依他,及圓成實(shí)性。所謂遍計所執(zhí)性者,遍、就是周遍色心宇宙萬法,計、就是計度,表示對于種種法境上衡量計度。合起來說,遍計就是周遍計度,凡心識可想得到的,言語可說得及的,皆是計度分別之類。凡于色等六塵、六根、六識等法執(zhí)是實(shí)體的,就叫做遍計所執(zhí)。二、依他起性者,就是說明一切宇宙萬法,根本都無自性,他的生起,都是依因緣而生,所謂緣聚則有,緣散則無。譬如眼前世間萬法,其生起都是仗因托緣,若無因緣,根本就沒有這世間法。再猶如人吧!人是因仗四大、五蘊(yùn)、父母的精血、飲食營養(yǎng)素等而生起長成的,若離此等條件,人又何在?觀人既如此,乃至一草一木等莫不如是,所以一切皆是依他起,無固定性、無自然性的。三、圓成實(shí)性者,圓即圓滿,就是不論何時何處何法此皆遍滿;成即成就永遠(yuǎn)不變,過去如是未來也是如是;實(shí)即真實(shí):合起來說,就是圓滿、成就、真實(shí)的理性,名曰圓成實(shí)性。這里是就一切法而辨三性的,他處也有就三性而辨一切法的。總之、一切法不出此三性,所以第一句說唯,即唯此三性,無有別性也。
然此三性怎樣講呢?頌曰:境故、分別故,及二空故說。境故、是釋的遍計所執(zhí),分別故是說的依他起,二空故是解的圓成實(shí),這就很透澈了。蓋所謂境者,就是昨日講的識生變似義,變似有情、變似我、變似了的六塵、六根、六識的境,這些境完全是唯識變現(xiàn),無有實(shí)體而似乎是有此種種的諸相,因之能執(zhí)的心,就妄執(zhí)是實(shí)有了。這種妄執(zhí)所執(zhí)性,完全是虛妄而沒有的,其所謂有,只是妄執(zhí),在事實(shí)真理上是絲毫沒有的。第二分別故者,就是說識生變似的能變似之識,他是仗因托緣而生,是依他起的。如有頌曰:‘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這諸識就是此中三界所有的識心分別,此諸分別卻帶有似能所分別的虛妄相,即根據(jù)此分別義故,所以釋為依他起。依他起義,前面已解釋過了,就是依眾緣所生起的不離識諸法。若于此等法上執(zhí)實(shí)體或各各自我,即屬遍計所執(zhí)。其諸法的微細(xì)生滅,都是虛妄分別識,此識是依因緣而生起,故分別識是依他起。第三及二空故者,說明二空的空性就是圓成實(shí),因?yàn)閳A成實(shí)是二空所顯周遍一切法的真如,故說依二空故是圓成實(shí)。
如是依執(zhí)境實(shí),釋遍計所執(zhí);依識的分別,釋依他起;依識法中的能取所取空,釋圓成實(shí)。此二空在別種經(jīng)論上叫做生空、法空,實(shí)則就是本論所解之能取所取空。由所取的境空故,能取的心亦空,這就是說明一切所緣境都是唯識所現(xiàn),而識又是依他眾緣生起,故所取空而能取亦空。譬如此桌上白布,由能知的識了知是白,若所知白色根本沒有,同時能知白的知識亦不能成立。然此二空真理是遍于一切依他法中的,故依此空性真實(shí)理,望于依他等法,則曰圓滿成就真實(shí)性。如心經(jīng)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意思就是說遍于諸法的空性,本來如是,不是現(xiàn)在空而過去是有,也不是過去有而現(xiàn)在是空,是一切時空,故曰不生不滅;是遍一切處空,故曰不增不減;是無轉(zhuǎn)變,故曰不垢不凈。如是常時空故,遍故,無轉(zhuǎn)變故,名曰圓成實(shí)性。依如是等義,可知妄識可攝三性。即妄識執(zhí)境是遍計,本身是依他,性空即圓成。
己四 方便相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
這兩頌都是說明方便相的。方便相者,就是依據(jù)前明識相而證入無相空的方便法門。此門依天親菩薩的解釋,僅有一頌,其次一頌,是說明諸法不同相的差別相,現(xiàn)在我依止頌文一貫的意思,把原來的兩門,合為一門,所以原來辨法相的九相,現(xiàn)在祇剩為七相了。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者,就是由有能變的識,就變似六塵境、六根有情等,于是能取所取種種有所得法,推究其源,還是依于識心,似乎有能取所取,而其實(shí)非有。如前文曾釋的此境實(shí)非有,就是依識所變的境物,實(shí)無所有;因無有故,故無所得。因境無得,則一切萬法唯識之義亦同時成立。即諸法之有,由識而有,似有非實(shí),因此能了達(dá)境無所得的智慧也生起了。此智生故,已了知境是空無;又復(fù)更進(jìn)一步,證明一切宇宙萬有皆無所得,都畢竟空,其能變的識亦空,而生起了達(dá)能變識空的智慧。這意思就是說:能取的識其生起都是由于所取,所取既空,能取當(dāng)然亦空;二取既空,則證得一切無相的圓成實(shí)了。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者,就是說識中有能所取的有得的妄法,這妄法都是由識幻現(xiàn),畢竟皆空而無實(shí)體可得,所以說有所得的法,正是成無所得的。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者,這二句是結(jié)文,二有得、就是能取所取二種,以這二種的種種法體不成立,僅是虛妄分別,畢竟空無所有,雖是有得卻成無得了,即此有得無實(shí),成無得故。然二空無得中也只有此妄分別法,故有得無得二性平等。這如前面所講的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的意義是一樣。若能明了此虛妄分別有,畢竟無得,外境無故,分別境識亦無之意趣,以為入無相方便,則能達(dá)有得正是無得,無得中亦唯有妄法可得,趣證中道實(shí)相了。
己五 異門相
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唯了境名心,亦別名心所。
異門相的定義,就是在同一某種法上,而建立種種別名。如此論上說虛妄分別,有時又叫做識等,猶如另開門戶一樣,所以叫做異門相。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者,心是八識心王,心所是心所有法;又心王是總,心所是別。心所是心王的屬性,如眼識上有領(lǐng)納苦樂的受,取舍好惡所起貪瞋等,這是心所系屬于眼識的。心所很多,如五遍行、五別境等,都是心所。此心所有法,又隨三界有情而有差異,如人天等六道的眾生所有的心心所是欲界的心心所,超欲界之色界有情的心心所,又與欲界不同。蓋欲界是散位,而色界則恒在定,二禪以上五識且無,只有意識、末那、賴耶三個識,至于他的心所,又比欲界少了許多,因?yàn)樗菬o瞋無憂苦的。到了無色界,連根身、器界也沒有了,只有心心所法了。這虛妄分別的心心所,若細(xì)分析之,深遠(yuǎn)難測,以界地分別太麻煩了,欲界色界既不同,無色界更不同。如是三界心心所法,皆是此中所說的虛妄分別,故包含極深廣的。然王所之差別,還未說清:心者,心王,唯緣總相,如眼識緣色,唯緣色的總相。若是緣色時生起苦樂、好丑、善惡之心理,這就是心所了。如是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都是這樣。就是了境總相的名心王,了境之別相的別名心所。
己六 生起相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所。
所謂生起相者,就是說明心心所法如何漸漸生起,緣識者,就是能為諸心心所法生緣的識叫做緣識,這相當(dāng)于其他經(jīng)論的第八識,此論上雖無說第八識的明文,而在意義中卻是有的。而且、第八識正是攝藏前七轉(zhuǎn)識所熏成的種子,有能生諸法的因緣,故言賴耶是能作生緣的識是再恰當(dāng)不過了。假使細(xì)明諸法的生緣,乃是依于第八識中的種子,第八識如大地,其余生法則如草木而已。然別論細(xì)說種子所生的前七現(xiàn)行,又可熏生種子,如是前七第八能熏能生展轉(zhuǎn)互為因果不斷;今此論則僅就能生的種緣方面而說,這是應(yīng)當(dāng)知道的。第二名受者者,受者、總包前七轉(zhuǎn)識,如眼等識,都名受者。什么道理呢?因?yàn)榇颂幍氖懿粚V甘苄乃,是泛指領(lǐng)受的受義,七轉(zhuǎn)識都有領(lǐng)受自境的功能,受用種種境界法,如眼緣色境,耳緣聲境等,皆叫做受者。此中能受用者,就是此八識心王中有能受用苦樂、非苦非樂等境的受,這里的受就專指受心所了。分別推心所者,分別就是想,廣義可指一切心心所。想的定義,經(jīng)中說是取境分齊,這是心上的作用,如眼識緣境取分齊相,就對于境上有彼此的齊限,這就叫做想;依此有是非彼此,依此而立種種名言,都是想。推是推動,就等于行,行的自體是思,平常通俗所講的思想,或者是想,或者同于尋伺心所,在佛典說思是心的動作,乃五蘊(yùn)中之行蘊(yùn)。但行蘊(yùn)很廣泛,如善心所、煩惱心所、欲勝解等,皆依思造作;心理作用的活動曰推,也包括作意等心所。
己七 雜染相
覆障、及安立,將導(dǎo)、攝、圓滿,三分別、受用,引起并連縛,F(xiàn)前、苦果故,唯此惱世間,三、二、七雜染,由虛妄分別。
此處講的是第七雜染相,文有二頌八句。雜謂夾雜不清,染謂垢污,就是有的事物本身是染污的;有的事物,他本身非污,而有污物與之夾雜,這些都是雜染。但是世間有漏雜染法是否都是虛妄分別,今此二頌有詳細(xì)的說明。
