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云戒制思想及其實踐析論(陳金鳳、劉麗芳)

  虛云戒制思想及其實踐析論

  陳金鳳 劉麗芳

  內容摘要:明清以來,佛教禪宗日漸衰微。原因之一就是“狂禪”盛行,戒律廢弛。以重振佛教禪宗為己任的虛云長老,立足于傳統(tǒng)與現(xiàn)實,著力于佛教戒律的恢復和重建。他一方面在理論上大倡“以戒為師”、“以戒為本”,全面地闡述戒律思想;另一方面,在實踐中特別重視戒制建設,無論是在重振山門還是在辦學育才時,都把戒律弘揚與建設作為基本的內容,并付諸農禪并重的日常生活之中。虛云重視戒律的思想及其實踐,適應了佛法復興的時代要求,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現(xiàn)代佛教(禪宗)的重興,也是其成為佛門龍象的重要依據(jù)。

  關鍵詞:虛云 戒律 戒制思想 戒制建設 戒制實踐

  虛云(1840-1959)是中國近現(xiàn)代佛教史上重要的人物之一,其百年云水生涯,致力于佛教的振興。虛云的佛教思想豐富深邃,修佛弘法刻苦精進,而貫穿其思想與實踐的就是“以戒為師”,唯“戒”是行。

  一

  《大集賢護經》云:“出家之人,當先護持清凈戒行,戒行清凈,則能獲得現(xiàn)前三昧,成就無上菩提。”《四天王經》云:“四天神王,每月以六齊日觀察人善惡,以啟帝釋,若持戒人帝釋即喜,敕諸善神擁護是人,隨戒多少,若持一戒,令五神護之,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護之,是人生得安隱,死生天上。前來總說持戒功德竟。”諸如此類的強調“戒”的佛教經典不勝枚舉。“戒是無上菩提本”,是佛教發(fā)展與興盛的重要保證。佛教自東漢以來在中國廣泛深入的傳播發(fā)展,實與僧侶嚴守戒律密切相關。

  自明代狂禪盛行以來,戒律趨于廢弛,從而帶來了佛教精神的喪失,佛教日漸處于頹勢,至清末民國時期,社會上毀佛逐僧,廟產興學之風競扇,佛教更是危機重重,殆將不存。佛教在近代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僧尼的素質低下,道德水準不高也不能不說是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而這又很大程度是由于佛徒擯棄戒律、喪失戒制精神所引起的。誠如釋曼殊、章太炎在《儆告十方佛弟子啟》揭露:今“法門敗壞,不在外緣而在內因”,“叢林軌范雖存,已多弛緩。”僧人多“不事奢摩靜慮,而唯終日安居;不聞說法講經,而務為人禮懺。累屬正法,則專計資財。爭取縷衣,則橫生矛戟。馳情于供養(yǎng),役形于利衰,為人輕賤,亦已宜矣。復有趨逐炎涼,情鐘勢耀。詭云護法,須賴人王。相彼染心,實為利己……‘廟產興學\’之殃咎,實由自取”。居士楊文會也認為“佛法傳至今時衰之甚矣”[[1]],其根本原因在于釋氏之徒的不學無術,不守戒律。他在《釋氏學堂內班課程芻議》中指出:“蓋自試經之例停,傳戒之禁弛,以致釋氏之徒無論賢愚,概得度牒。于經、律、論毫無所知。居然作方丈開期傳戒;與之談論,庸俗不堪。士大夫從而鄙之,西來之旨無處問津矣。……宗門學者目不識丁,輒自比于六祖。”名僧太虛也感言:“現(xiàn)在吾國僧徒雖有數(shù)十萬之眾,而形式散漫綱紀凌亂,實可謂之無組織;負此住持佛法之責,已屬勉強,遑敢望其能弘揚乎?”[[2]]雖然這些僅系部分僧人所為,但也表明傳統(tǒng)戒律而非人格自律已難以外在地約束他們[[3]]。