現(xiàn)在二頌所解的是十二因緣,又曰十二緣起,十二有支。有、即三有、九有、二十五有,宇宙萬有都叫做有;集成或構(gòu)成萬有的因素,叫做有支。一切萬有固由此支分構(gòu)成,而尤其有情人類眾生的生命均為有支集團(tuán)。此十二有支之第一曰無明,即是此中的覆障,覆障即是不了諸法的真理,所以也叫做無明;蓋無明乃是昏暗,覆真理不顯,障真智不生,這都是無明作崇。此下的及字,在每句中都可用,如曰及安立,及將導(dǎo),及攝等等,顯其有十二種,不是一種。二、安立者,就是由無明為增上緣而起的行,行、即是平常所謂的行為,好的行為曰善,不好的行為曰惡,善行感可愛果曰福業(yè),不善的感非可愛果曰非福業(yè)。又三界中還有一種不動的行為,即禪定業(yè),沒有出世智,在色無色受天的福報,常在定中不動,感此果的就叫做不動業(yè)。如是福、非福、不動三業(yè)的行為:福就感人天的果,非福就感受三途苦果,不動就感受上二界之定果。此等行,在這里就叫做安立:即是善的福行能安立人天福報,惡行安立三途,不動行安立色無色。換言之,安立即是有力能支配以感受三界六道之果。三、將導(dǎo)者,即是將護(hù)前導(dǎo),此即十二支中之識。蓋識乃眾生受報的第一前導(dǎo),如人類投胎時,其最初剎那就是識。此雖攏統(tǒng)言識,細(xì)析之,惟是第八識,以第八是將攝一切受報法之前導(dǎo)故。四、攝者,就是名色,名色是五蘊(yùn)總名,名是受、想、行、識四蘊(yùn),色即色蘊(yùn),名色就是總攝色等五蘊(yùn),也即是總攝一切有為緣生法,故名色又叫做總攝。五、圓滿者,即是六入,此本通于根塵,但此處唯屬根,塵為根所攝入,如人受報至胎中六根圓滿時,即為六入。六、三分別者,即是觸,觸謂根、塵、識三法接觸,互為分別,如眼根緣色塵境時,能發(fā)眼識,又如緣人有分別之用,即是依三法相接觸的。如今時的心理學(xué),亦說首先有感覺,然后才起其余的心理作用也。七、受用者,就是觸緣所生之受;蓋三法接觸時,就有樂的感覺,苦的感覺,平等的感覺生起了。八、引起者,就是以受為緣所生的愛。愛即貪愛,因貪則引起造作,如對某人有貪,則起追求,對某事有貪,則起作用,故愛即是引起,若無所愛,則無所造作。此處的并字,也如前面的及字一樣,顯其非一。九、言連縛者,就是連鎖纏縛而不解,此即以愛為緣所生之取。取謂對所愛之事物取著,如未得的欲得,已得的恐失,此執(zhí)著,無論對人對事,皆顯其成為連縛也。十、言現(xiàn)前者,就是以取為緣所生之有,有即有將來受報因子,亦即得三界、九有諸果之因。此有是從前面的愛取滋潤,如種已潤,就有發(fā)芽的生機(jī),不過尚未生到地面上來,終久是要現(xiàn)前的,故現(xiàn)前名有。十一、苦果者,就是生與老死二支,此二都為苦果。雖怨憎會、愛別離等亦是苦,但此苦重在生與死,生死即為此中苦果。唯此惱世間者,就是唯此十二有支惱害世間,令世間苦惱不安,此外無有他法能造;故佛說一切是緣生,無另外之神等能造,即是此義。
三二七雜染者,三雜染即煩惱雜染、業(yè)雜染、生雜染之三;十二緣起中之無明、愛、取、三者為煩惱雜染,行、有、為業(yè)雜染,其余識等乃至老死七支為生雜染。其次、二雜染者,謂因雜染,果雜染;前面的煩惱雜染和業(yè)雜染的五支為因雜染,生等七支為果雜染。七雜染者,亦就十二有支而分:第一、無明曰顛倒因雜染,因無明不明真理,無常執(zhí)常,是苦執(zhí)樂,無我執(zhí)我,非凈計凈,故是顛倒。第二、行是牽引因雜染,就是造如何行,牽引受如何報。第三、識是將導(dǎo)因雜染,就是受報的前導(dǎo)。第四名色、六入為攝受因雜染,就是將五蘊(yùn)法攝合成五陰報身。第五、觸、受是受用因雜染,即由觸境而生起感覺。第六、愛、取、有為引起因雜染,即由此三能引起將來的苦報。第七、生、死為厭怖因雜染,如知世間是無常,由知無常而起厭怖。如是十二有支,從無明至老死生為流轉(zhuǎn)門,從無明滅至老死滅為還滅門。如觀察如何有生死?是緣于有,乃至行之起是由無明。如是欲滅老死,須滅無明,無明滅則一切滅。此所明三類雜染,都由于虛妄分別,如無明即虛妄中之顛倒分別,所起的行,乃至老死,也都結(jié)歸是虛妄分別。
講到這里,辨法相一科是完了,下講辨空性一科。
戊二 辨空性
己一 辨所由
諸相及異門,義、差別、成立,應(yīng)知二空性,略說唯有此。
此辨空性,有十一頌,也同前科分為七段:此第一頌是辨所由,以下第二說明非有非無的空相,第三說明空性的異名,第四說明染凈相,第五是說空中的差別相,第六是明所空,第七成立空性。應(yīng)知能取所取二空性,亦名我法二空性。今明空性唯以此諸相,異門,義,差別,成立之五義而說,故曰二空性略說唯有此。
己二 辨空相
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
此四句是說明諸法空相的。何以空?怎樣空呢?就是無二故空,有無故空。無二者,即無實(shí)在能取所取二種法體。有無故者,即有能所取空無的理性;或人法是無,但有人法空的真理,故曰有無故空。非有亦非無者,非有能所取體,故曰非有;非無能所取無之理,故曰非無。此就圓成對遍計而講,遍計是非有,所顯空理圓成是非無。非異亦非一者,是就依他和圓成相對而講,依他無實(shí)自性,但由眾緣所生,然二取空理的圓成,即在一切依他法中而顯其空,并非另外有空,故曰非異。如人事無常,即在人事顯無常,非另外有一無常性。然虛妄分別法,是有能所、人我分別相的,可起種種顛倒分別的;至周遍的空性則不然了,他是可觀之離妄清靜而為圣智所親證的,本性是解脫的,若與妄法是一了,則應(yīng)不能解脫,故曰亦非一。由此非有非無,非異非一等,就可說明諸法的空相了。
己三 辨異門
略說空異門,謂真如、實(shí)際,無相、勝義性,法界等應(yīng)知。由無變、無倒,相滅、圣智境,及諸圣法因,異門義如次。
此二頌是說明空性的異門道理。空者、就是二空性,或空相,等于心經(jīng)上說的‘是諸法空相’之空相。此空相本來如是,不生不滅,無論在眾生在佛果,都無絲毫的差別。但此空相空性,就諸法真理約義而說,在其他經(jīng)中又有很多不同的名稱;名雖甚多,而皆是空性相的別名,所以頌曰略說空異門。這空性相的異門,有處叫作真如,有處又叫作實(shí)際,又有處叫作無相,有處叫作勝義性,或又叫作法界等等。這些異名,都應(yīng)當(dāng)研究了知的,因?yàn)槊髁舜说,同時也會通許多不同的義趣了。由無變無倒四句者,這是說明異名的理由。因?yàn)橹T法的空性,是如是如是,常常如是,永無變易的。不同人事,現(xiàn)在如是,過一刻就不如是了,所以叫做真如,就是遍一切諸法常無轉(zhuǎn)變故名真如。由無倒者,這是解釋實(shí)際;實(shí)際的意思,謂心言中所觀說的是這樣,事實(shí)上也是這樣,毫無一點(diǎn)錯誤。假使實(shí)不如是,誤以為如是,或姑妄言如是,則即不是實(shí)際了。無倒也是這樣,就是沒有一點(diǎn)顛倒,實(shí)際如何,則說如何,一點(diǎn)不虛構(gòu)。如空即說空,有即說有,故實(shí)際就是無倒的意思。相滅者,是解釋無相的;諸相本是隨想心所取境分齊而立名定義的,假使由達(dá)能所取空的空觀,引生空智,滅分別相,就是無有,所以相滅即無相。圣智境者,是解釋勝義性的異名:勝義又曰第一義,如真諦三藏,即翻譯勝字為第一。無論勝與第一,均是從出世間的圣智上而說,圣智之極,為佛果之智,此圣智所證的境界曰勝義,義即境故。此勝義境,雖是說的一切諸法空性,但凡夫心上并不能見,見者必定是圣者勝智,以是圣智所證之境故,叫做勝義性。及諸圣法因者,是說明法界的:金剛經(jīng)云:三乘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就是若三乘因中的或果中的種種福德智慧慈悲,都依證無為空性而差別,此中空性即是圣法之因。明了此空性,即不顛倒而證解脫清凈功德;假使不明了,就常在生死中流轉(zhuǎn)。故此一切圣法的因,名為法界,界即是因。明此,則能出生一切諸佛功德法,滅除一切有漏無明煩惱法故。其實(shí),這些異名,只是一個空性,因各各的別義而建立多名,如由諸法空性常常如是不變,就名真如。觀察諸法無謬,就叫做實(shí)際。滅除諸分別相,就叫做無相。是圣智所緣境,就名勝義性。是生一切圣法之因,就名法界。如是等名,如上已釋。其第四句等字,表示還有多名。
己四 染凈相
此雜染清凈,由有垢無垢,如水界金空,凈故許為凈。
此一頌是說明諸法染凈相的。昨天把辨空性七段中的辨所由,辨空相,辨異門三段都講了,現(xiàn)在正講第四段染凈相門。此門即就差別門中所說的而釋。二空性,雖常時不變,在眾生是如此,在佛果亦如此;然在眾生位和佛果位上,就可顯其差別。在眾生位,是雜染法的空,在佛果三乘圣者位,則是清凈法的空?针m平等常不變易,然在凡夫位的空性是染的,如同一虛空,寒帶的是寒虛空,熱帶的是熱虛空,可隨處而異。空性也是如此,在凡夫則染,在佛果則凈,故有差別了。
頌中的此字,是總顯雜染清凈二相,即在一空性上,有雜染位清凈位之別。但怎樣有雜染清凈的呢?就是由有垢和無垢。有垢真如者,就是在煩惱、所知二障之中,此不但凡夫,就是三乘圣位,他的二障沒有全凈,真如還是有垢。不過三乘于垢雖未全凈,已有一份凈了,不如未證果的凡夫,全是有垢。至佛果位,則是圓滿清凈,究竟無垢,所以說有垢、無垢。無垢亦曰離垢,謂已出離一切染垢故。如此說來,空性在眾生位是雜染的,轉(zhuǎn)進(jìn)至佛果位就清凈了,豈不是成了轉(zhuǎn)變無常的東西么?實(shí)不然也。因?yàn)榭招噪m有染凈及有垢無垢的分位不同,但空性本身,是遍染凈法常時如是,沒有垢凈轉(zhuǎn)變的,如地、水、火、風(fēng)、空、識六界中之水界,有時混濁了,這不是水界本身的濁,乃是因地土夾其中而濁,這不獨(dú)水界了,因地界夾雜其中故成濁相。如是空性也是遍一切法常時清凈的,而因在有漏法中,故成雜染。又如黃金,在礦里時候,雖說是金礦,而金子還是不變不失的純金,雖有雜質(zhì)夾其中,而金的自身,是很純凈的。又如虛空,有熱帶的虛空,寒帶的虛空,隨處而別,但空的自體還是空,寒熱是火界的變動,不是空的變動。所以,空性在眾生位有垢,佛位無垢,只是煩惱等的有無,非空性有變。因?yàn)樗浅G鍍簦皇窍热径髢舻。即以此故,是不垢不凈,非不凈而凈,或由垢而凈的。故此不凈,不是空性自體不凈,乃由客塵的煩惱夾雜其中,如水夾土而濁,濁乃土濁。單就空性,是常時凈而沒有不凈的,此是就染凈位上而明空性。