  佛教的危機,引起了僧界的重視,有識的高僧大德們紛紛提出補時救弊的主張,尋求契理契機的自我更新與調適。例如,1913年2月在寄禪大和尚的追悼會上,太虛為了挽救佛教的危機,針對當時佛教叢林存在的積弊,提出了教理、教制、教產的三大革命性的主張。其后太虛又聲稱“行在瑜伽菩薩戒本,志在整理僧伽制度”。只不過太虛倡導整頓的僧伽制度,雖其重要內涵就包含了戒制建設,但其基本目的仍在建設人生佛教,戒制改革與建設尚未成為其建設的重要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太虛的這種言行與思想,是當時僧界的主流。他們雖感于戒制破壞帶來了佛門的危機,卻不大重視從戒制建設上以救時弊。

  虛云作為佛教高僧、禪門龍象,對于近代佛教因狂禪泛濫、戒律破壞而墮落衰微,感同身受,痛心疾首。在數(shù)十年的開單接眾所作的開示中,他反復強調這一點:“今觀末法現(xiàn)象,知亡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滅佛法者,僧徒也,非異教也”[[4]]。“佛法之敗,敗于傳戒不如法,若僧尼嚴守戒律,則佛教不至如今日之衰敗”[[5]]。“嗟茲末法,究竟不是法末,實是人末。……蓋談禪說佛者,多講佛學,不肯學佛。輕視佛行,不明因果,破佛律儀,故有如此現(xiàn)象”[[6]]。“今末法時期,人根陋劣,心術澆薄,漫說眾人,即出家僧人,亦是有名無實,并且不知出家為何事,根本上談不到修行,行,證道者更無一離矣。佛法至此,哪得不衰!”[[7]]“今去圣時遙,人心澆漓,甘墮沉淪,藐視律儀。……求戒者多,守戒者少,若賊香疤作飯票用,哀哉哀哉!”[[8]] “法門沒落,僧德頹廢,不懼因果,不畏清儀,放僻邪侈,靡所不為。”[[9]]

  近代佛教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zhàn),虛云認為,基于近代已無上等根機之人,直指人心的頓悟方式在失去了漸悟的根基之下顯然已不適用,要挽救法末,于逆境中重振道風,光大禪林,當務之急就是盡快恢復傳統(tǒng)戒律,否則佛教的生存與發(fā)展就會困難重重、每況愈下,不用外部力量,自身也足以冰消瓦解。于是,虛云不斷呼吁、踐行戒律,重視使佛教徒的言行符合儀軌(詳后)。上引虛云針對佛教(禪宗)問題的激烈批判的意識與言行,正表現(xiàn)出他相當強烈的重振佛教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

  三千多年前,佛陀釋迦牟尼欲涅槃時,阿難尊者問:“世尊!您滅度之后,末世眾生當以何為師?”佛陀懇切的告訴世人:“以戒為師!”自佛教傳入中國,佛教弟子無不以戒的尊嚴為佛教根本精神之所在。佛陀當年制戒,其目的在于“梵行久住”、“正法久住”,虛云秉持“以戒為師”,深研佛教戒律并予以積極闡揚,志在重揚佛教的正信正行正法。

  《楞嚴經》云:“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fā)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在佛法中,不論是大乘、小乘,以及禪、凈、密、律各宗,都是以持戒為根本。虛云對此有所發(fā)揮,說:“世尊所說三藏十二部經典,也是為了你我的貪嗔癡三毒;所以三藏十二部的主要就是戒定慧,就是因果,使我們戒除貪欲,抱定慈悲喜舍,實行六度萬行,打破愚迷邪癡,圓滿智慧德相,莊嚴功德法身。”虛云指出:“無論大小乘戒,皆以三皈五戒為根本。”他反復強調,了生脫死門路很多,持咒可成,參禪可成,念佛可成,都是一樣的;但是佛法之要,在于戒定慧三無漏學;三學中,以戒為本。也就是說,一切法門,都離不了持戒。所謂“宗教凈三家,及一切法門,都以戒為先。但戒定慧三法不能偏廢,要三法圓融,才得無礙。持戒若不明開遮,不通大小乘,不識因時制宜種種妙用,死死守戒,固執(zhí)不精,成為錯路修行;三學圓明,才得上上戒品”[[10]]。他開示學人:“中國的佛法,有人分出禪、教、律、凈與密宗五派。”“現(xiàn)在的佛法,比較盛行的是凈土與禪宗。但一般僧眾都忽略了戒律。這是不合理的。因為佛法的根本要義,乃是戒、定、慧三學,如鼎三足,缺一不可。這是我們每個學佛的人,應特別注意的。”[[11]]1953年5月出席中國佛教協(xié)會成立會議時提出的第一個提案就是“汰除迷信外道渣滓,嚴戒律清規(guī),以增大眾信仰”,指出:“就是一些居住寺院僧徒也不少意識模糊,行為不檢,形同市儈巫覡,還口口聲聲念佛修持,實在是自私自利。這已失去三寶的高貴品質。”[[12]]1955年中國佛協(xié)在北京召開第二次理事擴大會議,通過成立中國佛學院的決定,虛云特撰《云居管見》一文,對中國佛學院培育弘法人才寄予無限希望,特別指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有可以權變的,唯三學思想,即戒定慧的的理論不能改動。”[[13]]