己五 差別相
空的差別相,在經(jīng)中有說十四種,十六種,十八種,二十種等?针m是一,而隨一切法辨空,故有異相,是名空相之差別相。
能食及所食,此依身、所住,能見此、如理,所求二凈空。為常益有情,為不舍生死,為善無窮盡,故觀此為空。為種性清凈,為得諸相好,為凈諸佛法,故菩薩觀空。
以上三頌中所說明的,共有十四種空:一、能食空者,在般若經(jīng)中名曰內(nèi)空。內(nèi)即內(nèi)六根,此六根能吸收外六塵境以自滋養(yǎng)增長,故根是能食,即將自體外的而收入于自體以內(nèi),消化滋養(yǎng)。觀此六根空,名能食空。二、所食空者,為外六塵,經(jīng)中名外空。為六根所緣,故曰所食。三、此依身者,般若經(jīng)中名內(nèi)外空。原來真正的六根,是凈色根,在身以內(nèi),其體極細(xì),能發(fā)眼耳等識,并非可見的粗眼耳等。這粗色身,在佛經(jīng)上別名根依處。前五根在現(xiàn)今的生理學(xué)上,叫神經(jīng)系,所謂視神經(jīng),聽神經(jīng)等,都非外面所得見。在科學(xué)進(jìn)步的今日,用透光、顯微鏡等可見,在佛法中也說天眼可見,乃是極細(xì)微的色法,能生前五識。若加意根,則成六根。這六根都依于身,身即為此六根之所依,故曰此依身。而身亦為外五塵所依,此所依身通于內(nèi)外,故所依身空曰內(nèi)外空。四、所住者,般若經(jīng)中叫大空。住就是世界,為身所住,同時此所住器世間宇宙是極大的,所以叫大空。五、能見此者,般若經(jīng)中叫做空空。就是能觀察前面的內(nèi)空,外空,內(nèi)外空,大空等的觀空智而此能觀之智亦是空,故曰空空。六、如理者,即如其真理而不錯謬,即理是如是而見其如是。此如理空,在般經(jīng)中叫勝義空。勝義,即最勝無分別智所緣的不錯謬境,所以如理空即勝義空。所求二凈空者,二即有為無為二法。二凈即說明菩薩求正見,修正行,修積福德智慧資糧,皆因?yàn)榍箅s染的有為和有垢的無為畢竟凈故,故菩薩常時觀空。此空,在般若經(jīng)中名有為空、無為空,即第七是有為空,第八是無為空也。為常益有情者,是第九的畢竟空,即是菩薩修習(xí)空觀,是為的盡未來際,常利有情,無有厭倦,無有疲勞。因觀空故,則不見能利的菩薩,所利的有情,能利所利都畢竟空了,故名畢竟空。為不舍生死者,是第十無際空。即無過去、現(xiàn)在、未來三世的際限,亦曰無始空,即無起始之際。如觀察生死,則無初中后際,而菩薩因此常度眾生,不厭生死,亦不怕生死,故曰不舍生死。為善無窮盡者,是第十一無散空。即菩薩所修的一切福智資糧善法,如無相布施等,其功德是不可思量,故所修善行是無窮盡。修善的功德,永不散失,圓滿無上菩提,相續(xù)無盡,成無盡功德藏,故曰無散空。故觀此為空一句,是結(jié)上三空。為種性清凈者,是第十二本性空,以二乘有涅槃種性,菩薩有菩提種性,若明此種性本性清凈,使從煩惱無明出離,故觀一切能取所取,我執(zhí)法執(zhí)空,令本凈性離障清凈,故名本性空。為得諸相好者,是第十三相空,即為修成佛果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為佛果功德相,故常修空。以修空故,方能圓滿佛果之相,故曰相空。為凈諸佛法者,是第十四一切法空,一切法即一切有為無為法,為得此一切圓滿清凈,故常修空,名一切法空。
以上十四種,是正明空的差別,此論也與般若一樣,有十六種空,另外的二種空,是無性空,無性自性空。此二在下辨所空門中解釋。
己六 辨所空
補(bǔ)特伽羅、法,實(shí)性俱非有,此無性有性,故別立二空。
十五十六的二種空,在這里解釋了。頌中前二句,是說補(bǔ)特伽羅的實(shí)性是無,法的實(shí)性也是無;換言之:即生空法空,以人法都無實(shí)性故。無,即非有的意思。補(bǔ)特伽羅是譯音,古來譯義:有說人,有說眾生,確實(shí)之義,是數(shù)取趣。趣即天人等六趣;取趣即取此六趣的業(yè)報;數(shù)即累次之義,顯其在六趣中生死死生相續(xù)不斷,故曰數(shù)取趣,此即補(bǔ)特伽羅之義。有的以為這補(bǔ)特伽羅,有個實(shí)在的我體,如我們這人身,人死了生天,天死了墮地獄,這就是有個我。若沒有個我,誰生天墮地獄呢?不是死了就完了嗎?所以決定有個我,為取六趣之主體。在佛法中則說沒有這實(shí)在的我體,其生生死死感果受報,都是五蘊(yùn)法和合相續(xù),這一生死了,那一生仍是五蘊(yùn)和合,不過有一期一期的變異罷了,不是特別有個實(shí)我相續(xù)的。
法者,梵云達(dá)爾磨,中國譯為法。比尋常所說的法義來得廣,凡是存在者皆曰法,其不存在而無的,叫做無法,所以比尋常所說的宇宙萬有更來得廣。然此法都是不出能所二分別的,故都是唯識所現(xiàn),眾緣所成;乃至法中所顯的法性,也是分別法中所顯的無分別相。此無分別相,也是依有分別的反面義所顯。因此,故一切法都是眾緣所成,唯識顯現(xiàn),無論何法皆不出此定律。假使依法執(zhí)實(shí)了,就是法執(zhí);依補(bǔ)特伽羅執(zhí)我了,就是我執(zhí)。譬如這張桌子,初看似有實(shí)在的物質(zhì),若依近世的物理學(xué),或化學(xué)分析之,或依佛法的四大色法分析之,最后所立的實(shí)體,不過是分析的知識上所假立的極微塵,已是無聲無臭了。我們現(xiàn)在可見、可聞的,只是多極微所結(jié)合的幻象,不是實(shí)體。究其實(shí)體,反而不可見聞。且今日的化學(xué),物理學(xué),經(jīng)了長期的考察,由原質(zhì)而分子,由分子而原子,由原子而電子,原子亦由電子所組成的。況且化學(xué)所研究的質(zhì),又可消化為力,故化學(xué)到了最后,并入物理學(xué)了,無最后獨(dú)立存在的質(zhì)了。其所謂最后的實(shí)體,不過是專門學(xué)者知識上立的假相,恰合唯識變現(xiàn)之義。由此可明諸法畢竟無實(shí)性了,即無補(bǔ)特伽羅實(shí)性,無諸法實(shí)性,故名無性空。無性自性空者,即無補(bǔ)特伽羅實(shí)性及諸法實(shí)性。換言之,即人法二空或二無性,此人法二無性,即為人法真實(shí)自性,此自性即是空,故曰無性自性空也。故別立二空一句,是總結(jié)此二空。
己七 辨成立
此若無雜染,一切應(yīng)自脫。此若無清凈,功用應(yīng)無果。非染非不染,非凈非不凈,心性本凈故,由客塵所染。
此八句是在理論上說明如何成立空性的。此空性之中,可有一切雜染法,亦可離雜染法而唯清凈,故空性本身非染是凈,明乎此義,即明空性。此若無雜染二句,是說此諸法空性,在未生對治以前,若是不容有雜染法在其中,則此空性即常時普遍,一切有情也應(yīng)當(dāng)不要修行,自然而得解脫了。但以空性是能容納染法的,故眾生于雜染法造業(yè)受生,不得解脫,要由修行才能解脫。此若無清凈二句,是說若對貪而修布施,對瞋而修忍辱乃至對散亂而修禪定,此等對治雖已生起,于染法仍不能滅除而得清凈,則求解脫的修行,豈非是勤勞無果了嗎?實(shí)則此空性是可滅除染法而唯與凈法相應(yīng)的,故所修的行,也是定有果利的。所以空性中雖有染法,而可對治成凈,空性雖常遍于一切染法,而空性本凈,恒常不變。頌言非染非不染等者,前二句是標(biāo),后二句是理由。用因明來說:此空性非染非不染者是宗,心性本凈故是因。第二句非凈非不凈也是一樣,即空性由客塵所染故,不是清凈,亦非本染。就心性說,是顯示一切諸法唯心之義。
辨障品第二
丁二 辨障
辨障品者,這是七品中之第二品。障謂覆礙,能作違害。然同一障法,對有一類為障,對另一類并不為障,如所知障能障礙修菩薩行以證佛果,而對發(fā)心小乘希求涅槃果者,則不為障。此品詳細(xì)說明,共分四段。
戊一 五障
具分及一分,增盛與平等,于生死取舍,說障二種性。
這四句頌,是說的五種障:一、具分障,二、一分障,三、增盛障,四、平等障,五、生死取舍障。此五種障就所障聲聞菩薩二種種性以辨其差異,如五障中具分障則唯屬菩薩不通二乘,亦有二種具通者,如增盛、平等障,如下當(dāng)明。
言具分障者,就是煩惱、所知二障同能障礙發(fā)大乘心希求佛果的菩薩,此二障必定對治完了,才能證得菩提,若唯對治煩惱障而未對治所知障,則決不能證佛果,故菩薩是煩惱、所知全分為障。煩惱、所知二名,此處未標(biāo),在最后的一頌,有此名稱。煩惱,就是貪等根本及嫉等隨煩惱。此煩惱本身就是障,煩惱即障,六離合釋中持業(yè)釋也。因?yàn)檫@些貪等,是精神界中的搗亂分子,使之?dāng)_害不寧,故曰煩惱障。所知障者,本身不是障,能障的是無知或無明,這無知是無能無力之種種愚弱為障。如云:所知本非障,是障障所知。蓋所知是境,能知是心,是心應(yīng)可了知的一切法性相行果境,而無智無力能了,就名所知障。如佛有大智大力遍了一切法,菩薩尚無此大智大力功德故,未能證得無上菩提。故證無上菩提,必須把無邊智德修習(xí)充足。此所知障對于唯求得涅槃果的人不為障,因?yàn)槎说奈ㄒ荒康,是解脫三界生?a href="/remen/tongku.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痛苦就算事,并不希求無上菩提故。及一分者,即指二乘人唯一分煩惱障為障。言增盛者,即就眾生的煩惱上講:如貪增盛者,即貪分行者;如瞋增盛者,即瞋分行者;又有貪瞋都不重,而唯癡重,曰癡分增盛行者。此等增盛的煩惱,能作得解脫的大障礙,必須將這些增盛的煩惱對治下去,才能證得圣果,利度有情。言平等者,等謂等分,就是貪瞋等煩惱差不多,勢力無有勝劣曰等分行者。于生死取舍者,這是專作大乘菩薩之障的,因?yàn)榉卜蚴侨?zhí)于生死,二乘是棄舍于生死,菩薩于生死雖不取執(zhí),亦不棄舍。所以然者,蓋菩薩以智慧了一切法空,于有漏業(yè)果無所取執(zhí);同時又以大悲心故,常常救度眾生。菩薩行如是,就是成了佛,還是示現(xiàn)生死的。如入胎、出家乃至成佛、涅槃,都是示現(xiàn),因是示現(xiàn)故,雖現(xiàn)生死即無生死,當(dāng)體空寂,當(dāng)下即是涅槃,于生死無所取舍,故成無住大涅槃。若是有了取舍,就成為菩薩行障,不能證得無住大涅槃了。
以上五障,具分是專對菩薩乘講,一分唯對二乘講。增盛、平等二障,通大小乘。于生死取舍,亦唯障菩薩,不障二乘。說此等五障,是就大小二乘不同而分。
戊二 九結(jié)
九種煩惱相,謂愛等九結(jié):初二障厭舍,余七障真見。謂能障身見,彼事、滅、道、寶,利養(yǎng)供敬等,遠(yuǎn)離遍知故。
此八句頌是說明九結(jié)的。結(jié)就是煩惱。在其他經(jīng)論中,或叫做纏,隨眠,都是煩惱的別名。結(jié)有九種,即有九種煩惱結(jié)縛有情在生死之中,不得解脫也。九結(jié)者:一、愛結(jié),二、恚結(jié),三、慢結(jié),四、無明結(jié),五、見結(jié),六、取結(jié),七、疑結(jié),八、嫉結(jié),九、慳結(jié)。此九稍與十種煩惱不同,其實(shí)就是根本煩惱的七種,隨煩惱的二種。根本煩惱之貪,即是此中的愛結(jié);瞋,即是此中的恚結(jié)。這二種能障厭舍,因?yàn)閻塾陧樉成蠍壑,則不能厭離,如于好的境界愛著了,是決定不能厭離的,以能超脫三界者,定須厭離三界,如往生凈土,若不厭離穢土,根本即無往生之愿,那能往生呢?瞋的恚結(jié)也是一樣,就是因?yàn)榭刹_恚的逆境郁結(jié)于心了,心里常常忿恨,則對逆境不能棄舍,故成恚結(jié)。余七者,就是慢結(jié)、無明結(jié)、見結(jié)、取結(jié)、疑結(jié)、嫉結(jié)、慳結(jié)。此七能障得見諸法真理的真見,使不能生起,所以下四句就解釋。一、慢結(jié)能障偽身見遍知:因?yàn)槲覀冞@個身子,本是四大五蘊(yùn)所和合,假使有了慢結(jié),則不肯把我看成虛偽無實(shí)的了。二、彼事者,即解釋無明結(jié):彼事即彼身見之事,實(shí)為五蘊(yùn)假和法,此蘊(yùn)假法,無明不了以為有自體,以為有我有我所,于是則不能見一切諸法是空了。三、見結(jié)障滅諦:因?yàn)橛辛怂_迦耶等見,則計身是實(shí),計有我與我所;有了邊見,則計斷常,有的以為死了完了,修什么行?有的以為我既是常,不求解脫!此等皆能障證滅諦。四、取結(jié),障道諦:取即取執(zhí)諸見,和取執(zhí)外道的戒法,如牛戒,狗戒,種種不合理的苦行戒,以為這些能得解脫;或取妄見,以為世界有個造物主,唯有這造物主能令解脫,除此則無論修什么行,不能解脫。有了這取結(jié),則不能依佛法而修證,故障修佛法正道。六、疑結(jié),能障生三寶的凈信:因?yàn)橛辛艘,則不知佛法僧為世間的唯一的真皈依處,而對三寶常常猶豫,以為外法與佛法不相上下,這就錯了。七、嫉結(jié),能障利養(yǎng)恭敬等遍知:因?yàn)橛辛思刀,則對于世人的名利榮耀,不能觀察如幻了。八、慳結(jié),能障遠(yuǎn)離遍知:就是有了慳吝,則對于所得到的財物佛法,非常的慳吝保守,不肯給與他人。如有財物而不施,有知識而不教人,秘密保守,皆是慳結(jié),有此慳結(jié)為障,不能解脫了。如是九種皆應(yīng)遍知,因有此九,正行正見不生,故應(yīng)斷除。
戊三 別障
己一 十種善法障
無加行,非處,不如理。不生,不起正思惟,資糧未圓滿。闕種姓,善友,心極疲厭性。及闕于正行,鄙、惡者同居。倒粗重,三余,般若未成熟。及本性粗重,怠墮,放逸性。著有,著資財,及心性下劣。不信,無勝解,如言而思義。輕法,重名利,于有情無悲。匱聞及少聞,不修治妙定。善、菩提、攝受,有慧、無亂障,回向、不布、慳,自在名善等。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這里的六頌半,是解釋十種善法之障的。十善法者:一、善,二、菩提,三、攝受,四、有慧,五、無亂,六、無障,七、回向,八、不布,九、不慳,十、自在。這十種善法,各有三種障,如“善”中有無加行障,非處加行障,不如理加行障之三障。蓋一切善法之生,賴于加行,如我們聽聞佛法,這不是一生所種的善根,乃是多生以來所加行修積的,若無加行,則怠修而不能成就。二、非處者,就是不正當(dāng)?shù)募有,如對于壞事?a href="/remen/jingjin.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精進(jìn)的,這就是非處加行。三、不如理者,就是所起的加行,于理不明,而多錯誤,故亦不能成就。
二、菩提中三種障者: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此三種都能障礙成就無上菩提。不生善法者,就是不能以加行生起善法。不起正思惟者,就是不能生起人空法空如理的思惟,所生起的是不如理的實(shí)執(zhí),此即無有智慧之故。資糧未圓滿者,即佛果上的福智資糧未圓滿,不能得無上菩提。
三、攝受中亦有三種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厭性。攝受之義,即發(fā)菩提心之謂,以發(fā)心則統(tǒng)攝一切善法,不發(fā)心則散失一切善法。此中闕種性障者,就是有種人于菩薩種性尚未具足,故不能發(fā)起菩提心。闕善友者,善友的范疇很廣,如佛、菩薩、二乘圣者,以及說正法的知識,都名善友,無此善友,則闕增上緣。心極疲厭性者,就是懈怠不勤,不能耐勞受苦,修行度眾生。故有此三障,不能發(fā)菩提心。
四、有慧之中亦有三障:一、闕于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由第一障故,闕合理行,所起的行都是貪等邪行,使正慧不生。由第二障故,與許多鄙陋無知的人共住,常生傲慢。由第三障故,恒與做壞事的同居,不覺受其熏染,如諺云:‘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故菩薩常求生凈土,與善者同居,能為正慧助緣。如是三種,都是正慧之障。
五、無亂中亦有三障:一、顛倒粗重,二、三余,三、般若未成熟。以顛倒的煩惱粗劣沉重,名顛倒粗重,這是指的倒見,如無常計常,無樂計樂,無我計我等,能使心散亂不定。三余者,即煩惱、業(yè)、報,三種所未斷凈之余障,能為究竟無散亂之障礙。般若未成熟者,就是能得涅槃菩提的果之因慧,還未充分成熟,故使心不能無亂。
六、無障中亦有三障。無障者、就是無有煩惱、所知二障,或者是伏滅,或者是斷除,或者是一分,或者是全分,都是無障,無障即能得無上菩提了。此中有三障者:一、本性粗重障,就是指的俱生煩惱所知障,此是眾生生來就有,不是分別起的。二、懈怠性,就是不能對善法精進(jìn),雖對惡法努力,亦不名精進(jìn)。三、放逸性,前面的懈怠是不勤,此是不謹(jǐn)慎,即放縱不羈之義。如有人平常很能精進(jìn),但行為疏忽,對細(xì)行不拘,亦是缺點(diǎn),所以應(yīng)當(dāng)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才對。
七、回向中亦有三障;叵蛘撸磳⑺械墓Φ,所修的善法,普遍回向一切有情和無上菩提。三種障者:一、著有,即是貪著三界的因果,如以所修的善求天人果報,則不能回向無上菩提。二、著資財者,就是貪著財物,不能布施利益眾生回向無上菩提。三、心性下劣者,就是心量狹小,不能以所修的善,回向無上菩提與眾生,唯自私自利,故不能使功德廣大。
八、不怖中亦有三障。不怖者,就是智德已經(jīng)圓滿成就,如人未曾造過惡業(yè),故心理上無墮三惡道的怖畏,佛法所謂不怖,不如世俗的近于恣肆無忌憚之義。此中有三障者:一、不信,就是對佛菩薩等不信有無邊福智,不信自亦能修菩薩行證佛果,故不能無怖。二、無勝解者,即對于佛法沒有堅決不動的了解,不能辨別是否真?zhèn),因而不能產(chǎn)生定見。三、如言而思義者,就是不能達(dá)佛所說法的意義,而唯執(zhí)文思義,而以為佛說的定是如斯,于是對于佛語許多相反的地方,反而生怖,終于對菩薩行,不敢修習(xí);例如以為修了布施,就如放債一樣,終須償還。怖畏為解脫之障礙,此即執(zhí)著文字的錯誤。
九、不慳中亦有三障:一、輕法者,即對于正法不生敬重,故不能依了知正法布施流通。二、重名利者,即趣重世間名利恭敬,不能以利等施人。三、于有情無悲者,即不能救濟(jì)有情痛苦,如見世間有情有苦,不能發(fā)救濟(jì)心,亦是不慳之障。
十、自在中亦有三障:一、匱聞,就是對于佛法從未聽聞,故不懂佛法,亦不能領(lǐng)受佛法,則于佛法不得自在。二、少聞,就是僅聞一點(diǎn),得少為足,雖可自修,而不能度人,度人必須廣學(xué)。三、不修治妙定者,就是既不修定,則不能發(fā)禪定神通等,故亦為得自在之障。
如是十善各有三障,已全解釋,在釋論中復(fù)舉十能作為喻,玆不復(fù)贅,可自參考。
如是十善法的次第,就是先培植善根;次希證菩提,發(fā)菩提心的四弘誓愿;乃有通達(dá)真理的智慧;有慧能對治散亂,曰無亂;能對治俱生等障,曰無障;將所修善能回向無上菩提;所修福智成就故不怖;由是攝法要,度眾生,以法布施故不慳;如是九種圓滿已,于一切功德法乃無不自在。如是十善法各有三障,共三十障,能除此障,則十善滿而證佛果。
己二 覺分度地障
庚一 總標(biāo)
于覺分、度、地,有別障應(yīng)知。
言覺分者,覺即菩提,分謂支分,就是平常所說的三十七菩提分法,這里簡稱曰覺分。能障修此覺分的,即名覺分障。度、謂十度,亦名十波羅密,所謂施、戒、忍、進(jìn)、定,慧、方、愿、力、智的十種。依此十度,能度至彼岸。能障修此度者,名曰度障。地、謂十地,即初歡喜地乃至第十法云地等,這是菩薩所修證的行位。為證此十地之障者,名曰地障。
庚二 別釋
辛一 覺分障