  虛云一生于講經說法之中,反復強調持戒為佛法之根本,守戒為修行之始基。“戒為德本,能生慧行,成就萬行。”“修學者,必須依佛戒,戒為無上菩薩根本。”[[14]]“學佛不認修何等法門,總以持戒為本。”[[15]]“佛法之要,在于三無漏學。三學之中,以戒為本。良以由戒生定,由定生慧,若能持戒清凈則定慧可自圓成。”[[16]]“夫戒者,生善滅惡之基,道德之本,超凡入圣之工具。”[34] 他特別強調,對于修行者說來,“持戒律如行路有資糧。”[[17]]這是因為“因戒才可以生定,因定才可以發(fā)慧”,若不持戒而修行,則“無有是處”[[18]]。

  正因為戒律如此重要,虛云強調佛弟子在時時恪守奉行戒律,“行住坐臥,惟戒是師,僧德在戒,戒住道麗,正法久住,道在于斯。”[[19]] “戒行者,得戒體已,于日用中,動靜云為,任運止惡,任運修善;順本所受,不越毗尼,則世出世間一切行門無非戒行,并非離一切行外別有所謂戒行者。”[[20]]“既為佛子,須知戒之妙義,造律儀之淵深,三聚五篇之半滿,性遮互環(huán)之重輕,法體行相之幽玄。若不明晰,受之何益?”[[21]]虛云認為,戒行關鍵在于受得而領納戒體后,于行、住、坐、臥一切時中,動靜一如,無一不是戒法的展現(xiàn)。就持戒而言,貴在堅持與運用[[22]]。虛云開示道:“戒律條文多少,怕你忘記,所以每月二戒都要誦二次。菩薩戒是體,比丘戒是用;內外一如,則身心自在。誦戒不是過口文章,要說到行到。講到持戒也實在為難,稍一彷彿就犯了戒。持戒這事,如頭上頂一碗油似的,稍一不慎,油便漏落,戒就犯了。半月誦戒,誦完要記得,口誦心惟,遇境逢緣就不犯戒、不起十惡。佛制半月誦戒之意在此。”[[23]]虛老這種“口誦心惟”、“說到行到”,顯然是對傳統(tǒng)禪學的繼承。《六祖壇經》指出:“此須心行,不在口念。口念心不行,如幻如化,如露如電?谀钚男,則心口相應。”可見,虛云老和尚所說“口誦心惟”,與六祖慧能大師所講“口念心行”是一脈相承的。虛云還強調:“既出家為了生死,就要依法行持:口而誦,心而惟,朝于斯,夕于斯,不要留戀世上的貪瞋癡愛。”[[24]]“修行要在動用中修,不一定要坐下來閉起眼睛才算修行。要在四威儀中,以戒定慧三學,除貪瞋癡三毒;收攝六根如牧牛一樣,不許它犯人苗稼。”[[25]]

  虛云為強化弟子持戒的信心與恒心,大力宣揚“持戒有功德”的理念。他說:“世俗所說:‘受戒容易持戒難!’確是有理。但亦在我們的善根有淺深,信心有無的關系?若果佛弟子戒律嚴凈,誰不敬仰?諸佛菩薩,尚為護念,何況天龍鬼神及人?真如爐中旃檀,妙香普薰,所謂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這五分法身的果香,也是從因地修戒得來的;如戒香經云:‘佛告阿難,世有眾香,惟隨風能聞,不能普聞。若持佛凈戒,行諸善法,如是戒香,遍聞千方,咸皆稱贊,諸魔遠離。’如長阿合經說:持戒有五種功德: 一者、所求如愿。二者、財產增益無損。三者、所住之處,人愛敬。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 另外,虛云又列舉了四分律所言持戒十種功德。與此同時,虛云強調,犯戒即是過失,會產生嚴重的后果。他說:“總而言之,我們受佛戒的,毀犯了就有極大的罪過!不論犯那一戒,如殺盜淫等。只消有一嗜好,欲出生死輪回,得證圣果,往生凈土難了!”此外,他還對違背各種戒律所得的果報都有深入的說明,此不贅述。