于事不善巧,懈怠、定減二,不植、羸劣性,見、粗重過失。
這一頌是解釋三十七菩提分的。三十七菩提分,就是:四念住──亦名四念處,四正斷──亦名四正勤,四神足──亦名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總起來有七類、三十七種,曰三十七菩提分。分即支分或部份,由此各部份團(tuán)結(jié)圓滿,即成菩提。今此一頌,即是說明此菩提分之障。第一句于事不善巧者,是明念住之障。蓋四念住者,就是于身受心法四事,依止正常善巧的道理,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F(xiàn)在于這身受心法之事,不能明了通達(dá),反而生起顛倒執(zhí)著。以為身是凈的等等,就能障生四念住的菩提支分了。二、懈怠者,即四正斷之障,此亦名正勤即正當(dāng)勤快之意。此四種者:一、未生惡令不生,二、已生惡令斷,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增長。四種都要很勤勇才能做到,假使懈怠了,則便于此覺分功德為障。三、定減二者,是四神足之障。四神足者:即欲、勤、念、慧之四,這些都是關(guān)于修定上面的,此等不可缺一,若有所減,則成為障。如修定時,重在生慧發(fā)通,此時的欲勤二不可缺,若隨缺其一,則成圓滿四神足的障了。又如修定有八種斷行,就是:欲、勤、信、安、正念、正知、思、舍。此等若隨一有減,則所對治就不圓滿了。如是二種,或欲勤減,或八斷行減,都為四神足之障。四、不植者,是五根之障。就是修信勤等五,將此善種,種于心田,生根發(fā)芽,猶如植樹,根固方生。若不然者,就不能成五根功德分法了。五、羸劣性者,是五力之障,就是信等五種,雖已成根,但力不強(qiáng),其性羸劣,亦為圓滿菩提分之障。六、見過失者,是七覺支之障。因七覺支乃見道相應(yīng)功德,若所見帶有錯謬,則為七覺支障。七、粗重過失者,是八正道之障,此是三乘修道位上相應(yīng)的功德,正對治俱生修所斷惑,因?yàn)榇嘶笃湫源种仉y斷,故名粗重過失。此惑若現(xiàn)行,即成八正道之障。如是三十七分各有其障,合成七重,略釋如是。
辛二 十度障
障富貴、善趣,不舍諸有情,于失德增減,令趣入、解脫。障施等諸善無盡,亦無間,所作善決定,受用法成熟。
這八句頌是說明十度障的。這障,正是說明反面之事實(shí);如修施本為斷貪,貪即為布施之障;持戒本為止惡,惡即為持戒之障等等。如是十度各各反面,即為十度之障。頌言障富貴者,就是貪著財物,不能修施斷貪,則障將來得人天的富貴。障善趣者,就是因不持戒而屢造惡,故墮惡趣,障生善趣。障不舍諸有情者,就是菩薩因?yàn)橛写蟊,常時度眾生,難行能行,難忍能忍。所以能這樣者,就是因修安忍,若是不修忍辱,就不能忍苦耐勞,不能在眾生界中常度眾生,也就不能不舍有情。如菩薩因?yàn)槎壬38猩迫ぃ毁F家,以大悲力,不舍有情,都要修忍,若不能忍,則為不舍有情之障了。障于失德增減者,失謂過失,德謂功德,菩薩修行都是使過失減少,使功德增加,若不修精進(jìn),則不能使過少德增了。障令趣入者,此是修禪定之障。由修禪定,則能發(fā)神通,令一切眾生趣入佛法之中。若有散亂,不能修定,則障能令趣入。障令解脫者,是說障修智慧。以修智慧,自可解脫,亦能令他解脫,不修智慧,則自他解脫都被障了。障施等無盡者,是說不能修習(xí)方便度,以若能修方便,則能將所修的無相布施,回向菩提及一切有情,使所修善,如虛空一樣無窮無盡。若不能修方便,其所修的有執(zhí)有限,則障施等無窮盡了。障亦無間者,是說不能修愿波羅密者。間即間斷、隔開、脫離,無間即無斷。即由修習(xí)大愿相應(yīng)力,使所修的善法常無間斷,染法恒常遠(yuǎn)離,因能常度眾生,圓滿菩提。若無有愿,則善法有間,染法有雜,不與菩提心相應(yīng),不能度生了。障所作善決定者,即不修力波羅密之障。蓋修力者,則有主宰之力,能于所作善法得決定,若不能修,即無有力,于所作善不能決定,所謂有心無力。因此好不能做,壞不能改,故成作善的障了。然力、一、是智慧上的思察抉擇的能力,此是此不是,此是惡此是善等,能辨別決斷都是力。二、是熟練上的修習(xí)所成力,有充分任持的能力,如一件事做得很快很好,就是巧妙自在神速力。若有心無力,則為作善之障了。障受用法成熟者,此是不修智波羅密之障。第六般若度,此譯云慧,是明了無分別理的慧,此智則明了自他差別因果等事,若不圓滿,即在受用法上成為障礙。故如是十度,在相反的方面,各有十法成為障礙,由此能令菩薩功德不能圓滿,以下是解十地的十障。
辛三 十地障
遍行與最勝,勝流及無攝,相續(xù)無差別,無雜染清凈。種種法無別,及不增不減,并無分別等,四自在依義。于斯十法界,有不染無明,障十地功德,故說為十障。這是解釋十地有十障的。但此十障,并未列名,唯就所障的十種功德法上而詮十障。在其余的論中,如瑜珈、成唯識等有明文,說十地所斷十重障,但此論未提及。一、遍行者,就是說:得初歡喜地時,所證的真如法界,法界即一切無漏圣法之因,因證真如能生一切凈法,故在此初地,名遍行法界;又名遍行真如,就是遍一切所行平等性,不分自他彼此。然入初地前有不染污無明,能障證此遍行真如,為初地障。二、最勝者,就是說:離垢地者,能證得出離一切有為行相之法界,名最勝真如。在證此之先,亦有不染污無明為障。三、勝流者,就是第三發(fā)光地所證的勝流法界。蓋三地依于定力增上,在定中能廣聞總持一切佛法,與自心融合成妙法光明,此等妙法都是佛的最勝等流,三地證此名勝流法界。在未證之前,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四、無攝者,就是第四焰慧地所證的法界。無攝謂無所攝受,就是對于前三地所聞的佛法,在此地中化為慧焰,消溶一切法愛,不著一切諸法,名無攝真如。在未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五、相續(xù)無差別者,就是第五地所證的法界。相續(xù)、即有情前后相續(xù)自他差別。第五地中能證見一切法,無有三世、彼此等等差別相,名相續(xù)無差別法界。在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六、無雜染清凈者,就是第六地所證的法界。證此法界,觀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無有差別,無有染凈。在未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七、種種法無別者,是第七遠(yuǎn)行地所證的法界。即證一切種種法皆無差別,所謂有功用的無相。在未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八、不增不減,并無差別等,四自在依義者,是后三地所證的法界。以第八地是無功用行無相地,所證真如不增不減,畢竟無相無有差別,不見有凡有圣、有自有他,此為第八地所證的功德。又第八地所證的功德,有四種自在之二種。四自在者:一、無差別自在,二、凈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yè)自在。此四自在所依義,即真如法界。以第八地不假功用任運(yùn)常起無分別智,自然而然成熟一切善法,及第一無分別自在。又證入第八地,能無障礙示現(xiàn)凈土,對于一切色法,心想如何即如何變現(xiàn)。在未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證第九善慧地的菩薩,則得智辯自在,由智而生的辯解無礙,所以第九地才是真正說法度眾生的時候。在未證此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第十地菩薩得業(yè)自在,平常學(xué)佛的人把業(yè)字用錯了,謂業(yè)都是壞的,所謂業(yè)重障深,其實(shí)業(yè)還是有好的,此中所謂業(yè),即事業(yè)之業(yè)。菩薩的三業(yè),盡未來際,無窮無盡,利度有情,遍于法界,有不思議的業(yè)用故能得業(yè)自在。即以種種神通,造作所應(yīng)作的事,為業(yè)自在也。得此事業(yè)自在法界之先,也有不染污無明為障。
如是十地各有十障,此十障的名稱,在瑜珈有詳細(xì)的說明。此論唯總說一句,所謂:于斯十法界,有不染無明。不染污無明,亦名不染污無知,無明的種類共有二種:一、染污無明,就是能發(fā)業(yè)感生死的;此染污無明未對治,不但不能成就菩提,而且還流轉(zhuǎn)生死,所以二乘羅漢也必對治十二支中能發(fā)行的無明。二、不染污無明,即對世出世的萬有因果差別,不能全知,曰無明。此唯為佛、菩薩障,不為二乘障,二乘證涅槃,不對治此,也可解脫。此中所明的十地障,都是就這上面說的,乃是障十地的功德,為成佛的障礙也。故頌曰:障十地功德,故說為十障。
戊四 結(jié)示
已說諸煩惱,及諸所知障,許此二盡故,一切障解脫。
這一頌,是把前面所說的五障,九種煩惱障,十善法的因障,覺分的真實(shí)障,十度的無上障,十地的成就差別障,總攝為二種障:一、煩惱障,二、所知障。頌曰:已說諸煩惱,及諸所知障者,以在前面所說的種種頌文,就是說的煩惱、所知。如九結(jié)就是煩惱障,十地就是所知障,五障和覺分通于煩惱、所知二障。煩惱障者,能感受三界生死苦惱,此若不治,則不能解脫生死。所知障者,所知即境,就是對于諸法性相之理,應(yīng)了知境不能了知,所謂無知無能無力之義,此障唯障成佛,不障二乘羅漢。故煩惱為共障,所知為不共障也。此二種障,在中道大乘法,許此二障盡了,則一切障盡。以此二障是惑障,惑是業(yè)苦本,惑盡其余亦盡,故此二盡一切障盡。然為何在辨相品以后,就說障品呢?以障乃應(yīng)對治之法,若無其障,則不須修對治。佛法必須修對治已,而后障除;如人吃藥,乃為病故,先診其病,然后乃能對治病。下是辨境中三段的第三,辨真實(shí)相之有無障礙的染法。此清凈真實(shí),若是有染障了,如何可離染障,對治而成清凈?這就是此品所說的大義。