  虛云特別強調:僧尼必須嚴格奉守戒律,唯有如此方能把僧尼與俗眾嚴格地區(qū)別開來,重建祖師莊嚴道場恢復佛門德威,樹立正信形象。他指出:“如能依教奉行,守持無染,可名真凈道器。稍有違犯,則失僧儀。故云護戒如護浮囊,不可破裂,否則喪身失命,被煩惱羅剎所吞矣!”[[26]]戒是佛教的內在規(guī)定和根本特征,持戒是佛教信徒的本質要求和莊嚴承擔。修行人必須真實地注重解行相應,方能脫三界苦。學人果能下死工夫切實去做,由戒生定,由定生慧,一切自知自見。是故虛云強調:“受了佛戒,當下即得清凈戒體,即得解脫,即入佛位,位同大覺,是真佛子。受佛戒,是難得希有之事,所以受戒后,要謹慎護戒,寧可有戒而死,不可無戒而生。”[[27]]虛云在此強調要寧死不犯戒。誠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所說:“我若不持戒,當生三惡道中,尚不得人身,何況能成就眾生、凈佛國土、得一切種智。”所以“佛教真理,雖不可以言說論表,但若全廢言說,則又有所不能,理必依文字方能引見義故。今之學佛者,應研習一切教理,而以行持為根本。”[[28]]

  虛云恒持戒律,嚴守毗尼,卻并不墨守成規(guī)[[29]]。他開示道:“我們對于受持遮戒,貴在遵循如來制該戒之本意,不在于死守條文。若得佛意,雖與條文相違,亦名持戒;若不得佛意,雖遵守條文,亦成犯戒。但亦切不能以此藉口,而將如來所制戒律,一概抹殺。各宜深入律藏,神而會之。”[[30]]“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各處不同,必須因地因事因時以制宜,決不能墨守繩法。故《五分律》中,佛說:‘雖我所制,于余方不為清凈者,則不應用;雖非我所制,于余方必應行者,不得不行。’故當日百丈祖師,以中國與印度環(huán)境不同,已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美舉。佛如降生此時此地,決不會制掘地紡織等戒的。……出家人并非閉門造車、死守一法的。”[[31]]然而,誠如虛云前面所言,切不可以開遮為借口而一概抹殺戒律,所以虛云即使是在開示小乘大乘的開遮持犯時,也一再強調要“以戒為師”:“戒律開遮因緣微細,要深入研究才能明白。佛門興衰,由于有戒無戒。犯戒比丘,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所以佛將入滅說涅槃經,叫末世比丘以戒為師,則佛法久住。”[[32]]上述這兩段話,不僅反映出虛云“得意忘言”的戒律思想特色,而且也體現(xiàn)出他世法、禪法、戒法一多不二之“佛法在世間”的禪風特色[[33]]。

  值得注意的是,虛云秉承師誡“出世間不離世間法”,努力將佛教戒律也必須融入世俗社會之中。他清醒地認識到盡管近代中國儒學的文化正統(tǒng)地位正在逐步喪失,但儒家文化仍是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的核心,深深扎根于中國民眾心中。因此,佛教要真正取得統(tǒng)治者及其民眾的信任與支持,就必須自覺融儒于佛。于是他竭力調和佛儒,宣稱儒佛都是導人至善。他說:“孔子之制禮作樂,無非教人規(guī)矩,與佛制戒律無異”[61]。 “世界無論何教,總是道人為善,為治心之法,如佛則濟度眾生,使眾生脫苦。儒則重倫常,使人各盡本份,本無異致。所不同者,儒則著重世間法,佛則于世間法外,更有不出世間法,深淺不同耳。”[[34]]他還以儒釋佛,以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五常”釋佛家之“五戒”:“仁以戒殺為始,義以戒盜為始,禮以戒淫為始,信以戒妄語為始,智以戒飲酒為始。”[[35]]虛云還大力宣揚他持戒有益社會觀點:“佛觀一切眾生苦惱輪回,背覺合塵,習氣除不了,故方便制戒,使眾生斷除習氣,背塵合覺。”[32]“若百家之鄉(xiāng),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百人修十善,則百人各睦。傳此風教,遍于宇內,則仁人百萬,夫能行一善則去一惡,則息一刑,一刑息于家,百型息于國,其為國主者,則不治而坐致太平矣。”[35]。雖然以佛家“五戒”比附儒家“五常”、宣稱佛教戒律有益于世俗,并非虛云創(chuàng)舉,早在北魏曇靖所撰的《提謂波利經》中就已提出,但其倡導佛教戒律的努力及其苦心,仍不由得讓人嘆服。