辨真實(shí)品第三
丁三 辨真實(shí)
戊一 總標(biāo)
真實(shí)唯有十:謂根本與相,無顛倒,因果,及粗細(xì)真實(shí)。極成,凈所行,攝受并差別,十善巧真實(shí)、皆為除我見。
此八句頌,是總標(biāo)十種真實(shí)。真乃與妄相對之法、表示不是虛妄,是離染的清凈法。又以一切凈法,皆包括在此十種真實(shí)之中,此外無有,故說唯有十。十者:一、根本真實(shí),二、相真實(shí),三、無倒真實(shí),四、因果真實(shí),五、粗細(xì)真實(shí),六、極成真實(shí),七、凈所行真實(shí),八、攝受真實(shí),九、差別真實(shí),十、善巧真實(shí)。下面還有一句,皆為除我見者,是解以上的十善巧真實(shí),皆是遣除執(zhí)一體我等。蓋我乃在蘊(yùn)上假立,細(xì)看唯蘊(yùn),無有一體故也。故于第十善巧真實(shí),亦有十種:一、蘊(yùn)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為無為法善巧。此十種,下當(dāng)別釋。
戊二 別釋
己一 根本真實(shí)
許于三自性,唯一常非有,一有而不真,一有無真實(shí)。
此即依三自性而明的根本真實(shí)。三自性者:一、遍計所執(zhí)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shí)自性。唯一常非有者,是說遍計所執(zhí)的補(bǔ)特伽羅與諸法的實(shí)體,是常無自性,過去是無,現(xiàn)在是無,未來也是無,即許常時非有者,為真實(shí)性。一有而不真者,是說的依他起性,以依他之有,是幻有,不是真有,但亦不能說此依他是無,以在眾生法上,造業(yè)則感果,業(yè)果不失,修了對治,可證功德,是一定的道理,不過是幻有而不是真實(shí)的,故有而不真。一有無真實(shí)者,是說的圓成實(shí)。無者、即無有二取實(shí)我實(shí)法性,名無真實(shí);有者、即有二性空,名有真實(shí)。此是說三自性各名一種真實(shí),即明我法常無有性,離二取性,有二空性,為十種真實(shí)義中第一根本真實(shí)義。
己二 相真實(shí)
于法數(shù)取趣,及所取能取,有非有性中,增益損減見,知此故不轉(zhuǎn),是名真實(shí)相。
已說根本真實(shí)的三性,此相真實(shí),即依據(jù)三性解釋。第五句的此字,就是指的三性。頌言于法者,就是前已解釋的諸法。數(shù)取趣者,就是補(bǔ)特伽羅。若知道三性中的遍計所執(zhí),則于法于人不計執(zhí)而起增減見了,所以第六句說是名真實(shí)相。謂離于法及數(shù)取趣的增減執(zhí),就叫做通達(dá)遍計所執(zhí)自性的真實(shí)相了。然而此中所謂的增減,增者、就是此法原來無有,把他增加起來,換句話說,就是事實(shí)上是沒有,而從知識上增加曰有,此有唯從知識上而增有,現(xiàn)在所說法及數(shù)取趣,原是沒有實(shí)性的,依此而增加曰有實(shí)我實(shí)法,就叫做增益見了。若不承認(rèn)由業(yè)而有三世生死相續(xù)的數(shù)取趣,亦不許有因緣所成的法,就是損減見了。于這法及數(shù)取趣上了知是無實(shí)體,亦知六趣生死因果等法,雖有而非實(shí),即離增減見,而證中道實(shí)相,得遍計所執(zhí)自性真實(shí)相了。及所取能取者,就是能取的分別心和所取的分別境,于此若了知是依他幻有,也就不起增減見了。因?yàn)、知道有此種種因緣所成法,即離去損減見了;又知此等法是幻有而不是實(shí)有,也離去增益見了:這是第二依他起性的真實(shí)相。有非有性中者,這是從圓成實(shí)上而說的,有者、就是有人空法空,能所取空的二空性;非有者、就是沒有人法等的實(shí)性;叫做有非有性。知此圓成實(shí)即有非有,亦離增減見,所謂有二空性,非無故離損減,無我法二取實(shí)性故離增益,這是第三種圓成實(shí)性的真實(shí)相。如是三種真實(shí)若了知了,則不轉(zhuǎn)起增減二見,而證得三性中之中實(shí)相。所謂諸法實(shí)相,應(yīng)以三性上通達(dá)法數(shù)取趣及二取與有非有之真實(shí)相也。
己三 無倒真實(shí)
無性與生滅,垢凈三無常。所取及事相,和合苦三種?找嘤腥N:謂無、異、自性。無相及異相,自相三無我。如次四三種,依根本真實(shí)。
這十句頌是說明無倒真實(shí)的。無倒者,就是四無顛倒,理通三乘。此無倒的反面,就是四種顛倒,所謂無常計常,依苦計樂,無我計我,非凈計凈的常樂我凈。若是離了這種顛倒,即為無倒。明了諸法是無常的,是苦的,是空的,是無我的,是一種很正確的了解,所以名無倒真實(shí)。此論依止三性的根本真實(shí)而分四類各有三義:
初、無常中的三義者:一、曰無性,就是遍計所執(zhí)法,全無體性,故曰無常。二、名生滅,就是仗緣而生的依他起法,剎那生滅,所謂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故曰生滅無常。三、名垢凈,就是圓成實(shí)性,雖常如是,然在一切眾生名有垢真如,而證圣果時名清凈真如,因?yàn)榉彩シ治坏牟煌,所以垢凈無常。二、苦中三義者:一、名所取,就是遍計所執(zhí),妄取我法,此所取執(zhí)者即苦。二、名事相,就是依他起法,生滅不能自在故是苦。三、名和合,就是圓成實(shí)性,在有情生死法中,雖常時性空,而與生死法和合故,名和合苦。三、空中三義者:一、名無性,就是遍計所執(zhí)法,妄有假名,無有實(shí)體,如龜毛兔角,事實(shí)是無,不知者妄執(zhí)假名為有,而實(shí)無性故空。二、名異性,就是依他起法,雖不無因緣所成,唯識所現(xiàn),然在通常的知識上分別,曰某法某法,在依眾緣所生的事實(shí)本離言說,假名安立言說分別,則異于事實(shí)體性,故曰異性空。三、名自性,就是說明圓成實(shí),乃一切法空性,自性是空,故名自性空。四、無我三義者:一、名無相,就是遍計所執(zhí)我法相是無,如我們不信有個造物之神,此造物神在佛智上即無所有,唯因妄執(zhí)執(zhí)有神相,此遍計所執(zhí)神相畢竟無有,即此無相名無我。二、名異相,如第七執(zhí)第八見分為我,實(shí)在第八乃因緣所生幻法,本非是我,第七妄執(zhí)為我,異于第八真相,故名異相無我。三、名自相,就是圓成實(shí)性,自相就是無我,故名自相無我。以下接三頌依性各有三真實(shí)義,故曰:“如次四三種依根本真實(shí)”;就是前四種無倒,都依三性為根本,如次各有三種真實(shí)。
己四 因果真實(shí)
苦三相已說,集亦有三種:謂習(xí)氣、等起,及相未離系。自性、二不生,垢寂二、三滅。遍知及永斷,證得三道諦。
此八句頌是說四諦亦各有三種真實(shí)。四諦就因果分之,苦集為世間因果,滅道為出世因果,所謂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是也。此亦以三自性為根本,各有三種真實(shí):一、苦相中三真實(shí)者,此在前四顛倒之苦顛倒中已說,所謂所取苦,事相苦,和合苦的三種,故曰苦三相已說。二、集諦中三真實(shí)者:一、名習(xí)氣,就是由遍計所執(zhí),依有情眾生起人我執(zhí),依諸法起法我執(zhí),此所執(zhí)的雖都是空,而能執(zhí)的熏生了習(xí)氣,增盛煩惱感生死諸苦,如解深密經(jīng)云:“阿陀那識甚深細(xì),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zhí)為我”。此就是阿陀那識的意義,不和凡夫們說,因?yàn)榉卜螂m有俱生我執(zhí),但不障礙修善生天,若是把阿陀那對他們說了,反而引起分別我執(zhí),熏成習(xí)氣,增加造惡趣業(yè)的苦惱,故名習(xí)氣集。二、名等起,就是正明感果的均等流類而起的一切煩惱業(yè),謂之等起集。三、相未離系者,就是在惑業(yè)中圓成實(shí)相未離集系的真實(shí)。三、滅諦中三真實(shí)者:一、自性滅,就是遍計所執(zhí)自性,本來無有,如龜毛兔角,自性不生不滅,不待復(fù)滅。以此不過因錯誤而以為有。如夜見繩為蛇,若明是繩則蛇本不生,不生亦不用滅了。二、名二不生,就是能取所取二法不生,以此二取乃妄分別,若修無相,則此二不生了。三、名垢寂二,垢寂即垢滅,以有垢真如常在垢污法中,如明珠在污泥中,從泥中取出名垢寂。此有二種:一、擇滅無為,即以正智將煩惱擇滅,而證清凈。二、真如無為,就是真如本身即無為,本來寂滅。四、道諦中三真實(shí)者:一、遍知道,就是了知遍計所執(zhí)的實(shí)體及造物主等,同于龜毛兔角之非實(shí)有,能了知此,即是真實(shí)。二、遍知永斷道,就是依他起法,既須遍知,復(fù)須永斷,遍知即知依他法妄,永斷即若修無相則永斷二取分別。三、遍知證得道,就是圓成實(shí)性,先遍知已,然后證得,此道諦之三真實(shí)義。遍計祇一遍知,依他圓成于遍知中各加一種。是為第四因果真實(shí)義。
己五 粗細(xì)真實(shí)
應(yīng)知世俗諦,差別有三種:謂假、行、顯了,如次依本三。勝義諦亦三:謂義、得、正行;依本一,無變、無倒二圓實(shí)。