  虛云基于以戒為師、以戒興教的理念,一生不遺余力地闡揚佛教戒律思想。虛云的這一思想,是對中國佛教傳統(tǒng)戒律思想的繼承與發(fā)展。當然,就虛云所闡揚的戒律內容而言,其恢復傳統(tǒng)遠重于發(fā)展創(chuàng)新。

  三

  虛云不僅在理論上大倡“以戒為師”,而且在實踐上也是唯“戒”是行,嚴格要求自己及學人們徒的。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方面:

  其一,個人垂范戒行宗風。虛云曾發(fā)“三大誓愿”——“愿斷一切惡,愿修一切善,愿度一切眾生”,這三大誓愿成為他一生踐行戒律的指南。虛云自幼好佛,初出家,即效法祖師達摩九年面壁之功,于鼓山出家后隱修于山后巖洞三年,餐風飲露、禮萬佛懺。1875年,36歲的虛云開始了長達20年的頭陀行腳求法生涯:渡海到普陀山,朝禮名寺古剎。繼到寧波阿育王寺拜佛舍利,到杭州禮天朗,到天寧寺禮清光,到焦山禮大水,到金山親近觀心、新林、大定等,到揚州高旻寺禮朗輝。1882年,他兩度朝禮普陀,再禮五臺。其中歷時3年,遭雪活埋,疾病纏身,險遭虎食。1884年下半年,禮北岳恒山,西岳華山,次年春抵西安,禮大雁塔、杜順塔、國師塔、玄奘塔。后于南五臺結廬兩年,后禮布達拉宮。并于1889年南行經不丹,翻越喜馬拉雅山,到印度朝禮佛祖得道之菩提樹,又渡海到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是年7月回國。虛云為求正法遠足天涯海角,十磨九難,在中國近代佛教史上留下了極富傳奇而又濃墨重彩的一筆。自光緒二十一年(1895),56歲的虛云在揚州高旻寺開悟后,又開始了漫長的弘法生涯,仍嚴奉戒律,始終保持宗門傳統(tǒng)的僧衲本色。朱鏡宙居士曾將虛云百年人生概括為“十一行”:“一、凈行,二、苦行,三、孝行,四、忍行,五、定行,六、舍行,七、悲行,八、異行,九、方便行,十、無畏行,十一、不放逸行。”[[36]]這十一行中,凈行、苦行、忍行、定行、舍行概括了虛云關于佛教戒律基本觀念,集中體現(xiàn)了其“以戒為師”的倫理思想與道德實踐原則。總之,虛云用自己的生命參悟、弘揚佛法,樹立了一個足以垂范千秋的高僧典范、人格楷模。

  其二,以“戒”興寺,重視寺院傳戒活動。虛云一生致力于興復佛教寺院,于極端困難之中,光大宗門,先后振興云南雞足山祝圣寺、昆明云棲樓、福建鼓山涌泉寺、廣東韶關南華寺、廣東乳源云門大覺禪寺、江西云居山真如寺等祖師道場。虛云中興這些佛教大寺名廟,是從弘揚戒律、規(guī)范傳戒著手的。虛云認為“近來傳戒不問清凈不清凈,如法不如法”[28],是導致佛教逐漸衰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在20世紀30年代,針對當時有的寺院戒律松弛,傳戒不如法,乃至于買賣戒師,胡亂設壇,虛云斥之為“竊名綱利”,“翻為地獄深坑”[[37]]。因此他特別強調無論環(huán)境如何,傳戒必須如法尊律,切不可草率。事實上,虛云傳戒極為如理如法。虛云以戒重興南華寺就是典型的說明。廣東韶關南華寺,是禪宗六祖慧能道場,禪宗祖庭,然至清末民初時已衰落至極,破壞不堪。虛云認為,南華祖庭的衰落,正是由于戒律廢弛而致,要振興南華,就要如法傳戒。民國二十三年(1934),虛云入主南華禪寺伊始,即決計應請啟壇授戒。報單一出,周邊各地戒子蜂擁而至,多達數(shù)百,隨喜的男女信眾也有千余,前來求菩薩戒。為了安頓新戒,虛云和尚率眾取葵蓬茅竹蓋搭竹棚以住之。啟壇之時,盡管條件艱苦,虛云仍然是一如既往,嚴格循法遵制,一絲不茍。戒期四十九天,三師、七證、十引禮諸師恪守職責,啟教備至。傳戒規(guī)模之大,莊嚴如法,在嶺南地區(qū)為空前盛舉,轟動海內外。翌年,虛云又主持十月朔日至十一月底在南華禪寺啟壇傳戒。此次傳戒規(guī)模勝過上一年傳戒,廣東省陳濟棠、李漢魂等政要前來護法,廣州、韶關甚至遠及香港的信眾都紛紛前來隨喜,授受菩薩戒者多達數(shù)百人。散壇之后,虛云親自主持編印《南華寺同戒錄》,并親筆撰序,諄諄告誡:“今而后時日凜若在壇,持之終形壽。如居浮囊而渡瀛渤,則定慧因之日增,法門因之日盛。”自此之后,虛云主持南華禪寺啟壇傳戒進入制度化,建立了長期戒壇。每年春季如期啟壇為遠近求戒者如法授戒,當期滿散壇之后,眾新戒進入寺中所設學戒堂再行熏習,以資深化。民國三十二年(1943),虛云移錫廣東乳源云門大覺禪寺,但每年春季還是以百歲高齡,跋涉百余里來南華禪寺登壇傳戒。正是虛云堅持以如法傳戒振興祖庭,所以在其座下受戒的弟子累計有數(shù)萬之眾。

  其三,重視戒制的建設。虛云為了使寺院宗教生活有章可循,以利僧人修持和僧團建設,在重建古剎的同時,還十分重視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他每住一寺,必整頓寺規(guī),嚴肅道風,制訂出一套規(guī)章制度,可謂新的“百丈清規(guī)”。例如,虛云在云門山大覺禪寺時,就依古代叢林遺規(guī),結合社會現(xiàn)實,親自制定了禪林住持、共住、教習、客堂、云水堂、禪堂、戒堂、愛道堂、衣缽寮、大寮、庫房、浴室、學戒堂、農場、水陸法會等規(guī)約,將叢林生活制度嚴格規(guī)范化。又如,虛云所住之寺,多為處在衰頹之中的名寺古剎。他行菩薩愿力,清修苦行,每中興一寺,必先結茅而居,發(fā)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tǒng),艱苦創(chuàng)業(yè),實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普請法。即使年逾百歲,仍遵古德之言:“諸方說禪浩浩地,爭如我這里種地博飯吃。”在云門開辦大覺農場,凡寺內常住僧伽,均須墾荒種植,收獲人均分配。又在韶關大鑒寺,倡導創(chuàng)辦紡織廠。虛云對參加生產的僧伽諄諄教誨:“平常心是道。”引《壇經》:“不離世間覺。”吃飯穿衣,種田,都是修持。虛云并且進一步希望佛門弟子“在修持中,切不可廢勞動;勞動中,也不可忘修持”,要做到“兩者兼行并進”[[38]]。在這里,虛云重倡“農禪并重”無疑是其維護與弘揚戒制的重要方式,不僅弘揚了人間佛教之義,而且開辟了僧伽經濟新來源,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佛教的適應能力。此外,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虛云主持的寺院,堅持了一般寺院難以堅持的傳統(tǒng)佛教的半月誦戒制度、每年的“告香”活動和結夏安居的儀式。這些都是非常有利于僧團建設的措施,特別是半月誦戒這種活動,是很有意義的。誦戒本來都是住持帶頭,虛云每次都親自主持這一儀式。毫無疑問,虛云所確立或恢復的這些規(guī)章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寺院的規(guī)范管理,推動了僧團的教制建設。