此二頌是明粗細(xì)的二諦真實(shí)義。粗即粗相,細(xì)即細(xì)相,粗細(xì)是相對而講的。粗即世俗的粗淺法,細(xì)即微妙的勝義法,世俗法雖亦諦實(shí),但澈底的實(shí)在法曰勝義,此是無漏勝智所見境義,所以叫做勝義。如在提婆菩薩的百論中,說真俗二諦,俗諦對真諦是無實(shí)的。就有人問他了,既然世俗在勝義上是無實(shí)的,那么應(yīng)當(dāng)不是諦了?他解釋的大意說:真俗二諦,是就淺深粗細(xì)相對上講,如這把茶壺,對杯子說就大,對桌子說就小,因?yàn)閷Υ牟煌,說大可以,說小也可以。世俗諦對世間的虛妄錯誤是諦實(shí),若對出世究竟真實(shí)義,則不實(shí)了。又如依他對待遍計是有,有因果故;對圓成法,依他則空,勝義上無有故。如今說真俗二諦,名為粗細(xì)真實(shí),也是就對待而說,無有固定的義。頌言應(yīng)知世俗諦,乃至如次依本三者:是解釋世俗諦亦依三自性三種根本真實(shí),而有三種差別: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假世俗者:就是遍計所執(zhí)法,但有假名,無有實(shí)義。行世俗者,就是依他起法,生滅無常。顯了世俗者:就是為顯了圓成實(shí)性而施設(shè)的言說分別,實(shí)則圓成實(shí)是離言說分別的。此世俗法上有三種義,都是依于三性而建立。勝義諦上也有三種差別:一、義勝義,二、得勝義,三、正行勝義。此義勝義,即勝義本身,勝義勝義真如法界。得勝義者,就是離障所證的涅槃,真如雖遍一切法,自體常住如是,而要對治煩惱已后,才名證得涅槃。正行勝義者:就是修行能證涅槃的正行,就能證勝義名為勝義。此三種勝義,惟根據(jù)三自性中圓成勝義,以圓成有無變無倒等義,而建立三種勝義。依止勝義常不變異,建立義勝義,得勝義。正行雖是有變,然從無倒而能證勝義,建立正行勝義。故依無變、無倒二種圓成實(shí),而建立三種勝義。
己六 極成真實(shí)
世極成依一,理極成依三。
此二句是解釋極成真實(shí)的。分有二種:一、世間極成,二、道理極成。極成者,就是究竟普遍共同允許的意思,在因明上叫做世間共許、道理共許等。如說此杯,大家都許可為杯,此等是世間從習(xí)慣上共知共認(rèn)的種種名相,名世間極成。道理極成者,是由專門學(xué)問的學(xué)理而成立,如天文學(xué)上說太陽大于地球,在普通人,則說太陽不過面盆大而已,其說大于地球者,以種種理由而成立,其理由就是因,又舉出許多譬喻,如畫圖列表等,為明天文學(xué)理的人所共許,名道理極成。前中世間極成,是依遍計所執(zhí)自性成立,以世間常常依遍計習(xí)慣立名起相。道理極成則通三種,如立萬有造主宗,以種種因喻而成立,則是遍計。又如以學(xué)理說明世間是因緣所變,就是依他起。其以道理說明一切諸法畢竟空,就是圓成實(shí)。
己七 凈行真實(shí)
凈所行有二,依一圓成實(shí)。
這二句頌是說明凈所行真實(shí)的。凈所行者,就是離惑凈智所行的境界,此有二種:一、出離煩惱障凈智所行境,二、出離所知障凈智所行境。此二種唯依圓成實(shí)安立,不過出離煩惱障所行是一分圓成,必出離所知乃為全故圓成,空名凈所行真實(shí)。
己八 攝受真實(shí)
名、遍計所執(zhí),相、分別、依他,真如及正智,圓成實(shí)所攝。
此四句頌,即說以五法攝一切諸法。五法者:就是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有的說正智,如如。此五法皆三自性所攝:名即遍計所執(zhí),相與分別即依他。相是立名的所依法,如立色受等名,就是依于色受等事實(shí)而建立,此種種名,就是遍計所執(zhí);相,分別,是色及心心所的依他起法。真如、正智,即圓成所攝。蓋正智者,就是無倒的正行,依此可了知真非真實(shí)而證真如。此中五法三自性相攝,和瑜伽及成唯識論不同,雖此義成唯識論亦說,不過顯示其不同的一種,而成為確定義的,還是另一種說法。如成唯識言三自性和五法相攝,名,相,分別,正智的四種,都是依他起法;真如是圓成實(shí)法。所以遍計不攝者,以五法是有,遍計是無,故不收攝;這是瑜伽唯識所決擇如是。其所說的依他,包括染凈依他,故正智雖是清凈亦包括在依他之中,這和辨中邊論是不同的。然以此論的出發(fā)點(diǎn)與他論有異,如卷首云:虛妄分別有;以依虛妄故唯說染的依他,其凈依他的無倒行則攝入圓成;故此論與唯識等不同。由此,此論的圓成義廣,包括真如及凈依他。依他義狹,唯攝染污。成唯識論則依他寬,包括染凈,圓成義狹,唯攝真如空性,此是兩不同處。
己九 差別真實(shí)
流轉(zhuǎn)與安立,邪行,依初二;實(shí)相、唯識、凈、正行,依后一。
這是解釋差別真實(shí)有七。在其他的經(jīng)論中,叫做七種真如,在本論則叫做七種真實(shí)。一、流轉(zhuǎn)真實(shí),二、實(shí)相真實(shí),三、唯識真實(shí),四、安立真實(shí),五、邪行真實(shí),六、清凈真實(shí),七、正行真實(shí)。此中流轉(zhuǎn)真實(shí)者,就是生死流轉(zhuǎn)一切有漏生滅法。安立真實(shí)者,就是安立三界眾生果報,此即苦諦。邪行真實(shí)者,就是煩惱和業(yè)的集諦。如是三種真實(shí),都是依于遍計執(zhí)和依他起所明的真實(shí)。以下的實(shí)相,唯識,清凈,正行四真實(shí),唯依后一圓成所明的真實(shí)。實(shí)相真實(shí)者,就是諸法空相,一切諸法中所明的生空法空,即諸法實(shí)相。唯識真實(shí)者,就是總攝一切有為無為法,都是唯識所現(xiàn),無為性也是唯識所現(xiàn),名唯識真實(shí)。清凈真實(shí)者,就是離染所顯的清凈涅槃滅諦。正行真實(shí)者,就是能證真實(shí)的正行道諦。這四種都是依圓成說,故曰圓成實(shí)所攝。
己十 善巧真實(shí)
庚一 總顯
于蘊(yùn)等我見,執(zhí)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轉(zhuǎn)、增上義及常,雜染清凈依、觀、縛解者性;此所執(zhí)、分別,法性義在彼。
此八句頌是總顯十種善巧的。十善巧者:謂蘊(yùn)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根善巧,世善巧,諦善巧,乘善巧,有為無為法善巧。在此十善巧中,都可生起我見:一、如在五蘊(yùn)中,計執(zhí)有一個根身,明佛法者觀之,即色受等五蘊(yùn),如身即色蘊(yùn),苦樂等就是受蘊(yùn),思想就是想蘊(yùn),善惡等就是行蘊(yùn),心等就是識蘊(yùn),離此五外無一實(shí)體,所以眾生亦無實(shí)體,唯是蘊(yùn)法的積聚體,沒有統(tǒng)一的實(shí)在我體。然通常稱為我者,都以為有個獨(dú)一性,實(shí)則乃和合假相,如依團(tuán)體立名曰佛學(xué)社,即同依五蘊(yùn)法立名某人,除和合聚別無實(shí)體,不過假名曰某人而已。為破執(zhí)一的我相,須善巧通達(dá)五蘊(yùn),名蘊(yùn)善巧。二、執(zhí)因者,就是計執(zhí)有情,雖是和合相,但必有個實(shí)在東西為因,此因體即我,為執(zhí)因我。為破此執(zhí),說十八界、界、即種子因義,和六根、六境、六識,各各有起現(xiàn)行的種子,以此為因,此外無有可為因之我;能明十八界為界善巧。三、執(zhí)受者,就是有種人作如是念:若無有我,誰受報呢?覺得必有個受者為我才對。然仔細(xì)觀之,所受不外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受六塵的不外六根,此十二處即是能受所受,能破此執(zhí)為處善巧。四、計作者者,有種人雖不計受者,然以世間萬物必有造作起來者,計能造作者即我。破此計執(zhí)為說十二緣起,以三界因果都不出十二緣起,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這最后的生老死,就是展轉(zhuǎn)由無明煩惱業(yè)所起,除此以外,無有可執(zhí)為我者,所以佛法中不說有造物的天神主宰,破大自在天、大梵天等執(zhí);亦不說人各有神我,常住不滅。縱說第八識有去后來先作主翁的功能,但此識不能造作,無力隨轉(zhuǎn),等流水之決東則東,決西則西,毫無主宰。第六意識雖能造業(yè),但隨緣起滅,亦無自在。故沒有作者的我,唯是十二有支的無明等。以無明不明無我,不明苦,造業(yè)而感生死果報,此一切業(yè)報,乃十二緣起展轉(zhuǎn)所起,故依十二緣起,可破作者計執(zhí)。五、執(zhí)自在轉(zhuǎn)者,自在轉(zhuǎn)、就是隨自意而轉(zhuǎn)變其余種種法,有的人以為能以自在力轉(zhuǎn)變其余種種法者,就是我,就是主宰。破此計執(zhí),須善巧處非處,就是一切諸法沒有絕對自在力,每法有的是可以如是的,有的則不可以如是,所謂有是處的,有非處的;如地能載而不能覆,火能熱而不能冷,各有是處非處,破此計執(zhí)為處善巧。六、增上義者,有一種人計執(zhí)有種特別殊勝增上勢力之義,叫就做我,如眼根能發(fā)眼識,眼若壞了,識就沒有,眼根就是眼識之增上。依此而計我者,為說凡是增上之法都不出二十二根,除此以外,無另有我為增上義,為根善巧。七、執(zhí)常住的物體為我,破除此執(zhí),為說三界道理,以所執(zhí)的是因果法,因果生滅,有過去、現(xiàn)在、未來等三世,明于諸法的空性外,都無有常,為世善巧。八、雜染清凈依者,就是計執(zhí)染凈所依為我,除此執(zhí)為說四諦,如說染法的因果就是苦集,凈法的因果就是滅道,依此四諦而有染凈,除此以外無有染凈,故破此我名諦善巧。九、執(zhí)觀行者為我,除此我執(zhí)為說乘非乘,如能修觀行者,則能證圣果,依此義上建立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圣者義,此三乘圣果皆以修行所得,無有實(shí)在的我體,能破此執(zhí)名乘善巧。十、執(zhí)縛解者為我,有種人以為生死有系縛,涅槃有解脫,若無有個主宰的我,則應(yīng)無有生死涅槃了。破除此執(zhí),須明一切有為無為法,就是由有為染法而有縛,證無為凈法而解脫,破縛解中都無有我,名有為無為法善巧。依此十善巧,破除十我見。又在此十種法中,每一法都包括三性:如在五蘊(yùn)的色法中,依色法而執(zhí)為有實(shí)體者,就是遍計所執(zhí),了知此色是眾緣所生,唯識所現(xiàn)的,就是依他起,了知色即是空,就是圓成實(shí)。在色蘊(yùn)是如此,乃至受想行識及界處等亦是如此,故三自性遍在五蘊(yùn)等法之中,以上總顯十善巧竟。