  其四,重視以戒訓育弟子,以培育僧材,莊嚴戒德?偨Y歷史上佛教興衰的經驗教訓,虛云意識到:“受戒容易守戒難,如能于千百人中得一二持戒之人,正法即可久住,佛種即可不滅。”[[39]]因此他特別重視以戒訓育僧才。1929年,虛云剛任福州鼓山涌泉寺方丈時,鑒于青年僧侶眾多,為培養(yǎng)成后繼僧才,虛云于當年在寺內設學戒堂,旋改為鼓山佛學院,請高僧慈舟法師主持,高僧大醒、印順、心道等法師授課。1931年改名法界學院,即戒律學院。1943年6月,在南華寺中興后,鑒于僧眾云集,遂于寺創(chuàng)辦戒律學院,以莊嚴戒德。1957年7月,在云居山真如寺重建已具規(guī)模時,即于寺創(chuàng)辦佛學研究院,從眾僧中挑選二三十名青年比丘入學,請住持海燈法師開講《法華經》。虛云在對傳法弟子耳提面命,多方教誨,嚴加鉗錘時,也特別強調“以戒為本”,嚴守毗尼。在虛云的一生中,為四眾弟子設壇傳戒見諸文字的就有數(shù)十次,不管環(huán)境如何,都如法如律,嚴格要求,即便晚年在云居山遇到障礙因緣,而開自誓受戒方便法門,虛老仍是嚴格要求,真正做到一絲不茍。虛云語重心長地告誡諸戒子,“毗尼威儀,規(guī)矩法則,切須自行學習”,若行戒牒,而“不能如戒持行,則盜佛形儀,妄稱釋子”[[40]]。虛云直到生命的最后時刻,仍不忘囑咐身邊侍者,要使佛教保持興旺,“只有一個字,曰‘戒\’”[[41]]。由于他重視以戒為師式的辦學,確為當代培育出一批合格的僧才。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在虛云和尚座下剃度、得法、受戒、受皈依的弟子達百萬之眾,大多分布在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qū)以及東南亞和北美諸國,為中華文化向外傳播史書寫了新篇章[[42]]。他又一身兼禪宗五家,分別傳嗣了臨濟、曹洞、溈仰、云門和法眼五宗法脈,所傳法嗣及再傳法孫,已有三、四世,達數(shù)百人之多。其中佼佼者,如本煥、一誠、凈慧、傳印、佛源、圣一、宣化、靈源等,都是當代中國佛教界的中堅,他們在弘揚佛法、光大宗風、建設叢林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總之,虛云數(shù)十年如一日,努力踐行佛法戒行,一手重振祖庭,如法傳戒,端正道風;一手培養(yǎng)僧才,以紹隆佛種,續(xù)佛慧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為現(xiàn)代佛教的復興奠定了基礎。

  四

  清末民國,佛門衰落,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佛徒輕視戒律、不守戒律,甚至在佛界鼓吹戒律亦成為相當困難之事。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太虛作《論傳戒》一文,自謂從知經律以來,因于受戒持戒未能自信,故只與人授三皈、五戒,至多亦授瓔珞十善戒、瑜伽戒而已。于沙彌十戒、苾芻戒,即不敢與人傳授。故對某長老要他開壇傳戒,“期期以為不可”。大虛對當時中國佛教的戒律傳授極其悲觀:“今各處禪林本非律寺,侈然以傳戒聞,果將不免于三涂劇報;輒號稱專門律寺之寶華等,皆莫逃無戒傳戒之過。”而無戒的危害非常巨大:“僧寶非傳戒、受戒、持戒莫能建立,今戒種斷而僧命亡矣!”[[43]]僅從這一角度看,虛云積極鼓吹與切實踐行于佛教戒律,無疑具有撥亂反正的時代意義。虛云感于戒律廢弛而佛法衰微,深切地認識到戒是佛教的根本、是佛教的形象、佛教的命運。遂遵循“以戒為師”的佛祖遺教,著重于以戒興法,不僅在理論上深入探討、闡揚,而且在實踐中認真貫徹:身體力行嚴持戒律,如法傳戒。虛云“以戒為師”的思想及其實踐,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肅整佛門清規(guī),維護佛門清譽;另一方面是為了勸世化俗,樹立正信,從而維護佛教的主體性地位,有利于佛教的恢復和發(fā)展。值得一提的是,虛云是以保持傳統(tǒng)為己任的一代宗師[[44]],其生活方式、修行方式、叢林管理制度以及接引學人的方法,都基本上保持了明、清以來叢林的傳統(tǒng)。這盡管體現(xiàn)出其保守性,但對于衰微時代的佛教而言,其“保守性”的意義仍不可低估,畢竟當時恢復傳統(tǒng)佛法的意義并不低于創(chuàng)新佛法。虛云大倡“以戒為師”,固然是對南禪百丈清規(guī)的恢復與肯定,但同時也順應了歷史潮流,不僅為保持佛教自身衍傳而已,也是中國近代社會用宗教理論補充法治不足的需要[[45]],這是他積極回應近代佛教的復興思潮的主要方式。在二十世紀初以來的中國佛教復興運動中,自唐宋以來作為中國佛教主流的禪宗之復興,是整個佛教復興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梢哉f,在這一運動中,虛云的業(yè)績、影響、貢獻都相當顯著與突出。也正因為此,虛云成為近現(xiàn)代著名的禪門宗匠。

  作者簡介:陳金鳳(1969-),男,江西萬載人,武漢大學歷史學博士,四川大學宗教學博士后,現(xiàn)為江西師范大學歷史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中國佛道文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專業(yè)論文70余篇(其中CSSCI類刊36篇),出版專著2部,主編論著1部。

  劉麗芳(1987-),女,江西瑞金人,江西師范大學歷史系2008級碩士研究生。

  [1]楊文會《等不等觀雜錄》卷一《送日本得大上人之武林》。

  [2]太虛《佛乘宗教論》,《大虛大師全書》第1編,第220頁。

  [3]鄧子美《傳統(tǒng)佛教與中國近代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頁。

  [4]岑學呂編《虛云法師年譜》,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8頁。

  [5]岑學呂編《虛云和尚年譜法匯》,臺灣大乘精舍印經會1986年版,第330頁。

  [6]岑學呂、寬賢編輯《虛云和尚法匯》之“開示”。

  [7]蔡日新《虛云和尚語錄》,載《禪》1998年第1期。

  [8]《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296頁。

  [9]岑學呂、寬賢編輯《虛云和尚法匯》之“文記”《祭戒塵法師文》。

  [10]《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82頁。

  [11] 《虛云和尚年譜》第193-194頁。

  [12]凈慧輯錄《虛云和尚法匯續(xù)編》,河北佛教協(xié)會1990年印行,第62頁。

  [13]史明《緬懷虛云和尚的盛德》,《名僧錄》。

  [14]岑學呂編《虛云和尚年譜法匯》,臺灣大乘精舍印經會1986年版,第609頁。

  [15]岑學呂編《虛云和尚年譜法匯》,臺灣大乘精舍印經會1986年版,第603頁。

  [16] 《云居山戒期開示》,見凈慧編《虛云和尚開示錄》,書目文獻出版社, 1992年。

  [17]岑學呂編《虛云和尚年譜法匯》,臺灣大乘精舍印經會1986年版,第622頁。

  [18]岑學呂編《虛云和尚年譜法匯》,臺灣大乘精舍印經會1986年版,第382頁。

  [19] 《虛云和尚法匯》第206而《祭戒塵法師文》。

  [20] 《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99頁。

  [21] 《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295頁。

  [22]何小平《領納戒法于心 解行必須相應——虛云老和尚論受戒及行持戒律》,《法音》2008年第1期。

  [23] 《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42—343頁。

  [24] 《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62頁。

  [25] 《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25頁。

  [26]《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296頁。

  [27]《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44頁。

  [28]《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143頁。

  [29] 吳立民主編《禪宗宗派源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588頁。

  [30]《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404-405頁。

  [31]《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405-407。

  [32]《虛云和尚法匯年譜集》,中臺山佛教基金1999年印行,第361頁。

  [33] 田青青《虛云和尚道德思想研究》,《閩南佛學》第一輯(2003年)。

  [45]鄧子美《傳統(tǒng)佛教與中國近代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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