庚二 別明
辛一 蘊(yùn)善巧
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yùn)。
此二句是解釋蘊(yùn)善巧的。蘊(yùn)者,和合積集之義,亦名曰聚。色非一色,受非一受,乃是多種集合,名曰非一。將此多種法而合為一聚法,名曰總略。在此非一和總略上有可分段落義者,曰蘊(yùn)。分段、就是有分齊段落,如人似是一系形體,而有色受等和集。在色之中又自成分段,就是色蘊(yùn)。如色如是,受亦如是,想亦如是,乃至識亦如是。蘊(yùn),古譯曰陰,乃陰蔽之義,今據(jù)正義譯蘊(yùn)。
辛二 界善巧
能、所取、彼取,種子義名界。
這二句是解釋十八界的。能取即六根,所取即六塵,彼取即六識。此十八法都名曰界。界即種子之義,明此十八都有能生種子因義,名十八界。
辛三 處善巧
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
此二句是解釋十二處的。言處者,有用義、門義;能受用門就有六根,所受用門就是六塵。
辛四 緣起善巧
緣起義于因、果、用,無增減。
此二句是解釋緣起善巧的。對于因上、果上、用上沒是增益、損減見,即明十二緣起因果用的實(shí)相。不起損減見者,就是承認(rèn)有因果。不起增益者,就是不起有天神,神我等不平等因。若明此義,即離增減妄執(zhí),為緣起善巧。
辛五 處非處善巧
于非愛、愛、凈、俱生、及勝主、得、行不自在,是處非處義。
這四句是解釋處非處善巧而破除執(zhí)著有自在我的。頌云于非愛者,顯于非愛果不能自在,如人原不愿意墮地獄,而由罪業(yè)則墮;又如人人都不愿意有老病死苦,而由業(yè)熟不能不受,故于非愛不能自在。于愛不能自在者,如有人由其福業(yè)而受福報,亦有欲受而不獲,亦不自在。于清凈不自在者,就是果必由因,因熟方感果,如持五戒生人天,修七覺支證涅槃,而證無上菩提則必修;雙足。俱生不自在者,就是在一個三千大千世界中,無二佛陀,如娑婆世界同時唯有一釋迦佛。至世呼某某人為活佛,此但是俗套耳。在一小世界同時亦唯一轉(zhuǎn)輪圣王,無有第二,名曰俱生不自在。勝主不自在者,就是作梵王、帝釋、轉(zhuǎn)輪圣王等,所依身必是男身,乃堪為世勝主。證得不自在者,佛及辟支佛果亦必男身,乃能證得,F(xiàn)行不自在者,如已證初果者,于俱生善上定不再生起殺行,因?yàn)橐褦鄲悍ㄒ蚬。如初果如是,其余圣果亦定不會再做惡行了。在凡夫也有許多決定不能做的限量,如佛在世時,琉璃王欲滅釋種,佛觀此乃業(yè)熟,無法可救,而目犍連曰:吾可以神通,把釋種盡救入空中。佛曰:汝可救釋種,亦可將眾生業(yè)力置入空中否?目連默然,F(xiàn)在的人世,這樣殘酷,也是我們的共業(yè)所感,縱然一人起修禪定等力,常時亦不過解脫一人而已,至共同大業(yè),是難可全轉(zhuǎn)的。所以,業(yè)力最大,若業(yè)熟了,當(dāng)時發(fā)心修行,不過種將來的因,把共業(yè)減輕,雖在苦中而逆來順受,不難忍苦。至要不受苦果,決定要不造,或治滅惡業(yè)。故在佛法中真正明信者,就須惡止善行,依此而修,可得解脫,不然、雖求佛也是無用。如佛弟阿難自未修行證果,時依止佛,亦仍不免摩登伽難,此即依因得果之真實(shí)教授。如是七義,即明有是處可自在的,有非處必不能自在的道理。
辛六 根善巧
根于取、住、續(xù)、用、二凈、增上。
此二句是解釋根善巧的。根者增上為義,有二十二,能發(fā)取六塵的六識增上功用,故眼等六根曰取。又我們在睡眠等所以仍成為活人者,這就是命根,故此名住增上。續(xù)增上者,就是男女二根,能使家族相繼不絕。用增上者,用即受用,即能受用之苦、樂、憂、喜、舍五受根。其中舍受者,就是非苦非樂的平等受。二凈者,就是世間清凈和出世間清凈。信等五善根,為世間清凈增上力;已知、未知、具知三無漏根,為出世清凈增上力。未證圣果之前將入見道者,為未知根;已證圣果,已知四諦,為已知根;成阿羅漢佛,為具知根。此為出世善法上三根。由此,增上的根不出二十二種,即眼等六根加命根、男女二根,為九根;加苦等五,為十四;加信等五根,為十九;加后三為二十二。所有能作增上的,不出此二十二種。
辛七 世善巧
因果已未用,是世義應(yīng)知。
此二句是解釋三世的。因已受用,而果尚現(xiàn)在,則為現(xiàn)在;因果皆已受用,則為過去;因果皆未受用,即是未來。一切法凡具有因果已、未受用義,皆世所攝。
辛八 諦善巧
受及受資糧,彼所因諸行,二寂滅,對治:是諦義應(yīng)知。
此四句頌是解釋四諦義的。能受及受苦的種種資糧,就是苦諦。彼所受種種苦的因,就是集諦。能滅此苦集二諦的,就是滅諦。能對治此苦集的正行,就是道諦。是四諦義。
辛九 乘善巧
由功德過失,及無分別智;依他、自出離,是乘義應(yīng)知。
此一頌是解釋三乘義的。乘者、運(yùn)載之義,就是能由生死海,運(yùn)載到涅槃城。此乘有三:頌言由功德過失等者,就是說的三乘圣者。若是依他人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得出離者,為聲聞乘。不從他聞涅槃生死功德過失,自覺得出離者,為獨(dú)覺乘。不從他聞而自然起無分別智,得出離者為大乘。這些都是應(yīng)當(dāng)了知的乘義。
辛十 有為無為善巧
有為無為義:謂若假,若因,若相;若寂靜,若彼所觀義。
這一頌是解釋有為與無為法義的。先一句是總,后三句是別釋。若假,若因,若相,是解釋有為。假者、就是但有假名,無有實(shí)體的諸法。因者、就是攝諸種子的藏識。相者、就是依報的器界,正報的根身,以及所受用的六塵境,能取現(xiàn)量境的前五識,能思惟的第六識,能恒審思量的第七意,都包括在相中。如是若假、因、相,都是有為。若寂靜,若所觀義,是解釋無為,以所證涅槃,能證的道諦,都寂靜故。若所觀義者,就是涅槃本性的真如,以真如是無分別智所緣境故。
丙二 辨行
第三辨真實(shí)品已講完了,以下講第四辨修對治品,這是真正說明修行方法的,照此修行,就可對治煩惱。如因病用藥,有如何病用何藥,對如何障,修如何行。
在境行果三大科中,此為第二之辨行又分二:辨修對治,辨修分位。這樣分法,是顯然都在行上說。以前面所說的境,是依佛的教法觀所詮理為境;這里的行,就是凡修行的人,都必須依所明理而去實(shí)行,所謂欲證真理,必須修行。以真實(shí)理境,是諸佛圣智所證,異生有虛妄分別,常在顛倒中造業(yè)受苦,故為對治妄倒,修對治行。
辨修對治品第四
丁一 辨修對治
戊一 正辨修治
己一 四念處
以粗重、愛因,我事、無迷故;為入四圣諦,修念住應(yīng)知。
這四句是解釋四念處的。四念處者,就是身、受、心、法。能修此四,就能住在正理之中,為后來引生定慧的根本。其實(shí)此四就是四種觀慧,慧依于念而得生起安住,名曰念住,就是于所觀境理,反復(fù)觀念成極純熟,明了不昧。例如平常所云念佛,也是依佛以念念明了不昧,后成為定而引生慧,慧能相續(xù)起名住也。四念住的身、受、心、法,怎樣成為四種正念呢?就是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由此四觀,使慧得住,名四念住。頌言:以粗重故者,粗鄙沉重,非凈非妙,這是解釋觀身不凈。以愛因故者,這是解釋觀受是苦,以受是愛因,欲斷貪愛,必觀受是苦,才能對治。我事故者,這是解釋觀心無常,以執(zhí)為我的七八識或心心所,今觀是無常,則執(zhí)為我之所依事亦無常矣。了知一切法都是無我,則于法無迷,故為觀法無我。修此四念住,亦可悟四圣諦,如觀身粗重故,即行苦性,證入苦諦。觀有漏受,是愛因故,則證集諦。觀心是我執(zhí)所依所緣事,無常生滅,則離斷常,悟入滅諦。觀一切法若無迷昧,則入道諦。修四念住能入四諦,在其余的論中,則說此四為苦行相。觀集,觀滅,觀道各有四行相,所謂四諦十六行相,依十六行能入見道,即是每諦各有四行,依此四行則入苦諦也。然四念住是佛法根本觀慧,心能全住此四境中,才能入佛法,才是出世法,不然即非出世法,故四念住為出世法的基本。
己二 四正斷
已遍知障治,一切種差別,為遠(yuǎn)離修集,勤修四正斷。
此四句是解釋四正斷的。四正斷又叫做四正勤,就是持戒。乃依前面所聞的佛法根本要理,而起實(shí)際的修行。依此修行,則能將已生的惡令斷,未生的惡令不生,已生的善令增長,未生的善令生。換言之,就是將所有的惡法皆伏滅,所有的善法皆生長,即叫做四正斷。頌言已遍知障品,一切種差別者,就是由修前面的四念住已,所有的一切能對治的無我等,所對治的我倒等,皆能遍知,既遍知已,因欲遠(yuǎn)離這些障品,故精進(jìn)修習(xí)四正勤,依此能令所有的善法生,所有的惡法滅故。
己三 四神足
依住、堪能性,為一切事成。滅除五過失,勤修八斷行。懈怠、忘圣言,及昏沉掉舉,不作行、作行;是五失應(yīng)知。為斷除懈怠,修欲、勤、信、安;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為除余四失,修念、智、思、舍,記言、覺沉掉,伏行、滅等流。這四首頌文都是說明修四神足的,前面所說的修四念處,是著重在明理,四正斷是著重在持戒,此四神足是著重在修定。定即頌首依住的住,蓋梵云三摩地,漢譯謂等持,即是心力的平等住持。若能修成此定力,則有堪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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